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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亮的日子 作者:定慧-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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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心高气傲之人,当然不可能去求去问。一方面,真相说穿了,不会美好动听。另一方面,这种三心二意的男生不值得。还有,他已经和沈雪莹在一起,她去纠缠,与人难堪,更伤自尊。

    就这样,馨雨的初恋,既无心动颤栗,也非纯真美好,尚未开始,就结束了。

    理智上,她可以接受周晓峰很快喜欢别人这个事实。她也懂得,见异思迁,意志薄弱的男生,不要也罢。可是,心里的那份伤感和失落却挥之不去。

    对周晓峰,她心存矛盾。有时,她埋怨他当初误导,让她日后失望。有时,她感谢他给她甜蜜憧憬。虽然短暂,她也算是有了初恋。

    高考完,读小说。看到书里一句“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实在是心有戚戚。

    馨雨觉得憋屈。那天,她没有答应周晓峰,可是也没有拒绝,不是吗?她只是说,我们还小,要高考。她没有说我不喜欢你,不要和你交朋友,不是吗?她以为他懂,会等到上大学。就算他不懂,马上喜欢另一个女生,这算什么?

    这时的她已经想明白,周晓峰喜欢不喜欢她,并不影响她的存在价值。她对自己有信心,相信我有我的好,她有她的妙。你不喜我的好,只爱她的妙,我没有办法。但是,请你先弄清楚,自己到底喜欢什么啊?这么急匆匆地告白,让我满心欢喜。你却发现,哦,搞错了,然后掉头而去,招呼都不打一声,这算什么?

    馨雨觉得遗憾。她曾经努力回忆周晓峰表白的情形,后悔那天她没有说,虽然我不集邮,但我二哥集,我也看过很多邮票。虽然我不会弹吉它,但我很会画画,青少年宫的张老师说我有灵气,有天赋。还有,我的乒乓球也打得不错……如果她当时是这么说的,事情会不会有任何改变?

    馨雨觉得疑惑。明显的,周晓峰后悔了,改主意了。可是,我做错什么?还不在一起,什么也没做,怎么可能做错什么?他还没有接触了解我,怎么就改主意了呢?是因为沈雪莹更漂亮?还是因为她更聪明?到底是为什么?

    她和周晓峰后来一直是普通同学的关系,就是那种见面点头,一个学期说三句话的同学关系。她觉得没有必要不理他,搞得好像他们之间有什么似的。

    高考完,大家一起去磨山玩。很多同学都去了。沈雪莹也在。那天,馨雨和周晓峰只是寥寥数语。倒是他最好的朋友宋皓安和江丰凯和她说了不少话。她几次不经意转头,都发现周晓峰在看她。他几次在她附近徘徊,好像欲言又止。馨雨想,以后大家就难见面了,他是不是想道歉啊?其实,都这么久了,没有必要。便走开去和别的同学聊天。

    她觉得,周晓峰的眼神忧伤落寞,哪怕他和沈雪莹在一起。她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愿多想。那是他们的事,与她无关。

    早恋并没有影响周晓峰和沈雪莹的成绩。失恋也没有影响馨雨的成绩,如果她那算失恋的话。馨雨如愿来到H大建筑学系。周晓峰和沈雪莹如愿去了W大计算机系和外语系。馨雨发现,那些说什么早恋影响学习的都是夸大其辞。其实,这跟世上任何事情一样,是看人。

    老话说得好:吃一堑,长一智。在爱情的战役里,初战不利,馨雨十分失望,但也更加自爱起来。后来好些个男生明示暗示,她都不感兴趣。

    她一直以为,她的初恋故事早已完结,而她永远也不会知道真相。

    哪里会料到,日后会有一天听周晓峰话当年。到那时,她才明白,有些真相还是不知道更好。沧海桑田,什么都不可能改变。知道了只会更加唏嘘。

    所有人都说,初恋最美好,初恋永难忘!馨雨同意。不过,她留恋的是当年青涩朦胧的感情,单纯真挚的时光。而不是某一个人。

    她的悲催初恋,无损自尊自信,却伤害了她对感情长久的信心。她不明白,为何有的人心会变,而且变得如此之快?看看爸爸大哥二哥,她知道,不是每个男人都会变心。可是,她怎么分辨?怎么知道谁是谁不是负心郎?

    那时的馨雨还不懂阴影这个词。多年以后她才明白初恋对她人生的影响。

    其实,初恋几乎影响所有人的一生。只是,很多人不曾意识到…… ;

    作者有话要说:前面多次提起馨雨的悲催“初恋”,好像很少人注意到……

正文 流言

    秋红一直想请孟飞吃饭。

    别的不说,孟飞帮她找了份绝好的工作。又帮她解决了王教授那件事,让她拿到很大一笔钱。秋红想请他吃顿饭,以表谢意。同时,也想有时间单独和他在一起。因为她发现,她开始每天想他。想见到他,想听他说话。

    可是,请了几次,都被拒绝。孟飞十分委婉,也十分坚决。

    知他喜静好独处,秋红便不再勉强。一个人跑去喻家山商店,买了两个土陶的坛子。再去东边菜场,买了萝卜、包菜、芹菜、蒜苗,以及白酒、盐、醋、姜、辣椒和冰糖。在寝室里一心一意地做起四川泡菜来。

    馨雨从来不知道,看似简单的泡菜做起来可一点也不简单。坛子内壁要洗得极为干净,不能有一丝油腥。而且要完全擦干,不能留一滴生水。萝卜包菜不仅要洗净切好,还要风干。

    这些事,在家做也许不难,可在寝室里做起来一点也不容易。秋红借刀借砧板,洗萝卜切萝卜,洗包菜撕包菜。然后在书桌上垫上白纸,一块一块地放上萝卜和包菜,隔段时间翻动,让它们晾干。

    那天菜入坛子时,馨雨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一向省吃俭用的秋红居然买来好几瓶最好的山泉水。把它们倒入其中一个坛子。另一个坛子倒入凉白开。放萝卜白菜时,也是正块放入一个坛子,边角放入另一个。

    做实验呢,馨雨想。不过,她跟秋红从前就不亲近,现在更是客客气气。她什么也没问。

    后面几天,秋红小心检查品尝,添盐加醋。

    一个星期后,泡菜做好。秋红挑出几块,请室友们先尝。大家赞不绝口。

    然后,她自己尝一块,不满意。

    于是,一切从头再来。又折腾一个多星期。再泡好时,坛子突然少了一个。馨雨也没在意。

    最近她一直在考虑,什么时候告诉若清她喜欢孟飞。若清是她的好朋友。她觉得,以她和孟飞现在的关系,可以告诉若清了。只是,再仔细想想,还是应该先告诉尚东。对,等一告诉尚东,就告诉若清。

    星期一的晚上,去自习的路上,若清突然神秘兮兮地告诉馨雨,“秋红好像和孟飞好上了。”

    “不会的。”馨雨笑了。

    “昨天早上有人在校门口看见他们同上一辆出租。”

    “那只是拼车。”

    若清耸耸肩。不信算了。

    星期三的晚上,馨雨去找孟飞。坐下不久,正说着话,突然看到角落地上的泡菜坛子。人一呆,就忘了说到哪里。

    孟飞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哦,泡菜坛子。“秋红送的。”他说。

    馨雨抬头看他。

    “我给她帮个小忙,她作为谢礼。”其实,那天他试着谢绝。可是秋红十分坚持。最后说请你不要嫌弃。他才不得不收下。当然,他不会跟馨雨说这些。

    馨雨想着秋红做泡菜时的尽心尽力,心道恐怕不是什么小忙。明知这不是什么大事,心里却忍不住有些酸涩。

    “你们关系很好。”她笑着说。

    “只是普通朋友。”孟飞淡然。他同情秋红的身世,尊重她的自强。他把她当朋友,愿意帮她。仅此而已。

    馨雨接着看他。可是他明显已经不打算再说什么。

    骄傲如她,自不会问。

    继续说话,便有些心不在焉。

    孟飞关切地问了两次,“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第二次的时候,点头承认,“我的头有点疼。”起身告辞。

    孟飞十分不舍。好久没来。来了这么一会儿就要走。坚持拄拐送她下楼,可以在一起多呆一刻。

    若清看来要把八卦进行到底。星期五的下午,又凑过来,“那天我跟你说秋红和孟飞你还不信,有人在司门口一家画廊看见他们。”

    馨雨一愣,还是很快接上,“我们系的学生逛画廊太正常了。所以碰上的几率比较大。”

    “你为什么不肯相信?”若清一脸的疑惑。

    “嗯?”

    “他们是老乡,一直关系不错。孟飞除了残疾,其它条件那么好。秋红除了家里来自农村,其它条件也不错。你看她比你我能干贤淑,长得也比我们漂亮。”

    “你怎么知道她比我们贤淑?”漂亮,主观抽象,各入法眼。能干,就不用说了。

    “你我不会做家务,还敢提贤淑?”

    “他们只是普通朋友。”馨雨坚持。孟飞是这样说的。

    “你怎么这么奇怪啊?他们可以是普通朋友,也可以发展成男女朋友啊!他们又不用你批准。”

    可是孟飞喜欢我,馨雨在心里大声说,所以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和老乡。

    馨雨知道,现在不是告诉若清她和孟飞的时候。

    四月底,秋红突然买了新衣新裤新鞋。她一向朴素,几套旧衣服换来换去。所以十分明显。

    而且,她开始学着打扮,问若清和佳慧一些化妆和服饰搭配的问题。以前,她对此漠不关心。卧谈会其他三位说起,她都默不作声。

    另外,她的脸上开始出现笑容,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得多,也更加漂亮。有时,馨雨她们还会听她哼几句家乡小调。这在以前也是没有的。

    若清不依不饶,“看,我说吧。”

    “这能说明什么?也许只是她帮王教授绘图,发了笔财。”她们看得出秋红家境不好,也知道她前些时帮王教授绘图。

    “对了,我听说王教授那件事上,孟飞帮了忙。”

    “什么忙?”

    “具体的不知道。好像是王教授曾经向学生打听过她和孟飞的关系,说过什么。”

    馨雨知道孟飞和秋红只是朋友,没有什么。流言最讨厌。可是,越听越多,真叫人心烦。

    晚上一人,竟然有些黯然神伤。她有她的骄傲,不会去求他证实与解释。

    很久都没有记起周晓峰了。最近,竟然几次想起他,想起她的悲催“初恋”。她知道,孟飞不是周晓峰。他不是。

    外语学院的方院长和建筑学院的钟院长是三十多年的老朋友。方院长和夫人都是四川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四年前去美国读博士,小儿子去年底也步大哥的后尘。

    方夫人退休多年。这些年的生活重心在两个儿子身上。儿子都走了,便有些不知所措。方院长弄来只柯基犬让她养。有些帮助,但还不够。

    于是,方院长请钟院长帮他找个学生教夫人画画,希望可以缓解她的寂寞与失落。

    钟院长问孟飞。孟飞婉言谢绝。向院长推荐秋红。

    秋红高兴地答应。马上开始家教。

    每周二和周四晚上两次课,在方院长家。很近,就在东边教工宿舍。报酬也很好。加上周末在画廊打工,秋红现在开始固定存钱,更觉得生活充满希望。对孟飞的感激和喜爱也一天天增长。

    第三次上课的时候,秋红去得稍微早一点。方院长出差,方夫人刚吃完晚饭。不顾她的反对,秋红收了桌子洗了碗。

    方夫人十分感谢。

    “您不要谢了。这点小事。”

    休息时,秋红陪方夫人聊天,全是四川的风土人情。那天聊到烹饪,两个人兴致勃勃,交换经验。方夫人让她改天早点来,秀秀手艺。

    秋红应约,果然露了一手。方夫人吃着地道美味的川菜,赞不绝口。她自己手艺不错,只是年纪大了,老眼昏花,腰酸背疼。加上长期睡眠不好,更是精力有限。

    她让秋红以后周二周四早点去做饭。做好了就在那里吃。然后她们上课。并叫她以学业为重。忙的时候,不用过来。有时间,就多来几次。她已经知道秋红是孤儿。

    秋红高兴地答应。这是她从未有过,又一直渴望的家庭温暖。其实,这也算是孟飞给的。

    秋红教课教得尽心尽力。方夫人学得认真努力。每次课都会完成一件简单的画作。自己看着都开心。等方院长回来,更是喜滋滋地献宝,不绝口地夸秋红。

    方院长看夫人不再愁容满面,十分高兴,特地打电话感谢钟院长。

    过了两天,钟院长在建筑楼的走廊上看到孟飞,叫住他说了几句。谢谢他推荐秋红,方院长和夫人都非常满意,也很感激……当时他们身边有几个学生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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