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1章
刺鸟又名荆棘鸟;是产自南美的一种珍稀鸟类,擅长在荆棘灌木丛中觅食,其羽毛象燃烧的火焰般鲜艳而得名。
刺鸟体型小,高昂着头,美观,气派,是自然界一种奇特的动物,它一生只唱一次歌。从离巢开始,便不停执着地寻找荆棘树。当它如愿以偿时,就把自己娇小的身体扎进一株最长、最尖的荆棘上,流着血泪放声歌唱,那凄美动人、婉转如霞的歌声使人间所有的声音刹那间黯然失色!一曲终了,刺鸟终于气竭命陨,以身殉歌,以一种惨烈的悲壮塑造了美丽的永恒。
刺鸟象征着执着、无畏而又悲怆的追求,用生命换取结局的灿烂。同时也象征着悲剧却勇敢的爱情,一生一次的美好超越了人世的普通美丽。
林屿深沉的坐在大学校办工厂前广场的长椅上,寒风吹乱了脸颊两侧的发丝,厚厚的名牌围巾遮盖住了她的下半张脸,高档的黑色羊绒大衣严实的包裹着寒风中她瘦弱的身躯,双腿自然交叉伸展在身前,侧面看去,脚上那双13公分的高跟鞋显得高贵又精致,把小腿衬的又长又美。她若有所思的望着眼前这个荒凉破旧的校办工厂,神情有些游离,像是在回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在想,只是静坐发呆,放空,独自感受着这里的孤单、寂寥和落寞。
忽然,一段清新浪漫的音乐声打破了这片静谧,是手机铃声响了。林屿不紧不慢的从大衣兜里掏出手机,按下接听键平静的说:“喂,什么事”。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孩子腼腆的声音:“Winnie,您晚上7点半的飞机,现在是下午4点半,您在哪里?”;那是林屿的助理,一个帅气斯文的小男生。
林屿抬手看了一下手表上的时间,依旧平静的轻声答道“知道了,我在外面,现在回去”。
挂断电话后她的视线又回到了这个饱经沧桑后的小广场,片刻后,起身离开了。这个优雅而又悲伤的背影不忍让人去猜测,会有怎样一个或悲或喜的故事被她封藏在了这个苍凉的小广场上。“噔”“噔”“噔”“噔”那富有节奏的高跟鞋脚步声给这个严冬的下午更平添了几分忧伤。
林屿出生在偏远山区,家中生活环境潦倒,父母多病,林屿自幼爱好画画,因此父母为了成全孩子的天赋,紧衣缩食在她很小时就将她送入当地知名艺术学校读书。争强好胜的林屿为了摆脱家族几代人不变的劳苦命运,靠自己的努力顽强的闯了一关又一关,终于在18岁那年彻底远离了父母,考进了理想的艺术大学,来到首都北京。
也就是在大学入学的同一年,她努力半工半读实现了经济及生活完全独立的愿望。虽然少年独立在这个物质强压之下的社会上是一件如此不易的事,但懂事的林屿从不抱怨也从不向现实低头,再多的苦都会独自坚强面对,对亲人对朋友一项报喜不报忧。多年下来,生活和环境的磨砺让她练就出了一种无比顽强的毅力,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带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艺术气质的她比起同龄女孩子来更多了几分的内涵,只是那种随心所欲羁勒不羁的怪癖性格是想改却难改掉的。而同时她那种只会握着拳头跟自己说“加油”的乐观和那张富有亲和力的爱笑的脸,的的确确让她成为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家伙。她纯真、善良、坦诚、直率,自然不做作,曾吸引过不少男孩子的青睐和欣赏,但对林屿来说,喜欢过她的男孩子最后都跟她成了哥们儿,而她喜欢的人却……
每个人都曾心存幻想,那些幻想让我们的世界变的有故事、有剧情,而我们心中这些自我编造的情节无形中在支配着我们去做一些背离现实的事,或荒唐、或匪夷所思。有些人害怕因鹤立鸡群而沦为众矢之地所收敛,因此变的平庸,有些人乐此不疲的享受着“与众不同”而带来的孤独感,因此平庸的人们称他们为“个性”。
林屿有一个跟一般女孩儿都一样的爱情观,就是:每个女孩都幻想过自己曾在前生丢失过一位挚爱的恋人,而在今生的茫茫人海中一直在寻找和等待着他的出现,并祈盼着与他冥冥中的一见钟情,从此再续前生缘。林屿为此一直在忠诚而执着的等待着,她几乎准备用一生去相信“注定”这一不切实际的词组。
她从未刻意去寻找过所谓的爱情,因为她固执的认为爱情靠肉眼是找不到的,当真爱出现那一刻上天会在第一时间为她发出提示讯号,告诉她:“找到了,就是他”。因此幻想连篇的林屿自从初中有了爱情的概念起直到大学本科毕业从未谈过一场正式或非正式的恋爱。她说因为自己一直还没接到过上天发给她的讯号,所以不允许自己轻易去苟从于一段“非注定”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
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太阳毒辣的炙烤着北京城的万物,仿佛一切事物都已接近了燃点,一不小心的走火就会让整座城市熊熊燃烧起来,路上行人都撑着超防紫外线的遮阳伞焦急的赶着路,怕脚步慢下一个节拍就会被烈日融化掉一般的紧张。林屿背着斜肩包走在稀稀拉拉的人群中,上身穿着她永远钟爱的男士大衬衣,衣长几乎可及膝盖,□牛仔超短裤,还有永远保持一个款式的马丁靴子,多热、多冷,一年四季都不变的装束永远吸引着所有人的注视和眼角余光。
她手里拿着一张写着地址的便签条,边赶路边张望着路牌指示的方向,沿着便签上的指向终于到了一座高档写字楼下,走进写字楼的大堂后,又继续跟随手上便签文字的指引上了观景直梯,到6层时电梯停下,她简单正了正衣冠走出电梯,边打量着眼前的环境边着走向了“加德”广告公司大门。
她小心翼翼的走进公司大厅,发现前台没有人在,于是探索着走进了前台旁边的长廊。这时迎面走过来一位衣着时尚却长相抱歉的男士,林屿赶忙迎上去打招呼道:“打扰了,我是来面试助理职位的,因为前台没有人在,所以我误走到了这里,很不好意思,请问您知道面试的地点是在哪一间吗?”。
这位潮男叫李唐朝,是公司的后期制片,虽然工作能力跟长相一样的抱歉,却一直保持着一颗自信自满甚至自负的心,爱吹嘘,爱虚荣,爱八卦,也许自从他出生那天起就开始认为自己是万千女孩心中期待的完美王子,并自居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唐伯虎,但其实他粗心马虎,说话做事颠三倒四一塌糊涂,经常给人带来一种云里雾里的漂浮感,时间久了会让人晕眩甚至有宁愿去撞头自尽的冲动。
李唐朝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位万花丛中的奇异草,怪是怪了点,姿色且美的让人咋舌,于是他立刻端正了一下自己的站姿并装作绅士的回答:“哦,助理~跟我来吧,我带你去”。
林屿点头表示感谢并尾随李唐朝走向会议室的方向,李唐朝边走边殷勤的自我介绍着:“我叫李唐朝,李世民的李,唐朝的唐朝。大家叫我唐朝。你呢?叫什么名字?”
“哦,我叫林屿,森里的林,岛屿的屿”。
“林屿?森林的林倒是满地都有,岛屿的屿在名字中很不多见啊,果然个性!不过听起来像男孩的名字”
林屿笑笑,继续尾随其后,走到拐角处时走来一位年长些的女同事,看起来像个主管的样子,匆忙对李唐朝说:“唐朝,你怎么还在这啊,天盛的客户在机房等你好久了,快快快,快过去!”。
这时李唐朝才回过神来,光顾的搭讪美女忘了正事,因此急忙指着前方的走廊,拍了一下林屿的肩头娘里娘气的说:“唉小美女,往前走右手边第二个门,进去就是新人面试的小会议室,我有急事先走咯,加油”。
林屿向着李唐朝指引的门口走去,进门后略显拘谨的从桌下拉出一把椅子坐下,因为房间没有人她环视了一下这间有整面落地玻璃窗的小会议室,这里的布置让她感到有些怪异,她不理解为什么这家公司还在会议室里装修整体橱柜并摆放冰箱水壶等器具,活生生像是茶水室甚至用餐室,跟让人不理解的是,房间里还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饭菜余味,甚是不雅。
这时,门外的走廊远处传来一阵渐近的脚步声,是周孝忻,将要给林屿面试的人,也是“加德”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加德”独一无二的老板。
周孝忻昂首阔步走向小会议室,推门进去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明明接到唐朝电话说面试的新人已经在这里等待了,而看到空空如也的会议室,他不禁左边嘴角习惯性的向上一歪脸上露出了无奈的笑容并摇摇头,看上去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接着转身走向对门的员工用餐室,门是敞开着的,周孝忻先侧身探头向里看了一下,果然不出他所料,有个女孩安静的坐在餐桌前等待着。
周孝忻忍不住的笑了一下,但又为了维持严肃的形象而立刻收敛笑容。不过在这个清瘦的背影上看到了一种笨笨傻傻的可爱。他并不想破坏掉这种有趣的感觉,索性将错就错,装做没有任何发生一样,自然的走过来礼貌的打招呼,而后面对面坐下开始面试。
当周孝忻出现的那一瞬,林屿突然楞住了,因为就在她回头看到他的一瞬,发觉眼前的这个男人是如此的面熟如此的亲切,并且顿时心里产生了一种“契合”的幻觉,她给了自己一个形象而又合理的比喻,说是像两个一直在磨合中的齿轮,再转动到某一点上是“啪”一声突然咬合了,所以她终于接到了上天发来的讯号:“是他!”。
林屿尽快让自己回神过来,礼貌的起身、点头打招呼、自我介绍,在此刻的言行举止中很难看出她是一个带有艺术个性的女孩,礼貌、端庄、规矩、甚至可以找到一些从来没有过的乖巧。
“你好,我是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周孝忻,抱歉,等很久了吗?”
“哦,刚刚到,您好,我是来应征助理的,我叫林屿,很幸运能接到贵公司的面试通知”。
经过简单的自我介绍以后,两人进入了比较深层的交谈,大多谈的都是一些职位相关的话题。
正题结束后周孝忻和善的笑了一下问:“你是毕业生,还在台资公司工作过一年,很不错嘛,听人事部说你画画不错是吗,现在还经常画吗?”
“偶尔画,大多是心情糟糕的时候用来发泄才画的。”
“哦?你经常心情不好吗?为什么?”
“不是经常心情不好,而是心情不好的时候经常画画。”很明显林屿骨子里的那股小叛逆又开始崭露头角了。但正是在初次见面并且是在面试的场合中,这种叛逆却格外吸引了周孝忻的注意。让周孝忻有兴趣在例行公事的询问职业情况外再继续多聊些什么。
“你是那种习惯言听计从的人吗?”
“也许不是。”
长达半小时的谈话几乎是一问一答式,因为林屿根本顾不上要主动提些什么问题来更加了解这份工作的情况。她的大脑中在努力思考着另外一个跟工作完全无关的问题:对面坐的这位男士多大年龄?婚否?为什么如此眼熟?难道真的是他吗?
因为那种感觉太特殊太前所未有了,让她无意中眼神失焦的看着对面的周孝忻,心里想着:我好像找到了。
这个心存童话的女孩相信了自己的直觉。她想:上天既然给了我机会让我找到他,就要把握机会,这份工作无论好坏,我要定了。
周孝忻面对着这位如此有趣的女孩,装束特别,谈吐特别,职业阅历即使真的少了那么一点点,但他已完全抵挡不住对方那带有强烈自信和朝气的眼神的吸引,阅历可以培养,人若错过了可惜,想到这里,周孝忻毅然决然的下了决定。
“什么时候可以入职?为了工作方便可不可以考虑搬家到离公司稍近的地方?”,因为林屿目前跟同学们一起住在一个偏远的地方,上下班单程就要近3小时的时间。
但为了这份奇缘,林屿也同样毅然决然的立刻答应了一周后入职,并搬家。
临走时,周孝忻最后问了一个问题:“对了,你刚刚进来的时候是谁让你来这间屋的?”
“进公司时刚好遇见一位热情的男同事,他指引我进来的,叫唐朝”
周孝忻最终还是没能忍住笑了出来,林屿见他的反应就连忙疑惑不解的问:“怎么了吗?”
周孝忻握拳放在嘴边假装咳了两声说:“没事儿,他的方向感有点儿问题,左右不分”。
然后用脚撮动着地板,把转椅滑到门口指着对面的小会议室说:“其实,对面才是小会议室”
林屿好奇的问:“那这里?”
“员工用餐室~”
林屿顿时觉得自己很糗。
林屿今天显得格外兴奋,回到家中后洗漱完走进了自己的卧室打开电脑,登录博客写下了这样几个字:是你吗?我们终于遇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尔熙之词:每个人都曾心存幻想,那些幻想让我们的世界变的有故事、有剧情,而我们心中这些自我编造的情节无形中在支配着我们去做一些背离现实的事,或荒唐、或匪夷所思。有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