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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3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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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为有利,因为直到此时他们多被排除在官场之外。此外,考试制度也鼓励蒙古人和色目人学习汉学,特别是那些不属于贵族家族的人,并由此加速了征服者的汉化。②编撰法典
编撰法典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改革元代制度而产生预期结果的另一个领域。可能是因为在多元文化社会确定统一的法典有难以克服的困难,也可能是因为蒙古统治精英认为统一法典会限制他们的权力所以采取了反对的态度,元廷从未制定一个通行全国的标准法典。缺乏法典引起了汉人官员的极大焦虑,他们进行了多次努力编撰法典和律例,以作为判案的依据。最早的补救措施是1291年颁布的《至元新格》,这大体上是个法令汇编。①此后铁穆耳朝和海山朝编修法典的努力几乎毫无成效。
爱育黎拔力八达很快采取措施对这样的形势加以补救。在1311年即位的当月,他命令中书省臣汇集从忽必烈朝初年以来的律令条规。这一汇编工作于1316年完成。②但是对汇编的复审过程比预期的时间长得多。直到硕德八剌即位后两年的1323年,这一法典才以《大元通制》的名目正式颁行。这个新法典收录了建国以来的法律条文2400余条,分为断例、条格、诏制、别类四大类。③《大元通制》虽不是一个全面性的法典,按照现代法制史学者的观点,此书“是元代法律成熟的标志,因为它有充实的内容并采用了以《泰和律》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法典的结构”。《泰和律》是金朝的法典,它的编撰遵循的是唐代法典模式。④但是,作为征服王朝的法典,《大元通制》没有完全照搬以前的中国法典。它在许多方面反映了蒙古人的习俗和元代特有的制度特征。⑤《大元通制》和也是在爱育黎拔力八达朝由江西地方政府或私人编辑的《元典章》,是元代法制史的两个里程碑,也是征服王朝的元朝日趋成熟的反映。
书籍翻译和出版
爱育黎拔力八达对汉文化的喜爱,他和他的臣僚(特别是蒙古和色目臣僚)对儒家政治学说和汉人历史经验的渴求,可以从爱育黎拔力八达下令翻译或出版的著作的数量和性质上反映出来。①翻译成蒙古文的汉文著作包括:儒家经典《尚书》;②宋人真德秀(1178—1235年)撰写的《大学衍义》;与唐太宗(627—649年在位)有关的两部著作,吴兢(670—749年)撰写的《贞观政要》和太宗本人为他的继承者撰写的《帝范》;司马光(1019—1086年)撰写的伟大史书《资治通鉴》。
在爱育黎拔力八达赞助下出版的汉文著作包括:儒家经典《孝经》;刘向撰写的《烈女传》;唐代学者陆淳研究《春秋》的论著以及元代官修农书《农桑辑要》。③虽然以上所列在爱育黎拔力八达同意下出版的汉文著作,反映的是他作为天子有倡导大众道德和增加物质福利的责任,翻译著作的选择,则显示了他的实用主义目标。在下令翻译《贞观政要》时,他指出此书有益于国家,并希望蒙古人和色目人能够诵习该书的译本。④蒙古君主显然希望蒙古和色目精英,包括他自己,能够学习儒家的政治学说和汉人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唐太宗的教诫,能把国家管理得更好。
限制贵族特权的失败
爱育黎拔力八达按照中原传统方式对元朝政府的改革无法走得太远,因为他不能削弱蒙古诸王的行政权、司法权和经济特权来加强中央集权。尽管忽必烈推行了中央集权的政策,蒙古诸王仍然拥有对他们领地(投下)相当多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权。①进一步削弱他们的权力是政治冒险,因为这将面临蒙古和元帝国一条最基本原则的正面挑战。爱育黎拔力八达尝试削弱诸王权力的失败,主要是因为这一原因。
1311年冬季,爱育黎拔力八达下令撤销诸王的札鲁忽赤(汉译断事官),蒙古人犯盗诈者,命所隶千户鞫问。②由于札鲁忽赤代表诸王处理他们领地中的蒙古人的法律事务,撤销札鲁忽赤显然意味着取消了诸王直接审理他们属下的蒙古人案件的权力。③皇帝的这一命令似乎只实行了很短的时间,因为已知晋王也孙铁木儿(后来的泰定帝,1323—1138年在位)和周王和世■(海山之子,后来的明宗,1329年在位)两人在1316年被允许在他们位下设立了几个札鲁忽赤。④爱育黎拔力八达削弱诸王行政权力的尝试受到更激烈的反抗,亦以失败告终。在右丞相铁木迭儿(死于1322年)的建议下,1315年爱育黎拔力八达下令诸王分地的达鲁花赤①由中书省任命的“流官”担任,诸王只能任命副达鲁花赤。②一年以后,甚至连诸王任命副达鲁花赤的权力也被取消了。由于达鲁花赤是诸王分地内的主要长官,常由宗王的亲信侍从充任,这样的做法招致一些宗王和御史台的激烈批评,他们指出这样做既违背了成吉思汗与兄弟们共享天下的约定,也破坏了忽必烈制定的制度。面对这些责难,元廷不得不在1317年取消改革措施,再次允许领主自辟达鲁花赤。③海山时期对诸王的赏赐相当靡费,但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朝在缩减岁赐额方面未做多少努力。在海山去世的当月,爱育黎拔力八达以诸王朝会普赐金39650两,银1849050两,钞223279锭,币帛472488匹。④岁赐和海山朝的特殊赏赐依然照颁不辍,⑤爱育黎拔力八达没能做出大幅度削减赏赐额的举动。这样的赏赐是蒙古制度的一部分,爱育黎拔力八达需要确保诸王的继续支持,首先是支持他登基,以后还要支持他违背与兄长的约定以自己的儿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的举动。此外,由于诸王的贫困和急需朝廷以赏赐的方式进行财政补助,这样的赏赐亦是必要的。根据1319年的统计数字,领主收入所依赖的“五户丝户”的总额只占窝阔台汗(1229—1241年在位)1236年初建分封制度时封户总数的1/4。①爱育黎拔力八达如进一步减少诸王的收入便会破坏分封制度,而分封制度是元朝政治结构的一个重要基石。
经济和财政政策
爱育黎拔力八达无力削减赏赐恰是使他不能恢复政府财政机能的一个因素。主要的原因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没有任何可行的经济—财政政策,他也不能坚持推行他的其他政策。他的基本经济观念是典型的儒家观念:省刑薄赋,使百姓各遂其生。②实际上,除了废止海山的聚敛政策外,爱育黎拔力八达的政府还试图以停止海山时期开始的公共建筑计划来减少政府开支,削减冗官,在可控制的范围内适度增加赏赐的数额。假如他们能使之制度化,这些政策确实能够减少政府的开支。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削减冗官和减少赏赐额都没有持续进行。③爱育黎拔力八达除了在他即位初年曾实行劝农外,没有其他的增加国家税收的计划。④更激烈的措施于1314年和1315年出台,是时铁木迭儿第二次出任右丞相。这些新举措使人想到海山时的政策,所以不能确定有多少举措出自皇帝之手。正如我们将在后面所述,铁木迭儿是皇太后答己的宠臣,爱育黎拔力八达很难控制他的举动,而在《元史·铁木迭儿传》中,把这些举措全归在他的名下。①铁木迭儿增加国家税收的举措包括重将对外贸易置于市舶提举司之下和预卖盐引及官府监造的铁制品。②但是他最重要的计划,是要重新进行早年桑哥时推行的“经理”。③经理的建议最早是由忽必烈时期留下的中书平章政事张驴提出来的,目的是通过核实田产来增加税收。④该计划要求江浙、江西和河南三省的土地所有者在40天内向官府报告田产的实际情况,报告不实者要受到处罚。假如施行得当,这次经理不仅能够大大增加国家税收,还有助于建立更平等的税收机制。确实,在宋旧境内的有田富民经常有田而不交税,而贫民甚至在卖了土地之后还要纳税。
当经理于1314年冬季正式实行时,由于官员的上下其手导致的执行不当,引起了广泛的困扰和怨恨,尤其是江西南部有田富民的怨恨。结果是1315年的秋季在江西宁都爆发了大规模起义,起义的领导者蔡五九自号为蔡王(1315年在位)。⑤虽然起义在两个月中就被镇压了下去,政府不得不完全停止经理,甚至在1316年免除了自实田的租税。①结果是铁木迭儿偏离爱育黎拔力八达政策主线的增加国家税收的举措突然终止。此后,政府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来巩固其财政。
派别之争
爱育黎拔八达改革元朝制度未能成功,不仅是因为遇到诸王对抗,还因为他被宫廷内部的激烈派别之争所扰。爱育黎拔力八达从未成为他的家族乃至宫廷的主人,因为他的权力总是受到来自他的母亲皇太后答己及其属下的强烈限制。出身于与皇室保持世婚关系的弘吉剌部的答己,是一个擅权和道德有问题的女人。②爱育黎拔力八达从未采用任何有效的措施来阻止她干政。这样,在她的保护下,她在徽政院和宣徽院的亲信实际上组成了一个对抗中书省的权力中心。在答己的亲信中,铁木迭儿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朝和硕德八剌朝初期权力最大的人。爱育黎拔力八达在位的最后两年,围绕铁木迭儿的权力之争使政府陷于瘫痪。
虽然铁木迭儿出身于著名的蒙古家族,但他完全是在皇太后的庇护下得以生存并得到了权力。③他发迹于宣徽院,该院是管理宫廷宴享饮食事务的机构。从海山即位时始,铁木迭儿任宣徽使,他赢得了皇太后的信任并与她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为他后来的生涯取得了政治资本。1311年2月,在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前两个月,皇太后即任命铁木迭儿为右丞相,这可能违背了爱育黎拔力八达的意愿。在1313年春季铁木迭儿第一次去职之前,他任中书省的最高职务达两年之久。①在被迫离开中书省之后,铁木迭儿加强了与徽政使失列门及皇太后其他宠幸的联系。②在答己的重新支持下,铁木迭儿又在1314年秋季成功地再次出任中书省右丞相。③据说铁木迭儿第二次任右丞相之后,更加腐败和专横,“以憎爱进退百官”。④不久就出现了对立的两派:一派以铁木迭儿为中心,另一派由李孟、张珪、中书平章政事契丹人萧拜住(死于1320年)、以唐兀人杨朵儿只(1279—1320年)和汪古部人赵世延(1260—1336年)为首的御史台官员等组成。⑤双方的冲突在1317年夏季达到顶点,是时监察御史40余人以奸贪不法弹劾铁木迭儿。由于证据确凿,爱育黎拔力八达下令逮捕铁木迭儿。但是,由于铁木迭儿还在皇太后的保护之下,爱育黎拔力八达最终只解除了他的宰相职务。⑥另一次冲突发生在1319年初夏。由于铁木迭儿被委任为太子太师,在御史中丞赵世延的率领下,四十多名监察御史上书朝廷指出此人不可辅导东宫,并且列举了他的十余条罪状。尽管如此,在皇太后的坚持下,铁木迭儿的任命依然保留。中书平章张珪因反对铁木迭儿任职,在皇太后的命令下遭到杖责。至此时,铁木迭儿的主要对手都被强行去职或放逐。作为太子太师,铁木迭儿得以在爱育黎拔力八达朝剩下的最后六个月控制着整个政府。①表面上,铁木迭儿与他的对手之间的冲突,是邪恶、腐败的宰相对抗忠臣及耿直的台臣的典型事例。但是,深入研究就会看出这是在政府高层进行的带有政治和思想色彩的激烈的权力之争。一方面,铁木迭儿及其在宫廷中的同盟者得到了皇太后的支持。铁木迭儿与后来图帖睦尔(1328—1332年在位)和妥欢贴睦尔(1333—1370年在位)时的权臣不同,燕铁木儿(死于1333年)和蔑儿乞部的伯颜(死于1340年)都享有凌驾皇帝的个人权力,铁木迭儿的权力则来自皇太后,而且有赖于皇太后的支撑。铁木迭儿本身权力的增长,就意味着皇太后对政府作用的增长。皇太后的对立面是爱育黎拔力八达本人,他即使并没有采取积极的支持行动,他的存在对铁木迭儿的为数众多的对手就是鼓励。实际上,爱育黎拔力八达一定非常反感他的母亲不间断地干预政务并经常违背他的意愿将她的亲信委以要职。
虽然没有明显的思想倾向,主要由蒙古和色目官员组成的铁木迭儿一派,关心的显然是保留与他们有密切关系的特权。因此,他们反对爱育黎拔力八达的改革。铁木迭儿尽管不是一个阿合马、桑哥式的理财家,①但还是采用了被他的反对者视为聚敛手段的财政政策。铁木迭儿的对手虽然是一个种族混合集团,但绝大多数是由于支持爱育黎拔力八达的改革而站在一起的儒士,他们把铁木迭儿及其同伙视为达到自己政治目标的障碍。
儒士一派没有扳倒铁木迭儿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皇帝对他母亲的软弱。爱育黎拔力八达天性慈孝,“事皇太后,终身不违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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