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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的继承人继承皇位,并且在皇帝临终时使父子两人在一起充满感情地和解了。
在当时,李贤及其周围的高级官员出于许多原因,正处于能影响新皇帝统治的强有力的地位。尤其是李贤,他决定施加最强烈的可能起指导作用的影响。有一次,在1464年夏天,还不满17岁的皇帝登基后不久,老祖父似的55岁的李贤就一次袭击京师并把太庙的树连根拔起的带冰雹的风暴的含意与他认真地谈了一次话。李贤告诉这个青年:“天威可畏,陛下当凛然加省,无狎左右近幸,崇信老成,共图国是。”①历史学家评论说,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庄重地提出这样直率的私人劝导,对这个年轻皇帝及其统治初期具有约束性的影响,并且把内阁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
也许是这样。但是宪宗也表现了超脱的不偏不倚的品质;他似乎从不为任何官员集团或任何中心政策所左右。当他统治初期的三名权位较高的大学士被人接替和其他人被增补时,他把一些像刘定之(死于1469年)和商辂(1477年退隐)那样的杰出的士大夫安排到内阁中来。但他也任命了不道德的万安(死于1489年)和刘吉(死于1493年)及其他一些名声不佳的人。从15世纪70年代起,他对声名狼藉的宦官汪直(1476至1482年掌权)和梁芳(1476年至1487年掌权)以及对万氏庇护下的一批无耻之徒的依赖,危及了正直官员的影响和削弱了他内阁的审议作用。更糟糕的是,他发展了不顾他的朝廷的毛病。他不必直接与朝廷官员商讨,所以长达几年没有答应他们提出的私下商讨的请求。
对比之下,孝宗皇帝实际上在处理一切事务时尊重他内阁的判断,而只保留小范围内对本人有重要意义的事务的个人处理权。他顽强地抓住这个独立行动的狭小的回旋余地,并且后来在他的皇后和她的家族的影响下,独立行动的范围略有扩大。这个范围包括庇护宗教,任命受宠的人,封赏财富和地位,以及少数人的一些比较次要的事情。它并没有严重地削弱他的内阁的影响,也没有破坏他政府的高昂的士气。
为了总结在这两位皇帝统治下发展起来的内阁的地位,人们必须先确定与它有关的政治问题。在明代的大部分时期,控制政府决策权的主要斗争是在皇帝的两套顾问班子之间进行的。一套班子来自士大夫集团。他们的组织基础是翰林院及它对内阁职务任命的垄断。这个集团容易产生派系活动和正当的政策分歧,但是在大部分士大夫心目中,这类分歧不过是伦理和思想价值观念总的一致下的一个枝节部分。与之竞争的一个集团是皇帝的私人的官僚机器——宦官——连同他们管理皇宫的以司礼监为首的24个宦官机构。
明代制度规定,自从1380年取消宰相的职务以后,这两个集团都没有行使谘询职能的明确的宪制基础。它们都属于内廷,都是皇帝亲密的私人随从,它们的权力都来自它们与皇帝的关系。两个集团都寻求先例,以使它们的职能正规化和扩大它们的权力基础。翰林学士似乎拥有压倒的优势:他们取得了社会能给予的最高声望。他们是履行正确礼仪和寻求先例及传统的学术根据的专家。那些人是中华文明中理论权威的最高源泉。因此,他们十分自然地加强了外廷官员的力量,并且维护着全社会的社会精英的价值观念。他们的社会根基、思想上的世界观以及伦理道德的信仰,这些因素结合起来,就使他们成了全社会公认的代表。
在15世纪后期,一万名或一万多名在职的宦官中,大部分似乎可能与士大夫们持有同样的价值观念,并且还与他们合作。但是,那些并非如此的所谓的奸阉,则是我们更容易在历史上看到的那些人。得益于接近和了解内情,并利用成为他们与皇室成员之间关系的特征的各方面的互相依赖,他们知道谁容易听从他们和受他们的诱惑。他们能够利用皇帝和皇后、妃子以及外戚,去支持他们反对高级官员,因为作为报答,他们可以给这些皇室成员提供至关重要的个人恩惠和奉承,为这些人采办物品,支持这些人去反对士大夫规范的压制性的和束缚人的控制,提供许多我们认为可以使一个被严密禁锢的皇室集团中受限制的成员取得“自由”的许多形式——总之,提供使个人取得满足的一切形式。当然,这样就能够影响皇帝及其政府对政策的实施,但是,当宦官集团的领袖努力想进而控制某个皇帝时,生死攸关的问题就很少是国家政策本身的事情了。如果说真正的政策分歧常常破坏官员集团的和谐关系,那么有野心的宦官则对统治者及皇室成员好恶的变化更为敏感。
有一些含糊的暗示,说有些臭名昭著的宦官独裁者对治国之道有新颖的想法,或者说有些皇帝之所以宁用其宦官侍从而不用他们的内阁,是因为他选择了官员们所反对的政策;但是这些问题似乎从来没有成为内阁和宦官为了引起皇帝注意而产生的冲突的核心。皇帝在不同程度上可以听从这一类或另一类顾问,也可以冷静地扶植这两类集团,使之互相倾轧。迟钝的宪宗表现为后一种类型的统治者,虽然他更多的是通过不问不闻而不是通过计谋做到这一点。还不清楚他用心计和有目的地进行操纵的程度;他可能只是缺少怎样进行统治的明确的意识。但是他的儿子孝宗皇帝则是明代统治者中最完美的榜样,即他完全听从他的儒家顾问,并认为他的内阁和朝廷机制是与他本人的皇帝威严相当的负有重任的组织。这就是在15世纪终了时内阁权威大为增强的根本原因。它提供了一个有价值的先例,但却不能提供一个使这种现象持久不衰的宪制基础。
宦官官僚政治的成长
孝宗完全和真诚地接受士大夫的谘询作用,特别是由三至五名大学士组成的他的内阁的审议职能。反过来,他们得到了通过每三年的考试直接选入翰林院任职的最佳学者的补充。一旦进入这个精选的集团,他们就作为幕僚助手开始其前程;所有未来的大学士将在他们之中指定。虽然诚心诚意地喜爱士大夫代表的价值观念,可是孝宗像他的前几代皇帝和直至明朝灭亡之前的他的继承人那样,甚至也完全接受宦官官僚政治的思想,宦官政治不但已在宫内发挥作用,而且在全帝国的文、武行政职务中也是如此。
成化和弘治两朝出现了宦官官僚政治进一步发展的情况。这是以前的宋、元两朝无法相比的;虽然15世纪后期的心情不安的官员喜欢引用汉、唐宦官滥用权力的例子,但是明代把庞大的宦官行政编制正规化的情况,甚至在以前宦官肆虐的朝代也确实是没有的。《明史》过于虔诚地宣称,明太祖曾经打算让他的皇室只使用约一百名宦官,不准他们识字,不准他们以任何方式与士大夫们私下交往,而且以任何方式参与行政活动就要处死。一块上面写有以上最后一条禁令的铁牌被认为曾经立在宫内,只是在15世纪40年代第一个声名狼藉的宦官独裁者王振使用了奸诈的手段,它才被搬掉。
《明史》谴责永乐皇帝,因为他背离了开国皇帝的意愿,在15世纪的第一个25年中不论在宫内还是宫外,都指定宦官去执行其范围大为扩大的任务。一位现代的学者已经论证过,《明史》无非重复了关于宦官这一题目的流行而不实的传说;对于这个题目,大部分明代史学者都未加注意,而且这方面的系统材料现在仍难以收集。②他明确地指出,明太祖使用识字的宦官并在宫外的政府中委以重任;而明史中最令人厌烦地反复提出的传说之一,即立铁牌的传说是根本不存在的。不错,永乐帝大大地扩大了使用宦官的范围。他不但是在开国皇帝原来实行的基础上实行,而且在求助宦官侍从去处理大量要求皇帝注意的文件中,他是屈从于他无法控制的现实。这个现实是,开国皇帝取消宰相的事实留下了一个严重受损伤的政府结构。对皇帝来说,宦官侍从是一个针对外廷领导遭到破坏的临时性的反应,在以前的朝代中,这种领导给统治者提供了可靠的行政协助。
许多历史学家认为这是明代开国皇帝最严重的判断错误。它影响行政的许多方面,特别是它造成了内阁和主要的宦官之间棘手的关系,因为两者都被要求去填补这个空缺。宦官能够不费劲地把这种局势转化为适合他卑鄙目的的情况,在明朝大部分皇帝的统治中真是太明显了。历史学家的注意力大部分已经转到在最高层公开滥用权力这一方面;一个同样重要但尚未研究的问题是在宫外被委任文武官职的宦官编制的扩大。
1485年,一名都察院的官员抱怨说,宦官的人数已经超过10000大关,并已成了一个财政负担。在1644年李自成的乱军灭亡明朝时,京师的宦官也许多达70000人,而且还有其他许多宦官在全国各地任职。不论这些数字是否十分精确,它们却正确地反映了这种趋势。它们说明到成化和弘治两个时期,宦官的编制已经发展到帝国政府中全部有品位的文官官职的数字,而且很快就超过了这个数字。
文官官僚集团和宦官官僚集团在治理帝国时协同发挥作用。这两个等级组织的最高领导人在竞相控制皇帝和来自皇帝的各方面的权力时势不两立,但在大部分情况中,他们常常不得不合作。这两个官僚集团都被高度组织起来;凡加入各该集团的人都各需要特定的和客观地评定的条件。它们都有自己的管理制度,以及既定的办事程序、承认考核功绩原则的晋升阶梯、细致地分成有固定收入和地位的等级、规定和先例。二者中的宦官官僚集团相对地说很不稳定,因为任何一个皇帝都能大大地限制它的作用,缩小它的规模,并且为此而赢得赞誉;事实上在16世纪第二个25年嘉靖统治时就发生过这种情况。可是总的说来,宦官官僚集团积累性的发展却远远超过文官集团的发展。
在制度方面,宦官注意扩大他们负责的官僚集团,并且注意使它取得不断加大的重要活动范围,以使统治者和政府比以往更加依赖他们。在病态性多疑的明太祖立下的传统中,一些皇帝也有兴趣让他们的宦官发挥遏抑官员的监视作用和充当抵销官员势力的一种力量。只有一个以身负明确的重任的宰相为首的强有力的外廷才能阻止宦官力量的发展。17世纪的历史学家,即那些反思明代历史上出现过什么问题的同情明代的人,曾提出一种观点,即大学士不得不作为不能拥有宰相官衔的实际上的宰相而发挥作用,因此他们不能完全履行他们的职能。他们还提出一种看法,即这样行使的宰相的权力是分散的;内阁的这种临时性的权力基础可以很容易地被司礼监的宦官所拥有的与之竞争的权力基础所压倒。宦官的制度方面基础的扩大,使得宦官官僚集团的领袖们成为越来越可怕的竞争者。
汪直,这名万氏的宦官,宪宗在1477年让他独揽新建的西厂大权,已被人称为明代四大声名狼藉的宦官独裁者之一。可是在宪宗和孝宗的统治下,比在最高层滥用宦官权力更为严重的情况无疑是宦官官僚集团扩大的职能的正规化。在15世纪的后半期,在军事,监督马匹的采购和兵器及其他军需品的生产,控制纳贡制度下的大部分对外贸易,管理皇家的丝绸及瓷器工厂,为朝廷采购和运输国内的产品,管理大部分皇宫、皇陵和寺庙的建造等方面,以及在执行众所周知的全国性秘密警察的调查、审讯和惩罚的任务方面,宦官们终于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虽然宦官的官阶不得高于正四品,但主要的宦官们终于被承认为是与他们一起执行特殊任务和从事正规工作的首要文武官员地位相当的人。
例如,大学士彭时(1416—1475年)曾在他的著名的回忆录中写道,在1464年2月24日,即在英宗死后的一天,一个由12名高级武将、文官和宦官——宦官占12人中的4人——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奉命成立,以审议政策和向新皇帝提出建议。①虽然官方史料都没有记录此事,但彭时本人是这12人之一,所以似乎没有理由去怀疑这样一个集团的组成。他说,这个顾问集团是按照宣宗皇帝在1435年去世时提供的前例组成的,当时明朝第一次由一个未成年的人继承皇位。这样就造成了一个问题,因为明太祖留给后代的使他们受宪制安排约束的《皇明祖训》并没有提供为未成年的或无能的统治者摄政的任何形式。于是经皇太后的批准,一项让权位较高的官员(主要为三杨)审议和建议的安排被制定出来。但是,没有记载写明1435年宦官已正式被任命参加这一高级谘询大臣的集团,虽然他们对年仅七岁的英宗的日常生活的控制使他们有机会去影响事态的发展,从而到15世纪4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