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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色斑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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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刚挑着满满一担秧苗,跟在几个社员后面,艰难地走在有些泥泞的田埂上。由于昨晚刚下了雨,路有些滑,李云刚索性脱掉胶鞋,打着赤脚,用脚趾抓住地面,走起来似乎稳当些。

“嗨,李娃,这边要秧苗”,生产队长在吆喝。

“好嘞”。

李云刚站的位置与队长那块田隔着一条小沟,必须走一段路才能转过去。为了抢时间,李云刚一咬牙,跃过小沟,从这边田埂跳到了那边田埂。还好,身体随着肩上的担子晃了一下,没滑倒。正在庆幸的他突然觉得脚底一阵钻心的疼。

李云刚忍着痛将秧苗挑到队长面前,然后才咧着嘴抬起脚一看,原来是一块碎玻璃扎进了脚底,他用手使劲拔掉玻璃,鲜血顿时涌了出来。

“啊”,他疼得叫了起来。

“李娃,怎么啦”?听到叫声,队长和几个社员围了过来,看到李云刚脚上流着血,把脚下的水田都染红了。队长赶紧拿下脖子上的毛巾,把李云刚的脚包扎上,叫一个社员扶他回去休息。

在“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几个同班同学中,刘天亮算是最幸运的了。高中毕业后他回到了母亲身边,在当时管他们这样的人叫“回乡知青”,他在家乡当了一名乡村小学的代课教师。

大战“红五月”开始了,学校放农忙假。刘天亮帮母亲忙乎完农活后,带上一瓶母亲用油渣儿炒的豆豉和几个咸鸭蛋,去看望梁欣和江丽君他们。

梁欣、江丽君和李云刚他们所在的孝感公社与刘天亮家所在的红光公社相邻,所以路程不算太远,走了整整一个上午,中午时分,刘天亮见到了刚刚收工的梁欣和江丽君。

“累了吧,你们歇会儿,我来做饭”。刘天亮说完,动作麻利地忙乎起来。

江丽君拧开了刘天亮带来的豆豉瓶盖,“哇,好香啊”,说完五爪就上去了。

梁欣赶紧拍了她一下,“馋猫,洗手”。

刘天亮一边做饭一边问:“李云刚不是跟你们在一个公社吗”?

“是啊,不过我们这是三大队,他在八大队呃”。

“哦,那都到公社的最边上了”。刘天亮说。

“是的,他们队是全公社最穷的,一个工才八分钱”。

“那你们呢”?

“我们这一个工两毛多”。

“刘天亮,你不知道,其实,李云刚是因为我才到八大队的”。江丽君说。

“怎么说”?

“刚到公社那天,听到宣布分配名单,我和李云刚分在三大队,君君分在八大队,一打听,八大队那么偏远,君君当时就哭了”。梁欣说。

“李云刚见了,赶紧找到管知青的范书记,主动要求和我换一换,理由是两个女孩子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就这样,他去了八大队”。江丽君接着说。

“哦,是这样啊,那后来你们见过面吗”?

“见过两次,一次是开知青会,一次是君君和我一起去他那里,哎,他那里的条件确实很差,很艰苦”。梁欣说。

“不过,听说他挺上进的,他们大队党支部要发展他入党呢”。江丽君说。

“是吗”?听了她们的谈话,刘天亮在心里一点一点的改变着对李云刚的看法。

“那呆会儿吃完饭,上他那儿去看看怎么样”?刘天亮建议。

“好啊,好久没串门儿了”。两个女孩子高兴地说。

第二卷 第十一章 差距

李云刚的脚化脓了,肿得老大,他躺在床上,发着烧。

听到有人推门进来,他迷迷糊糊地睁开了眼。

“梁欣,天亮,你们、、、、、、来哪”?他想撑着坐起来,但很吃力。

刘天亮赶紧上前扶他坐了起来。

梁欣想给李云刚倒点水喝,一提暖水瓶,空的。

“李云刚,你怎么弄得这么惨,脚怎么啦”?江丽君嘟哝着。

“划伤了,可能有点感染”,李云刚说。

刘天亮用手摸了摸李云刚的额头,滚烫,“你在发烧呢”。

梁欣说:“你这样一时半会也好不了,与其在这躺着,不如请假回城里去休息,打打针,好得快些”。

“眼下这么忙,哪好意思请假啊”。李云刚为难地说。

“有啥不好意思,人都这样了”。江丽君说。

正说着,一位中年妇女端着一碗稀饭走了进来,“李娃,吃点稀饭吧,刚煮好的”。

“哦,田嫂,谢谢”。李云刚说:“这是我们生产队长的爱人”。

梁欣说:“田嫂,让你费心了”。

“没什么”。

“田嫂,能不能麻烦你给田队长说一下,让李云刚回城去治治脚,休息两天”。梁欣接着说。

“可以可以,其实我家老田也是这个意思,他说今天下午有拖拉机进城去拉化肥,让我问问李娃,若是要回去,可以搭个顺风车”。田嫂回答。

“好啊,好啊,李云刚你赶紧吃饭吧,我们帮你收拾收拾,送你上车”。江丽君说道。

李云刚打了两天点滴,烧退了,脚也消肿了,到了第三天,勉强可以下地走路了。他心里想,再休息两天,他就回生产队。

父母上班,小妹上学,他一个人闲的无聊,便一瘸一拐的上街了。

好久没见到林晓秋了,要是现在能碰见她该多好。心里正想着,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映入视线,他心里一阵激动,脱口喊道“林晓秋”。

林晓秋和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各自骑着自行车,两人的自行车后面都搭着一大筒晒图纸。因为两人一直在说话,所以林晓秋没有听到李云刚的喊声。

眼看他们骑车一晃过去了,李云刚紧走两步想追过去,可是脚突然好痛,他只好停了下来。看着他们渐渐远去,又看看自己的脚,他似乎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想想自己的现状,李云刚突然自卑起来,他苦笑着摇了摇头,慢慢地走了回去。

两天后,李云刚提着简单的行李准备回生产队,路过一家文具店,他进去买了点信签纸。

“李云刚”,一个好熟悉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李云刚转过身,他看见了他日思夜想的林晓秋。入时的白色长裙紧裹着她玲珑的身段,乌黑如黛的秀发拉得直直的飘逸在腰际,看上去是那样的清新典雅,超凡脱俗,李云刚仿佛有一种置身梦境又似梦非梦的感觉。

“晓秋,是你吗?你,怎么会在这儿”?语无伦次的他不知道自己该说啥。

“我来买些办公用品”。

“哦,你在上班啊”。李云刚回到了现实中,自尊和自卑同时催促着他赶紧离开。

“那你忙吧,我走了”,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晓秋呆呆地望着李云刚的背影,她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李云刚会对她这么冷淡。

李云刚明显感觉到林晓秋的目光一直盯在自己的背上,他的心一阵阵发软,他努力克制自己不去回头看,他在心里说:“好姑娘,等着我,等我混出个模样来,一定会来找你”。

第二卷 第十二章 美丽的初恋

隆冬,滴水成冰,这个冬天好像特别冷。技术科里,窗户紧闭,有人在看书、有人在绘图、也有人在看报喝茶。林晓秋俯在一张大大的零号图板上,一笔一画的描着图。她不时地搓搓冻得发红的手,或是双手捧起水杯热乎热乎,又埋头继续。

门外的走廊里传来脚步声,在安静的楼道里特别响,脚步声停在了技术科门口。

“林晓秋”,一个鼻音略重,好听的男声。

林晓秋抬头一看,李云刚身着崭新的军装,英武帅气的站在门口。一年多时间,李云刚的个头长高了许多,端正的五官、合体的装束、适度的笑容,显示着青年男子特有的魅力。

李云刚的声音虽然很轻,但毕竟打破了室内的肃静,大家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门口,人们的眼光来回穿梭于林晓秋和李云刚之间,那眼光分明是在探究俩人之间的关系。林晓秋快步走到李云刚身边,把他引出了人们的视线。

一年多来,李云刚和林晓秋几乎没有见面,这是李云刚有意回避的。在他看来,毕业后自己下了乡,成了变相的农民,而林晓秋却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身边的人都是知识分子、工程师、技术人员,两人之间差距大了。虽然李云刚下乡后凭着自己的聪明能干也混得不错,还入了党,但和林晓秋比起来还是自愧不如。因此,他不得不时时用理性,去克制对林晓秋的思念,去压抑被青春热血所唤起的朦胧情感。他希望,有朝一日,只要他的现状有所改变,他会立即去找林晓秋,倾述一腔衷肠。上苍有眼,由于他在农村的积极表现,全大队唯一一个知青参军的名额轮到了他。当忙乎完一切手续,正式穿上军装后,他第一个想见到的人就是林晓秋。

看到林晓秋,李云刚心中滑过一阵甜蜜,他嘴角的笑意更深了,一年多不见,林晓秋愈见漂亮了。她眉头微颦,妩媚的眸子里不易察觉地流露出几分忧郁,显得越发迷人,浓密的秀发松松地在头顶挽了一个漂亮的发髻,看上去成熟了许多。

李云刚的突然出现,使林晓秋那平静如水的内心泛起阵阵涟漪。毕业后,上大学的理想成了泡影;同学、好友一个个都离开她去了“广阔天地”,尽管和梁欣、江丽君有过两次短暂的相聚,但也无法排遣内心的失落;再加上那场要命的“校园绯闻”,在她心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因此,林晓秋的情绪一度十分低落。参加工作后,由于她的美貌,很快成了同龄异性注意的目标,尽管有时会遇到很放肆的目光,但她很冷漠,很沉静。除了礼节性的招呼应酬外,从不越雷池一步。为此,人们对她颇有微词,认为她年纪轻轻就心机重,城府深。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她只是单纯地想学会自我保护而已。

林晓秋对李云刚是有好感的,虽然他们之间也曾有过不愉快,但他对她一如既往的关心和帮助,足以消除她对他的不满。毕业后,他们失去了联系,那次,林晓秋在文具店偶然遇到他,她主动上前打招呼,他却默默地注视了她一会儿便托词走了,没有多说一句话。此时此刻,和李云刚面对面站着,望着他充满激情的笑脸,她的心也荡过几分惊喜。

“好久不见,别来无恙”,他眨着眼睛,调皮的说。

“我嘛,马马虎虎吧。参军了,祝贺你啊,没想到你穿上军装这么帅”,被他的笑感染,她忍不住笑吟吟的称赞他。

“是吗?真的么?”,他笑着打了个转身。

林晓秋说:“这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到时候邀几个同学聚一聚,给你庆贺庆贺”。

“晓秋,还是你想得周到,谢谢你”。

在李云刚火辣辣的注视下,林晓秋有些羞涩。

“你,没别的事了吧,我在上班呃,不能耽搁太久,年底了,有点忙”。

“那,下班后我约你好吗”?

“哦,不行,我得回家吃饭,否则,我妈会过问的”。

“真是妈妈的乖乖女,那就晚饭后,我等你”。

看到林晓秋有些犹豫,李云刚接着说:“晓秋,答应我,不然、、、、、、”,

“不然什么”?

“不然我就到你办公室等你,一直等到你答应”。

一想到众目睽睽之下,他坐在自己身边,林晓秋只好点头答应。

李云刚揶揄地笑了。

晚上,李云刚早早的来到约定的地点,这是工厂后门一条大道的尽头,座落着东方重型机械厂气派的俱乐部。倚着俱乐部周围的栏杆,可以眺望到河滩对面的一些建筑和农舍。要是在夏天,这地方的傍晚十分热闹,阵阵河风吹来,大道两旁的梧桐树沙沙直响,老人、小孩、年轻的情侣都喜欢到这儿纳凉。而在寒冷的冬天,来这儿的人就很少了。此时的李云刚,正倚着栏杆,等着林晓秋的到来。

按照约定的时间,林晓秋准时出现在李云刚面前。

“晓秋,你终于来了”。他低声叫着迎了上去。

他们顺着栏杆慢慢踱着。

“我真担心你不来呢”,看着身边的她,他柔声说道。

“既然答应了你,不来行吗?”林晓秋平静地望着河对岸。

李云刚心里有些酸楚:“晓秋,你都把我忘了”。

“可能吗?有些人,不是轻易就能忘掉的”。

“没忘就好啊,晓秋,你不知道,离开你这一年多,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说来你可能不信,人说痴情到极致,莫过于天天思念,我却是时时刻刻都在想你啊”,李云刚动情地述说。

“哦,那我问你,还记得有一次在街上的文具店我们偶然碰面,你好像连话也不愿意和我多说就走了,为什么啊?”由于校园风波的阴影,林晓秋沉静的外表下流露出一丝自卑。

“晓秋,别误会,听我解释,因为那时候的我们,似乎离得太远了,远得你就好像天上的一颗星,可望不可及。每当夜深人静,我就会对着星空,痴痴地想你,我发誓,一定要在配得上你的时候再来找你。在农村,我一边和自己的命运抗争,一边还有忍受没有你的煎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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