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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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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四章 舞会(一)

三街的广场依旧人山人海,六点一刻,一辆打扮得花里胡哨的马车出现在人群中,棕黄的车厢粘满五颜六色的羽毛,掩住了那些精美的花雕,皮制顶棚上装饰着小巧的铜冠,车轮被漆成红色,更滑稽地是,两匹拉车的高头大马,在额头处用丝绸系上了长长的尖角。

似乎主人为在狂欢节中大出风头,将马车改造成神话里大神驾御的灵骏飞车。

驭座上的马夫,上半身什么也没穿,只在右肩至腰部,横拉过一条白色的宽布带,头戴着桂树叶冠,春天傍晚的气温挺低,让这个扮成神使的车夫冻得鼻子发红。

里德尔一眼就望到了福兰,两米的大个子在人群里很是显眼,他招着手,喊福兰过来。

车厢宽敞,用几层天鹅绒铺就,甚至连座椅都被拆掉,乘客可以舒服地躺在靠垫上,从内壁悬挂的小酒柜中,取出上好的红酒,恣情纵意地享用。

有钱人通常都会将马车分类,根据用途来修饰。像这种车辆只适合短途旅行,路程一长,半躺的姿势绝对是种折磨。

贵族青年正打量着福兰,直到确认,他身上没有虱子,连指甲缝都干干净净,才舒了口气。

“平民很少有你这么干净的,老实说,他们都是群冒着臭汗的猪猡。”里德尔的腔调让福兰很厌恶,也是,这话是对他的恭维,但福兰宁愿这恭维越少越好。

“今天托你的福,不但拯救了我的生命,还让爱情也降临了。”里德尔找着话题,他没有和平民打交道的经历,“她可是坦丁上流圈子里,风头正劲的千金小姐。”

“那您一定花费了不少工夫吧。”

“当然,象鲁齐。马沃罗,候爵家的公子,本身就有男爵的头衔,”里德尔说着竞争对手的名字,“差点就抢在了我前面,哎,只要想想纳奥米的美丽,下午受的点小伤很值得。”

“在有实际关系之前,可不算得手。”福兰知道这家伙,喜欢这话题。

“这话说到点子上了。”里德尔兴致勃勃地喊,“女人啊!华丽的金钻,闪耀的珠光!在没真正放进收藏盒里前,我可不能掉以轻心。”

“马沃罗男爵阁下可能不会放弃。”

“对,他就这德行。”里德尔有些发愁,“纳奥米家族富有,送些珠宝之类的玩意毫无用处,想真正赢得她的芳心,比攻占一座碉堡还难。”

“聚会时,您可以向她邀舞么?”

“她已经答应,第一支舞和我跳。”

“那么,您别这么做。”

“什么?”里德尔奇怪地问,“这是进一步巩固关系的好机会。”

“不不,一支舞代表不了什么。说实话,只是下午,您的英勇与受伤,让那位小姐有些不好意思地补偿。”福兰推断,“一旦舞蹈结束后,她就会认为偿还了,不再欠您的情,那么,您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和其他人又处于同一条水平线。”

里德尔眉关紧锁,“仔细想想,真有这种可能,那我该怎么做?”

“让她继续觉得抱歉,但不要太过火。她和别人跳舞时,您要用悲伤的眼神凝视,请注意,一定要让那位小姐察觉到这点,她会一直好奇,您怎么啦?为什么不遵守约定?

等舞会过半再去邀请她,但要装着伤尚未康复,强忍着痛苦。这样,不仅体现了您的爱意,纳奥米小姐恍然大悟后,会愈加同情您。我们都知道,同情与好奇,能让女人主动接近您。”

“棒极了!”里德尔不可思议地望着福兰,“以你的相貌,居然会这么懂女人……”他似乎觉得话有些过,改口说,“对我的疏忽深怀歉意,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卡西莫多。”

“卡西莫多先生,我是里德尔。唐。莱因施曼。”里德尔说。

“天,莱因施曼!”福兰装得很震惊地样子。

“你听说过家族的名号?”

“最愚顿的人也知道金雀花的荣耀。”

这恭敬的话语让里德尔舒服极了,福兰那张丑脸他越看越爱,“每月给你十个金恺撒,来当我的顾问吧。”

“请原谅,目前的工作我很满意。”

拒绝让里德尔有些不高兴,这时候马车在一座豪宅前停了下来,年轻人的心性立刻将这点小小的不快抛到脑后,他跳下车子,宅院门前的侍从迎了过来。

“莱因施曼阁下,主人恭候您多时了。”侍从看了看福兰,“这位是?”

“卡西莫多,我的同伴。”里德尔提高了音量,“他从我的私人马车下来,能亲密地走在我的身旁,你居然用怀疑的语气,来询问他的身份?”

“阁下!”侍从发着抖,他可不想为了这点小事,失去工作,“请宽恕我的冒昧。”

这座豪宅有些年头了,建筑风格还是那种古老的城堡式,满是绿茸茸爬山虎的围墙正中,大铁门正敞开着,不少马车已停靠在前院,看来有不少客人早已到达。

走在大理石路上,里德尔偷偷对福兰说,“这儿是特拉法加伯爵的产业,伯爵虽然已搬迁到皇城,但仍将旧屋留了下来,而他的侄儿,刚好也来费都参加狂欢节。”

“难道坦丁没有狂欢节么?”

“怎么说呢,在坦丁,有群老爷子管着,还是来费都自在。”里德尔忽然压低了声音,“舞会好象开始了。”

“别忘了我的话。”

里德尔立即放慢了步伐,为了逼真,还掏出化妆盒,朝脸上涂抹了些白粉。

“如果事成,我不会亏待你的。”他说。

福兰慢慢跟在里德尔的身后,给个花花公子出谋划策如何追求姑娘,在两年前,他绝对做不出来。

“我,也在渐渐改变,也许,这就是堕落。”福兰想。

复仇的烈炎,使心灵变成了一堆废墟。

废墟之上,重新耸立起的,将是圣殿,还是魔宫,惟有时间才能证明。

福兰尽可能地,选择前者。

大厅里,轻快的圆舞曲正演奏着浪漫的乐章,天花板上的悬顶吊灯用半透明的彩色罩子蒙住,让室内的气氛朦胧暧昧。

左侧有一排餐桌,放满蜂蜜制成的零嘴与精致的食物,参与聚会的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对他们来说,食物,可远没有面前的姑娘重要。

纳奥米正在和几位追求者聊着天,但她显得心不在焉,不时四处张望,等看到里德尔进来时,朝他可爱地歪歪头,示意“第一支舞我还留着”。

一切按计划进行,等聚会结束时,姑娘已经在里德尔怀中吃吃直笑。

福兰坐在角落里,平静地看着贵族公子哥们的嬉闹,没人会关注这类小人物。如果有谁无意中望向那个角落,会颤抖地发现,阴影中,他的目光是多么冷酷和锐利。

行刑官看着死囚、法官注视着被定罪的犯人,就是这样的眼神。

※ ※ ※

最近工作忙,今天更新晚了点,让大家等候了。

……………………………

第二卷 贪欲的盛宴 第四章 舞会(二)

“狂欢节过后,我得回家了,如果你去坦丁,可以来找我。”里德尔递给福兰一张金券,并用由整块绿晶石雕刻的戒指沾上油墨,于“50”的数额下盖上金雀花的图章。

“很乐意往后有机会再为您效劳。”

里德尔坐回了他舒适的马车,啜着一支地道的雪茄,当他独自一人时,几乎成为招牌表情,玩世不恭的神色,被老成练达的城府所取代。

无论是贵族、商人,还是弄臣,总有三教九流的人想接近他,企图从家族的光辉中分得一点小小的利益。

而他,总是无比慷慨地给予那些人希望与友谊。

任何人,在某些时候,总会派上用场。

福兰在路边摊买了碗热气腾腾的薄饼汤,酥脆的饼子配上可口的浓汤,味道蛮不错。

他注意到,食摊上的肉排,都开始加上橘皮,当年发明的小玩意,无形中已经开始广为流传。这个配方他谁也没告诉,一些注意观察的人,也许从采购时,不属于食材的一框框橘皮上,猜测到了让肉更加美味的窍门。

但这些橘皮没有经过反复烘烤,虽然能去除腥味,但让肉有些泛酸。

“先生,所有人都这么处理,肯定没错的。”当福兰询问摊主时,厨子回答道,“现在这诀窍每个人都会,也不是秘密了。请相信,橘皮就这个味道,比起腥,一点点酸不碍事。”

利益,能使所有人发狂,让他们绞尽脑汁,无比精明。

但也能让他们自以为事,被自己偏离轨道的推测迷惑。

越聪明的人越是如此。

诱导聪明人进行错误的判断,自己为自己挖下陷阱,比十个狡猾的阴谋都来得有效。

“这是开始。”福兰想,他还得更熟悉金雀花,来找到,可以让这个家族发狂的利益所在。

※ ※ ※

德博拉在欣喜若狂中渡过了五天。

他想过请位鉴定师对画鉴定,但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在到手前,可不能留下任何把柄。”他老道地考虑。画不能拿出银行,有多少双眼睛盯着呢,而他总不能找个鉴定师,带到金库,公布他发现的秘密。

一个人知道了,就等于用不了多久,全城人都会知道,双鹰的行长再动歪脑筋。

德博拉从不相信,世上有守口如瓶的人存在。

他准备好了五万现款,来应付所有的可能性。

狂欢节结束后的第一天,德博拉早早来到办公室,他连喝三杯咖啡,压抑住急迫的心情。

今天是那张保险存单的到期日。

中午十一点,前台通知他,格莱先生来了。

还是那副打扮,但袖子有些脏,刚坐下,败家子就开始抱怨,“圣父在上,费都的窃贼真多,前天我的钱包居然被偷了。”

这真是个好消息。

“我居然要被迫穿旧衣服,噢,以后我再也不来费都了。”

最好不过,你永远别来。

格莱掏出保险单据,“这画真是我霉运的开始。”

德博拉斟酌地说,“阁下,您现在很缺钱?”

“哈,我会缺钱?”格莱冷笑,但他瞟了眼衣袖,有点无奈地说,“假如这里是葡荷王国的银行,我只要凭名字就能提取两百万,但费都没有支行。”

格莱说的是事实,路途与各国间的利率,以及时而紧张的关系,让所有银行都不愿意冒风险开设跨国业务。

一位异国的富豪,如果不能携带足够的硬通货,那么,出了国界,他就是个穷光蛋。

“阁下,我有个好主意能帮助您。”行长说,“我有位朋友,是达奇的崇拜者,他疯狂地收集大师所有的作品,也许您能出售金库的画,已解燃眉之急。”

“没必要。”格莱从口袋掏出一把票子数了数,德博拉长期在钱堆中摸爬滚打,他一眼就辨认出,那把钱大概有三千块。

“我找朋友借的,可惜不相熟,不过也够我回国了。”

放在最外面的是一张五十块的金卷,他敏锐地发觉,金卷上有莱因施曼的图章。

贵族们喜欢玩这种花样。

假如他的朋友是莱因施曼的家族成员,那这位先生的身份更可信了。

“几千块?”德博拉诧异地叫着,“像您这种绅士,难道租最下等的马车吗?”

格莱脸发红,但还是坚持说,“按照传统,带来霉气的东西,在家门前,得放在火里烧掉,我准备这么办。”

一百万,你他妈的想烧掉一百万!行长冲动得想打人。

“一万五,请卖给我。”

“我花了十五万买的。”

“几天前您已经知道,它只值一万。”

“那我不管,反正已经亏了,就算赚回一万五也与事无补。”

败家子丝毫不动摇。行长只能让步,“那么,五万?”

“请把画拿给我,几万的数额毫无意义,我就准备烧掉它,让郁闷的心情好过些。”

行长几乎是请求了,“您开个价。”

“不,先生,我倒很奇怪。”格莱发现了什么,“一位银行家,会拿五万来购买只值一万的商品?难道画里有什么秘密?”

德博拉一瞬间面容苍白,腿在颤动,“您太有想象力了。”他冒着汗。

“我坚持认为,一家银行的行长,不会做赔本的买卖。”

“实话实说,那位朋友,对我的前途非常关键。”德博拉太佩服自个了,紧急关头能想到好说辞,“画在他眼中,比得上二十万的贿赂,送礼得投其所好。”

“不是朋友,是你的上司吧。”格莱哈哈直笑,没有起疑心。

“拜托您帮助我,要知道,达奇的画在市面上很少见,很多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德博拉乱扯。

“好吧。”格莱爽快地说。

“我马上准备五万的款子。”

“你误会了,二十万,我就卖给你。”格莱盯视他,“比得上二十万的贿赂,送礼得投其所好。”他重复了一遍行长刚才的话。

德博拉恨不得抽自个几耳光。

“要么二十万,要么把画拿来。”

这种脑袋里全是棉花的公子哥,敲诈倒是一流,但德博拉不能放弃,他的思维,已经被一百万塞得满满。

八十万的利润,和九十五万,没两样。

他窒息般地说,“我给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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