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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鸿笑着应了,送高平出去,一直看高平的软轿出了院子,才回屋。
“这个高家小姐真是草包,话都不会说!”一进屋,刚才始终站在林若鸿身后的小厮就愤愤道,“就知道傻笑,真令人恶心!”
“明鹊!”林若鸿面色一沉,“胡说什么呢!”
明鹊咬着唇,停了一会儿,还是不甘心的道:“我没有胡说,她明明就是连李家小姐的半根手指都比不上!”
“啪!”
话音刚落,一巴掌就打在了脸上。明鹊瞪着眼,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家少爷。他的少爷一向是温和的、一向是淡然的,对他们这些下人,更一向是宽厚的,特别是对他,说是主仆,更像是兄弟,平时连一句重话都很少,更别说动手了。
“这话,我只听这一次,你也只能说这一次,如果再有,我立刻把你送回家,让父亲随便给你配个丫头嫁出去。”
“少爷……”
“你以为这是什么地方?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嫁过来?你以为、你以为……”他说着,咬了咬牙,别过头,“就算配个再粗俗的丫头,也总好过你在这里丢了命!”
“少爷、少爷!”
明鹊哇的一声抱着他,哭了起来,“我知错了,少爷,以后我再不说这话,少爷、少爷!”
他抱着林若鸿哭的昏天暗地,心中更是又悔又愧。他的少爷,他这么惊采绝艳的少爷,就是到后宫做皇夫也不让他人的少爷,如今却嫁了那么一个又病又弱,走路都需要人搀扶,说话俗不可耐的女人!
但凡老夫人有一点的权势,但凡小姐有一点的争气,他的少爷又怎么会落到这个地步?
少爷已经够苦了,他还说什么李家小姐。这男儿一嫁人,又怎么可以再想着别的女子?就算是将来真的有机会了,他家少爷这样的性子,也不可能再和那李家小姐有什么了!
而他刚才那话,不正是为少爷为难吗?
“莫哭了,我知道你是真心为我,但有的话,是不能说的。”
“我知道,我知道少爷,以后我再不说了。”
见他抽噎不停,林若鸿叹了口气:“你这样哭着,让其他人听了,又成什么样子?”
明鹊连忙擦泪,虽然一时收不住,但也不敢再发出声音。
高平一醒来就去看望林若鸿,这件事在第一时间传遍了全府。有叹的有赞的,有人欢喜,有人幸灾乐祸,不过有一点,林若鸿在高府的地位有了一个起码的确立。
林若鸿名气动京城,但其实高府上下却并没有将他太放在眼中。三代翰林,说起来好听,但实惠却是一点都没有的,他陪嫁的东西又那么寒酸,能拿出手的还是高家先送过去的,而自己除了贴身的小厮,连一房家人都没有带,虽然说是新少君,但要钱没钱,要人没人,一进门,就被几个管事的看轻了。
但高平这么一去看立刻就不同了。
虽然长年卧病在床,虽然除了荫恩的一个虚职,高平连个功名都没有,但再怎么说,也是高家唯一的小姐,只要她一日在世,林若鸿就有依仗。只要高平看重,林若鸿就算有着后台。
所以高平前脚才走,后面其他管事就纷纷进了林若鸿的院子。
林若鸿名气大,但毕竟是闺门少爷,平时能真的见到他的人并不多,他又是才进门的,高家见过他的人也没几个。
而这几个管事汉子一见,立刻在心中就叹了起来。这样的容貌这样的风度,哪个女人不爱啊,小姐又这样的身子骨,以后房里除了这位,恐怕也就甘草一个了吧。
只是甘草,以后恐怕也……
有和甘草的爹甘家的要好的,当下就替他发起了愁。
这边林若鸿接待着一干管事,那边高平一边喝药一边听玉暖等人的好话。什么少夫君怎样的好,和小姐您是怎样的配,少夫君对小姐对您也是有心的,这么冷的天,就在门外迎着了。
高平听了也只是笑笑。
她对人情世故是不怎么了解的,但她也知道自家的那位夫君对她应该是没什么心的,恐怕更有几分生疏抗拒,否则,刚才也不会只在外屋和她说话。
自然男女有别,自然他们还是生疏的,但再怎么说,从名义上他们已经是夫妻了。
她这个妻主拖着病体去看望新进门的夫君,那夫君却连里屋都不让进……如果说新少君羞涩倒也说得过去,但那人虽然还穿着新服,又哪里有半点的不好意思?
不过高平倒也没别的想法,换成她自己,在现代嫁个这样的丈夫,也不会多热络了。
过了两天,高平的身体好了些,当然说是好了,也就是能多走几步路,能不用别人搀扶的做几个简单的动作,总之,也就是再给父母敬茶的时候不要因为手抖举不起杯子,体力不支晕倒哪儿罢了。
这种状况,在高平自己看来,离好还有很远的距离,但在他身边的人看来,那已经是大好了。
高平自己不知道,她没穿来之前,其实这个身体连下床都有些难度,要是病起来,更是起码要趟上十天。而这一次她虽然还是病了,但第二天就能下床,三天就能敬茶,她的娘爹都是惊喜异常,高老夫君更是坚定的相信是冲喜的作用,连带着,对林若鸿也多喜爱了几分。
三日归宁,说起来这天也是林若鸿要回家的日子,高老夫君爱惜女儿,本想着依然让高晨代替的,但高平却执拗的坚持,非要亲自陪自己的夫君回去。
“爹,孩儿觉得已经大好了,而且也想出去透透气,这次的事,就不劳烦三弟了。”
高老夫君是极不愿意的,虽说是应该高平陪的,但怎样也是女儿的身体要紧。但高平坚持,他也没办法。只有先打发了人到林家去准备,又把身边的两个使年派过去,又亲自盯着高平穿了衣服,围了斗篷,这才让人护着前往林家。
这一大堆事忙下来,已经快到了中午,不过总算是出了高家,高平吁了口气,正要和林若鸿说什么,只见林若鸿淡淡的坐在那儿,神色中,并没有半点的欣然。
归宁 (全)
第三章 归宁
高家特制的马车,表面看起来还一般,里面却非常的宽裕。
高平和林若鸿脸对脸的坐着,中间还放了一个小茶几。因为高平身体不好,玉暖和明霞也坐了进来。她身边跟了两个使年,明鹊自然也跟了上来。
一个车厢坐着五个人,却不见丝毫的热络。
玉暖和明霞是高老夫君身边的,此时自然不会多嘴。明鹊因为受了自家少爷前两天的叮嘱,此时也闭紧了嘴巴。而林若鸿是一直都淡淡的,几乎从不主动开口。至于高平,碰了这么个不软不硬的钉子,现在也没有说话的兴趣了。
她倒不是生林若鸿的气,只是她实在不知道和自己这个又漂亮、又有才的夫君说什么。
而且她从来都不是个会伏低做小的,在现代虽然没混出什么出息,但作为一个自由工作者,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看上司的脸色,当然也会有读者批评、编辑冷待,但毕竟是隔着网络,用着文字,和直接面对还是不同的。并且,也没有所谓的办公室政治。
她对林若鸿倒是有几分怜惜——小小年纪,嫁了一个病秧子,本身又是有才华有容貌的,当然会不高兴。
这一点她是非常理解的,但要让她去哄林若鸿,那是绝对做不到的,毕竟,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哄一个男人。
她自认大面上是尽力了,林若鸿要不领情,她也无可奈何。
喝了口茶,她掀开车帘。要说高家显赫,从这辆马车中就可以看出,不说别的,只是窗户上用的就是碧清纱。薄薄的一层,贴到窗上,就能透过光,而且最妙的是,里面能看到外面,外面却看不到里面。
这种东西在现代当然不算什么,但是在连玻璃都没有的时代,那是绝对比什么黄金珠宝都值钱的。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一本杂书,上面说古代有一个极度受宠的公主,陪嫁的嫁妆里就有类似的东西,大概就是在下雨天的时候撑起来,雨再大也透不过去,而且还能在下面清清楚楚的看到天空。
当时她看的时候还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用同样的东西。虽然她这两块窗户比不上那个透明雨塔,但也绝对是瑰宝类的东西了。
她掀开帘子,本以为能看到一幅古代生活图,结果却大失所望,外面的房子倒不少,但一眼看去,就见不到几个人。
她坚持陪着林若鸿归宁,自然是为了让自家新少夫少受点委屈,却也不免有出来透透气,看看所谓的古代社会的想法。
就算她过去是个宅吧,在床上躺了几个月,又没电脑漫画小说,早就呆腻歪了。
“这街上的人倒不多。”
她有点遗憾的道,玉暖轻笑:“小姐不经常出门,这是内城,又是东边,怎么可能人多呢,小姐要想热闹的话,咱们回来的时候从西边走,那里有个玉儿街,保管热闹。”
高平点点头,她虽然不清楚,但大概也可以想到,应该是东边这里住的都是像高家似的高门大户,小贩和普通百姓不敢过来。就和现代的富人区似的,占的地方很大,却没多少人。
“玉儿街吗?专门卖玉的?”
“自然是有卖玉的,但唱戏的、说书的、卖吃食的、家具的,都有呢。听说有一家八角楼,他家的海鲜那不是一般的好,连……”
“打嘴,你又没去吃过,说的这么肯定。”
不等他说完,明霞就挡着了,玉暖不服气,想要说什么,一看明霞频频给自己使眼色,连忙转口道:“是我的不是,本来也就是那些小丫头胡说的。其实外面的东西,实是不干净。”
高平听了也就是笑笑,心中直替那八角楼叫委屈。像玉暖明霞这样跟在老夫君身边的使年,平时连二门都少出。这些事情当然是从小厮那边听来的,而那些小厮,恐怕又是从丫头那边听来的。
这么一层层的传上来,也算的上是经过选拔了,现在被安上一个可能不干净的名头,八成,还是怕她来了兴趣,要去尝尝。
她这个身体,用药喂着,参汤养着,还一病三灾的,再去吃什么海鲜,很可能把小命给吃进去。
虽然对那海鲜是垂涎的,但也知道短时间内是吃不成的。正想再问问那玉儿街还有什么,就觉得马车停了下来,然后就有管事在外面回报:“小姐、少夫君,林家到了。”
和高平想的不同,从外面看,林家倒不显得怎么落魄,也是大红色的朱门,一排镶嵌着六个铜钉。
高平貌似记得,古代皇宫的钉是九个,王爷公爵的大概是八个或七个,而一般的官员大概是五个,而这六六三十六个,已经算是比较显贵的了。
翰林的品级有这么高吗,还是这女尊的社会有什么不一样的?
高平扫了一眼铜钉,也不问,然后就随人进了门。
大户人家的中门是很少开的,有的一年也不见得开一次,高平新婿上门,倒是走了大门,相对的,她也不能坐着马车和林若鸿一起进二门了。
还没进门,就有林家的管事迎着了,走了两步,就见一个女子匆匆而来。那女子穿了一身鹅黄的儒衣,腰系同色镶玉腰带,上面坠了一个嫩绿的荷包,在周围灰扑扑的衬托下,这样鲜艳的颜色倒让人眼中一亮。
离的还远,她就开始拱手了:“失迎失迎,没想到高家妹妹亲自前来了,开云失礼了。”
她走的近了,容貌也就越发清楚。作为林若鸿的姐姐,她的容貌显然是没弟弟好的,眉眼倒也相近,但就是少了那种淡然从容,虽然有几分儒雅,倒也平常。
高平也笑着拱拱手:“姐姐客气了,你我一家,有什么失礼不失礼的?”
“这话我爱听,以后若鸿还要妹妹照顾了。”
高平心中抽搐,还是勉强维持着微笑:“这是自然。”
林开云带着高平向里走,一边介绍着自家的建筑,一边观察着这个新上任的弟妻。
第一次登岳门,高平特意穿了正装,她没有进学,但身上有个常侍的虚职,一开始知道自己还挂着这个名的时候,她第一个反应就是十常侍,差点没被雷晕了,十常侍,那可是汉朝鼎鼎大名的十个人物啊,看穿到三国的文里,几乎没有不带他们的,而且都是反面形象,难道她穿过来也要当一把奸臣?
后来她总算弄清楚了,这常侍虽然是跟着在皇帝身边的,但也可以只挂名,不做事的——当然,她也没办法做事。
常侍在大雁朝算是内宫的一个职位,平时的工作也就是给皇帝逗乐,负责处理一下琐事,要说有职权也可以有相当大的职权,要说没有职权,也没有,完全就看在位人的态度了。
她老娘和皇帝的关系好,所以替她弄来了这么一个虚职,每年大概可以领到八百石的俸禄,年节还有六十两的赏赐。
高平在现代的时候写文,查过这方面的资料,大概知道一石相当于现代的一百二十斤,一两银子差不多也就是一千块人民币的购买力。这么算下来,她每年差不多能拿到十五六万……就算是在帝都魔都,也是绝对不错了,而至于她自己,是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