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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来,当时的我,凡事不关心,除了这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之外,
我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我甚而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
没有时间匣去玩。
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
让书带我去另一个世界。
它们真有这种魔力。
我是考取了省中的,怎么会进去的,只有天晓得。小学六年级那年,生活那么
紧张,还偷看完了整整一大部《射雕英雄传》。
这看完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这种书看了,人要发呆个好多天醒不过来
。
进了中学,看书的嗜好竟然停了下来,那时候我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四周的
同学又是完全陌生的脸孔,一切都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新环境的惊愕,使我
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的心怀意念和兴趣。
我其实是一个求知欲很强的人,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
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在这些科目的后面,应该蕴藏了多少美丽的故事
。数学,也不该是死板的东西,因为它要求一步一步的去推想、去演算,这和侦探
小说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
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
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可惜我的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我渴羡的故事。
美术就是拿些蜡做的水果来,把它画得一模一样音乐是单纯的唱歌地理、
历史,应该是最好玩的科目,可是我们除了背书之外,连地图都很少画。
我最爱的英文老师,在教了我们一学期之后,又去了美国。
数学老师与我之间的仇恨越来越深,她双眼盯住我的凶光,好似武狭小说中射
来的飞镖一样。
初一那年我的成绩差强人意,名次中等,不留级。
暑假又来了,我丢下书包,迫不及待的往租书店跑,那时候,我们已搬到长春
路底去居住,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它是好书
坏书夹杂著,我租书有年,金杏枝的东西,就没去错拿过它。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被我发觉了封尘
多少年的宝藏,父母自己都早已忘了的书籍。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佯纸,用白棉线装订著,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
中人物,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著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
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我第一次觉著了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我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
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我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我的零用钱,将它们
大部材租了下来,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
》、《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拉》……这些都是
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我同时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
》,使我羞愧交加,更是著急的想去念它。
父亲一再的申诫我∶“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
呀!”
我那一个夏天,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驼鸟,如果问我当时快不快乐,我
也说不出来,我根本已失去了自己,与书本溶成一体了,那里还知道个人的冷暖。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我都抱住了司机先生身后那根杠子,看
我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
那时候我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
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
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第一次月考下来,我四门不及格。
父母严重的警告我,再不收收心,要留级了。又说,看闲书不能当饭吃,将来
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也该立下志向,这样下去,做父母的怎么不担心呢。
我那里有什么立志的胸怀,我只知看书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至于将来如何
谋生,还远得很哪。
虽然这么说,我还是有羞耻心,有罪恶感,觉得成绩不好,是对不住父母的行
为。
我勉强自己收了心,跟每一位老师合作,凡书都背,凡课都听,连数学习题,
我都一道一道死背下来。
三次数学小考,我得满分。
数学老师当然不相信我会突然不再是白痴了,她认为我是个笨孩子,便该一直
笨下去。
所以,她开始怀疑我考试作弊。当她拿著我一百分的考卷逼问我时,我对她说
∶“作弊,在我的品格上来说,是不可能,就算你是老师,也不能这样侮辱我。”
她气得很不堪,冷笑了一下,下堂课,她叫全班同学做习题,单独发给我一张考卷
,给了我几个听也没有听过的方程式。
我当场吃了鸭蛋。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著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我立正,站
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的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
鸭蛋。”
在我的脸上,她用墨汁在我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
流下来,顺著我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她仍是笑吟吟的说。
全班突然爆出了惊天动地的哄笑,只有一个同学没有笑,低下头好似要流泪一
般。
我弄错了一点,就算这个数学老师不配做老师,在她的名分保护之下,她仍然
可以侮辱我,为所欲为。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她叫我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我僵尸般的走
了出去,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著我大笑特笑,我,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
我回到教室,一位好心的同学拖了我去洗脸,我冲脸时一句话都没有说,一滴
泪都没有掉。
有好一阵,我一直想杀这个老师。
我照常上了几天课,照常坐著公共汽车晃去学校。
有一天,我站在总统府广场的对面,望著学校米黄色的平顶,我一再的想,一
再的问自己,我到底是在干什么?我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喜爱的东西?我在
这儿到底是在忍耐什么?这么想著想著,人已走到校门口,我看一下校门,心里叹
著∶“这个地方,不是我的,走吧!”
我背著书包,一坐车,去了六张犁公墓。
在六张犁那一大堆土馒头里,我也埋下了我不愉快的学校生涯。
那时候,我认识的墓地有北投陈济棠先生的墓园,有阳明山公墓,有六张犁公
墓,在现在市立殡仪馆一带也有一片没有名字的坟场。这些地方,我是常客。世上
再没有跟死人做伴更安全的事了,他们都是很温柔的人。
逃学去坟场其实很不好玩,下起雨来更是苦,可是那儿安静,可以用心看书。
母亲不知我已经不上学了,每天一样给我饭钱,我不吃饭,存了三五元,去牯岭街
当时的旧书店(当时不放地摊的),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
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我是不太笨的,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老师看见我了,我再失踪三五
天。
那时家中还没有装电话,校方跟家长联络起来并不很方便。
我看书的速度很快,领悟力也慢慢的强了,兴趣也更广泛些了,我买的第二本
书,也是旧的,是一本《九国革命史》,后来,我又买进了国语日报出的一本好书
,叫做《一千零一个为什么》,这本书里,它给小孩子讲解自然科学上的常识,浅
浅的解释,一目了然,再不久,我又买下了《伊凡。
傅罗姆》这本太感人的旧书,后来差不多从不吃饭,饭钱都换了书。在逃学完
完全全释放的时光里,念我真正爱念的东西,那真是生命最大的享受。
逃课的事,因为学校寄了信给家里,终于到了下幕的时候。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
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
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
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著我,这才
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
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
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
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
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
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
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
在台北市里住著,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
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
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著《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
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
,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
》,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
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
,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
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
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
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
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
,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著不对,因为年
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
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
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
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
,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著,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
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
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
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
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
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迅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