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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3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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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呔常怯谐渥憷碛晌约旱陌踩P模蛭绻饫锏氖孔湔鞯饕豢眨庖坏厍突岢中欢系厥艿矫晒湃送幌耐病F醯ず娃傻拿桶材笨擞1161年起来反抗。这场反抗被镇压下去以后,许多猛安谋克被遣散了,很多户被分散到女真的猛安谋克中,仅仅那些仍然效忠于金的猛安谋克被保留下来并像以前一样得到首领世袭的特权。
另一个损害了这一制度实力的因素是经济的。由于猛安谋克同时也是行政的和经济的组织——它与汉族王朝中那些军事移民颇为类似——国家分配给他们用于农耕的土地,按理说是认为他们能够在经济上自给。但许多女真人由于缺乏农事经验,又不习惯于在汉地的条件下耕种,他们中有些人将土地租给汉人,这导致了他们的无所事事与过度饮酒,并因此荒疏了军事训练。有些谋克所分得的官地过于贫瘠,更无法与耕作技术熟练的汉族农民竞争,又受高利贷主的盘剥,致使猛安谋克中大量女真平民沦为穷人。他们不仅仅被汉人也被更富有、更有权势的自己的同胞剥削,特别是受皇族的盘剥,这些皇族以牺牲那些不幸的女真人的利益,当然也有汉人的利益,来谋求大量的土地。
最初,猛安谋克的军士们无论酋长还是平民,都生活在一起:“略不间别,与父子兄弟等”,①普遍过着俭朴的生活。而与此形成尖锐对比的是,后来的女真人,在贫富之间已形成一道深刻的鸿沟。世宗皇帝对于他那些贫困同胞日益恶化的生活状况给予了深切的关注,采取了诸多救助措施,如对于最贫困的谋克由官府颁给官粮,鼓励他们学习农耕技术,提倡节俭,制定反对奢侈的法律来禁止酗酒和过度挥霍,定期进行军事训练。同时还实行军事移民,把原生活在穷困地区的猛安谋克迁移到较为富裕的地区去。这种做法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让这些分散生活于汉地的女真人居住得更为密集。
1183年,金廷对于猛安谋克的人口进行了一次普查,被注册的不仅有人口,还有土地、家畜和奴仆。普查的结果所显示出的贫富差别如此巨大,以至于世宗的政府只得采取重新分配土地和没收过度侵占土地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这些措施使情况暂时有所改善。对于社会史学家来说,这次人口调查的数字是很有意思的。除了财产被单独登记的皇族不计,猛安谋克的全部人口为6158636人,生活在615624个户之中。在这些人口中,4812669人是平民(他们中大多数是女真人),其他是依附于个体家庭的奴仆。猛安的数目是202个,谋克的数目是1878个。①世宗之后,这个制度明显地失去了效力。蒙古人入侵时,金朝政府已经被迫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签募来的兵卒。但直到猛安谋克制最后崩溃,它始终是女真军事机器的基本组成部分。
皇帝和皇太子有他们自己的谋克,称为“合扎谋克”(合扎是女真语的音译,可能与满语的hashan有关,意即“护卫,篱笆”)。这支侍卫亲军有数千人,都是从诸军中选拔的,所取之人身高必须达到五尺五寸,还需通过军事考核。这支侍卫亲军内还有一个核心部分,称为“近侍(护卫)”,人数在二百左右。惟独他们在皇帝在场时有执兵仗的特权。这些护卫的身高至少要达到五尺六寸。
金朝军队的最高指挥机构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几个猛安谋克构成一个万户,字面上的意思是“一万户”,比它高一级的长官是都统,再上面作为最高统帅的是都元帅,但这个官职只存在于战争时期。金朝较高层的军事机构都沿袭于辽朝。的确,在辽朝统治下,那些部落一直未被打破,它们又被金朝统统接收过来,有的甚至连名称都没有改变。这些组织绝大多数驻防于西北边境,其中包括契丹人、奚人以及其他民族的成员。与以女真人为主体从事农耕的猛安谋克不同的是,这些部落都以放牧为生,事实是如果举例来说,反映在管理一些部落的官名,就称为群牧使。但是也像女真的猛安谋克一样,这些组织既是军事单位也是自给自足的社会经济的团体。金朝共设12个群牧使。他们中有些由前辽朝皇族宫帐的成员(斡耳朵)和他们的后代组成,但也有一个群牧使由女真人担任。看起来,这些群牧使的正式设置在时间上较晚,应该是在世宗和章宗时期,与准备防御蒙古人的入侵有关。
另一个从辽朝沿袭下来的特征是一种称为仭牡ノ唬畛踉从谡笄笆孔涞姆侄印=鸪灿芯鸥龀莆獊‘的单位,大多数驻扎在东北。最后,还有八个特殊的职官,名叫诸部节度使,这个名称就表明了它所统辖的是所属人口中有部分党项人、蒙古人、契丹人,还有奚人。他们沿国家的西部和西北部边境一线驻扎,像其他组织一样,是为边境防御而设立的军事组织。
① 《北风扬沙录》,载陶宗仪编《说郛》,1963年台北版,卷25,24b。
① 《北风扬沙录》卷25,25b。亦见'597'《大金国志》,卷36,第278—279页对于早期女真人军事活动的简短概述。
② '646'《金史》,卷10,第242页。
① '310'三上次男在《金代政治制度研究》,第2卷,第217页排列了一个打破民族界限的最高官员任职表。
① 关于宋代的数字,见'255'爱德华·A。克拉克:《宋朝初期(960—1067年)的市民职役》,第55页。金代的数字,见'646'《金史》,卷55,第1216页。
① 关于金代选官制度的深入研究,见'488'陶晋生:《女真统治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影响》。
② 关于猛安谋克制,见'309'三上次男:《金代女真社会研究》,第109—417页。
① '646'《金史》,卷44,第993页。
① '597'《大金国志》,卷36,第278页。
① 关于猛安谋克人口统计的分析,见'183'何炳棣:《中国宋金时期人口的估算》,第33—45页。
社会结构
一件不可思议且颇具有讽刺意味的事,就是在《金史》这部被看成为“半野蛮人”国家的官修史书中,却比绝大部分汉族王朝的史书中保存了远远更为清晰的有关人口控制和人口普查制度的材料。①即使像宋朝,尽管如我们所知,也有很丰富的统计数字,但却没有按年龄段统计的精确数据,也没有类似的人口登记政策。但是从《金史》的有关章节中,我们却可以得到毫不含糊的材料,不仅有按年龄的统计,而且还有三年一籍的方法。人口登记从最基层的统计做起,也就是说,由村里的头目,在猛安谋克中则是由寨使负责。寨使人数根据户数不同而异,50户以下的村寨一般只有一个寨使,300户及300户以上的,寨使有时多达四个。在村镇和城市中有里正、主首。在籍户开始的时候,这些人必须到各家去登记家庭成员的姓名、年龄和性别,所得实数汇总后层层上报,在籍户开始后的三个月之内必须送达户部。与其他有些朝代对人口年龄的统计准确度很差的情况形成对照的是,金朝的统计有对不同年龄段的明确记录。17到60岁之间的人都被称为“丁”;不过,身体有残疾和智力不足者,则不能算在丁之内。
《金史》中保存有三次(1187、1195和1207年)全国籍户的数字。它们不仅对于金史的研究很有意义,而且将其用来与宋的人数进行参照,对于估算12到13世纪全中国的人口总数,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参见表7)。
表7 金朝的人口总数
由于我们看不到金朝早期的数字,因此人口的增长只能以20年为一个周期来估算,即平均每年的人口增长率是0。9%。如果将其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数字相对照(例如,在1779年到1794年间人口平均增长率是0。87%),这个数字肯定是合理的。在金朝,每户的平均人口数多少要高于其他朝代通常的五到六人。金朝的户规模较大,原因是奴仆使用的普遍。例如,在1183年的籍户中,猛安谋克户的户平均人口为7。8人,而每户平均占有的奴仆数则不少于2。18人。皇族每户拥有的奴仆人数更为可观,每户超过163人。如果将所有这些因素都考虑在内的话,可以推定,作为一个社区内的生活和消费单位中的核心家庭,它的规模与中国历史上其他时期的家庭是大抵相同的。
金朝的人口相当多。在12和13世纪,仅仅金朝,不包括宋,就有不止5300万人,远远超过同时期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人口。1207年时,金朝的国土供养着几乎与742年的唐朝所全部拥有的那么多人口。至于这样的几千万人在地理上是如何分布的,我们并不十分明了。《金史》的《地理志》记载了当时每路的户数,可惜的是,它并没有说明这些数字所据的年代。不过可以推断,这是在蒙古人入侵之前,是1215年金朝将东北丢给蒲鲜万奴前不久的数字,因为这个总户数甚至比1207年籍户时还多。金朝人口在整个国土上的地理分布可参见地图23。
从这一分布情况可见,几乎金朝全部人口的1/4都生活在开封附近(今河南)的黄河平原。另一个人口稠密区是山东东部。第三个负载人口最多的是北京及其京畿地区。很明显,女真人的故乡东北,人口是非常稀疏的,虽然人口如此之少可能与籍户的缺漏有关,因为当地通讯困难,在人迹罕至之处进行籍户又多有不便。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地区是与西夏交界处的那些战略要地亦即今天的甘肃,几乎是渺无人迹。显然,在整个金朝,最大的城市是南京(今开封),这个国都的人口共计1746210户。第二大城市是中都(今北京),有225592户,而位于东北的上京(会宁)仅仅有31270户。东京(今辽阳)不过略多一点,有40604户。
① 何炳棣也强调过这一点。
种 族
虽然对于金朝人口的分布的轮廓,我们能够了解得比较清楚,至少对于其中一年是这样,但对于金朝内部各种族有关人数的了解,就要少得多了。没有任何统计数字能够提供各个种族即使在某个地区的准确比例。有关猛安谋克人口的数字也无法用于这个目的,因为这些军事单位不仅包括女真人也包括其他各族人。所以我们在这里只能做一个非常粗略的评估。如果说在1183年自由的南迁军户有480余万的话,我们大体可以推定,其中的大多数也就是80%是真正的女真人,其他的则是契丹人、渤海人或者汉人,由此可推论,女真人口应该估计在400万左右,远低于总人口的10%。
不是所有的女真人都认为自己优越于其他种族。生活在新占领区的女真军户是与周围的汉族人口相隔绝的,最能强烈地感受到自己享有特权的是官僚集团中的女真人,他们不仅可以占据最重要的地位,升迁也比其他人迅速得多。与汉人和其他种族人的通婚至晚到1191年已被视为合法,当然这种现象的出现肯定要早于此时。金朝官方的民族政策,在其统治年间,也经历过相当多的变化。在征服中原之初,女真人曾试图强迫汉人采用他们的服饰和发型。就像满族人在17世纪命令汉人剃发易服一样,他们的先人在1126年也曾强迫汉人改变自己服装和头发的式样,1129年又下诏再次加以强调,但是看来这条诏令并没有被很严格地遵守,在倡导汉化的海陵王统治时期,河南的汉人就曾被允许穿戴他们自己的服饰。
世宗废除了这一政策,他并无意把汉人变为女真人,而只是想保持女真人的民族一致性。与早期的政策相反,到他统治的时候(1161—1189年),许多女真人似乎已经采用了汉人的行为方式并且忘记了自己的民族传统,包括他们自己的语言。为此世宗禁止女真人穿戴汉人的服饰,禁止他们采用汉人的姓名。皇室的亲王,凡是已经取了汉名的,必须恢复他们童年时的女真原名。宫廷中只准讲女真语,宫廷侍卫凡忘记了女真语的,必须重新学习。女真的歌者遵命在皇帝面前演出复活旧俗的节目。而章宗时所下的另一诏令,则旨在维护民族自尊:1191年他下诏禁止汉人在提到女真人时使用“番”这类字眼。但是,尽管有这一切将女真人与汉人隔离以及保持民族特性的良好愿望,越来越多的女真人还是融合到了这个国家占大多数的汉人之中。只有东北地区边境山林的那些女真人集中居住地带,他们的语言和习俗还仍然保持着。1200年以后国家的危机和不断的天灾导致了女真人更进一步的汉化。1201年朝廷下诏,对于累经签军立功的契丹人户,待遇与女真人相同,1215年又废止了对非女真人军户的差别待遇。女真人种族特点的逐渐消失,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所生活的驻防地分散遍及全国各地。相反,即使是在金朝的统治下,契丹人也仍然是一个内部关系远远要紧密得多的民族实体,这一事实应该归因于他们所生活地区的偏僻,在那里他们能够维持传统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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