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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阿兮-作茧自缚(出书版结局+番外)-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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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和怎么会像她妈妈呢,完全不像。林亦心这女子神奇得很。这么多年,发生在她身上种种的事情,包括前年的那场大病,她竟然只当都是别人在遭受,自己可以完全不受影响。可她明明是这种对什么事都不在乎的人,包括她的女儿,偏偏对她的工作那么投入。”
“那是寄托啊,寄托,蔷薇你看问题总是不看本质。对了,你刚才说你担心阿谐什么?”
“呃,那个,我在想,郑谐会不会有什么缺陷啊?生理上的?心理上的?不然怎么不见他……”
梁冰冰急刹车:“有你这么咒自己弟弟的老姐吗?还缺陷……你没听说他换女伴跟服装换季同步?”
“对啊,都不满三个月,这点时间还不够深入了解的……”
我是红学研究会的分割线
这一厢郑谐正与和和在熙来攘往的夜市里堪堪地穿行。
郑谐觉得耳根发热,疑心蔷薇表姐正在对他破口大骂,兴许还把他名字写在布偶身上用针扎他。
夜市上人很多,和和又逢摊必钻,稍一闪神她就不见了,于是郑谐扯住她的背包带子,像牵着小宠物一样。
和和甩开他,他一会儿又牵上,常常在和和要向人堆最密集的地方钻去时,一把将她扯回来。
“讨厌,放开我。我又不是你养的狗。”
“你都逛二十分钟了,还没够?回家吧,这里哪有什么好东西。”郑谐平生第一回逛“夜市”,被人群晃得发晕。
“都是你,害我吃那么多。我要再逛两小时才能消化得了。你先回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家,反正我们也不顺路。”
“得了,你这个人在哪儿都能迷路,万一被人贩子拐走,我罪过大了。”
“你怎么老记着别人的糗事啊,心灵阴暗。”
其实是大约和和五六岁的那年,郑谐偷偷地带她出来逛山会,结果竟然把她弄丢了,急了他一头汗,十几分钟后才找到憋着嘴正酝酿眼泪风暴的她。
“我这辈子也没碰过几次那么紧张的时刻,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你肯定像甄士隐的女儿一样被人拐走了。”
筱和和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甄士隐是谁:“切,那时候你才多大,就开始看《红楼梦》了?吹牛。”
“筱和和,你怎么总是用你自己低下的智商当参照物来衡量别人。”
和和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可以为自己扳回一局的精妙言辞,只好转移话题:“你这人最睚眦必报了,上回你相亲我闹了你一回,今天你就来害我,没度量。”
“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
“今天那位程小姐,人漂亮,气质佳,涵养也好,比你上回那相亲对象强多了,你怎么不试着勾搭一下。”
“勾搭?”
“你是不是怕人家看不上你,所以先下手为强了。”
“筱和和,你吃撑了吧。”
“你现在才知道啊,都是你害的。”
“别逛了,回家吧,若你回家太晚,亦心阿姨会怪我带坏你。”
“我妈从来不说人家坏话。”但一听到妈妈的名字,筱和和便乖乖地跟着郑谐上车了。
“我们寝室以前也有两个‘红学家’,卧谈会的时候就讲红楼。”筱和和还是撑得难受,在车里只好用说话来当运动了,“有一天我们讨论,现代男人倒底愿娶林妹妹啊,还是宝姐姐。”
“结论?”
“与宝姐姐结婚,找林妹妹当情人。”
郑谐嗤笑一下:“怪不得世风日下了。我们当年卧谈会也谈这个内容,可比你们纯洁多了,大家至多希望要同时具有林妹妹的智商与宝姐姐的情商。”
还要看起来像林妹妹,摸起来像宝姐姐。筱和和在心里补充了一句,没敢把这句话说出口。














13向左走向右走(1)







据说人们习惯性地一脚深,一脚浅,所以若是在旷野中没有目标地行走时,总是会兜回原点。如果这样,同一个起点出发,一个向左走,一个向右走,也有重新碰头的可能。
可这命题的前提是:A、在旷野中,B、没有目标。
我是终于要“进展”的分割线
郑谐与新女友的交往开始得顺理成章。
他回来后,便日夜被他的蔷薇表姐电话骚扰。萧薇有一份自由职业,老公又大半时间不在身边,作息全无规律。这几日她睡前与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给亲爱的表弟去慰问电话,不管当时郑谐是在开会还是在睡觉,旁敲侧击,欲言又止,罗罗嗦嗦,婆婆妈妈,逼得郑谐不得不求饶:“姐,请你给我一个痛快吧。”
半小时后郑谐收到一个大容量的邮件。
他打开瞥了一眼,第一页是一排长长的目录,有几十个人名,鼠标放上浮出几十字的简介和两寸照片,再点击便有数千上万字的资料,附了无数照片。
这是一份如“人物年鉴”一般的他所在城市的“淑女名录”。郑谐随便挑了一个研究了一下,简介很短,如“XXX,某女,26岁,个性活泼开朗,爱好体育”。
详细资料可就复杂多了,从幼儿园开始算起的详细简历,个人的兴趣特长爱好诸如爱吃什么菜最爱哪部电影喜欢什么颜色欣赏哪位明星,甚至还有几位他熟悉的长辈对此女的评语。A阿姨说:“这是个好姑娘,心地善良,尊敬老人。”B大妈说:“不娇气,个性豪爽,像男孩子。”最后还有蔷薇表姐自己的建议:这种女孩子不用哄,很省心,做夫妻的同时还可以做朋友。
郑谐边喝着水边浏览着这封邮件,当他看到这一段,终于把水呛到嗓子里去了。
为了自己安全着想,他顺手把邮件转给韦之弦,加了一句批注:“抽空挑几个给我安排一下。”
郑谐决不相信萧薇的眼光。从今年年初开始,他表姐对他的交友要求早就降低到“只要是女的就成”。而且他也担心表姐的这堆花名册里有他曾经交往过的对象。
他在这方面的记性一向不怎么样,还是让韦之弦把关为好。
韦秘书做事稳妥又高效,下午她抱着一摞文件让郑谐签字的同时,也交给郑谐很薄的一份材料:“您转给我的邮件,我筛选了一下,挑出五位女士。我把资料精简了一下。”
郑谐看到第一页就笑了:“苏荏苒?你没搞错吧。”
“荏苒个性很好。您这回难道不只是为了应付一下萧女士?”
“谁说的,我这回是要认真地找个女朋友,一劳永逸。她再烦也烦不过萧薇,再难甩也不可能比萧薇更难甩,不是吗?”
韦之弦小心地陪着笑,不敢作声。荏苒是她好友,她存了私心。
郑谐边继续翻着边解释,免得韦秘书以为他不待见她的朋友:“我与苏小姐吃过两次饭,她个性是不错。不过她与和和是很好的朋友,我这样去勾搭她,你不觉得很像luanlun?”
luanlun?韦之弦看到几只乌鸦拍着翅膀从头顶飞过,脑子转了半天也没想明白这跟luanlun有什么关系。但她不敢插话。
郑谐的效率也高得很,一边说着话,一边只用了一分钟就翻完了十几页纸,大多时候一目十行,后来他的目光在一张纸中间的几行字上停留了两秒钟,然后把那份抽出来推给韦之弦:“这一位。”
“这位小姐您以前也见过。”韦之弦看了一眼,细声说,“您送还丝巾的那一位。”
“哦,怪不得我觉得有一点面熟。”
“那……”
“就她吧,帮我联系一下,约个时间。”
郑谐与杨蔚琪就这样开始了一帆风顺的交往。
杨蔚琪有好家世,好学历,好容貌,好身材,还有好头脑和好心肠,看起来无可挑剔。她性子很随和,不娇气,有见解,不会言之无物。说话时既不会一味地附合他,也不会像她的职业一般口若悬河,固执己见,大多时候都随着郑谐的沉默一起安静。
而且她不化浓妆,不染头发,没有花花绿绿的指甲,不喷很浓的香水,连私下约会时,衣服的颜色都很素淡,只除了她常开的那辆鲜红色的车子。
杨蔚琪说,每日开着它上班如同要去战斗,鲜亮的颜色能够提升斗志。她上班时也总穿明艳的正装。初见的那一日,她正是下了班还没换衣服。
总之,这是个不会让人觉得不耐烦的女子。
最初郑谐请她吃饭。萍水相逢的人再度碰面,他们处得不错。
后来她回请他,付款的当然还是郑谐。于是餐后她请郑谐吃冰淇淋。
第三次正式约会与第二次隔了好多天。
那时郑谐心中有犹豫,觉得某处似有不妥,但又找不出缘由。或许杨蔚琪的确和他以前交往的那些女子不太一样,她身上有一点点令他觉得熟悉和安心的气质,以至于他很慎重对待与她的交往。
而且她并不像以往的女子,见过两面之后便几小时一个电话或短信一路追杀,主动的姿态太过明显。她不缠人,如果给他拨电话时他正忙,她便请他空闲时回过来,绝不再打。
这女子要么不在乎,要么矜持,要么欲擒故纵,但无论是其中的任何一种,都好过主动纠缠。
郑谐最见不得女人主动。他一直觉得聪明的女子即使喜欢哪个男子,也只该想了办法引起男人的注意来追她,而不是自己倒贴了过去。
郑谐一直有大男人主义和大家长作风,对于这种男女态度问题,守旧得很可笑。
那日晚上有个应酬,按惯例他要韦之弦陪他一起应付。结果韦秘书得了感冒,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硬撑着,说话瓮声瓮气,他只得把她提前打发回家了。
他又找筱和和,他又有几天没见到她,这丫头最近很振作很勤奋,得到的回应果然是“我在加班。”
“不差这一晚,我带你去的地方有泰国特级大厨现场制作的美食。”
然后和和说时霖这次回国有一个面向小学生的推广项目,她们公司是合作方,时间很紧迫。
听到时霖的名字,郑谐不再坚持,然后便想到杨蔚琪。
杨蔚琪也在公司加班,来不及换装,郑谐陪她一起去买。
“我通常照着杂志的搭配来装扮,或者只穿黑色,这样出错概率很小。但我老板总说我没创意。”杨蔚琪在数排衣架前眼睛发花,老实地坦白自己不懂时尚,虽然她总是一身名牌。
郑谐顺手拿出两件礼服:“这两件衬你的气质。你喜欢哪一件?”
“浅黄色。你觉得呢?”
郑谐迟疑了一下:“都还好。但我觉得是天蓝色。你不妨都试一下。”
杨蔚琪比在身上打量了一下,抿嘴浅笑:“那就天蓝色吧,只试一件就好,不要浪费时间。”
她没跟郑谐纠结付款的事,但坚持不要他买首饰,只戴了自己原来的项链和表。而且她没有耳洞,所以不戴耳环。
她的链坠造型很常见,一只很小的算盘,每颗算盘珠都可活动。但郑谐知道这只坠子的价格,那每颗珠子都是货真价实的上等蓝宝石,为保证颜色协调,将一整块好料磨成一颗颗小珠,实在是暴殄天物。
杨蔚琪见他看自己的坠子,笑一笑:“是不是很幼稚?”
“没,很好。”把目光停留在女士胸前非常失礼,郑谐把眼睛转向别处。
他之所以认识那链坠,是因为这链坠出自本市一位手工大师之手,一共做了三只,绿红蓝三种,是大师私藏的杰作。因为造型幼稚,价格离谱,只在大师去逝后展出过。
和和一度钟爱那只绿宝石的,发誓要以此为人生的奋斗目标。后来郑谐就将那只买回。和和拒收,说他损毁了自己的人生志向。
郑谐也不逼着她接受,只说等她攒够了钱,这坠子早不知流落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里,所以他提前买了,到时候等着和和用双倍的价钱购回。
和和那阵子常因为这事损他是奸商。但她记性一向差,时间一久就忘了。其实若不是杨蔚琪也戴了一只,郑谐自己也忘记还有这码事了。
杨蔚琪说:“我知道一共有三个,但我只买到了其中两个。我曾经努力打听另一位买家,希望她能割爱,但卖方拒绝透露客户资料。这样也好,总不成事事都能如愿,只是不晓得谁的癖好跟我样像,倒可以做个朋友。我花高价买了这两只,被朋友笑了好几年。”
郑谐低头笑笑,没有说话。
他终于明白为何会觉得杨蔚琪令他有熟悉感。
她的很多爱好与和和很像,包括他们相亲宴时她点的那些菜,包括他们第二次吃饭时她穿了一条用碎布拼成的裙子,包括她站在一堆衣服前面会眼花不知道该选哪一件,或许还包括蔷薇表姐给的那份详尽资料里写着她“儿时爱好绘画,XX年曾得过全市少儿XX杯绘画邀请赛第二名。”他对那次比赛印象很深,因为和和得了那次比赛的第一名,是她得到的第一个很大的奖。
两人一起出席,在宴会上难免遇上熟人。熟人也认识杨薇琪,见他俩在一起很惊讶:“哟,几天不见,乾坤都改了。”
那人向来嘴油,所以郑谐索性不说话,反而杨蔚琪落落大方:“我们是朋友。”
“原来只是朋友呀。”熟人拍拍郑谐的肩,“加快速度,发喜贴时别忘了哥们儿我。”郑谐推了他一把。
杨蔚琪赧然:“不好意思,平时开玩笑开惯了。”
“你不介意就好。”郑谐很有绅士风度地笑了笑。












13向左走,向右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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