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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听见他在吹口哨,吹的是”大路”那张片子里的主题曲,奇怪的
老人,居然会吹口哨。”
“他也有他的爱憎,荷西,老人不是行尸走肉啊!”
“奇怪的是怎么会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一个人住著。”
到了医院,走廊上没有护士,我们直接走进加里的房间去,推开门,加里不在
了,绿色空床铺上了淡的床罩,整个病房清洁得好似一场梦。
我们待在那儿,定定的注视著那张已经没有加里了的床,不知做什么解释。
“加里今天清晨死了,我们正愁著如何通知你们。”护士不知什么时候来了,
站在我们背后。
“你是说,他死了?”我愣住了,轻轻的问著护士。
“是,请来结帐,医生在开刀,不能见你们。”
“昨天他还吹著口哨,还吃了东西,还讲了话。”我不相信的追问。
“人死以前总会这个样子的,大约总会好一天,才死。”
我们跟著护士到了帐房间,她走了,会计小姐交给我们一张帐单。
“人呢?”
“在殡仪馆,一死就送去了,你们可以去看。”
“我们,不要看,谢谢你。”荷西付了钱慢慢的走出来。
医院的大门外,阳光普照,天,蓝得好似一片平静的海,路上的汽车,无声的
流过,红男绿女,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群群的走过,偶尔夹著高昂的笑声。
这是一个美丽动人的世界,一切的悲哀,离我们是那么的遥远而不著边际啊!
大胡子与我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吩,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
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车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
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的送掉了。
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
然也不怎么遗憾。
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
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当时他头也不抬的说∶“什么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细的看了看说话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
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
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
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
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
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
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帐,并无新鲜之处。
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矣不
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
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
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
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
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
一再的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
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
不掉了。
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
沙子耐心的磨著,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
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
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
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
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
子打人的黄脸婆?”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
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打不
出来。
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
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
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
“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
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
“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著,偏偏狠狠的盯著我们,好似我们的
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
“我们结婚了,怎么?”
“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
“拿去!”
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
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
“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
“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
“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
顽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
“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
骂个不停。
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
剧,谁叫我们“不像”。
“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
“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
“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
“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著好了。”
“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
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
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
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著满腔的喜悦,一路
上兴奋的在想著,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又说∶“不要
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
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
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
书的人,照著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
,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
巫婆啦!……”
他低头吃饭,眼睛望著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
他如梦初醒,随口应著∶“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
“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著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
上了。
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著“我
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
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噜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
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
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
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
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
,他一定著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
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的
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
论我反反覆覆的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的固执,还常常得意
的冷笑∶“嘿!嘿!我赢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买奖卷,放鞭炮!”我瞪著他。
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
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
”,大部材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
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体谅妻子,情绪也很高昂,假
日在家总是帮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背诵如教条的男性自
尊又慢慢的苏醒了。
吃饭的时候,如果要加汤添饭,伸手往我面前一递,就好似太阳从东边出来一
样的自然。走路经过一张报纸,他当然知道跨过去,不知道捡起来。有时我病了几
天,硬撑著起床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的家,他亦会体贴的说∶“叫你不要洗衣服,
又去洗了,怎么不听话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饭不煮,地不扫,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起来理的。”
“不理不可以吗?你在生病。”
“我不理谁理?”我渴望这人发条开动,做个“清扫机器人”有多可爱。
“咦!谁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会垮!”
这时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头,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扫,头倒不一定打得
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么样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横著长,要不然,家务还是缠身,一样也舍不得
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这种心理实在是不可取,又争不出一个三长两短来。
我们结合的当初,不过是希望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份的要求和占领
。我选了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为了怕单身一辈子,因为这两件事于我
个人,都算不得太严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个洗衣煮饭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语花,外面的洗
衣店、小饭馆,物美价廉,女孩子莺莺燕燕,总比家里那一个可人。这些费用,不
会超过组织一个小家庭。
就如我上面所说,我们不过是想找个伴,一同走走这条人生的道路。既然是个
伴,就应该时刻不离的胶在一起才名副其实。可惜这一点,我们又偏偏不很看重。
许多时候,我们彼此在小小的家里漫游著,做著个人的事情,转角碰著了,闪一下
身,让过双方,那神情,就好似让了个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各自抱一本
书,啃到天亮,各自哈哈对书大笑,或默默流下泪来,对方绝不会问一声∶“你是
怎么了,疯了?”
有时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说声“走了”,就出去了,过一会自会回来。有时
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经不见了,我亦不去瞎猜,吃饭了,他也自会回来的,饥饿的
狼知道那里有好吃的东西。
偶尔的孤独,在我个人来说,那是最最重视的。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
放,荷西可以进我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
那是∶“我的,我一个人的”。结婚也不应该改变这一角,也没有必要非向另外一
个人完完全全开放,任他随时随地跑进去捣乱,那是我所不愿的。
许多太太们对我说∶“你这样不管你先生是很危险的,一定要把他牢牢的握在
手里。”她们说这话时,还做著可怕的手势,捏著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