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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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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的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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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阁炸药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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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遗产(三)

帕丽斯的这番话显然大出所有人预料之外,芭蕊团长惊讶地捂住嘴,“老天……”她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沉重地呜咽冲破了防线,帕丽斯低着头,眼泪汹涌,几乎是一字一句艰难地说,“我认识这个钱袋,银白的条纹,棕黄的底色,父亲家族的徽章,就是这个颜色。”

“家族?”福兰正在疑惑,这钱袋做工精良,料子也是昂贵的布料,似乎绑匪并不在意,会被有心人从其中看出蹊跷。

“嗯,黄底白条的胡桃花,达尔马克家族的徽记。”帕丽斯悲惨地笑了笑,“拜伦西部的一个男爵家族,也许在大人物眼中,不值得一提,但在我那可怜的母亲眼中,男爵,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大老爷。”

很简单的伦理剧,某位贵族庄园里,当女佣的年轻姑娘,和她的主人上了床,虽然对方是个六十岁的老头,但华美的衣裳、精致的饮食,仆人们羡慕的目光,让那位姑娘,觉得老人脸上深邃的皱纹,也平滑得俊美起来。

这不算错,每个人都希望能生活得更好,并为此努力。

只是她错误地估计了自己的魅力,没多久,腻味了的达尔马克男爵,用几个小钱打发了她。

而姑娘,自暴自弃了一阵子后,发现有了身孕。

谁也说不清楚,这腹中的骨肉,是男爵老树开花,还是在自暴自弃滥交的日子里,某个男人的遗留。

“帕丽斯·达尔马克。”姑娘给孩子,取了这个名字。她如疯子样,向每个人宣布,这是男爵的血脉。

从小,帕丽斯长得就不美,颧骨高耸的脸颊上有不少小小的白麻点,男爵不承认,让一个不知道来历。日后也无和别的家族联姻价值的丑女儿,来分薄他的家产。

在帕丽斯四岁时,无法容忍地男爵,将她和母亲,赶出了庄园。

母亲总是絮絮叨叨地诅咒,“一个恺撒都不值的东西,要是你长得再漂亮点,说不定老爷会发发慈悲。给我个身份……”然后她迷幻地描绘着,当初在城堡里,连地上的毯子,都比现在的床要干净,走廊的墙壁上,挂着她不懂,但昂贵得要命的艺术品,薄胎的东方花瓶,那纯粹的瓷玉,在阳光下仿佛缓慢地流动着。还有那金箔制成地胡桃花……

“你是胡桃花的后代。”直到死。母亲还唠叨地叮嘱,慎重地将当年男爵的礼物,一件黄底白条。在花边上绣着紫色胡桃花的披肩,放到女儿的手中,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到底谁是帕丽斯的父亲,但在幻想中,贵族家的小姐身份,总比某个清贫人家的丫头要好。

“后来,你就加入了红雀?”芭蕊怜悯地摸着帕丽斯的头发,她还记得。当初姑娘跟着巡回剧团的篷车跑,请求给一份工作。

相貌和身材,还有鳖脚地西部口音,不适合当个演员,团长只是良心发现,勉强收留了她。

那时候红雀混得蛮不错,是个中等规模地团子,连演员带杂工,足足有二十多人。

帕丽斯工作得很努力。也善于讨好他人,演员们换洗的衣服,即便在严冬,她仍然用有冻疮的手,仔仔细细地用凉水清洗,像仆人样,不偏不倚伺候着每一位演员。

很快,这个不起眼地丑丫头,就在众人心目中,留下了很不错的印象。

她们教姑娘化妆,教导她用粉笔和胭脂来弥补相貌的不足,教导她选择衣服颜色的搭配,教导她训练嗓音和舞台上如何微笑和运用眼神,没多久,姑娘就从杂工,升到了演配角的小演员。

半年时间,十三岁的帕丽斯,就在红雀站稳了脚跟。

连芭蕊团长也承认,有时候,努力,能战胜平庸的天赋。

“但为什么,达尔马克男爵,又要找回私生女呢?”劳伦问道,这也是大家正在奇怪的疑惑。

“我不知道?”帕丽斯摇头。

“既然知道了对方是什么人,那就好办了。”福兰语气镇定,“你们先去小镇租间屋子,暂时停留,我去达尔马克的采邑,探询下原因。

“那不报警?”

“没意义,对方是很坦然地寻回失散的女儿,虽然他们连女儿长得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是靠披肩来证明身份。”福兰说,“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不会如此急促。”

※※※

达尔马克,以领主姓氏命名地土地,非常繁荣。

连绵的嶙峋丘陵和沙石让西部的土地贫唐,不适合开垦耕田,但这里有最珍贵的宝物:金矿。

从第一座矿脉被发现开始,“黄金!黄金!”以前拿鞭子抽都赶不来西部的人,纷纷汇集于此。农民们典押田宅,拓荒这放弃开垦地,工人扔下工具,公务员离开写字台,甚至连传教士也抛弃了他们的布道所,荒蛮之地在几年内,繁荣得像有几百年历史的大都会,所有被册封在西部的贵族家族,都富得流油。

据说,拜伦每一任皇帝,都想收回西部封地的所有权,但贵族长老院地势力,永远是皇权的制约,哪怕领地内没有金矿的家族,也不愿见到贵族的权利和传统,被皇室法令破坏。

否则那将是一个不好的开端,今天是西部,谁又知道,明天会不会轮到其它地方。

最后妥协的结果,西部以每年开采量的七成,作为税金,缴纳给国库。

皇帝们从不相信,那七成,会是真实的开采量,也许,实际上连五成都不到,但没人能证实。

再清廉的税官和统计员,西部的贵族们,也有办法,将他们拖下水。

天上闪烁的星星好象黑色幕上缀着的宝石。

丘陵的缓坡之上,威风的城堡被厚实的城墙和高耸塔楼包围,西部没有上好的石料,修筑这些建筑的大理石,都是从遥远的地方运送而来,光运费,就超过了它本身的价值。

庄园、跑马场、磨房,星罗地点缀在堡垒周围。

穿着盔甲的骑士不停巡逻,甚至可以说,这私人住宅,颇有点军事要塞的味道。

在西部,子爵家的房子,已经比得上内地,某些走下坡路的伯爵。

黄金给他们带来财富,以及争斗。

希伯·达尔马克子爵在书房见到了自己的表妹,他今年四十出头,满脸络腮胡子,“在传闻中,我不记得,舅舅的女儿有这么漂亮。”他打量着马蒂达,有些怀疑。

姑娘苍白着脸,缩在鹅毛毯子里,一声也不吭。

子爵把玩着那件披肩,“除了这个,还有什么能证实她的身份?”

“没有了,阁下。”虏走马蒂达的骑士之一说,“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如果不是路过黎明堡,发现有个姑娘穿着这件披肩,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人海中,找到老阁下传言中的私生女。”

希伯子爵企图和自己的表妹沟通,但回答他的,是姑娘的牙齿和指甲,马蒂达像只受惊的小兽,不让任何人靠近。

“阁下,您的表妹,似乎脑子有问题。”骑士说,“和几岁大的孩子没有区别。”

“噢,这真让我难过。”希伯不在意,“该休息了,带她去卧室,如果继续哭闹,就给她吃点安眠药。”

等马蒂达在骑士脸上又留下几道血痕,尖叫着被拉出书房后,“表哥几年前,死在女人肚皮上后,舅舅后继无人了,唯一的私生女,还是个白痴。”他对一直站在书桌旁的管家说。

“这样不是很好?我们更容易控制。”管家恭敬地回答。

“但她真是舅舅的私生女?靠一件披肩,不能证明什么,也许抓错了人。”

“错不错倒没关系,关键是让皇帝殿下的御使承认:老达尔马克男爵还有继承人。”

“那位至尊的殿下,想方设法要收回矿脉的开采权,每位西部贵族,如果没有了直系继承人,他的采邑,将被国家收回。”希伯子爵为自己倒了杯酒,“只能是儿子或者女儿,连我这个侄子都不能继承。”

“西部最好的矿脉之一,就在老男爵的领地内。可惜他现在只剩半条命,指不准什么咽气。”

“黄金是属于达尔马克家族的,谁也无法夺走。赞美法典,即便皇帝,也无法公开违背律法的条例。那些,会让所有的贵族都感到恐惧,从而联合起来。”子爵说,“在舅舅去世前,我们得通过贵族法庭,迫使坦丁承认那位白痴表妹的继承权,当然,身为她的兄长,到时候,会派人协助她来治理领地。”

“您有这个把握?”管家参谋着,“毕竟,您只是个子爵,贵族法庭,会站在我们这一边吗?”

希伯胸有成足,“光凭达尔马克家族的力量当然不行,但,有人会帮助我们。”他拿起书桌上的信笺,信封上,烫着蜡封的印章,一朵尊贵的金雀花。

“莱因施曼家族的使者,已经在路上了。”子爵吩咐,“布置好客房,准备迎接我们的朋友。等她驾临,立即向贵族法庭申述。”

一条上等的金矿、繁华的采邑,都将由他在幕后操纵,希伯·达尔马克满怀希望地等候着那天的到来。

第九章 继承权(一)

卡尔·蒂文助理检控官正在离达尔马克一天路程的城市宗维亚度假,他满头茂密的灰发,嘴唇上蓄着小胡子,“西部没什么有趣的地方。”

他刚下城市间的公共驿站马车,站在塞维亚的街头上,充满沙子的风让他的感觉很不好。

在拜伦的司法界,卡尔·蒂文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地方法庭、年收入二千恺撒,像他这样的人,简直多如牛毛。

他三十来岁,一直没有晋升的希望,在几个小庭子间调来调去,看着同年进入法庭的见习生们,现在都坐在法庭长或者正式检控官的职位上大捞一把时,他开始懊悔,当初是不是选错了职业。

半个月前,他刚接到去某个西部山区的巡回法庭当检控官的调令。

名义上是升职,但乡下巡回法庭的条件,远不如待在城市的地区法庭混日子。

据说一些巡回法庭,简陋得只有一辆马车,在当作交通工具的同时,还兼顾着住宿和审判厅的职责。

卡尔不敢想象,他得赶着马车,在小村子间来回奔波,调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

“要是有笔钱,我就能换个好地方。”卡尔想,这个想法也说明了司法界还是存在着黑洞。他出身一般,在法学院念书的四年,已经耗干了家中的余钱,开杂货店的父母挺为自己能有个当检控官的儿子而自豪,但卡尔并不满足,二千恺撒?他平时痴迷玩百家乐,带彩的那种,但运气总不好,总是输钱,日子过得紧巴巴。

连难得的长假,他都只能选择塞维亚,为的是去巡回法庭报道时,能就近节约旅费。

“还有大半个月。我一定把假期渡完,在去乡下开始工作。”卡尔叹气,招手唤来马车,“去干净又便宜的旅馆。”他对车夫说。

靠在车厢的椅子上,卡尔打开提箱,准备拿点零钱,马上,他呆住了。

箱子里。是一扎扎崭新的票子,卡尔飞快地合上盖子,惊恐地朝四周张望,但很快释然,车子中他单独一人,又有谁能看到这幕呢。

差不多一万恺撒!他摸着钱,觉得有些缺氧,到底是怎么回事?卡尔回忆起,在公共驿站的大马车上,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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