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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以纯世俗的眼光来看待,这非金非银,连颗宝石碎钻都没镶嵌的戒指,寒酸得只有乡下人才会戴。
法师憔悴得很,眼睛深深陷了下去,本来瘦弱的身材仿佛又少了几两肉,他抹着虚汗,对福兰说,“我第一次尝试将三个法阵结合成一个威力更强的大型法阵,你戴上试试。”
戒指紧紧戴在福兰的食指上,内侧伸出细小的尖齿,福兰觉得手指一阵剧痛,仿佛几千只吃肉的蚂蚁,一口口吞噬皮肉,吸啜骨髓。
他眼前发黑,摇晃了几下,勉强没倒下。
然后,一股与戒指血肉相连的感觉涌上心头,仿佛它如指甲般,是手指与生具来出来的一部分。
“如果你是位法师,就不用这么麻烦,靠魔力就能操纵。”法师说,“与身体连接,能让普通人凭借意念就能使用,弊端是每次摘下或者重新戴上,都会造成痛楚。”
福兰抚摩着戒指,“它能让我复原?”
“变形,它能让你变成人类的模样!”法师喊道,“当然,它无法随意改变外貌,能达到那种效果的魔法戒指,也只有传奇级的炼金大师才能打造。你必须在脑海里描绘出一个形象,让戒指记忆。
你得慎重选择,机会只有一次,英俊的青年人、年迈的老者,甚至倾国的美人,你所选择的容貌与身材,往后再也无法改变。
而且,请原谅我的法力低微,这戒指只能维持七十二小时的变身,然后靠自动运转的法阵补充能量,整个过程需要7日,也就是说,每隔一周,你才能使用一次。”
说到这,法师脸有些潮红,他认为,这限制多多的戒指,实在派不上什么用场。
“谢谢。”福兰诚恳地说,“在这无私的友谊与关爱面前,我惟有心存感恩。”
该选择怎样的形象呢,变成原本的模样显然不适合,那会让仇人见到自己时,马上警觉。
相貌一般的普通人?或者让人没有戒备心的老头?
福兰思索着,直到那具在水道里见过,神子般的完美躯体浮现在脑海,“刻意美化自己,的确是很无聊的事儿,但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容貌英俊点,做某些事会很有帮助。”
法师准备了一些宝石,在他眼里,这只是普通的材料,但在城里的商铺中,每颗都能卖上好价钱。
“财富、权势、智谋,武力,想报仇,这些必不可少,一点小钱,以免你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法师将小口袋塞到福兰手中,他犹豫了片刻,吞吞吐吐地继续说,“面对朋友的苦难,每一位重视友谊的人,都应不遗余力地帮助,但,作为将魔法实验与探索当成唯一乐趣的法师,假如卷入了这场争斗,后半生,我将再也无法安稳下来……”
“威廉,我的朋友与导师。”福兰把手捂在胸口,“以良心发誓,您已帮助了我太多。凭借朋友之名,让挚友失去平静的生活,与危险为伍,这种事,只有最自私的小人才会去做。”
该是分手的时刻了。
福兰选在黄昏时出发,他携带着几件预备的衣裤,准备先去费都,去坟地缅怀下逝去的亲人。
法师告诉他,在巡警厅,他全家已被列入死亡档案,莱姆探长私人出资,在老区墓园修建了一座小小的坟墓,他和安玫,因为找不到尸首,用衣物来替代。
“我都能活着,小野猫会没事的。”福兰想,“我总会找着她的。”
“弗莱尔。”法师说,“最后忠告你一句,不要太善良了,在黑心肠的面前,良心只能成为绑住身体的枷锁,要复仇,得比他们更加卑鄙,否则,凶徒们会为又一次无耻的胜利而欢呼。”
畸形儿淡淡浅笑了下,“于并不算长的检控官生涯里,我见过不少因复仇而发狂的人,那些疯子为了报复曾经遭受过的苦难,反而犯下更令人发指的罪行。
他坚定地说,“我想做的,并非没有理智的复仇,而是,太阳下,最公正的审判。”
(第一卷 完)
…………………
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一章 银行家
杂草丛中开满了白的花,清晨的老区公共墓地静极了,前夜潮湿的空气让掩没在草中的石板路湿漉漉,代表消逝者的墓碑,与春天里生机勃勃的菖蒲,构造了整个死灵安息的净土。
很早就有人来扫墓。
扫墓者身材适中,从踏着青苔穿过甬道的步伐来看,他正值精力充沛的黄金年龄,黑色的呢子大衣领子朝上翻着,在不起眼的领口内侧,绣着一只小小的乌鸦状纹徽。
笔挺的淡紫色长裤的裤脚被包在长筒马靴里,靴子鞋底显然钉上了防止摩损的金属片,男子似乎怕惊扰了死者的安眠,特意放慢脚步,以免发出咯吱咯吱的踏击声。
在转过一条小道,靠左侧的角落里,并排着三座有点新的碑牌。
“当生命中止的时候,永恒便开始了。”男子站在黑白的大理石墓碑前,放下手中的花束,轻轻念着墓佑铭,他掏出手帕,慢慢地,如同进行庄严仪式般,将墓碑和台子上沾染的灰土擦拭干净。
“对死人,的确是生活在了永恒的乐园里,不会疲惫,不知痛苦。”他喃喃说,“但对生者,哪怕是死过又活了的行尸,仍然要体会品尝情感的悲哀和欲望。”
大早晨残留着的雾霭逐渐散去,喧嘈的人声打破了墓地的静默。男子将手帕盖在花束上,转身离去。
“既然毁灭与迫害是从费都开始,那么,我就先从还留在这个城市的罪人,开始审判吧。”他想。
※ ※ ※
一年一度的狂欢佳节又快来了,前年这个时候,教会的封城令让费都人憋足了气,而去年,经济还未完全复苏的费都,可没精力加大对节日的投资。
所以与前两年的狂欢相比,今年规模盛大得可以告诉所有人:不夜城的繁荣又回来了。
一辆马车从巡警厅所在的街道驶出,在提前欢庆的人流中缓慢穿行,平时只需要一刻钟的路,马车足足磨蹭了一个多钟头,直到拐弯转进香树大街,马车夫才松了口气。
“现在人都这么多,两天后的狂欢节,我们没法做生意了。”车夫抱怨。
在狂欢节的气氛里,能保持肃静的地方,除了第一庭和大教堂的广场,只有被称为黄金路的香树大街了。
这是费都的金融中心,几乎所有的银行家,都汇集在此,开办事务所。这也是身份的象征,假如一位金融圈的人物,不能在香树大街弄到一间房,挂上写着自己名字的招牌,在顾客眼中,信誉至少损失一大半。
“那些都是野路子。”费都的银行家总是藐视着黄金路以外的任何信贷所。
能维持费都贸易活动的生命线,只有香树大街。
每天数以千万的款子在这里流通,为了保障安全,巡警厅特地安排了一队巡警,日夜巡逻。而每家事务所与仓库的看守,都是久经考验,绝对忠诚的人。
没有谁能从香树大街森严的守卫中,靠抢劫弄到半毛钱,而银行家们个个精明绝顶,不少诈骗犯刚想捣鼓点歪门邪道,就被他们识破,送进不用花钱的单间套房。
点缀在各大事务所之间,格调高雅的咖啡餐厅,在中午时,总挤满了眼高于顶的金融大师,他们一边享用着绝好的小牛嫩排,一边用浑不在意的口气,吐出后面跟着一堆零的数字。
有人得意洋洋地说,“上月号角船行又想找我贷十万的款子,最迟钝的人都知道,这家船行要破产了,我当然是拒绝了,幸亏有先见之明,以前的贷款早以收回。”
而听到这番话的,礼貌地恭维了几句,转身又和另外的同行炫耀,“消息灵通才能赚大钱,号角船行快翻身了,它最后的一艘船在远东弄到了最上等的香料,目前已经安全返航,估计两天后抵达费都港,我刚贷给船行二十万金恺撒,10%的利息。”
在黄金路,声望最高的事务所当属皇城双鹰银行在费都的分处,双鹰是全拜伦第一流的大银行,金融网络布满全国,它开出的支票,连最谨慎的商人也不会怀疑。
马车停在了双鹰费都分行,在门前的警卫兼服务生,用无法挑剔的动作,拉开车门,一名青年人走下来,随手塞给警卫一张票子。
警卫恭敬地表示感谢,等他偷偷瞥了眼手中的票子,不由抽了口冷气,那是一张面值五金币的金卷。
银行大厅的职员注视着刚走进来,打扮贵气的男子,不少女职员在心里欢呼,“天,这是哪国的王子,就算不是,也应是某位公爵家的公子,只有这样的身份,才配得上他那张俊脸蛋。”
“我需要寄存服务。”男子微笑着对柜台后的一位女营业员说,这笑容马上让营业员脸红得有些眩晕。
“呃……当然,我马上……”女营业员有些结巴了,但她立刻记起银行的制度,“抱歉,能打听下,您要寄存什么物品以及哪种规格的服务。”
“一幅画,我需要最高级的保险箱。”男子扬了扬一个用油布包裹好的长方型夹子。
“最高级?请稍等,我为您通知德博拉行长。”女营业员意识到,这是笔大买卖,“也难怪,看看他的模样,也不是我们这些小职员能接待的。”她幽怨地想。
按银行的业务,租凭保险箱分三个等级,最高等,等于是租下一个配有专人守卫的小金库,每日的租金高达三百金恺撒,一般都寄存着有钱人不安心放在家中的珍贵艺术品和财宝。
德博拉行长走出办公室,亲自接待了这位年轻的富翁。
租金对银行来说,并不算什么,但会选择这项业务的,只有最富贵的豪客。
如果能使他们满意,指不准下次就是大笔款子存进来。
在办公室,男子优雅地端起咖啡,小口抿了下,似乎不满意咖啡的味道,很快将杯子放下,然后望着行长,等待着什么。
德博拉马上意识到了,这是身份高贵的大人物常有的傲慢,他们从不习惯与陌生人打交道时,先行介绍自己。
“我是梅。德博拉,本行的行长。”他笑容可掬。
“范。格莱。”男子点点头,回答道,他说的拜伦语,声音清晰,略带点异地口音。
这不是很出奇的名字,德博拉也没听说过有叫这个的大富翁,很可能是假名,但这男子那无法摆脱的贵族习气,还是透露了点内幕,范,只有在西边葡荷王国的王公,名字里才有资格加上“范”字。
某些王公,喜欢搞微服出游的调调,这样更方便他们无法忌惮地行事,勾引一些出身贫寒,又长得可人的农家妹。等一走了之时,那些被糟蹋了身子的姑娘,无从追查。
但光凭这些,德博拉也不能确定他所想的是否正确,他打量着男子,气质优雅,接受过良好教育,身材健壮但不是那种肌肉恐怖的壮汉,说明他经常进行如击剑狩猎之类的贵族运动。
那身深色的衣服,一点也不张扬,甚至有些普通,只有经常接触到上流社会圈子的人,才能看出它的价值,瞧瞧布料和手工,光袖口的那对纽扣,行长就知道,起码值六百金币。
只有手指上的戒指,朴实无华,行长看不出什么名堂,但这身打扮的人,佩带的饰品又岂可能不名贵。行长只能认为自己的见识还不够。
而且身为男人,德博拉也必须承认,这年青人实在俊俏,特别是黑色的眼眸与颜色稍浅的棕栗色头发,让他充满异国神秘的味道,嘴角总是不经意流露出带点刻薄的旋涡,十足大家族出身的贵公子。
“这家伙,甚至不用花钱,光是钩钩小指头,就会有姑娘投怀送抱。”德博拉嫉妒地想。
“我刚购买了一幅画,但放在旅馆不能安心,我需要租……”自称格莱的男子用手指轻轻扣着椅沿,“十天,直到我回国。”
“画?请恕我冒昧,光是一幅画,似乎并不值得用最高级的……”行长说了一半,被格莱用讥笑的眼神打断,他骄傲地说,“达奇的作品。”
德博拉没话说了,达奇,历史上最出名的绘画大师,他那些闻名遐迩的名作,能让每位热爱艺术的收藏家发狂。
不过这位大师为人所知的画,通常收藏在各国的王宫或者国家展览馆里,德博拉突然明白了,这是黑市的交易品,大师有不少名画曾经失窃,那些窃贼想出手,只能从地下市场里流通。
想必这位先生所购买的,也是脏物之一。
不过行长可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得罪一位潜在的大客户,他识趣地没有追问。
“这幅画花了我十五万,其实我也不懂画,单纯为了在拍卖上和人斗口气。”格莱说,似乎炫耀着十五万对他而言,算不上什么。
十五万!这些靠着祖先的功绩,醉生梦死的纨绔公子哥,为了斗气就能花十五万!德博拉更嫉妒了,银行行长的职位,每年的薪水也就两万。
虽然黄金路每个银行家遇见他,都会尊敬地打招呼,但他知道,自己只是个打工仔,银行的收益都属于坦丁的总行。
几千万的款子从他手里流出和进帐,但除去年金,没一毛钱归他。
当然,德博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