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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陪审团,十日晚上他喝得酩酊大醉,当晚发生的事只记得片片段段。其实早在那天下午,他就已经醉了:“喝下双份的荷兰勇气。”他说。
琳达离家出走后,他决定去找他们当面理论。在去昆丁家的路上,他又进乡村俱乐部的酒吧喝了几杯。他不记得曾经告诉酒保要他第二天看报纸,或对他说了什么。他记得去便利商店中买啤酒,但没有买擦碗布。“我为何要买擦碗布呢?”他又问。其中一家报纸报道,有三位女陪审员聆听这些话后,感到不寒而栗。
后来,在过了很久以后,安迪和我谈话时,对那个店员为何作证说他买了擦碗布有一番推测,我觉得应该把他当时说的话约略记一记。“假定在他们到处寻找证人的时候,雷德,”安迪有一天在运动场对我说,“他们碰到这个卖啤酒给我的店员,当时已经过了三天,有关这个案子的种种发现,也已经在所有报纸上大肆渲染。或许五、六个警察,再加上检察官办公室派来办案的探员和助理,一起找上他。记忆其实是很主观的事情。他们一开始可能只是问:‘他有没有可能买了四、五条擦碗布?’然后一步步进逼。如果有够多的人一直要你记得某件事,那种说服力是很惊人的。”
我同意,确实有这个可能。
安迪继续说:“但是还有一种更强大的说服力,我想至少不无这个可能,也就是他说服自己相信他真的卖了擦碗布给我。这个案子是众所瞩目的焦点。记者纷纷采访他,他的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当然更威风的是,他像明星般出现在法庭上。我并不是说,他故意编造故事或作伪证。我觉得有可能他通过了测谎,或用他妈妈神圣之名发过誓,说我确实买了擦碗布,但是……记忆仍然可能是他妈的非常主观的事情。我只知道:虽然连我的律师也认为我所说的有一半都是谎话,但他也不相信擦碗布的部分。这件事太疯狂了,我那时已经烂醉如泥了,怎么还会想到把枪包起来灭音呢?如果真的是我杀的,我才不管三七二十一呢。”
他开车来到岔道,把车停在旁边,静静地喝啤酒和抽烟。他看到昆丁家楼下的灯熄了,只剩下楼上一盏灯还亮着……再过了十五分钟,那盏灯也熄了。他说他可以猜到接下来发生了什么事。
“杜佛尼先生,那么你有没有进昆丁的屋子,把他们两人给杀了?”他的律师吼道。
《肖申克的救赎》第一章(4)
“没有,我没有。”安迪回答。他说,到了午夜,他逐渐清醒过来,同时宿醉的感觉开始让他不舒服。于是他决定回家,睡一觉后,第二天再像个大人般好好冷静地想一想,“当我开车回家时,我开始觉得,最好的办法还是就让她去雷诺办离婚吧。”
“多谢,杜佛尼先生。”
检察官从椅子上跳起来发言。
“你用了最快的离婚方式,不是吗?直接用一把包着布的点三八左轮手枪解决她,对不对?”
“先生,不对,我没有。”安迪冷静地说。
“然后你又杀了她的情夫。”
“不是这样,先生。”
“你是说,你先射杀了昆丁?”
“我是说我谁都没杀,我喝了两夸脱的啤酒,还抽了警察在岔道找到的随便多少根的烟吧,然后便开车回家,上床睡觉。”
“你告诉陪审团在八月二十四日到九月十日之间,你曾经想自杀。”
“是的,先生。”
“因此去买了一把左轮枪?”
“是。”
“杜佛尼先生,我看你不像是想自杀的人,如果我这么说,会冒犯你吗?”
“不会,”安迪说,“不过你看起来也不像特别敏感的那种人。如果我真的想自杀,大概也不会找你谈我心里的苦闷。”
庭上一阵窃笑,但他这番话并不能赢得陪审团的同情。
“你那天晚上带着你的点三八口径手枪吗?”
“没有,我已经说过了——”
“哦!对了!”检察官讽刺地微笑道,“你把它扔进河里了,是吗?在九月九日的下午,扔进皇家河中。”
“是的,先生。”
“在谋杀案发生的前一天。”
“是的,先生。”
“真是太巧了,不是吗?”
“这无所谓巧不巧合,是事实罢了。”
“我相信你已经听过明彻警官的证词了吧?”明彻带人去搜索庞德路桥一带的水域,安迪说他把枪从那儿扔到河里,但警方没找到。
“是的,先生,你知道我听到了。”
“那么你听到他告诉法庭,他们虽然找了三天,还是没找到枪。你这么说,不是太取巧了吗?”
“不管巧不巧,他们没找到枪是事实,”安迪冷静道,“但我要跟你、还有陪审团说明一件事:庞德路桥很靠近皇家河的出海口,那里水流很急,枪也许被冲到海湾中了。”
“因此也就无法比对你手枪中的子弹,以及射入你太太和昆丁先生浑身是血的身体中的子弹了,是吗?”
“是的。”
“这不也很巧吗?”
按照当时报纸的记载,安迪听到他这么说时,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整整六个星期的审判过程中,这是安迪不多见的情绪反应之一。
“由于我是无辜的,再加上当我说我把枪丢入河里时,我说的是实话,因此找不到枪,对我而言,其实是很不巧的。”安迪说。
检察官炮火猛烈地质问了他两天,把便利商店店员的证词中有关擦碗布的部分重新念一遍。安迪反复说明他记不得曾经买过擦碗布,但也承认他记不得没买过擦碗布。
安迪和琳达于一九四七年初合买过保险,是吗?是的。如果安迪无罪开释,是否可以得到五万元的保险理赔?是的。那么他前往昆丁的屋子时,不是抱着杀人的打算?打算杀了自己的妻子和昆丁?不是。如果不是的话,那么他认为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因为这个案子不像劫财害命。
“先生,我完全想不透发生了什么事。”安迪静静地说。
这案子在一个大雪纷飞的星期三下午一点钟,交付陪审团表决。十二位陪审员在三点半回到庭上。法警说,他们原本可以早一点返回法庭,但是为了能享受一顿从班特利餐厅买来、由公家招待的免费鸡肉大餐,而拖了一点时间。陪审团判定安迪有罪。各位,如果缅因州有死刑的话,他会在番红花还未从雪中冒出头之前上了西天。
检察官问过安迪,他认为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安迪避而不答。但他其实心中的确有一些想法,我在一九五五年一个黄昏时把这些想法套出来。我们两人花了七年工夫,才从点头之交进而成为相当亲近的朋友,但直到一九六年之前,我都从未真正感到跟他很接近。而且我想,我是惟一曾经真正跟他接近的人。我们由始至终都在同一层囚室,只是我在走道中间而他在走道末端。
“我认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笑道,但笑声中没有丝毫幽默的意味,“我认为那天晚上,我真是倒霉透了,古往今来最倒霉的事都集中在这短短几小时内发生。我想一定有个陌生人凑巧经过。也许在我走了之后,有人车子爆胎了,也许是个强盗,也许是个神经病,走进去把他们杀了,就这样,我就被关进来了。”
就这么简单。而他却得下半辈子——至少在离得开以前——都待在肖申克。五年后,他开始申
请假释,但每次都被驳回,尽管他是模范犯人。但当你被烙上了谋杀的罪名后,想离开肖申克可有
得等了,慢得就像流水侵蚀岩石一样。假释听证会中有七个委员,比一般州立监狱还多两个,你不
能收买那些家伙,也无法用甜言蜜语哄他们,更不能向他们哭求。在假释听证会中,有钱都不能使
《肖申克的救赎》第一章(5)
鬼推磨,任你是谁都插翅难飞。而安迪的情况,原因就更复杂……不过且待下文分解吧。
有个名叫肯德里克斯的模范犯人,在一九五年代向我借了不少钱,后来足足花了四年才付清。他
付给我的利息大部分是用情报来抵。干我这一行,如果消息不灵通,就是死路一条。肯德里克斯能看到
一些我绝对看不到的纪录和档案。他不像我只在那个该死的车牌工厂里操作压板机器。
肯德里克斯告诉我,在一九五七年以前的假释听证会上,反对安迪假释的投票纪录是七比,一九
五八年是六比一,一九五九年又是七比,一九六年是五比二,以后的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经
过十六年后,他还在第五区的十四号牢房。到了一九七五年,他已经五十七岁了。他们很可能到一九八三年时,才会大发慈悲放了他。
他们饶你一命,但是却夺走你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东西。也许有一天,他们会放你走,但是……
听着:我认识一个叫波顿的家伙,他在牢房里养了一只鸽子。从一九四五年到一九五三年,当他们
放他出来走走时,他都带着这只鸽子。他叫鸽子“杰克”。波顿在出狱前一天,也放杰克自由,杰
克立刻姿态漂亮地飞走了。但是在波顿离开我们这个快乐小家庭一个星期之后,有个朋友把我带到
运动场角落,波顿过去老爱在那里晃来晃去。有只小鸟像一堆脏床单般软趴趴地瘫在那里,看起来
饿坏了。我的朋友说:“那是不是杰克啊?”没错,是杰克,那只鸽子像粪土一样躺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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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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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安迪每次都奋力抵抗。我猜,他知道只要有一次让他们容易上手,以后便永无宁日。因此安迪脸上偶尔会挂彩,在博格斯被打约六或八个月后,他还断了两根指头。对了,在一九四九年末,他还曾经因为脸颊骨断裂而到医务室就诊,看来有人用布将铁管子包起来,用力往他脸上挥打。他总是反击,因此经常被单独监禁。
《肖申克的救赎》第二章(1)
我还记得安迪·杜佛尼第一次跟我接触要东西的情形,往事历历在目,好像昨天才发生一样。不是他想要丽塔·海华丝的海报那次,那还是以后的事。一九四八年夏天,他跑来找我要别的东西。
我的生意大部分是在运动场上做成的,这桩交易也不例外。我们的运动场很大,呈正方形,每边长九十码。北边是外墙,两端各有一个瞭望塔,上面站着武装警卫,还佩着望远镜和镇暴枪。大门在北面,卡车卸货区则在南边,肖申克监狱总共有五个卸货区。在平常的工作日,肖申克是个忙碌的地方,不停有货进出。我们有一间专造汽车牌照的工厂、一间大洗衣房。洗衣房除了洗烫监狱里所有床单衣物,还替一家医院和老人院清洗床单衣物。此外还有一间大汽车修理厂,由犯人中的技工负责修理囚车和市政府、州政府的车子,不用说还有监狱工作人员的私人轿车,经常也可以看到假释委员会的车停在那儿待修。
东边是一堵厚墙,墙上有很多小得像缝隙的窗子,墙的另一边就是第五区的牢房。西边是办公室和医务室。肖申克从不像其他监狱一样人满为患。一九四八年时,还有三分之一的空位。但任何时候,运动场上都有八十到一百二十名犯人在玩美式足球或打棒球、赌骰子、闲聊或暗中交易。星期天,场上人更多,像假日的乡下……如果再加上几个女人的话。
安迪第一次来找我时是个星期日。我正跟一个叫安耳默的人谈完话;安耳默隔三差五帮我一些小忙,那天我们谈的是一部收音机的事。我当然知道安迪是谁,别人都认为他是个冷冰冰的势利小人,一副欠揍的样子。说这种话的其中一个人叫做博格斯·戴蒙德,惹上他可真是大坏事一件。安迪没有室友,听说是他自己不想要的。别人都说,他自认他的屎闻起来比别人香。但我不随便听信别人的传言,我要自己来判断。
“喂,”他说,“我是安迪·杜佛尼。”他伸出手来,我跟他握手。他不是那种喜欢寒暄的人,开门见山便说出来意。“我知道你有本事弄到任何东西。”
我承认我常常有办法弄到一些东西。
“你是怎么办到的?”安迪问道。
“有时候,”我说,“东西好像莫名其妙地就到了我的手上。我无法解释,除非因为我是爱尔兰人。”
他笑笑。“我想麻烦你帮我弄把敲石头的锤子。”
“那是什么样子的锤子?你要那种锤子干什么?”
安迪很意外,“你做生意还要追根究底吗?”就凭他这句话,我已知道他为何会赢得势利小人的名声,就是那种老爱装腔作势的人——不过我也在他的问话中感觉到一丝幽默。
“我告诉你,”我说,“如果你要一只牙刷,我不会问你问题,我只告诉你价钱,因为牙刷不是致命的东西。”
“你对致命的东西很过敏吗?”
“是的。”
一个老旧、贴满了胶带的棒球飞向我们,安迪转过身来,像猫一样敏捷,在半空中把球抓了下来,漂亮的动作连弗兰克·马左恩弗兰克·马左恩(FrankMalzone),二十世纪五十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