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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研究的特色,与我国通行的几部通史很不相同。这里要指出,戴密微的遗作,本卷第16章《汉代至隋代之间的哲学与宗教》,加上伦敦大学巴雷特所增补的《跋》,原文长达70页,简直可作专著来读。其中关于民间道教、佛教的传入和佛、道二教关系等,有不少值得注意的论述。
《剑桥中国秦汉史》的观点,在许多方面与国内学术界的看法不同,这是必然的。需要说的是,本卷虽有《导论》讨论了一些具有理论性或方法性的问题,但各章节由于执笔者各异,不能有彼此呼应的一贯理论。即使同属论思想文化史的五章,论点也多少有不一之处。这是按本书这种方式组织写作的学术著作常见的现象。不过,这种现象的结果却能使我们看到各位作者研究的个性,吟味其独到之处,未始没有它的优点。
这部书还有其不足之处。例如卷中插有若干图表,可是没有一张插图。当然这是《剑桥中国史》全书的体例,即以文字来表现。但是秦汉时期的考古发现太丰富了,有不少可直接与文献相印证。如果书中能适当配备一些插图,会有左图右史之效。从历史学与考古学的结合来说,这不止是一个书籍的形式问题。
《史记》、《汉书》,一为通史,一为断代,然而都是纵横兼顾,叙事与分析并重。相对来说,国内近作的一些史书每每分析部分较多,而叙述事实原委不足。《剑桥中国秦汉史》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特别是除了思想史的部分以外,对人物的描写所用笔墨不多,很少对一个人物作多方面生动的叙述。在这里,看来我们都应该从古代的纪传体史籍吸取教益。
本卷编者曾经提到,由于条件不很成熟,未能多吸收文学艺术史和科技史的研究成果。但书中有些章节还是包含了这两个学科的内容,不过这毕竟是一个缺憾。
在中国读者看来,有一些颇有影响的中国学者的著作未能列入参考文献目录,未免可惜。例如陈直有好多种秦汉史研究专著,其特色是以考古文物材料与文献相印证,颇多胜义,参考文献目录仅引有《两汉经济史料论丛》一种,未列入《史记新证》、《汉书新证》等书;刘文典的著作,引有《庄子补正》,但未列入《淮南鸿烈集解》;刘汝霖的《汉晋学术编年》,也没有列入。总的说,材料方面所引较多,论著则较少。如我在书评中说过的,这种现象表明,中外学术界成果的彼此交流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强。
本卷原文是三年前出版的,其中有的章节的属稿还要早得多,因此有一些新的考古发现和研究,书中未能征引。大家知道,近年秦汉简帛的发现和整理有突出的成果,其间大量的佚书对当时学术思想的研究更有巨大影响。还有几项最新发现,如江陵张家山汉简中的《汉律》,极关重要,目前尚待公布。相信本卷的编者在有机会修订再版时,会将这些材料吸收进去,使全卷内涵更趋丰富。
《剑桥中国秦汉史》这样的大型专门著作,翻译是很不容易的。几位译者多是我的老友,他们富于学识和经验,竟能在很短的期间完成这一译作,将之绍介于国内学术界。我们读者应向他们表示感谢。
李学勤
1989年10月
总编辑序
当十多年前开始计划编写《剑桥中国史》时,本来当然打算从中国历史的最早时期写起。但是,在我们着手写这部丛书的几年时期中,我们不论对中国史前史的知识,或是对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大部分时期的知识,都因大量的考古发现而发生了变化;这些发现始于20世纪20年代,而自70年代以来取得了越来越大的势头。这一大批新材料一再改变了我们对早期史的看法,而且至今还没有对这些新的证据和传统的文字记载作出任何普遍公认的综合。尽管屡次作出努力,试图计划并写出能够总结我们的早期中国知识现状的一卷或几卷著作,但事实证明现在尚不能做到这一点。很可能还需要10年工夫,才能对所有的新发现进行可能有一定持久价值的综合。因此,出于无奈,我们在编写《剑桥中国史》时就从秦汉这两个最早的帝国政体的建立开始。我们知道,这样就要对前此一千多年有文字记载的前期在另外的时间另作论述。我们同样知道,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的事件和发展为我们即将阐述的中国社会及其思想和制度奠定了基础。秦汉两朝的各种制度、文学和艺术、社会形态及其思想和信仰都牢牢地扎根于过去,如果没有这段更早历史方面的某些知识,就无法了解它们。随着现代世界的各个方面变得越来越息息相关,历史地了解它变得比以往更加必要,而历史学家的任务也变得比以往更加复杂。即使在史料增多和知识更加充实时,实际和理论仍是互相影响的。单单概括所已经知道的内容就已成了一项令人望而生畏的任务,何况知识的实际基础对历史思考来说是越来越必不可少的。
在英语世界中,剑桥历史丛书自本世纪起已为多卷本的历史著作树立了样板,即各章均由专家在每卷编者的主持下写成。由阿克顿爵士规划的《剑桥近代史》共16卷,于1902至1912年期间问世。以后又陆续出版了《剑桥古代史》、《剑桥中世纪史》、《剑桥英国文学史》以及关于印度、波兰和英帝国的剑桥史。原来的《近代史》已被12卷的《新编剑桥近代史》代替,而《剑桥欧洲经济史》的编写也正接近尾声。近期在编写中的其他剑桥历史丛书包括伊斯兰教史、阿拉伯文学史、伊朗史、犹太教史、非洲史、日本史和拉丁美洲史。
就中国史而言,西方的历史学家面临着一个特殊问题。中国的文明史比任何单个西方国家的文明史更为广泛和复杂,只是比整个欧洲文明史涉及的范围稍小而已。中国的历史记载浩如烟海,详尽而广泛,中国历史方面的学术许多世纪以来一直是高度发展和成熟的。但直到最近几十年为止,西方的中国研究虽然有欧洲中国学家进行了重要的开创性劳动,但其进展几乎没有超过翻译少数古代史籍和主要的王朝及其制度史史纲的程度。
近来,西方学者已经更加充分地利用了中国和日本的具有悠久传统的历史学术成果,这就大大地增进了我们对过去事件和制度的明细的认识,以及对传统历史编纂学的批判性的了解。此外,这一代西方的中国史学者在继续依靠欧洲、日本和中国正在迅速发展的中国学研究的扎实基础的同时,还能利用近代西方历史学术的新观点、新技术以及社会科学近期的发展成果。而在对许多旧观念提出疑问的情况下,近期的历史事件又使新问题突出出来。在这些众多方面的影响下,西方关于中国研究的革命性变革的势头正在不断加强。
当1966年开始编写《剑桥中国史》时,目的就是为西方的历史读者提供一部有内容的基础性的中国史著作:即按当时的知识状况写一部6卷本的著作。从那时起,新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新方法的应用和学术向新领域的扩大,已经进一步推动了中国史的研究。这发展反映在:《剑桥中国史》现在已经计划出15卷,但仍将舍弃诸如艺术史和文学史等题目、经济学和工艺学的许多方面的内容,以及地方史的全部宝贵材料。
近几十年来我们对中国过去的了解所取得的惊人进展将会继续和加快。进行这一巨大而复杂的课题的西方历史学家所作的努力证明是得当的,因为他们本国的人民需要对中国有一个更广更深的了解。中国的历史属于全世界,不仅它有此权利和必要,而且它是引人入胜的一门学科。
费正清
崔瑞德
本卷序言
帝号
一般地说,皇帝以他们的谥号相称。这些惯用的名号之被选用,是使已故的君主具有理想化的形象。有一个例子,更始帝的名号用来指他采用的年号。
官衔的译名
本书编者极力想以最适当的方式来翻译官衔。大部分的英文汉代史著作使用的译名是从德效骞关于《汉书》的开创性的译作演变而成,其后又经德克雷斯皮尼博士编成便览。①但是,这些译名决不是理想的。它们既没有前后一致地表示汉代文官制度内部的等级,也没有说明某个官职的主要职责。有些译名是从欧洲社会借用的,其含意与中国的制度不同(例如grandee或internumcio等名词);其他的译名则是试图把中国的官衔按字面直译而成,对西方读者来说,它们或是显得拙劣,或是会引起误解,偶尔还会流于陈腐。
毕汉斯教授近期关于汉代文官制的专著第一次充分地论述了汉代的官僚政治,②他以这个命名学作为基础,并在原来的表中系统地增补了大量译名。他的有充分文献根据的专著试图详细地论述各官署的历史、它们的相互关系以及供职官员的职责,对专家来说是一部有帮助的必备工具书。
但是,本卷是为一般读者而不是为中国学家写的,打算自成一套。最重要的要求是使读者得到关于秦、汉帝国运行情况的一个合乎实际的印象。据此编者认为,以往出版的著作所使用的许多用词不适用于这个目的,于是另外采用了一套代用词。在这样做的时候,他们深知正在试图完成一项不可能做到的任务,这就是要调和许多各不相同的、有时是互相冲突的目标。可是他们感到必须尽力完成这个任务,因为对西方读者来说,象御史大夫和州牧等名词,译成imperial counsellor和regional missioner将比grandee secretary和shepherd更为贴切。他们力求尽可能保持译名的精确性,而且使用的英文译名要具有直接的意义,而不会使人感到古怪,或者引起读者不适当的联想。
在试图达到全书前后一致时,编者所面临的是一种两难的处境。中国的官衔没有系统性,所以不可能总是用同一个英文译名来表示同一个中国的名词而同时又指出级别或关系的实质。此外,由于前汉和后汉官署的职能有了变化而又没有改变它们的名称,有时对前汉和后汉所用的同一个中国名称宁可采用不同的表达方式。但在另一方面,少数官衔的名称变了,但它在官僚等级制中的职能或地位未变。在这种情况下,就使用同一个英译名(例如,奉常和太常都译成superintendent of ceremonial;大农林和大司农都译成superintendent of agriculture)。
技术名词
鉴于本书的有些作者在表达时的习惯用法,我们编者在某些名词的使用方面并不硬求完全统一。因此,有的作者把“五行”译成Five Elements,有的作者则译成Five Phases。我们认为应该不予更动,这样每位作者可以使用他或她认为能更确切地表达原来概念的思想的一个名词。
日期
以常用的方式按照仿佛已经传入的西方历法中相应的日期来换算日期。①在有些情况下,精确地提供这些日期是可能和可取的;但在更多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前汉,主要的史料只记录到月份。由于秦、汉使用的历法是颛顼历,中国年份中的月与西方阳历的月不能完全一致。中国的年份与西方的年份也不能完全相符。由于中国年以何时为岁首所引起的变化,这种情况就进一步复杂化了。例如,在公元前105年之前,阴历十月被视为一年之始;从此以后(除了公元9至23年),把十月为岁首改为以正月为岁首。结果,读者应该意识到,乍一看在前汉的第一个世纪可能出现一些奇怪的反常现象;例如某一年1至9月的事件实际上在所记载的10至12月的事件之后。
度量衡
中国的单位一般折成米制列出,但如果有意义,就把这些单位保留在文中(如在第10章)。关于考古发现的参考材料,衡量的单位以见于发掘报告的米制形式列出。汉代度量衡及其相应的米制单位单独列出于后。
地图
本卷的地图(除毕汉斯教授以前发表的地图10和11外)都是根据中国最新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2卷(上海,1975年)中的历史地图绘制的。这些地图再现了秦汉时代的海岸线和排水系统,并且显示了分别提供公元2年和140年地方行政情况的《汉书》和《后汉书》地理志中所列的行政中心。这些地图显示的行政疆域是大致的情况,可是似乎将来不可能再绘制更精确的地图。但是这部地图集显示的汉代版图的外沿边界肯定是夸大了的,所以我们采用了更加现实的国界。但是应该记住,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外沿边界,所表示的边界不过是汉朝领土主权界限的大致情况。我们还沿用这部地图集所显示的秦汉时代长城的界线,虽然还有别人绘制的一些地图。一张精确的地图要等到进行更详尽的考古调查以后才能完成。
地名
秦汉时期的地名用威妥玛翟理思拼音法拼音,并在音节中间加连字号(例如河南以Ho-nan表示)。现代地名的音节中间则无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