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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上一个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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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在高三。中考800米长跑一直是她的弱项,体育老师给了男生足球和篮球叫大家自由活动,到了女生这里,盯着大家练800米。
一圈下来就已经人仰马翻,别琼最讨厌体育老师色眯眯从后面赶上来,手搭在女生后背上半推半摸,人模狗样喊着“加油啊,快到了”,实际上半明半暗揩女生油。
全身没有力气,喉咙里干得冒火,又不敢大声喊出来叫这色狼住手,只好拼命往前跑。脚下慢了几步,那咸猪手趁机湿哒哒贴过来,她猛地站住,决心豁出去同体育老师撕破面皮。
这时在对面打篮球的温沈锐突然跑过来,一下打飞体育老师的手,笑嘻嘻责怪道:“秦老师,少占我女朋友便宜。我女朋友我来调教督促就行了,不劳您大驾哈。”说完冲别琼使个眼色,“来吧,我陪你跑一圈。”
他全然不顾周围同学诧异的目光,以及黑着脸站在原地,敢怒不敢言的体育老师,陪同她跑完了剩下的几百米。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她和他成为校园里的传奇,被好事的同学们编撰出N个版本的故事,在全校流传。
虽然后来流传的版本过于夸张和失实(比如,有版本甚至说温沈锐上去就扇了体育老师一个巴掌……打得他满地找牙什么的),可走在那些她或认识或不认识的同学们的目光里,她是笃定的,快乐的,欣喜的。
因那目光里,即便夹带着羡慕和嫉妒,终究是善意的。
两次印象深刻旁人给予的注目礼,都是拜他所赐。
……
此刻,即便她不认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可那目光里有太多的惊讶、不屑、鄙视,统归都是冷漠的。
没有热闹可看,人群终将散去。
2
80桌的酒席,人已陆续来了大半。
正赶上隔天是A大60年校庆,不少校友提前一天赶过来,倒刚好参加这场婚礼。
邵小尉是故意的。
当时俩人的恋爱谈得轰轰烈烈世人皆知,几乎成为了新闻事件,恨不得每天占据校报的头版头条。不看好他俩有好结局的人有太多,以至于她故意选在校庆的前一天摆结婚酒,让尽可能多的人亲眼见证她的幸福。
A大整个学院的教职人员她都发了喜帖。
别琼陪着这对冤家站在酒店门口迎宾,一面麻利地将来宾塞过来的红包塞在早就准备好的手提包里,视线扫过对面桌上负责嘉宾签到的伴娘写下的名字,心中默默地快速核对。一面强迫自己念出声,声音的大小控制得刚刚好,既要避免其他人听到尴尬,又要让脑子、嘴巴不得闲,以免失了心神,只顾想着万一见到温沈锐,要挂上一副什么样的面孔。
若评选当日嘉宾说的最多一句话,一定是“哈哈,没想到你俩还真结婚了”。
这句话说的频率实在太高,包括但不限于被大学同学,任课老师,大学辅导员,班主任,教授……
让这对新人既尴尬又无法较真生气。
被这么多人说出心声,别琼想笑又不敢笑,早就憋出内伤,偏偏十英寸的高跟鞋踩在脚下,站了不到半小时,就已经酸胀得要命。
少时,邵小尉突然推说要去洗手间,拉着她闪进了后门。
别琼一屁股坐在水泥地板上,直接甩掉高跟鞋解放双脚,不住埋怨,“这也就是为你,回头我结婚你要不好好回报,跟你没完。”
任凭她百般埋怨,平日里说话绝不饶人的邵小尉倒是一声没吭。
她正纳闷,邵小尉突然神经兮兮抓住她的胳膊,“小别别。”
邵小尉一这么叫她,准没好事。
她没好气地问,“干吗?”
“我盼了那么久终于能和戴川结婚,为什么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呢?”
别琼斜眼看她,“刚才谁啊,笑得没边没际的,知道的人清楚您这是结婚,不知道的还以为您海边淘金子呢。”
“亏你还是伴娘,就没看出我在假笑?”
“……伴娘还要懂这个?我不干了,你爱找谁找谁去。”她揉着自己肿胀的脚趾头,“要我结婚,清水的平底鞋!满场跑也丁点儿不累。再弄个类似于捐款箱大小的箱子,谁爱往里扔多少就扔多少。还站着迎宾,宾客们自己没脚没长眼睛啊,随便找个地坐下来得了,摆什么架子,还要人家迎。”
邵小尉的重点显然不在这里,她默默注视着别琼的脚,继而深吸一口气,“小别别,我想好了。”
“嗯?”
“我不想结了。”
“……那不能够,您在开玩笑。”
“不,我好像,再没有任何时候像现在想得这么透彻了。高中时跟他谈恋爱,就幻想着能跟他结婚,大家不是都说初恋没好结果吗?好,我一定拿个好结果给他们看。所以就算这么些年,戴川跟多少人暧昧,我没少跟在他屁股后面擦屎,可我还是想跟他结婚。”
别琼叹口气,“好了,亲爱的,咱别闹了,您看小说看电视剧看多了吧,您要不想结婚,行啊,之前说清楚不就得了。非得等到现在?你走到大厅去看看,你爸妈,他爸妈,都在那儿笑容可掬跟人挨个致谢呢。你不结,他们怎么办?”
她替邵小尉整理好婚纱,“你今天这么漂亮,总不忍心让你爸妈走上主席台,说对不起了各位嘉宾,请你们去嘉宾签到处收回你们的礼金,小女的婚今天不结了。各位刚才封多少,就拿多少,千万别多拿,结婚倒结出外债来?”
邵小尉急了,“你怎么听不懂我的话呢?我说我,现在彻底想清楚了,不想和他结婚了,其他不是重点,听明白了吗?之后的场面如何收拾,难道比我的终身大事还要重要?”
这是邵小尉比她精明的地方,不论局面多么混乱,孰轻孰重,她从不自乱阵脚,总能抽丝剥茧,迅疾地跳出圈外,保持着十万分的清醒。
不像别琼,事情一多,人先慌。
“他们像是来参加我的婚礼,又更像是来看笑话的。想看看,今天,以后,还有什么好戏可唱。可唱了这么多年,我不想给他们唱了。”
“人家就那么随口一说。再说了,这么多年,你和戴川在一起,什么风浪没经过,这几句话就能把你俩的爱情给埋葬了?”
“并不仅仅是因为这些话。以前我一直觉得想得很清楚,可刚才站在门口迎宾,看着大家一个个走过来贺喜,看到戴川冲我讪讪地笑。电光火石间突然看透,原来这些年,与其说我一心想着嫁给他,倒不如说我是想让别人,看到我嫁给他。”
别琼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冷汗渗透全身,“你想清楚了?”
“是,清楚得叫我害怕。”
她慢慢地穿好鞋,斟酌着要如何开口。
都说伴娘不好当,她以为只是要帮新娘挡挡酒,大不了,还会被闹洞房的年轻人占些便宜,此前早就做好了各种准备,现在想来,哪有这么简单。
最好开个伴娘培训班。
不但要帮新娘打理结婚的各种细节,还要修下心理学,主治新娘的结婚恐惧症,说服逃跑新娘放弃逃跑念头什么的。
想到这儿,她拍了拍邵小尉的肩膀,“好啦好啦,你要是有些焦虑,我陪你再坐会儿。你第一次结婚嘛,没经验,我理解。”想到姐妹们之前开的玩笑,“你们这对冤家,分开了才怪呢。就算今天这婚结不成,回头离了,等过几天还不是照结不误?不过,那时候你肯定不像今天这么慌乱,有经验了嘛。”
邵小尉只是默默地看着地面,不发一言。
这些年,分手闹了无数次,或隔天笑嘻嘻和好甜蜜如初,或分居跑回家中各过各的生活如同路人,或惊动双方家长上门苦劝,或双方心生厌倦住同一屋檐下冷战数十天,甚至撞见戴川与同事眉目传情玩暧昧,用指甲抠得他满脸开花……闹得堪比天崩地裂,也始终坚信两人不会真正分开。
似乎,同戴川在一起,同他结婚,同他安安稳稳甜甜蜜蜜过着普通夫妻最为平淡的生活,是她任何时候都不曾怀疑也绝不肯放弃的信仰。
别琼怕时间久了,真的耽误两人的大事,正想干脆直接上手硬拖她回去,突然听到阔别已久的声音——
“小别,好久不见。”
她的身体不由得一僵。
周围的亲朋好友都算上,叫她小别的,只有乔磊一人。
“别”这个姓本来就少见,甚至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生她时家里穷困潦倒,又逢爸爸四十岁生日,欣喜异常,盯着她看了很久,说:“就叫别琼吧,别琼别琼,别穷呀。能舒舒服服踏实过日子,比什么都好。”
从幼儿园至大学,乃至多年后她参加工作,旁人初听她的名字多半会惊讶,总喜欢多问两句。更有人故意放开嗓门叫出声,一面朝她大声笑。他们喜欢叫她的全名,似乎叫多了,大家也能沾个光,同样都不穷。
可乔磊一直叫她“小别”。
她对他的声音太过熟悉,千想万想,没想到他会来。
只得硬着头皮抬起头勉强挤出笑脸,“好久不见,”她听到自己略微颤抖的声音,“欢迎你来。”
“也不是很久,”她看到乔磊默默地打量着自己,目光如炬,“四年。”
四年。
他变了太多。
那时他的皮肤很白,带着一种病态。这些年,不知道他经历了什么,肤色已是健康的麦色,像是脱胎换骨彻底变了一个人,再不像当年手无缚鸡之力的病小子。浅棕色短发,微卷的刘海沿倾斜弧度摆至右侧,刚刚好衬得他刚硬的脸部轮廓。
似乎也开始懂得怎么穿衣服,黑白条纹的纯棉轻纱T恤衫很适合他,随便搭条牛仔裤已经足够。
见她不说话,他冲邵小尉点点头,“恭喜恭喜,新婚快乐。”
邵小尉是个明白人,“谢谢。你们俩好久不见,肯定有很多话要说,你们聊着,我先过去招呼大家。”她冲别琼使个颜色,捂嘴偷笑。
“你……”乔磊在场,她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只好含含糊糊问邵小尉,“你想通了吧?”
“啊?啊!想通了想通了,你就别操心我了。”邵小尉说完扬扬眉毛,迈着大步回了礼堂。
乔磊好脾气地笑着,目送她离开。
气氛再次变得古怪。
他的目光停留在她裸露出的半个光滑的臂膀上,“你,”语气顿了顿,“之前,很少这么穿。”
“都是为了……邵小尉。你知道的,结婚嘛,总要……”她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如此不淡定,只怪他的目光一直定格在她身上,太炙热又太坚定,让她越发语无伦次,想缓解眼前尴尬局面,又不知如何开口,只好呆呆站着。
3
四年前的他,当然不是这样的。
与大家按部就班大三忙着实习、大四毕业不同,乔磊是在大三上半学期主动退学离校的。
时至今日,别琼都不敢问,当年他的离开,到底主要原因是不是因为自己。
她只记得,有一天晚上他突然过来找她。
那天是周六,很多当地学生早早坐校车回家,她和四妞去超市买完零食回来正要进宿舍楼的大门,四妞突然捅捅她的胳膊。
“哎,情圣来了啊。”
她顺着四妞手指的方向看去,站在校宣传栏下,双手插着裤兜,不安地走来走去的,正是乔磊。
她并不喜欢宿舍的姐妹们这样叫他,可惜屡禁不改,甚至跟大家急过,未果。只好就这么从了。
走近了,四妞说我还有事呀,你们聊,先走了。说完嘿嘿笑着跑进了宿舍楼。
这样的氛围让两人更加不安。
“找我吗?”
“是呀。”他的声音局促起来,“我其实是想问问,想问问……”
那时的乔磊瘦极了,像个风吹即倒的竹竿,皮肤白得吓人。
每次见到他,她都是这样的气不打一处来。
自从升了初中,再没有人像小学时那帮时刻冒坏水的坏孩子们有事没事在放学后堵着他,臭揍一顿了。可他还是这样一副气场弱爆,唯唯诺诺的样子,没有一点男生样。
否则,也不至于逼得小学六年级时的她主动出头,从口袋里抽出早早准备好的水果刀来回挥舞,把被别人用校服裹了密不透风、揍得趴在地上捂着脑袋的他拉起来,狠狠地说:“你们再要欺负他,别怪我跟你们拼了。”
不过是十二三岁的小男孩,欺负人捡着软柿子捏,乌泱冲上去,仗着人多气势足,连打带踹。真见到拿刀子拼命的人,哪怕是个同龄的小女孩,也吓得不轻,愣了一会,嗷嗷叫着撒丫子全跑光了。
她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从六年级他转学第一次进教室时,便觉得他不讨喜。低垂着头,像是什么都怕,从不主动同任何人讲话,偶被老师叫起来朗读课文,声音细而低,像是设置了静音,几乎一个字都听不清。
很快便有流言传来。
传说他爸爸找了个年轻貌美的小三,刚生下双胞胎男孩,便抛弃他们母子,转移所有财产移居加拿大。他妈妈自此受了打击,精神有问题。表面上正常人一个,与人说话聊天,再正常不过。可一旦寒暄已过,哪怕那人站在她一米处,她也能迅速进入自己的世界,仿佛设置了他人无法闯入的结界,笑嘻嘻而急促地自言自语,旁若无人。
好在生活尚能自理,风言风语着实厉害,在当地待不下去,便搬回了老家。
也许正是经历了这样的家变,听过太多的冷言冷语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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