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有三十秒时间,说吧。”
“最近这段时间,你总像一个刺猬对我充满敌意,我想接近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看到你不开心我心里也很难过。说实话,我宁可你恨我,也不愿意你不开心。”
“你想我开心是吧?”我转过来,堆满笑容,顾不上闭路电视了,我凑到他耳朵旁边吹气:“跟我上床。”
他的反应如我所料,僵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一个女人,如果她想在事业上取得成功,她必须付出男人两倍的努力;如果碰巧还是个无脑无胸的女人,三倍。当然,没脑的女人根本不明白成功的意义。
我小的时候经常认为老天对我不公平:为什么人家有爸爸我没有?为什么人家有漂亮的布娃娃我没有?为什么人家有大房子我没有?为什么人家有新衣服穿我没有……但到社会上我才发现老天爷对我其实很不错,给了我一个还算机灵的脑子,还给了我一张只要是男人都会看上几眼的脸蛋。
裴南曾经说:“你是一个很可怕的女人,因为你知道怎么控制男人。”
我回答他:“我只是恰好知道男人需要什么。就像你,你需要一个能带得出去又能做得了事的女人。不仅如此,还得对你的私生活不闻不问,你理想的生活就是在家做汉子,在外做浪子。”
我说完这话,他认真地看了我很久。几天后,他就跟我提出了协议婚姻。只是今天,他的需要则变成了爱,所以他才一脚踢开了我。但爱是什么,对于男人来说,爱就是床弟之欢吗?
我原以为,我和姜志兴之间的感情是特殊的,可细细回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里讲述的也不过是那些翻云覆雨的故事。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除了公事,就是上床,区别只是什么时候上床,在哪里上床,以何种方式上床;我们一直都在说我爱你,但却空洞无比。
如果爱情的力量是强大的,那它为什么没有让我想放弃金饭碗,也没有让姜志兴放弃他可能的幸福。
整整一个星期以来,我的脑袋要么就是一片空白,要么就杂乱无章。我很努力地湊出了以上的结论,突然明白过来,我一直自作聪明以为利用了所有人,原来我一直才是被利用的。
其实在这样一个商业化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互相利用。只是有些利用是透明的,而且些则是以爱的幌子在发生。
我从小就告诫自己:宁我负人,人不可负我。
还有一种女人,想要成功,比男人更容易:心狠手辣,有仇必报,十年不晚。
二十七、婚礼
更新时间:2011410 9:54:42 字数:2230
很快到了姜志兴的婚礼,如果不是那天姜志兴在电梯转身离去的话,我是不打算参加他的婚礼的。
站在门口迎宾的姜志兴和谢雪珍见到我有点意外,也有点尴尬。他们大概以为我不会来了的。
我无视姜志兴,对谢雪珍说:“恭喜你,你今天很漂亮。”
“谢谢。你能来真是太好了。”
然后我走了进去。
在来之前,裴南试探地问我:“要不要我陪你去?”
我摇头:“我觉得我们已经不用做戏了,早知道你晚上和韩紫凡有约了,你去忙你的吧。至于我们离婚的事,也不用房间隐瞒了。顺其自然吧,让人知道也没有什么不好。”我看了他一眼,又笑着说:“反正也不会有人声讨你这个负心汉的。”
对于我来说,负心汉只有一个,我不会原谅的那个。
如果我说是来祝福他的,那未免显得太虚伪了;但我也不是来报复的,不想是不可能的,只是我暂时没想到好的方法。我一直觉得临场发挥才能有更大的能量。
一到主宴厅,就看到了于世昆。当然他也看到了我,于是挪了过来。
之所以说挪,是因为此人身高一米六五的身上堆了一百公斤肉。虽然脸与身上比起来,显得小巧玲珑,但满面油光,两眼放光,蛤蟆颈,八月肚,大象腿。
他虽然长得欠揍,色心却比谁都强。据说我们公司营销部稍微有点姿色的MM都被他染指过。可偏偏他又有熊力没能力,在床上除了把对方压个半死不活之外就没其他的本事。鉴于他的体重,大家在背后都叫他于二百。
我认识的有钱的男人大致可分为三种。一,实干型,比如耿伯;二,富二代,比如裴南。三,暴发户,就像于二百。听裴南说于二百以前是渔民,某天在海里捞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发家之后自然是做生意。他是我们的老客户,也是大客户,订单量占我们总额的四成,连裴南也不敢得罪他。
当时我到公司上班第三天,就与他见了面。我现在还记得他那恨不得吃了我的表情。动手动脚是在所难免了,被人摸两下是不会损失什么的,如果是形势所迫,即使是上床我也无所谓。只不过以他那尊容,我怕我永远都到不了高潮,从此失去做女人的基本乐趣。
后来我和裴南结了婚,他才收敛了一些。但明显的,他没有死心,在他看来,他是我们的上帝,上帝自然有权占有信徒的女人。
“康小姐,你今晚是来砸新娘的场子的吧。穿这么漂亮,新娘都没人看了。”
“于总,您哪次见我都得调侃我,您也太没有创新意识了。”
“咱们认识这么久,你还不知道我这个人?美女面前从不说胡话。”是啊,不说胡话,他是直接胡来。
“说正经的,于总今天怎么有空来?”
“我不就是来见你的吗。裴南呢?”
“他有事,来不了。”
“那我有这个荣幸坐在你旁边吗?”
他眼里的精光加了放射量,表情猥琐地像个发情的狗公。很久没见他这种表情,我有点一下子适应不了。努力地忍住,才没转身离去。
我只好笑了笑,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
半个小时之后,就开了席。我坐在新人隔壁的桌子上。除了我以外都是公的,而且都是公司的客户。
“康小姐,裴总没来,今晚你得一人作战了。”
跟我说话的是坐在我左边的汤尼,他是新籍华侨,跟姜志兴认识很多年了。他是我们圈子里的酒圣,凡是过他手的,没有一个能站着回去。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然后我端起酒杯:“各位都是我的上帝,这一杯我先干为敬。”
不等他们反应,我就一饮而尽。然后马上又倒了一杯:“这一杯,我们干杯。”
碰了杯之后又是一口喝光。又接着倒,于二百抓住了我的手,很明显他在等这个机会。
“康小姐,别喝这么急嘛。我们有的是时间。”
汤尼跟着起哄:“康小姐,看样子你送了不少礼金,是得喝回来。”
其他人跟着笑。
新郎开始讲话的时候,我已经喝了一圈。
“谢谢各位能来。而且还有小部分是第二次参加了。”
众人哄堂大笑。我用手撑着头,侧过脸去看新郎讲话,身体靠在了于二百身上。他顺势就搂住了我的腰。当在,有桌布挡着,人家并不容易看到。
“对于一个二手男人来说,站到这里最大的感慨可能就是四个字。”
虽然他的目光一直都没有望过这边,但我能感觉到他看到我了。
“卷土重来。”
他停顿了一下才把这四个字说了来,又忍得众人大笑,还有人鼓起掌来。
“废话少说,我今晚是准备英勇就义的。大家不要客气,一定要吃好喝好。”
于二百的手不老实起来,我装作不知道,动也没动。
“呆会儿姜志兴过来敬酒的时候,我们一人三杯啊。”汤尼冲着台上喊,大家都听到了。姜志兴就在众人的起哄身中走下了台。
我又侧了回来,但腰还在于二百手里。跟所有人说:“我们应该开始第二圈了吧。不过,怎么说我也是一弱质小女子。所以,这一圈,我一杯,各位两杯。”
“您还弱质女子?看您这阵势,您是打算全把我们放倒吧。”
坐在我对面的唐成是东北人,为人非常豪爽,也挺正直。我跟他吃过几次饭,彼此印象都不错。
“我现在可是孤家寡人一个哦。”我亮了亮双手,修长,迷人,取下婚戒的手。
众人问我,为什么和裴南离婚。
“离婚在现在来说,如家常便饭啦。请问各位在吃饭前都会问为什么要吃饭吗?”
“你这碗饭跟我们的饭可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还不是为了填肚子。”
我拨开了于二百的手,身体往汤尼这边侧了侧:“这个问题我们就不要再讨论了。大家可不要搞错了今晚的主角。”
我正这样说着,新人就过来敬酒了。
“各位真是赏脸啊,姜某感激不尽。”姜志兴面泛红光,脸上流动着新郎倌特有的神采,看得我一阵恍惚。
我跟着他们站了起来,一起举杯。汤尼首当其充:“你如果真感激就得用行动表示。杯这么小,也太没诚意了。小姐,拿个大杯。”
跟在身后的服务员马上递了个大杯过来。汤尼哗啦啦就倒了一满杯给姜志兴:“喝。”
姜志兴居然二话不说就灌了,又倒满,这才和我们干杯。
而我,拿子杯子一直没动。姜志兴和谢雪珍自然是装作没看见。
二十八、Chun宵
更新时间:2011411 8:32:18 字数:2220
我本来是不想喝这杯酒的,但汤尼注意到了,他向来都是不甘寂寞的:“哥们,似乎有人想单独和你碰杯。”
我原本是打算蒙混过关的,一下子被抓了现行,竟然有点手足无措。于二百见我犹疑,以为我是喝得差不多了,自然使出了英雄救美:“康小姐这一杯我帮她喝。”
“当然不行,康小姐怎么说也是阿兴的老板啊。”汤尼咬死不放,当然他也看出了于二百的企图。
“是,作为阿兴的老板,就算我再不想喝这杯酒,还是得喝。”我语意双关,把杯一举:“来,祝你们白头到老。”
“谢谢。”
姜志兴的脸色并无异样,倒是谢雪珍有点不太自在。我看着她穿着唐装的微隆的小肚又补充了一句:“可惜你不能喝酒,否则我们也得喝一杯。”
“谢谢。”
不知是我表现太大方,还是她太紧张。她今晚的神态与那晚截然不同,应该是在担心我真砸了她的场吧。她的担心不无道理,我确实从见到她开始,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着要怎么让她难堪。
我还想接着说些什么,但被姜志兴及时地打断了:“各位慢慢吃,我先去转一圈回来。”
吃吃喝喝,说说笑笑,到了将要散场的时候,有些人陆续离去。谢雪珍突然来到我面前。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康小姐,谢谢你不计前嫌来参加我们的婚礼。那天晚上真不好意思,是我太唐突了。”
我把酒杯放下,无所谓地笑了笑:“我已经输了他,难道我还要输掉风度么?”我本来想说”男人”的。我这话听来情真意切,但如果她相信我,就太天真了。不过经过那一夜的交锋,我知道她不是简单的货色。
“看样子你喝了不少酒,呆会儿开车要小心点。”
是喝了不少,但丝毫没有醉的感觉。我很想问她一句,你们买的不会是假酒吧,但如此低俗的羞辱简直是掉我自己的价,于是我又笑着说:“不用担心,大把人等着帮我开车呢。”
然后两人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于二百很适时的插话:“珍珍,你老公喝得差不多了吧?”
“是啊,现在估计在厕所吐着呢。”
“是要吐出来,要不然怎么度春宵啊?嘿嘿。”于二百从头到尾都没喝多少酒,却一直帮我倒酒。真是好笑,难道他以为把我灌醉了他也有春宵可度?
“呵呵,于哥,让您见笑了。”
“你们聊吧,我先走了。”我站了起来,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于二百也跟着站了起来:“康小姐,我送你。”
“不用了。我还有其他地方要去。”如果说非要献身给于二百,那得等到我对他有所图的时候,而且我还得做好被吞食的准备。
其实我是没醉的,尽管走路有些歪歪扭扭,我更加怀疑他们买的酒是假的了。走廊上的人很多,有些时吐了回来的,有些是准备去吐的。我又想,他们买假酒也是对的,反正最后都会被马桶冲走。
我本来是往电梯的方向走的,走着走着突然心中涌上一个念头,连忙调转了头,向洗手间走去,我知道姜志兴在楼梯转角处的厕所里,因为宴厅的厕所已经被吐得不堪入目了。
我恨恨的想:谢雪珍,你抢了我的男人,我度你的春宵,这就算利息好了。
等了不到一分钟,他就出来了。看到我,他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拉进了旁边的杂物间。
“阿艳,你…”不等他说话,我就吻了上去,就像我们第一次那样。
欲望像一团火烧尽了我还有一丝微红的心,复仇的快感让我全身充满了力量。我一只手把他拉了进来,并且顺手把门反锁了。就把他压在墙上,他甚至动弹不得,又或者说他潜意识根本不想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