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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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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墙端还有四分之一的路时,我看见那块大石头了。一点也不错,乌黑的玻璃,光亮得像缎子一样,是不该出现在缅因州牧草地的石头,我呆呆地看了很久,有种想哭的感觉。松鼠跟在我后面,依然唠唠叨叨。我的心则怦怦跳个不停。
等我情绪稍稍平复后,我走向那块石头,蹲在它旁边,用手摸摸它,它是真的。我拿起石头,不是因为我认为里面还会藏着任何东西,事实上我很可能就这么走开了,没有发现石头下的任何东西。我当然也不打算把石头拿走,因为我不认为我有权利拿走石头,我觉得把这块石头从牧草地上拿走,不啻犯了最糟糕的盗窃罪。不,我只不过把石头拿起来,好好摸摸它,感觉一下它的质地,证明这块玻璃石头的确存在。




《肖申克的救赎》第四章(10)



我看着石头下的东西许久、许久,我的眼睛早就看到了,但是我的脑子得花一点时间,才能真正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下面赫然放着一个信封,信封很小心地包在透明的塑胶袋中,以避免弄湿。上面写着我的名字,是安迪整齐的字迹。
我拿起信封,把石头放回安迪和他已过世的朋友原先放置的地方。
亲爱的雷德:
如果你看到这封信的话,那表示你也出来了。不管你是怎么出来的,总之你出来了。如果你已经找到这里,你或许愿意往前再多走一点路,我想你一定还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吧?我需要一个好帮手,帮我把业务推上轨道。
为我喝一杯,同时好好考虑一下。我会一直留意你的情况。记住,“希望”是个好东西,也许是世间最好的东西,好东西永远不会消逝的。我希望这封信会找到你,而且找到你的时候,你过得很好。
你的朋友
彼得·斯蒂芬
我没有当场打开这封信。一阵恐惧袭来,我只希望在别人看到我之前尽快离开那里。
回到自己房间以后,我才打开信来读,楼梯口飘来阵阵老人煮晚餐的香味——不外乎是些粉面类的食物,美国每个低收入的老人家晚上几乎都吃这些东西。
看完信后,我抱头痛哭起来,信封里还附了二十张新的五十元钞票。
我现在身在布鲁斯特旅馆,再度成了逃犯——违反假释条例是我的罪名。但是我猜,大概没有警察会大费周章地设置路障,来逮捕这样一个犯人吧——我在想,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手上有这份稿子,还有一个行李袋,大小和医生的医药包差不多大,所有的财产都在里面。我有十九张五十元钞票、四张十元钞票、一张五元钞票和三张一元钞票,还有一些零钱。我拿一张五十元钞票去买了这本笔记本和一包烟。
我还在想,我该怎么办?
但毫无疑问,只有两条路可走。使劲活下去,或使劲找死。
首先,我要把这份手稿放回行李袋。然后我要把袋子扣上,拿起外套走下楼去,结账离开这家廉价旅馆。然后,我要走进一家酒吧,把一张五元钞票放在酒保面前,要他给我来两杯威士忌,一杯给我自己,一杯给安迪。这将是我从一九三八年入狱以来,第一次以自由人的身份喝酒。喝完后,我会给酒保一元小费,好好谢谢他。离开酒吧后,我便走向灰狗巴士站,买一张经由纽约到艾尔帕索的车票。到了艾尔帕索之后,再买一张车票到麦克纳里。等我到了麦克纳里后,我猜我会想想办法,看看像我这样的老骗子能否找机会跨过边境,进入墨西哥。
我当然记得那个小镇的名字,齐华坦尼荷,这名字太美了,令人忘不了。
我发现自己兴奋莫名,颤抖的手几乎握不住笔。我想惟有自由人才能感受到这种兴奋,一个自由人步上漫长的旅程,奔向不确定的未来。
我希望安迪在那儿。
我希望我能成功跨越美墨边界。
我希望能见到我的朋友,和他握握手。
我希望太平洋就和我梦中所见的一样蔚蓝。
我希望……



***************
*《肖申克的救赎》后记(斯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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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很爱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而且我想我会永远喜爱这些故事,希望所有读者也喜欢,希望这几个故事能像所有的好故事一样使你们暂时忘却积压在心头的一些现实问题,带你们到从未去过的地方,这是我所知道的最可爱的魔术。好了,我得走了,再见,请各位保持头脑清醒,读些好书,做点有用的事,快快乐乐地生活。


《肖申克的救赎》后记(斯蒂芬·金)(1)



斯蒂芬·金
我在纽约待了两三天,我们绕着这个主题谈了三四次,最后的结果是在公园大道与第46街的交叉口决定的。比尔跟我正站在那里等着红灯转绿灯,注视着出租车驶进隧道中,然后比尔说道:“我想先出《二次降临》好了。”
正好,我自己也比较喜欢这本——可是他的口气有点奇怪,好像不太情愿,于是我抬起头来问他是怎么一回事。“没什么,不过如果前一本书是写一个能以心灵力量移动物体的女孩,接着又出这本关于吸血鬼的书,你可能会被定型。”他说道。
“定型?”我问道,真的是一头雾水,我实在看不出吸血鬼与能隔空移物的超能力之间有什么相同的地方。“什么型呀?”
“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他说道,口气更勉强了。
“喔!”我说道,大大松了一口气,“就这样啊!”
“再过几年看看,”他说道,“到时候,看你还说不说‘就这样啊!’”
“比尔,”我说,心中颇觉有趣,“在美国,没有人能专靠写恐怖小说谋生。洛夫克莱夫特洛夫克莱夫特(H。P。Lovecraft;1890—1937),恐怖与奇幻小说作家,斯蒂芬·金称他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古典恐怖小说作家”。长期饿肚子,布洛奇布洛奇(RobertBloch),著名作品为《惊魂记》(Psycho)。后来根本放弃而改写悬疑小说和不知算什么类型的戏谑之作。你看吧,电影《大法师》掀起的热潮只是昙花一现。”
转绿灯了,比尔轻拍我的肩膀说道:“你会非常成功,但我觉得你还是不明白。”
他比我更清楚真实状况,后来事实证明,在美国还真能靠写恐怖小说赚钱。《二次降临》后来改成《午夜行尸》这个书名,出版后销售奇佳。当时我跟家人已迁往科罗拉多州,着手写一本新的小说,内容是关于一间闹鬼的旅馆。有一次在赴纽约时,我和比尔在一家名为“嘉士伯”的酒吧里聊到半夜(一头淡灰色的大雄猫显然把点唱机据为己有,你得把它抱起来,才能看见有哪些歌可点),并将小说的情节说给他听,听到最后,他把手肘撑在桌上,头埋在手中,活像他得了严重的偏头痛。
“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问。
“我很喜欢。”他言不由衷地说道。
“那么有什么不对吗?”
“先是一个有超能力的女孩,再来是吸血鬼,现在又是闹鬼的旅馆跟能通灵的小男孩,你会被定型的。”
这一回我比较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我想到许多恐怖小说作家,例如洛夫克莱夫特、克拉克·A·史密斯、弗兰克·贝尔克纳普·朗恩、弗里兹·雷伯、罗伯·布洛奇、理查德·麦西森、秀兰·杰克森(是的,即使她都被归为恐怖小说作家)等,多年来他们都让我得到不少乐趣。于是在嘉士伯酒吧里,看着猫睡在自动点唱机上,而坐在我身旁的编辑把头埋在手中,我明白,我的情况也可能更糟。例如,我可能成为像约瑟夫·海勒那样的“重要”作家,每七年左右才出版一部小说;或变成像约翰·加德纳这类作家,作品较艰涩,不那么大众化,读者全是些优秀学者,他们吃健康食品、开着旧绅宝汽车(车子后面的保险杆还贴着“支持金恩·麦卡锡担任总统”的褪色贴纸)。
“没有关系,比尔,”我说,“如果读者喜欢,我就继续写恐怖小说好了,这样也不错。”
我们再也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比尔仍然做他的编辑,我则继续写我的恐怖小说,我们两人都不需要看心理医生。这是一笔好交易。
于是我被定了型,但我并不是很在意——毕竟大多时候,我写的确实是恐怖小说。不过我写的只是恐怖故事吗?如果你读了前面的故事,就会知道并非如此……不过每个故事里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不仅仅是《呼—吸—呼—吸》而已——《尸体》中吸血虫那档子事就颇吓人的,《纳粹高徒》里的梦中意象也同样可怖,天晓得为什么,我的脑子好像迟早都会转回那个方向。
这里的每篇稍长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后写成的——似乎我每完成一项浩大的工作后,瓦斯桶中残留的燃料都刚好足够我写一篇中篇小说。最早完成的《尸体》写于《午夜行尸》之后,《纳粹高徒》则是《幽光》完成后,花了两个星期写成(《纳粹高徒》写完后,我精疲力竭,停笔了三个月);《肖申克的救赎》写在《再死一次》就绪之后,《呼—吸—呼—吸》则是四个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在《燃烧的凝视》写竣之后动笔。
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过,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评估,为什么呢?因为每个故事都在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之间——虽不是非常精确,但大致差不多吧。我得告诉你:即使最大胆的作家,碰到二万五千到三万五千字这个数目,也会心惊胆跳。我们很难明确划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说还是短篇故事,至少不能以字数来界定,不过当一个作家写出近二万字的东西时,他知道这已经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同样的,如果他写的故事超过四万字,就比较接近一篇小说。但是,在二万字以下与四万字以上这两块较明确的区域之间是个模糊地带,作家写到这个地方时,才猛然发觉自己来到小说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带——“中篇小说”。




《肖申克的救赎》后记(斯蒂芬·金)(2)



从艺术的角度而言,中篇小说并没有什么不对;当然,马戏团里那些畸形怪胎也没什么不对,只是在马戏团以外的世界里,你就难得看到这类人;我的意思是,伟大的中篇小说很多,可是传统上总是只能在类型小说迷的小众市场上销售(这还是客气的说法,比较不客气、但更正确的说法是:几乎乏人问津)。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说卖给《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麦可仙恩推理杂志》,或把中篇科幻小说卖给《惊愕》、《类比》等杂志,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说杂志》。讽刺的是,好的中篇恐怖小说也有市场:前面提过的《科幻小说杂志》是其中一个例子,《阴阳魔界》是另外一个例子,其他还有许多原创恐怖小说的选集,例如由双日书屋出版、葛兰特编辑的“幽影”系列。
但是对于只能用“主流”二字来形容的中篇小说(这个形容词和“类型”一样令人沮丧)……就市场性而言,你的麻烦可大了。你忧愁地看着自己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的手稿,打开一瓶啤酒,在脑中听到一个很重的外国腔问道:“先生,您好,欢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飞机,旅途愉快吗?应该还不错吧!先生,欢迎加入中篇小说的行列,我猜您会很喜欢这趟旅程!来根便宜雪茄吧!把脚翘起来休息休息,我想您的小说还会放在这里很久、很久……对不对?哈—哈—哈—哈—哈!”
真令人沮丧。
从前,这类故事真的有市场(他哀叹)——例如《星期六晚邮报》和《柯立尔》、《美国水星》等杂志,不管长篇或短篇故事,都是这类刊物的主要内容。如果故事太长而无法在一期内刊登完毕,他们就会采取连载方式,分三期、五期或九期登完。当时还没有人想到“浓缩”或“摘要”小说的可怕方式(《花花公子》和《柯梦波丹》尤其喜欢这种糟糕的做法,你现在可以在二十分钟内读完整本小说),杂志会提供充分的篇幅来刊登小说。我还记得从前我会花一整天在家里等邮差送信,因为最新的《星期六晚邮报》即将出刊,而之前曾经预告本期将刊登雷·布莱德伯利的最新小说,或因为凯伦的连载小说将于本期刊出完结篇。
(那种迫不及待的焦虑心情,让我成为醒目的目标。邮差终于出现了,当他穿着短袖夏季制服、背着邮包、踏着轻快步伐走来,我会在走道尽头等他,身体动来动去,好像急着要上厕所的样子,一颗心简直快跳到胸口。他脸上冷然一笑,递给我一张电费单,其他什么都没有。我的心陡地下沉。最后他于心不忍,终于把《星期六晚邮报》递给我,封面是由洛克威尔所绘、满脸笑容的艾森豪威尔,里面有一篇关于索菲亚·罗兰的报道,还有由派特·尼克松执笔的文章《我说他是个很棒的人》,她说的是谁呢,你猜,当然是她的先生尼克松啦。还有很多故事,有长篇、有短篇,还有凯伦连载小说的完结篇。谢天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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