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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吹了半宿的笛,又读了半宿的书。”苏彦安慰道:“不过别担心,小侯爷自小习武身子骨向来比一般人强健得多,倒是姑娘你,近来越发的清瘦了,该好好注意才是。”
“我没担心……”抬眸看见苏彦一脸温和的看着自己,也就没再多加辩解什么,轻轻躬了身,“劳你费心了。”
她想,苏彦是知道的,无论是沈时笙还是沈绪初,其实都是默默喜欢着复季珩的。
唯一不同的是,沈绪初喜欢的是复季珩是那个永远对自己爱搭不理的漂亮少年。而沈时笙喜欢的复季珩则是那个看见阮碧,目光便会不自觉温柔下来的清俊男子。有时候她甚至会怀疑,自己喜欢的,或许只是复季珩难得温柔的目光,因她从未得到,所以才觉得那么珍稀。
“哪里。”他笑得风轻云淡。
沈时笙叹了口气,瞒不了他,苏彦总有一双能看穿她的眼睛。
若撇去那复杂曲折的身份不算,相比较复季珩,苏彦与她的关系更贴近青梅竹马。可是哪能撇得掉?自古以来,青梅竹马的前提永远是门当户对,他和她从前不是,如今亦不是。
是她配不上他,还有他。
她想自己有这自知之明。
道了别,沈时笙转过身,一脚还未踏入木门槛,就听身后的苏彦请了一声好,“小侯爷。”
她的手指抠在方正规矩的门栓处,深吸了一口气,笑容清怡自然,“小侯爷。”她不知她和苏彦的对话是否被他听了去。
“你起得早,也好,”一树凌霄攀在小亭之上,玫红色的花朵洋洋洒洒的隔住他和她的视线,他只瞧见她穿着藕荷色的裙衫,脸上浮着病态的苍白,而那双乌黑的眼瞳,隐藏在花树后面,“简单收拾一下,便随我去静水轩。”
“是。”她常常不愿意正视他。
他也并不在意。
直到那浅碧的衣袖消失在隔院的拐角,沈时笙紧绷的神经才试探着放松下来,掌心里透出细密的冷汗,昨夜的倦意如水漫过她的脚尖,整个人倚在门边就再没什么力气动弹。
苏彦关切了几句,她勉强笑笑,说没事,坐一会儿便好了,打发了他去忙自己的事。
这僻静的小院落重新寂静下来,夜幕逐而退去,启明星在其间若隐若现,不远处的苍穹掺着丝泛青的鱼肚白,仿佛被稀释的墨汁源源不断的裹住了头顶,不成眠的思绪席卷了前尘在眼中渐行渐远。
凌霄花落在脚边,凋零得有些决绝。
、烟花碧落
作者有话要说:
原以为十一放假可以多更点,没想到回家比上学还忙。。。还要串门,还要同学聚会。。。我好想宅在家里专心写点东西啊嗷嗷嗷嗷……
汉白玉石台上的女子身穿倚地罗裙,手中箫吹奏一曲罢了,款款请了一个万福,她笑容清媚却不妖娆,神态温顺却不风流,这一日于阮碧,极重要。当她赎了身,当她脱了霓裳,当她拥有了奢望的自由,她便要与那个人远走天涯。
快了,就快了。
沈时笙与苏彦并肩站在复季珩身后,凝神看着台上的女子,他们心知肚明的是,阮碧赎身,是因为有所钟爱的人,那人不是小侯爷复季珩,只是一个小捕快而已。
前几日阮碧赠他玉簪,道一句,承蒙错爱。
复季珩接了,没有笑,也未曾失落,沈时笙那一刻没能猜透他究竟在心里想些什么。而今,他坐在台下席间,擎着茶,眉间一点朱砂,正是绝代风华。
他从来都是这样好看的人。
沈时笙转开了目光。
美人自当娇贵万千,竞到了十万两的黄金,这不是哪个人都能够奉上的数额,在座的大部分人也只剩下叹气的份,平常的富贵人家都拿不起,一个领着微薄俸禄的捕快,更不消再提。
垂头丧气的人越多,阮碧的脸上笑容反而越加灿烂。
“这十万两黄金的价格,由阮碧自己出,我们只是逢场作戏。”复季珩呷了一口茶,慢条斯理道:“你是想问这个么?”
沈时笙后退一步,看着他的侧脸,良久了沉默后,才应:“是。”
一直是这样,她看不穿他,他却对她了如指掌。
甚至不需要回眸。
“还有没有更高的价格?”鸨母一连问了几次都无人应。
阮碧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
“十五万两黄金。”出乎意料的声音在隔间响起,那一瞬间,阮碧本是温婉的笑意倏然间敛了回去,她怔怔地看向不起眼的角落,同样的,那处角落里的男人也不知所措的回望着她。
沈时笙忽然明白,阮碧爱这个男人的原因是什么。
这个小捕快可以为他深爱的女人露出这般仓皇的模样,于他而言,失去了阮碧,就等于一无所有。可是复季珩不能,他不会为了一个女人的得失而让自己颓败得众人皆知。
也许,女人就是这样肤浅的动物,穷尽一生,奢求的只是你肯为我流一滴泪,皱一次眉。
可是他的不动声色,让阮碧放弃了他。
身为小侯爷,复季珩心里最重要的东西永远不会是女人。
“二十万两黄金。”放下茶盏,复季珩镇定自若地说道。
阮碧花容失色的脸,复杂而僵硬地微笑着,她涂着花汁的指甲反衬出她指尖的苍白。
复季珩是她最后的一步棋,只要他肯买下她,那么一切都好说。
“二十五万两黄金。”
“三十万两黄金。”
“三十五万两黄金。”
“五十万两黄金。”
终于鸦雀无声了,鸨母笑得乐不可支,随手将阮碧拉过复季珩眼前,那一抹鲜红的身影宛若静开的凤凰花,红得刺眼灼目。
沈时笙垂下睫,盯着自己微微倾斜的影子。
“小侯爷对我们阮碧的心思,妈妈我早就看出来了,”鸨母掐着香帕在唇边拂了一拂,“小侯爷您的好相貌就是同我们这儿的名伶比,也丝毫不逊色,我们阮碧能跟了你,真真是她上辈子修来的好福气。”
“放肆。”复季珩扫一眼鸨母,眸中隐着丝冷狷。
“哎哟!瞧我这张贱嘴,说什么呢,”鸨母脸色惨淡,硬撑着笑容打哈哈,“竟拿您同我们相提并论,真是老糊涂了,您千万别介意。”
“这五十万两黄金,明日我自当派差人给你送来。你看可好?”复季珩起身,形貌昳丽令不少轩里的姑娘纷纷侧目。
“好好好,您说什么就是什么。”鸨母使劲挤出一滴眼泪,嘴角却藏不住笑,“这阮碧一走,妈妈我真是舍不得。”说着便要去摸阮碧的脸,却被后者歪头躲过。
两相尴尬了片刻,也该曲终人散。
“翠儿,你去扶着阮碧好走。”鸨母遣一位小姑娘,去搀阮碧。
“不必。”复季珩手在耳侧一挥,勒退了翠儿,“沈时笙,你去扶阮姑娘罢。”
沈时笙刚刚接过阮碧时,便发现她在抖。
若阮碧拿不出五十万两黄金,她就只能是复季珩的人。
可纵使她拿出了,若复季珩不愿放人,她又能如何?
热闹绕着静水轩,过了几条街巷,便又寂了下去,朔夜无月,四个人各怀心事地行着,灰蒙蒙的影子突兀的纠缠在一起,复季珩停住脚步,侧过脸,向着拐角的暗处,轻呵了一句:“出来吧。”
一张平凡无奇的脸从屋檐下的阴影中缓缓露出,他身材略带臃肿,一双眸黯然如同这无月的天,他欲言又止,只是那眼神直直地看着阮碧,不曾移动半分。
扑通——
跪下的不只是这个小捕快,还有阮碧。
复季珩从袖口里取出玉簪,放在掌心把玩,笑容没有温度,声色里的戏谑却清晰可闻,“真是好一对苦情鸳鸯。”
“小侯爷,我阮碧这辈子没欠过什么人,唯独欠了您的情意,是我无以为报的,可正因如此,我更不能虚情假意地跟了您。”她咬咬牙,磕了几个响头,额角已有血丝泛出,同这一身红配着诡异而凄凉,“我做不到。”
“阮碧!”那男人跪着蹭了过来,满眼疼惜,他抓着复季珩的衫边祈求,“小侯爷我求您!这五十万两黄金我定会当牛做马偿还给您,所以,所以…”自知口舌不灵便,小捕快没再多说,只是不停地磕头,重重地磕……
这一声声的闷响令人心里打颤。
直到几滴血痕溅上了复季珩的衣袂,印画的翠竹被鲜血氲过,渍成暗光,那人的手才松了开来。
沈时笙撇过头,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只听得身边阮碧的哭声在愈沉的夜里深切且绝望。不知为何她忽然想起了父亲教她读过的那首《孔雀东南飞》,彼时她不懂得的,如今才慢慢地回想起来。
“人这一世,只有爱过,才算真正的活着。”父亲曾这样语重心长地告诉过她。
而那畔,复季珩挑起阮碧的下巴,英俊的脸在夜里极其动人,他用弱不可闻地声音对她说道:“是我赎下你,在你的预料之内,你该庆幸。”
而后他手上的玉簪碎成几截,声音清脆地落在地上。
“五十万两黄金,是我买了你的自由。现在,你可以走了。”他松开手,长身而立,夜风盈满他的发。
“为什么?”几乎是不可置信的声音。
“你说,我要一个没了心的行尸走肉做什么。”既然注定不是他的,他便不要强求,也不屑强求。
从开始到结束,他一直都是这样云淡风轻的姿态。
不被左右,不被圈缚。
、风花飘飖
作者有话要说:
那是从遥远的记忆里泛过来的光。
她的绛裙,她的羊角辫,她圆圆的面庞,她扯着他的袖口哭的上气不接下气,而他手足无措地哄着她,结果弄得自己身上一把鼻涕一把泪……
这一个沉年旧梦,温暖了他一个晚上。
直到他醒来,看着床头刺眼的红烛,红剪花,红纱帐,还有屏风上安静挂好的喜袍,他才恍惚记起,他今日,是成亲大喜。
在丫鬟小童的服侍下,他洗漱穿戴,整理得一丝不苟,一旁的书童打趣道:“世子今日是新郎官,怎么一点笑意也没有?莫不是真怕容小姐的管束?”
是了,整个南殊王府举家结彩,只为王爷长子,复家的世子,复⒌背登Ы穑萃∥蓿跻胩档牧觯侵榱岛希谌ㄓ谑贫荚俸貌还�
这棋走得精妙,当年他父亲,本打算让他三弟娶沈绪初,让他二妹嫁给沈祈,而如今,沈家倾颓,前两桩婚事双双作废,只剩下他需当作权势交易的棋子,落下一步,便可稳固家族基业,所以,南殊王何乐而不为?
何乐而不为?
京城皆知,南殊王府的复家有三子,二男一女。
长子复坤与长女复惜阑为一奶同胞,前者斯文知礼,后者温婉端庄,却唯独次子复季珩生了一张十分的好皮相,眉清目秀,朱砂点红,才掩住了那性子里孑孑的冷僻孤傲。
许是幼年丧母的关系,使得南殊王和大哥二姐都对这个三弟特殊怜爱。
即便在这喜庆的日子,复小侯爷穿着身清白衫缎,走在人群里格外扎眼,亦无人责备他半分不是。
这样的偏爱被给予得近乎恳求。
沈时笙跟着府里的侍婢们忙得团团转,稍有片刻喘息的功夫,也只得倚着门柱歇歇脚,听得一旁刚进府的几个十七八岁的小丫鬟叽叽喳喳地说着要嫁进门的容汀。
容汀……
她对她的记忆模糊得很彻底,只剩下些许片段可以隐约拼凑出容汀模样和性格。但这些回忆也太过久远,前事难追,纵然二人直颜相对,也很难再认出如今落魄的自己。
“姐姐!”身旁忽然间传来少女尖锐的叫声,沈时笙下意识抬头去看,只见自己头顶上方的匾额绕着喜球花,狠狠地砸了下来。
如此的猝不及防,她知道来不及躲,只好紧紧闭着眼,明明这样并不会减少丝毫的疼痛。
白衣袂与红丝带卷起一阵风,拂过耳畔,有人突然揽住自己的腰,一把将自己拽进了怀里。她的鼻尖蹭着他的衣襟,于是嗅到一阵淡淡的香气。再睁开眼时,看见了烟墨色的瞳孔,和明艳的朱砂。
果真是他。
待沈时笙站定,只瞧见复季珩面无表情地松开手,管家闻声赶来,对着被木刺刺破衣襟的他诚惶诚恐,“小侯爷,您要不要紧?”
“无碍。”复季珩抖了抖长衫,盯着她的右手,盯着那指尖的血一滴滴地淌在地上。
“哎哟,这成亲的日子见血,忒不吉利!你快些拾掇些布条,裹起来!”被管家一路推搡进了院门,心里头不禁好笑,真是些老人家的想法。
后知后觉的疼痛沿着指尖一路爬满半条手臂,她想去后院的天井打些水清洗伤口,青石板露重湿滑,木桶一道哐哐当当地提起来,还未至边口,又因一条胳膊受不住力,重新摔了下去。
来来回回几次,也烦了,索性撇下木桶,把伤口在裙边蹭了几下,就算罢了,早就不是什么千金小姐了,礼节和风范倒不如这些实在。可是这终究不是好法子,没过多会儿,血重新缓缓涌出来,浸润了指纹,填满了象征命格的轨迹,沈时笙叹了口气,瞅见四下无人,作贼似的提高了裙摆,唰啦一声,用力撕扯下一块布条,不知怎的,再一抬眼时就看见了复季珩的白衣衫。
似笑非笑,负手斜倚在美人靠一旁,池水粼光,荷香染衣,衣角送风于天际,只映得他眉目如画,出尘清雅。
“唔——”真是难得的窘迫。
她飞快的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