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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迅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
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
哥懋良感情侏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
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
“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我看他拎著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
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
。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
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
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
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
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
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
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
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
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
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
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
,三套比较著,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灸国际间虽然将
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
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
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
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
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
,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
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
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著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
,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
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
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
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著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
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
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
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永远的夏娃开场白
《永远的夏娃》是很久以来就放在心里的一个标题,两年来,它像一块飘浮不
定的云,千变万化,总也不能捉住它,给它定下清晰的形状来。
起初想出这个名字,倒是为了一个西籍女友,因为她的种种遭遇,使我总想到
其他许许多多在我生命中经历过的女友们,她们的故事,每一篇都是夏娃的传奇。
当时,很想在这个标题下,将她们一个一个写出来。后来,我又不想写这些人了。
可是专栏得开了,夏娃这个名字我还是很爱,因为它不代表什么,也不暗示什么,
专栏既然要一个名字,我就用了下来,它本身实在是没有意义的。
俄国作家杜斯妥也夫斯基说过一句使我十分心惊的话,他说∶“除非太卑鄙得
偏爱自己的人,才能无耻的写自己的事情。”
我有一阵常常想到这句话,使得写作几乎停顿,因为没有写第三者的技巧和心
境他人的事,没有把握也没有热情去写自己的事,又心虚得不敢再写,我不喜
欢被人看视成无耻的人,可是老写自己生活上的事,真是觉得有些无耻。
后来我们搬家了,新家门口每天早晨都会有一匹白马驮著两个大藤篮跟著它的
主人走过,沿途叫卖著∶“苹果啊!”
每听见马蹄哒哒的来了,还不等那个做主人的叫嚷,我就冲出去靠在栏杆上看
,直看到他们走远。
这匹马天天来,我总也不厌的看它,每当荷西下班回来了,我照例按压不住内
心的欢喜向他喊著∶“今天马又来了!”
马总是来的,而我的喜悦,却像当初第一次见它时一样的新鲜。
有一天,再也忍不住了,跟荷西说∶“我要把这匹马写出来。”
他说∶“有什么好写的,每天来,每天去的。”
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我要把它写下来,说我天天看见一匹马经过,不知为什
么有说不出的欢喜和感动。
后来,我又想到许多我生命中经历的事,忍不住想写,不写都不行,当时,总
会想到杜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老写自己的事是无耻的每想这句话,心中便
气馁得很,呆呆的坐下来看电视,什么也不写了。可是那匹马啊,一直在心底压著
,总得把它写出来才好。
又有一阵,一个朋友写信给我,他说∶“你总不能就此不写了,到底你做的是
文以载道的工作!”
我被这句话吓得很厉害,从来没有想到载什么东西的问题,这更不能写了,不
喜欢那么严重。
以后有一段长时间就不写什么了。
今天荷西下班来对我说,工地上有个工人朋友家住在山里面,如果我们跟他回
去,可以去看看这人养的猪羊,还有他种的菜。我们去了,挖了一大筐蔬菜回来,
我的心,因为这一个下午乡间的快乐,又恨不得将它写了下来。久已不肯动笔的人
,还是有这种想望。
回来后我一直在写作的事情上思想,想了又想,结果想明白了,我的写作,原
本是一种游戏,我无拘无束的坐下来,自由自在的把想写的东西涂在纸上。在我,
是这么自然而又好玩的事情,所以强迫自己不写,才会是一种难学的忍耐,才会觉
得怅然若失,我又何苦在这么有趣的事情上节制自己呢!
象现在,我在上面把那匹马写了出来,内心觉得无比的舒畅,这真是很大的欢
喜。我做这件事,实在没有目的,说得诚实些,我只是在玩耍罢了,投身在文章里
,竟是如此快乐,连悲哀的事,写到情极处,都是快乐的感觉,这一点,连自己也
无由解释的,总是这样下去了吧,我毕竟是一个没有什么大道理的人啊。
《永远的夏娃》将会是我一些美丽的生命的记忆,在别人看来,它们可能没有
价值,在我,我不如不去想它价值不价值的问题,自由得像空气一般的去写我真挚
的心灵。其实,它不写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写了对事情还是一样的,可是既然我想
写了,我就不再多想,欢天喜地的将它们写出来吧!
拾 荒 梦
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
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
,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
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
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
,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
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
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
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
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
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
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
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著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
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
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
于是,我又写∶“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
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
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
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
乱写著∶“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
,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
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信念,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
我是拾著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
。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
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
,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
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
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
样一面跑一面跟著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
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
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
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
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
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
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
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著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
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
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