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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口蛋糕的滋味》憨妲妲
我一直以为,我可以很坚强地站在这里看着身边的人来来往往。
我一直以为,我还是个孩子。
我一直以为,我失去了所有,还是有他在我背后看着我。
等繁华落尽,我已然疲惫不已,焕然醒悟蓦然回首,他却也只留下了一个远去的背影。
第二口蛋糕的滋味,没有第一口的惊喜鲜甜,却有了一丝苦涩,辛酸,个中滋味,自己品味。
文章类型: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作品风格:正剧
所属系列:涩涩青青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112782字
第1章 part1 第一口蛋糕的滋味(一)
我面无表情的按下抄在日历牌上的号码,在指示下按完一行早已烂熟于心的数字,听完电话里机械一样的甜美女声吐出那一个个冰凉的数字,稍稍有些停顿。然后再重复一次刚才的动作,听完那一遍一样的数字,然后苦笑一声挂掉了电话。
我擦擦手,揉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脸,摸了摸擦得亮晶晶的金属门把手,然后又放下。重复几次之后,还是慢悠悠的拧开了把手。门外,和我预料的一样,爸妈的眼睛亮晶晶,我微笑了一下,说:“天太冷,我出去透透气。”然后在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之前就冲出了家门。回想刚才的那一句话,呵,还真是漏洞百出。
我拉了拉身上的黑色棉布衫,捏了捏大腿上的赘肉。呃,它还是那么兴致勃勃的长在我身上,看来我没在做梦。面对现实吧,韩小莫,你中考失利了。
事实上我从来没有预想过会是这样的结果,尽管从上学以来不管是托儿所,幼儿园,小学,还是初中,我都没有所谓的认真学习过,但说一句比较自恋的话,本人自认为本人比较聪明,所以一直成绩很好,虽然一直跟班上的那些“混混”一起混迹于校园,但从来不至于担心中考的问题。
想起来爸妈的脸,想起来邻居亲戚以后的挖苦讽刺,不禁心中一片烦乱。我低着头,不住的踢着脚下的石子。忽然看见前方路灯下,有一个既模糊又清楚的身影,那个形象如此清晰,但记忆中的影响却模糊的让我不敢再抬头。
“韩小小。”随意的但略带沙哑的声音还是响起,从他故意停顿的尾音,我偷窥到了一丝疲惫和紧张。不出所料,他的脚边放着一只卡其色的行李箱,一只轮子上还有一半的浅蓝色油漆。
“……”我没有说话,只是抬起头看着那双遮挡在细碎刘海下的双眸,企图看清这个男孩的灵魂,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叫我“韩小小”的男孩,这个好久不见的男孩,这个我恨着的男孩,这个我爱着的男孩。
段枫。
我想,或许那就是传说中的爱情。在我遇到他的第19个小时,我告诉自己,顺便宣布了自己的爱情所有权,属于这个男孩。
或许是一年前,或许是366天前。我骑着新买的自行车,照例关上大门,却看到一把吉他放在我家门口。
然后,我看见了他。相遇没有六月的烟雨蒙蒙,没有圣诞的大雪纷纷。只是在一个普通的初夏,在一棵有些歪脖的香椿树下。
他抬起头,看着我,然后面无表情的转过了那张俊脸。我撇撇嘴,继续蹬着我的自行车开始了一天的上学旅程。
在接下来的四个半小时内,我的脑海中不停地闪现着那张脸,以至于当我咬着那根已经掉了些许颜色的圆珠笔看窗外的空气时,天空的云彩也拼成了那张脸。然后,当放学的铃声如天籁般响起后,我像屁股着了火的火箭飞速的回到了我异常想念的家乡……
午餐时间,我装作无意的问着妈妈:“妈,咱们原来的邻居搬走了?”
“嗯。”我妈看样子对饭菜更有兴趣。
“那,又搬了新邻居?”
“嗯。”
“……”我没有接着往下说,这些已足够。
吃过了午饭,我无比殷勤的拿着一卷报纸跑到那我神往已久的邻居家。在踌躇了半天之后还是敲响了那扇门。
“请进。”不咸不淡的声音响起来。
我尽平生最大的力气把脑袋往下压,把那卷报纸放在地上。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那个,新来的。我们这儿天气比较潮,东西下面垫一点报纸会比较好。”然后再次以火箭的速度退回自己的营地。然后摸着自己的心口说,啊,你真勇敢。好吧,我承认,我一直生活在自己编制的谎言里,自我陶醉着……
我失眠了。嗯,再次。
好像一个刚刚上了初一的小屁孩会失眠是一件很匪夷所思的事情,但无奈,一般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都有这个特点。
这次不同的是,在我失眠的时候,脑袋里浮现的不是美食,也不是女鬼,而是那张脸,凌晨3点,我想我恋爱了。
我总是在计划着一套又一套的方针,比如在他家扔一颗原子弹,导致他无家可归,然后善良有爱心的我收留了他然后展开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恋爱……又比如往我自己家扔一颗原子弹,把自己搞得无家可归,然后同样善良有爱心的他收留了我,然后再展开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那个时候的我总觉得,只有凄惨,才能绝美。
当然,这两个计划在我某天上了化学课知道了原子弹不止能把我家或者他家炸飞,还能同时把警察局和县政府大楼,还有那家新开的麻辣烫店也炸飞之后就被我捂死在了被窝里。
不过黄天一般是不负苦心人的。正所谓,有意种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在我某天傍晚发现我们家的小狗失踪,并且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的时候,我听见了我们家小狗发出了近乎国家级交响乐一样悦耳的叫声,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它是在我的邻居也就是段枫同学家叫的。
我蹑手蹑脚的跑到他家门前,扒着他家的门框看到了很有爱的一幕,他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狗狗的耳朵,而我们家那只好色的小母狗正舒服的躺着,还不时的发出“呜呜”的叫声,而正在门后躲着不停揪着自己衣角的小怨妇韩小莫又怎么能忍受?
“狗!”
呃,好吧。我们家的狗很直接的叫“狗”。名字这种东西没啥意思,自从我得知我爷爷当年在我出生的时候要给我取名叫韩小花的时候,我就对名字这两个字产生了一种无力感,所以我在给我们家狗取名字的时候,舍弃了“毛毛”“球球”“大黑”“阿黄”“旺财”等等或者可爱或者有明星范儿的名字,直接取名叫“狗”。
女人在自己喜欢的男生面前都是一种和奇怪的形态,比如此刻我迈着的小碎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除非内急。
“是你的狗?”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一样在我耳边响起。
“啊?呃,呃,是。”我想,我的脸此刻肯定想在油锅里挣扎的虾米。
“你……”
“我不是来找狗的,啊,不不,我是来找狗的。呃,也不是,我……”还没等他说一句话,我就抢先回答,而事实证明,抢答是不对的。这样的结果不是回答错误就是自讨苦吃。
“呵……”他轻轻的笑了一声。我觉得最近的一个月应该都有好天气了,至少在我的天空里是这样。
“段枫。我叫段枫,你呢?”
“我叫韩小……小……莫。”我最近花椒吃的有点多,舌头总发麻,结巴之类的事情实属正常。
“嗯,韩小小。”他笑笑,看着我。
我看着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忽然就失去了更正的勇气,他的眼睛是琥珀色的,脸很白,很瘦,却带着一股倔强。
他继续蹲下摆弄着我的狗狗,我也蹲下看着他,虽然表面上我也在看我那只小母狗。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站起身。我知道也是我该回去的时候了。
简短的道别之后,他看着我抱着狗狗慢慢的走出家门,轻轻的说了一句“回去把它洗洗。”
……
那天,我真正认识了他。
那天,我真正认识了他。
……
这句话在我的日记本里写满了一整页,歪歪胖胖的字体摆出了我当年青涩的喜悦和卑微的爱情。
……
“好久不见了。”他咧咧嘴角,手伸到了半路又缩了回去。然后尴尬的笑了笑。
我知道他是想摸摸我的头。以前他说,我是小孩儿,他比我大三岁,我们之间有条代沟。我挥舞着拳头说,那我就找来我们学校所有的小屁孩,都在那条沟里大便,把坑填满为止!他总是拍拍我的脑袋说:“你恶不恶心啊!”那个时候,我幸福的像个孩子,或许,那个时候的我本来就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不管是爱还是恨,都是那么分明。那么单纯幸福。
“嗯。真是好久不见,半年了。”我努力的想挤出一个笑容,证明我还是我,但成功了又有什么用?他离开之后,我早就已经不是我了。
我不想质问他这半年去了哪儿,更不敢质问他,回来又是要来做什么。我没有资格。我想,我没有资格。我只是个孩子。
他习惯性的摸了摸鼻梁,还是那双手,能在那一根根绷紧的弦上弹奏出轻松慵懒的音符,指尖有微微的白茧。我曾经无数次的幻想过那双手,幻想那双手紧紧的抓着我的手,幻想那双手能牵着我往前走,不管前面有什么,我都能忍着眼泪,永远不回头。
永远,都不会回头。
第2章 part2 第一口蛋糕的滋味(二)
经过那次所谓的“真正认识”后,我跟段枫之间就有了一层微妙的关系,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的。至少,我可以在偷偷瞄他被发现的时候,吐吐舌头,而他也回应一记若隐若现的微笑。
小时候的幸福总是那么简单,没有杞人忧天,没有患得患失。只因为一个眼神的偶然碰撞或者不经意间的指尖相触就能捂着胸口甜蜜好久,那时的我十四岁,他十七岁,在我幻想的世界里我们进行着一场美丽而甜蜜的恋爱,尽管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还是比陌生人近了那么一点点,那,是心的距离。
真正让我们之间有了联系的时候,却是在一个并不开心的傍晚。
我不是个好小孩,我会整天跑出去玩,会跟父母因为一句话就吵得惊天动地,会因为一句责备就躲回自己的小房间偷偷地掉眼泪,会在争吵后负气出走,却从来不敢去距离家100米之外。
也是一场争吵过后,当我把筷子扔在地上并且再次制订了一整套离家出走的计划后,我再次来到了经常在的家门口的小土堆上悄悄地啜泣。只是一张带着淡淡茶香的纸巾递到了我的面前,伴随的还有两根细白的指尖。从看到了那一双手的时刻起,我就感觉自己忽然从地狱升到了天堂。
他的声音依然是不冷不淡,没有在屁股下垫一张纸巾,只是率性的用自己浅蓝色的牛仔裤坐在了我身边。
沉默,不知道到底是有多久,只是知道我脸上的泪痕已经干了许久。
“我家是临城的。”他轻轻的开了口。
我只是看着自己面前的小石子,一边担心着自己刚才哭鼻子的样子会不会很丑。
“我家里还有一个姐姐。我爸,嗯,不知道他现在还是不是允许我叫他爸。一年前,他把我赶出来了。然后我就再也没有回过头。”他依然轻轻的说着。
我已然从神游中归来,注意到他话的内容。
“呃,你,离家出走?”我瞪大眼睛看着他,碰到他的目光又迅速的转过脸,继续研究着面前的小石子。
“呵,算是吧。”他自嘲的笑笑,摸了摸我的头。我只是感到一阵眩晕,幸福的忘乎了所以。
当晚,他说了很多,很多事情,他的音乐,他的梦想。他还说,他想要去流浪,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眼睛里闪着亮晶晶的光。
对于他,我好像是干渴了太久的幼苗,拼命地汲取着甘霖,只要是关于他的,我都要知道,哪怕只是他的五个脚趾是不是都一样长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那一段时间的我,世界里只有一个人,一件事。段枫,和段枫的一切。
用凌方宇的话就是:满脸都是幸福的恶相。
凌方宇是我的小学同学,当然还有初中同学。他比我大两岁,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他上三年级,经常跑到我们一年级去欺负我们,等到我二年级的时候,他还是三年级,还在做着他一年前做着的事,等到我三年级的时候,他还是三年级,不过至少这次他不再欺负我们了,终于,等我到四年级的时候,他终于到了四年级。从此他就一直跟着我的步伐,直到生了初中。我觉得,从我认识他的那一刻起,他就无时不刻不在挑战着我的耐心,他也无时不刻不在一次又一次的让我加深对“厌恶”和“鄙视”这两个词语的认识和了解。
如果那个时候的我知道后来与凌方宇的纠葛,可能会直接跳下长江。
等到这位大仙升了初中之后,凭借那张还算帅气的脸,以及那些女生们所谓的“男人味”和“霸道的酷”虏获了一大批女生的欢心,但其中不包括两个人,我,还有我的好朋友萧文婧。
萧文婧是个美女,至少跟我站在一起一般人不会发现我的存在。凌方宇喜欢萧文婧了两年,追了一年半,至今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