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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第6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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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市古宙三在他1960年发表的一篇重要文章中认为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在清朝衰亡时期是致 力于保护“绅士地方利益”的保守势力。尽管如此,市古还是相信李鸿章、左宗棠等人是关心公职的,虽然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更重要的政治实体仍然是天朝,而不是民族国家。波多野善大在他论述李鸿章的文章(1961年)中,同样相信这个政治家不断进行“军事”改革,主要的目的是反对日本对清朝属国朝鲜的侵略。美国史学家们也把李鸿章的改革动机当作一个争论的问题。斯佩克脱在《李鸿章和淮军》一书中说:“当李鸿章谈论自强时,他所讨论的是一般原则;当他投身于自强运动时,他是在加强他本人的势力”(第153页)。但是弗尔索姆认为,李鸿章虽然小心翼翼地维护他的个人权力,但同时必须把他看成一位爱国者。弗尔索姆认为,李鸿章甚至用私人财富去争取北京的支持,也用这些财富来供养不在正式文官或绿营军编制中的大批部属。(这个假设现在已被李鸿章给潘鼎新的机密信件中的话所证实;这些信件是在上海发现的,已于1960年公布)。由此弗尔索姆先生得出结论说:“曾国藩在权力面前退缩,李鸿章则是伸手要权力;曾国藩力求保卫儒家文化,李鸿章则是力图保全中国”(《晚清时期的“幕府”制度》,第190页)。
此后一些著作研究了与李鸿章有共同观点的另外几个官员,认为“儒家爱国主义”之说并非谬论。吕实强1972年论述江苏巡抚丁日昌的专著指出,自从1864年丁日昌署理上海道台以来,他就致力于实现一个广义的“自强运动”,使它甚至包括国内的行政改革。王家俭1973年论述文祥的文章,也同样证明这位清朝大臣确信(这信念形成于1864—1866年),学习造轮船甚至建设铁路,是复兴中国之所需。“儒家的爱国主义”概念在庞百腾l973年论述沈葆桢拆毁最初由外国商人在违反条约规定情况下修建的吴淞铁路的文章中被详加发挥。
为什么“自强运动”所办的事业那么少,而往往又被批准得那样慢呢?为什么已兴办的项目没有办得差强人意一些呢?“毛病出 在何处”?托马斯·肯尼迪的一篇史学史文章《根据最近著作试析自强运动》(载《清史问题》1974年11月号)从这个角度对中国早期现代化进行了再考察;此文特别提及李国祁、吕实强和王尔敏的著作。此外,肯尼迪还指出了学者们中间存在着一种倾向,即超出了自强运动的成败问题的范围,而去研究“自强运动时期各种演变和发展倾向,力图把这些倾向和后来二十世纪的发展联系起来”。
自强运动举办的事业没有实效,而且所做之事甚少,这仍然是历史事实,并且由于在对外战争中可耻地失败,这些事实在维新和革命声中就显得更突出了。要进一步分析中国吸取西方力量的秘密为什么出师就不利,下述著作提供了良好的开端:(1)论慈禧朝廷中派系政争的有吴相湘的书(1961年)、伊斯特门的文章(1965年)以及李宗桐和刘凤翰所写的李鸿藻传记(1969年);(2)论造船厂和制造局的有张玉法的文章(1971年)和托马斯·肯尼迪的两篇文章(1971与1974年);(3)论水师和陆军训练计划无效能的有罗林森的书(1967年)、王尔敏的《淮军志》(1967年)中的有关章节,以及史密斯在《近代亚洲研究》(1976年)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文章;(4)论负责沿海防务而对西方革新持漠然态度的地方官的有李国祁论刘坤一的第二篇文章(1975年);(5)论为引进科学技术而开办培训学校的,有毕乃德的权威性专著(1961年)以及贝奈特关于傅兰雅传记性文献书目的研究著作(1967年)。(关于“自强运动”之经济问题的著述,见本书下一卷的书目介绍)。
第十一章1900年以前的基督教传教活动及其影响
论述十九世纪在中国的基督教布道会的书籍数量很多。可 是,这类著作的绝大部分是传教士们自己写的,所以不难理解,其总的观点就是传教士们所持的观点。只是在最近的几十年学者们才开始使用中文资料,并从中国史的角度认真考察基督教的传教会。这一节书目介绍的主旨在于评述这个新的研究领域方面已经取得的成就。
就用英、法和德文写的主要书目和研究指南来说,最合适的工作起点是参看卢茨所编《基督教在华的传教》一书中有注释的“对辅助读物的几点意见”。此书未收录两篇有价值的作品,一本是马钱特编的《英伦三岛派往中国的新教差会档案与记事索引,1796—1914年》,另一本是怀利编的《基督教新教传教士纪念华人的回忆录:附他们的出版物与讣告一览》。怀利的著作收录了新教在清帝国最初六十年活动时期传教士的中、西文出版物,并对之作了概述。论述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间三百多起冲突(教案)的中文文献全部收在吴盛德和陈增辉合编的《教案史料编目》一书中。
尽管赖德烈的《基督教在华传教史》从出版至今已近半个世纪,但它仍是全面概述传教事业的最出色的西文著作。赖德烈是从写传教史这一有利地位出发来探讨他的论题,他没有使用中文资料。此外,他的新教的偏见也表现在许多地方。虽然如此,他的论述有充分的史料根据。而且总的来看是非常客观的,有一部规模类似的日文著作(虽然仅以清朝为限)为佐伯好郎的《清朝基督教研究》。长期以来,人们期望中国方面能写出一部综述基督教传教事业的著作来。
由非当事人对十九世纪中国的新、旧教传教运动进行的认真研究,现在刚处于开始阶段。魏景星的《1842—1856年法国在中国的传教政策》一书,探讨了整个条约时期,并且广泛使用了中国官方文献以及法国政府和天主教会的档案。有两篇短的著作对新教传教主张的不同方面进行了探讨,这就是米勒的《目的和 手段:传教士在十九世纪中国为武力作的辩解》(载费正清编的《在华的传教事业和美国》),和福赛思的《驻中国的美国传教士团体,1895—1905年》。近年来对新教事业的研究主要是考察一些著名传教士的生活和经历。这方面的几个例子可参看《中国论文集》。大部头的研究著作有古利克的《伯驾与中国的开放》以及小海亚特的《十九世纪山东东部的三个美国传教士》。
新教与传教士对太平军叛乱的影响已经引起人们的重大兴趣,特别在西方史学家们中间是这样。这方面的开山著作是博德曼的《基督教对太平军叛乱的思想影响》。中国学者们所写少数几部着重论述基督教作用的著作中,有一部是简又文的权威作品《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在迈克尔和张仲礼合编的《太平军叛乱的历史与文献》第2和第3卷中,载有太平天国时期基督教史料的英译文。
近些年来,对于传教运动对中国社会起的破坏作用展开了广泛研究。最先论述十九世纪后半叶主要“教案”的是王文杰的《中国近世史上的教案》。探讨反基督教思想的有科恩的《中国和基督教:传教运动和中国排外主义的发展(1860—1870年)》和李恩涵的《咸丰年间反基督教的言论》(载台北《清华学报》,1967年12月号)。
总理衙门关于1860—1871年间教案的档案,已分作两辑由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出版,每辑有三大卷。总共有3209件文件,按省份排列。可参看张贵永等编《教务教案档》。关于同治时期教案(包括1870年天津教案)的论述,见以下三部书:保罗·科恩的《中国和基督教:1860-1870年》、吕实强的《中国官绅反教的原因》和费正清的《天津教案背后的模式》(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957年第20卷)。卡尔森在他的《1847—1880年的福州传教士》一书中考察了福州地区中国人和传教士之间的摩擦。有许多对个别事件的出色研究之作见《中国论文 集》。韦尔利的《1891—1900年的英国、中国和反教骚乱》、矢泽利彦的《长江流域教案的考察》(载《近代中国研究》,1958年第1期)及其《长江流域教案的研究》(载《近代中国研究》1960年第4期),都对1891年长江流域的骚乱作了考察。关于共产党人对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反基督教运动的看法,可见李时岳的《甲午战争前三十年间反洋教运动》(载《历史研究》1958年第6期)。
要知道从十九世纪中叶中国教徒的角度对基督教作出的有趣的观察,可见贝奈特和刘广京的《中国谚语中的基督教:1868—1870年时期林乐知和早期的〈教会新报〉》(载费正清的《在华的传教事业和美国》)。
基督教传教运动对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影响很受注意,但很少研究。关于以医学、教育和救荒为重点的简要介绍和分析,见小海亚特的《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 1877—1890):慈善工作的制度化》(此文载《中国论文集》1963年第17期,转载于刘广京编的《在华的美国传教士》。博尔的《作为救灾官员和国家改革倡导者的李提摩太》一书,对李提摩太的救济饥荒和预防饥荒措施作了研究。
格雷格的《中国与新教的教育自治》一书,对基督教在教育领域中的活动作了概述。卢茨的《中国与基督教所办书院一百年》一书,对晚清的基督教高等院校作了全面评述。
许多著作谈到了传教士对近代中国医学发展的贡献,其中最有用的仍然是王吉民和伍连德的《中国医学史》(第二版)。基督教传教士的戒(鸦片)烟活动常常是和教会医院联合进行的,探讨这个问题的书有贝蒂的《新教传教活动与中国的鸦片》(载《中国论文集》 1969年, 22A)。斯宾士在《1830—1910年美国的传教活动》一文(收于鲍尔斯等编的《中国的医学和社会》)中提出,研究传教士在医学方面的活动可以加深对晚清社会内部 动态的了解。
关于新教参与非宗教性出版工作和它在之方面影响的有两篇文章,即巴尼特的《长老会传教士和在华的教会出版事业》(载《长老会历史杂志》 1971年冬季号,第49卷4期)和《新教在中国的发展和中国人对西方的看法》(载《近代亚洲研究》1972年4月号)。贝奈特的《傅兰雅把西洋科学技术引入十九世纪的中国》一书,探讨了傅兰雅对中国近代科学技术所起的促进作用。
研究1890年前入基督教的中国改革家的著作,有科恩的《十九世纪中国的“基督教”改革家》(载费正清的《在华的传教事业和美国》)。最先研究新教传教士著作(尤其是《万国公报》)对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改革运动之影响的作品,有王树槐的《外人与戊戌变法》。陈启云的《梁启超所受的“教会教育”》(载《中国论文集》 1962年16期),研究了传教士对一位改革领袖所起影响。
共产党人在评价传教士对晚清改革运动之影响时,强调文化帝国主义这一主题,丁则良的《李提摩太——一个典型的为帝国主义服务的传教士》一书即其一例。
(陈书梅 译)
② 传教士中比较清醒的人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例如,艾约瑟写道,李鸿章善于“仿效外国的慈善事业设立医院和戒烟所,并且能够接受外国科学……但在同时……他并不同意基督教的所有主张”。引自《当前中国的作品:他对抗基督教到了什么程度?》,载《1890年5月7—20日在上海举行的新教在华传教士大会记录》,第572—573页。
① 在这一节我着重依据小海亚特著:《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1877—1890年):《慈善工作的制度化》,载《中国论文集》,第17期(1963年)第67—100页。(此文也转载在刘广京的《在华的美国传教士》,第93—126页)。
② 《在华传教百周年会议》,第247页。
③ 同上,第267页;试比较麦吉利夫雷所编《新教在华传教一百年》第670页上的统计,表上所列1905年医院(166所)和诊疗所(241所)的总数比文中所引的数字高,就医病人的数目则较少一些(不到一百一十万人)。
① 赖德烈:《基督教在华传教史》,第460页。
① 引自小海亚特:《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第75页。
① 引自小海亚特:《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第73—74页。
② 引自小海亚特:《新教在华的传教活动》,第77页。
① 引自博兰雅的一篇报告,载毕乃德著:《上海格致书院》,载《太平洋历史评论》,卷25第2期(1956年5月),第141页。
① 引自佩特诺:《谢卫楼和华北协和大学的创办》,载《中国论文集》,第14期(1960年)第121页(此文也转载在刘广京的《在华的美国传教士》,第53页)。
① 科林伍德:《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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