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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朝代;另一个不同点是,如同詹姆斯·J。Y。刘①所解释的那样,侠客一般都是独来独往我行我素的江湖英雄,自己认为怎么合适就怎么干,无须征求他人意见,也不管当权者持何态度,而毛式英雄符合列宁的比喻,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必须按最新的意识形态规定来表现。作为政治家手中的工具,毛式英雄在制造一个新的神话方面是不成功的,京剧样板戏的观众们对于倾轧、敲诈、非法拘监、自杀、暗杀太了解了,他们是不相信那些戏剧化的共产党员的行为举止的。
① 参见D。W。福克玛:“毛主义的神话及其在新京剧中的体现”,《亚洲季刊》1972年第2期,第341—361页。
② 陆定一:“在京剧现代戏观摩演出开幕式上的讲话”,载《文化战线的一个大革命》,第68页。
③ 江青:“谈京剧革命:1964年7月在出席京剧现代戏汇演的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文学》 1967年8月第8期,第120页。
① 吴晗:“神话剧是不是宣传迷信?”,《中国青年》1961年第15期。
② 《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41页。
③ 江青:“谈京剧革命”,第119页。
④ 参见赵聪:《中国大陆的戏剧改革》。样板戏被拍成了电影,它们是文革期间制作的仅有的几部电影,1966年前拍的电影几乎全被打入冷宫。见保罗·克拉克:“70年代的电影业”,载于邦尼·S。麦克杜格尔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俗文学和表演艺术(1949—1979)》,第177—196页。
① 上海京剧院《智取威虎山》剧组:“努力塑造无产阶级英雄人物的光辉形象:赞扬杨子荣等英雄形象的塑造”,《中国文学》1970年1月第1期,第62页。
① 詹姆斯·J。Y。刘:《中国文史中之侠》。
1976年和“伤痕文学”的产生
1976年4月的清明节几乎是专门用来纪念当年1月逝世的周恩来总理的。在北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天安门广场,他们献花圈、发表讲演、朗诵诗歌,想以此来悼念总理,联想到“五四运动”,这次自发的示威被冠以“四五运动”之名。但是,工人民兵、警察被用来镇压这场示威,4月8日的《人民日报》称示威为反革命运动。“四人帮”的这个定性直到两年多以后,即1978年11月21—22日,才被揭发和推翻。此后,过去只能秘密流传的悼念周恩来的诗集,得以正式出版。
只是在推翻了对天安门事件的结论以后,文化气候才开始有了决定性的变化。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批判、遭逮捕的作家恢复了名誉,这又被看作是新的信号:新政治领导人赞成对文学艺术采取一项不同的政策。
1978年公开平反的有:艾青(诗人,1957年遭批判,1958—1976年被送到新疆劳动改造)、周立波(小说家,1966年受迫害)、周扬(文艺理论家,官员,1966—1967年坐牢)、刘白羽(短篇小说作家,官员,1967年受批判)、夏衍(剧作家,官员,1965年受批判)、欧阳山(小说家,1965年受批判)、王若望(评论家,短篇小说家,1957年和1962年受批判、坐牢)。
1979年平反的有:陈荒煤(评论家,1966年遭迫害)、周而复(小说家,1969年遭批判)、廖沫沙(杂文家,1966年遭批判)、刘宾雁(短篇小说家,1957年受批判)、丁玲(小说家,1955、1957年遭批判,1958—1970年被送到东北劳改,1970—1975年坐牢,1975—1978年在人民公社)、王蒙(短篇小说家,1957年遭批判)、吴强(小说家,1968年遭批判)、阳翰笙(剧作家,1966年遭批判)、杨沫(小说家,1967年遭批判)。
对有些作家来说,平反来得太迟了。1978至1979年间,被宣布平反的已故作家有:赵树理(小说家,1967年遭批判,1970年死于狱中)、冯雪峰(评论家,诗人,1957年遭批判,1976年因长期患病而死)、老舍(小说家,1966年遭批判,同年自杀或他杀)、柳青(小说家,1967年被捕,约在1977年死于狱中)、罗广斌(小说家,1966年遭批判,1967年自杀或他杀)、邵荃麟(文艺理论家、评论家,1964年遭批判,1971年死于狱中)、陶铸(评论家、官员,1966年被捕,1969年死于狱中)、邓拓(杂文家,1966年遭批判,同年自杀或他杀)、田汉(剧作家,1964年遭批判,1966年被捕,1968年死于狱中)、吴晗(剧作家、杂文家,1965年遭批判,1966年被捕,1967年自杀)。
平反通常是无条件的。邓拓的《燕山夜话》(1961—1962)曾于1966年5月遭到最残酷的批判,1979年,北京出版社重印了15万多册。其他在文革期间受迫害的作家的作品也得以重新发行。最后,胡风(1955年被捕)于1981年获得平反。同时,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及30年代的文学作品、欧洲文学作品被重新发掘出来了。1978年出版了巴尔扎克、高尔斯华绥、萨克雷、马克·吐温、莎士比亚作品的译本,这一势头在以后几年里继续发展。
在新作家中,刘心武是第一个尖锐地涉及文化大革命恶果的作家。他的短篇小说《班主任》(1977)引起了全国的瞩目,①它触及了被文化大革命牺牲了的年轻人的犯罪及犯罪渗入他们正常生活的后果,卢新华是另一位很快就声名鹊起的年轻作家,在小说《伤痕》(1978年,也译作《伤口》)中,他按毛泽东去世、四人帮被捕后剧烈变化的政治气氛,分析评价了一个所谓进步的女儿和她所谓修正主义分子的母亲之间的关系。这篇小说获了奖,并被收入一短篇小说集再次发行。②这部短篇小说集引起了广泛的注意。卢新华的小说成了“伤痕文学”的典型,这是描写正直的人们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害的文学。这种暴露文学确实具有真诚的激情,但看来它们也服务于一个政治目的:加强了旨在彻底消除文化大革命后果的邓小平派的力量。加入清算文化大革命理论和实践的队伍的作家还有:陈国凯、茹志鹃、高晓声、王亚平。他们的作品也时常影射大跃进。刘宾雁和王蒙是1956—1957年“百花齐放”期间活跃一时的作家,现又重新登场,并异常活跃。
偶尔也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夸大文化大革命的消极面是否明智?1979年7月31日,李准在《人民日报》提出对(文化大革命中)道德败坏和经济混乱情况的描写要有节制。王若望,这位反右运动的受害者在谈到同一问题时则为揭露文化大革命的伤痕小说辩护。周扬以全国文联副主席的身分支持王若望的观点。③周扬在度过了10年牢狱生活后,已恢复了1966年以前的众多官衔,但是他的权威已不能同文化大革命以前同日而语了,这不光是因为他老了,而且他现在也希望与他过去在反右运动中反对过、甚至将他们投入监狱的作家如刘宾雁(短篇小说家,1957年受批判)、丁玲、王若望等人合作。在为王若望辩护时,他解释道,延安《讲话》提供了行动的准则,但不能作教条的理解。与上海座谈会相反,他强调文学创作的特殊性:“领导经济工作,不能违反经济规律……领导文艺工作,也应当按照艺术规律办事,否则,也会失败。”①虽然周扬没有详细阐述“文艺规律”,但在党性与人物典型化的紧张关系中,他打算把全部重点放在艺术创作,或者说“典型化”之上,这一点是很明确的了。和周扬一样,其他评论家也都提到了“百花齐放”时期曾经争论过的问题,旧话题又被重新提起,有时是被原来的同一个倡导者——如果他们幸免于文化大革命之难的话。开明的评论家强调艺术和宣传的不同,并倡导扩大现实主义这个概念的内涵,王若望和秦兆阳是其中的两位。
1981年因剧本《苦恋》而引起的争论,在国内和国外都被认为是对创作自由的一个考验。4月20日,《解放军报》指责作者白桦否定爱国主义,对党的政策不满。白桦和刘宾雁曾是1979年第四次文代会上最大胆的直言者中的两位,他们悲叹虚伪在增加,不敢相信朋友,不敢保留日记。白桦还赞扬了独立思考的青年作家的勇气和能力。②两年后,他的作品遭到了批判,在评价这广泛批判时,不应忽视的是白桦是解放军文化部门的一名军官,这使他的案件特别微妙。此外,人们从一开始就被告知,这场批判不是一场反对作家的运动的开端。迟至1983年7月,《北京周报》突出报道了白桦在继续从事创作,最近曾有他的一出戏在北京上演。对白桦的批判不仅显示了创作自由的限度,而且还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两难困境:如何允许中国知识分子有相当程度的自由,而又不使这种自由打乱以至完全破坏党所喜爱的意识形态结构。也许,这种两难困境只有到共产党停止对文化生活的监督以至最终解除党对文学艺术新潮流的责任之时才能摆脱。
保守的共产党领导人及他们在知识界的代理人日益担心中国知识分子使用与“公开性”(glasnost)相类似的用语。他们利用邓小平本人对混乱局势的憎恶,于1983年下半年至1986年初发动了短暂但有恐吓性的反“精神污染”运动,并于1987年初清理了像作家刘宾雁、物理学家方励之、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苏绍智、大编辑王若水这样杰出的知识分子。这场清理是紧随1986年学生示威、胡耀邦被撤销总书记职务之后的事。但是,作家的自由仍然比1949年以来的任何时候都大。至少,文学创作很快就与文化大革命时代大不相同。虽然社会和政治条件仍决定着文学的主题,但也与文化大革命时的情况有极大的不同,流行题材很多,有官僚权力与个人责任之间的关系、希望与幻灭、母女关系、父子关系、爱情、艺术创作、贪污、犯罪、裙带关系等。
由于有了心理描写的新的机会,王蒙(后来当了文化部长)和茹志鹃便尝试运用意识流的技巧及叙事手法。意识流可以不遵循事件的时间顺序。中国小说中出现的自我反省,作为一种文化价值,其重要性估计再高也不算过分。每人凭自己良心作出决定,而不再无条件服从党的指示。不管这一趋势的政治前途如何,至少它产生了活生生的、多种多样的文学成果,完全使江青曾经保护过的十几个样板戏作品黯然失色。
① 刘心武:“班主任”,《人民文学》1977年第11期,第16—29页,英译本《中国文学》1979年1月号,第15—36页。
② 卢新华:“伤痕”,《1978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评选作品集》第244—258页。
③ 周扬的意见见《中国文学》1980年1月第1期,第94—95页。
① 周扬:“也谈谈党和文艺的关系”,《红旗》1979年第11期,第27页。
② W。J。F。詹纳:“1979年:中国文学的新开端”,《中国季刊》第86期(1981年6月),第294页。
第四篇 共产主义统治下的生活和文学
第九章 共产主义统治下的农村
毛泽东在他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描述了“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这些绳索代表了四种权力的束缚:(一)……国家系统(政权);(二)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三)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上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①为取得政权,中国共产党人努力通过砸碎这些权力的束缚建立起一个农民支持的政权基础,并且他们在1949年取得政权后,仍坚持不懈地实现这一进程。虽然他们所做的努力确实促成了中国农村生活结构的重大变化,但传统的农民生活方式似乎比共产党指望的更具有弹性,生活方式方面实际发生的变化也与他们的初衷大相径庭。
①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44页。
建立一个新的经济和政治制度(1949—1955年)
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
即使在今天,当中国农民讨论他们村庄的大小时,也通常指有多少户而不是有多少人,这是把个人主要看作一个家庭(他的或她的)的亲属的长期传统的结果。作为中国农村基本生活单位的家庭,最理想的是一对夫妇和所有的儿子、儿媳及孙子、孙女几代同堂。然而,实际上,这种大家庭的理想很少能实现,因为维持这样一个大家庭需要中等以上的家产,并要依赖十分娴熟的理家经验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①比较典型的家庭通常只有一对夫妇和他们的孩子,可能还包括丈夫年迈的双亲。中国家庭基本的社会结构历来是家族制和家长制,丈夫比妻子权大,父母权比儿子大,老人权比年轻人大。把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