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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的信物-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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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东摸索着在我脚边坐了下来,叹着气嘟嚷,“真的带走了啊……”
一声叹息慢慢滑过心底,那个睁着一双惊恐的大眼睛的小孩子终于还是被接走了,如此一来,我和那个女人之间就真的再没有半点联系了。从最初那带着轻蔑砸过去的一块石头开始,她就讨厌着我了,或者更早一些,从我出现在她的面前开始,冥冥之中就注定了后来的所有情节只会这样发生,只能这样发生。这一丝不经意的讨厌因为被砸了一块石头而转变成愤怒,这愤怒又因为我的穷追不舍和随后发生的软禁而增加了几分恐惧。再然后……应该就是纯粹的痛恨了吧,痛恨到夜夜不能安眠,辗转反侧,唇齿间撕咬的都是我的名字……是这样吧?
是这样吧。
我记得有一次,当我隔着单面玻璃打量那个小孩子的时候,夜翎悄无声心地出现在了我的身边。然后她问我:“你爱她?”我们两个人都知道她问的“她”不是海伦,而是从海伦的身上看到的另外一个人。
这个问题最初给我的感觉是茫然,很快这茫然就变成了诧异。她怎么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所谓的爱,那不是人类才会有的惑情吗?我怎么会有那种多余的东西?
夜翎换了个问题,“你心里有她吗?”
我再次感到茫然。我心里有我的族人,有我们在陆地上为自己营造的栖息地,有我们这个不被承认的族群很难让人乐观起来的前途。
一个人类的女性,那又算什么?
我摇摇头,“你想多了。”
夜翎反问我,“你从来没想过,你的生活里需要一个伴侣吗?”
这个放肆的问题让我略有些不快。看出我的脸色变了,夜翎低下头从我身边退开了一步。我瞥了她一眼,转身走开。
伴侣吗?我摇摇头,我还没觉得那是什么必须得有的东西。我要忙的事情太多,我要屠尽月族……或者只杀掉那几个讨厌的长老,然后让这片海域的海族人重新聚集在一起,我要让我的族人们自由自在地做这一方海域真正的主人,我要让族群尽快壮大,壮大到面对萨默斯岛的那群老妖怪,甚至是来自人类的威胁时也可以理直气壮,无所畏惧。
我要放在心上的事情这么多,实在没有办法匀出更多的地方给一个女人了。我放不开的不过是一点执念罢了,那种莫名其妙地想要在她的生活里给自己挤出一个存身之地的执念,仿佛与生俱来的本能,我甚至不知它因何而来。
“接走了也好,”安东唉声叹气地说,“我们现在够麻烦了,带个孩子也不现实。”
“人呢?都召集起来了吗?”我低声问他,“还有多少?”
“按照你的吩咐,留下来八百。”安东的语气有些黯然,“要不是月族人堵得太急,有一些本来是来得及救治的……”
我抬手打断了他的抱怨,“告诉他们,准备出发了。”
第一次试探性质的正面交锋,因为我们的轻敌而一败涂地,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月族人从此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这个愚蠢的新任族长想要在这条族群的回流通道上做什么手脚我再清楚不过,一个人类居住的小岛罢了,我并不在意。不过我却知道他很想顺道消灭了我们这一支旁族,抛开两族的积怨不说,萨默斯长老会的人已经放话要找我们的麻烦,月族人自然不会放过这么一个渔翁得利的好机会。
带着安东一边走下山崖,一边开始解开身上的衬衣。据说人类要采集一种白色的花,把它们纺成线,然后用线来织成布做衣服。同样质地的东西,因为不同的添加成分,或者由不同的人来制作就可以挂出不同的价格,从几十到几千几万,其实我摸起来感觉都差不太多。这里面细微的差别,我想我这个异类是永远也体会不到的。
人类活得果然麻烦,不过也麻烦得有趣,至少海里的生活没有这么多的新鲜花样。而且他们的脑袋瓜子也很聪明,会想出种种新的方法来改变他们生存的世界,这也是最让我着迷的地方,那种变化,那种在变化中求发展的想法让我很动心。我不喜欢我们的族类干百年来还按照一成不变的古法来管理,用人类的话来说,整个社会都在前进,像一股不可抗拒的洪流,不肯求变本身就是一种退步。
不可否认地说,我们的族群在大自然面前,的的确确是在退化。尽管这个说法会让萨默斯岛的那些老家伙暴跳如雷。我们无法占领陆地,也正在逐步丧失对海洋的控制权。也许再过几百年,几千年,我们这个族群就真的灭绝了,像陆地上那些曾经出现过的珍稀动物一样,恐龙、南极狼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要想避免这种可怕的结果,唯一的办法就是合并所有分散的族群,不要再在人类的掠夺面前退缩。
海洋不是人类的私有物。
从来都不是。
衣裤被扔在身后,我一头扑进沁凉的海水里,身体迅速地开始发生变化。支撑着上半身的两组骨骼以截然不同的排列方式组合到了一起,两侧的肌肉组织互相渗透,飞快地合二为一,坚硬的鳞甲自柔软的皮肤下面浮现出来。强劲有力的鱼尾以及指尖的利爪,这都是上天赐给我们的利器,是我们借以生存的最直接的保障。
幸存下来的战士们迅速聚集了过来。
“我们必须杀掉月族的长老。”黑漆漆的海底,经过改造的身体却连最细微的海草都看得清清楚楚——是直接用眼睛看,而不是依靠声呐来做判断,这大概是月族人连想都不曾想过的事情。
我忍不住微笑起来,“出发吧!我们的目标就是杀掉月族的长老,合并两个族群!”
“杀掉长老!合并族群!”
“杀掉长老!合并族群!”
之前的一场败仗反而将大家刺激得热血沸腾,这是我乐于见到的。
“出发吧!”
人类说,那种沉淀在意识的最深处,百转千回也要执意去做的事,其实叫做理想。
人类也说,理想这东西,其实就是为了破灭而存在的。
实现也好,破灭也罢,不管怎么说,有了这个东西,我都能把自己的步伐看得清清楚楚。
冰凉的海水温柔地包裹上来,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既然我们的生命那么漫长,既然我们注定了要在这茫茫大海里争夺存活下去的机会,那么……就为理想而战吧。
番外 路家兄弟
路一端着那杯刚沏好的普洱茶还没走到二楼就开始后悔了。他扭头望向楼下,他老妈手里拿着毛衣针,两只眼睛却还定在他身上,神情里微妙地混合了担忧、焦虑、心疼等诸多成分,复杂得让人心生嫉妒。
“就死面瘫是你亲生的?!”
“废话什么呢?”路妈妈两道眉毛皱了起来,“还不快点上去问问?这都饿一天了,人是铁饭是钢,你要是舍得不吃饭我也让明远上去问你!”
“我真没吃饭的时候你也没让他来问过我!”路一悲愤,“小时候他揍我你从来都没拦过。老头子揍我你都拦着,就他,每次揍我你都在旁边看热闹!”
“好端端的说小时候的事干什么?!”路妈妈白了他一眼,“他揍你还不是因为你淘气?又没冤枉你。”
“你是我亲妈吗?”路一要吐血了,“我是垃圾堆里捡回来的对吧?”
“你这讨厌孩子怎么说话呢?”路妈妈不乐意了,“你大哥一天没吃饭了,让你上去问一声怎么就这么多废话?”
路一正要反驳,身后突然窜过一股凉风,一回头就看到斜对着楼梯的门开了,路明远一只脚刚迈出来,大概是听到了母子两个人的对话,脚底下停顿了一下才朝着楼梯走了过来。
路一看见他就下意识地挺胸收腹,“哥,要茶不?刚沏的。”
路明远瞥了一眼他手里的茶杯,眼神淡淡的,“你自己喝吧,我出去一下。”
路一磨牙,暗说老子不喝茶,老子从来都不爱喝茶,哪怕你泡了极品大红袍老子都不带喝一口的。
路明远低着头擦着他肩膀下了楼,两只手插在长裤的口袋里,从背后看竟然有点驼背似的感觉,怎么看怎么不精神。
路一若有所思地看着他匆匆跟老妈打了招呼就低着头往外走,表情变得不怀好意起来,“死面瘫不会是失恋了吧?”
“啊?失恋了?你没问问他……”路妈妈大惊失色,一转头看到路一满脸幸灾乐祸似的的表情,两道眉毛又皱了起来,“嘉明,你别是知道什么瞒着妈妈吧,你爸爸天天忙得不着家,你们哥儿俩要是……”
“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路一被她念叨得头疼,“路明远是谁啊,大名鼎鼎的路中校,就算失恋了也能让我知道?你也太看得起我了吧,你不知道他一直当我是流氓小混混来着……”
“废话怎么那么多?”路妈妈扔掉手里的毛衣针,整张脸都板了起来,“你去不去?!”
路一咽了口唾沫,灰溜溜地转身往外走,“我去,去还不行吗?!”
路一走下台阶的时候,一眼就看见路明远那辆二手车还停在院子里,脑门子就不由自主地抽了抽,心说路明远这是抽什么风啊,从这里走到街口至少得十五分钟呢,总不至于要跑步出去吧?
这条街上住的都是军区的人,街口有警卫员,一般人是进不来的,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出租车之类的代步工具。路明远这是要上哪儿啊?好久没回家,难道这段时间里他新添了晚上出门散步的习惯?
路一站在街边东张西望了一番,天已经黑了,街上没什么人,不远处的那几声咳嗽听起来自然清楚,路一做了几个深呼吸,一溜小跑地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跑了过去,拐过一个弯,果然看见路明远正在人行道上低着头数砖头呢,听见脚步声头也不抬地问;“你怎么跟出来了?有事?”
路一都要气乐了,“有事的是你老人家吧?”
路明远抬起头淡淡瞥了他一眼。路一不由自主地挺了挺后背,悻悻地想,这人就这点讨厌,看谁都像看阶级敌人似的,一点儿人味都没有。
“有事?”路明远又问。
路一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多年生意场上养成的习惯,一旦察觉谈话中有冷场的苗头,立刻先拿好烟点上,把话题从正事儿上绕过去,投其所好地拉扯点儿闲话,等再绕回正事儿上的时候,谈起来就顺溜多了。路一从长裤口袋里摸出一包玉溪,抽了一支递过去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对面这个是路明远,不是自己的生意伙伴,手一僵,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这不是上赶着点眼药吗?正想着要怎么不动声色地把手缩回来,路明远已经一言不发地接过了这支烟。
路一觉得脑筋都短路了,“你……你抽烟啊?”
路明远又瞥了他一眼,还是那副波澜不惊的腔调,“不知道我抽烟你还给我?”
“我那不是……”不是什么,路一自己也说不下去了,总不好说是被他吓得神经错乱了,所以没法子按照正常思路想事情。
“妈让你来的?”路明远又问。
路一不吭声,心里却模模糊糊觉得路明远今天真的有点不太对劲儿。平时跟自己哪有这么多话啊。
“我没事,”路明远从他手里拿过打火机,低着头点着了那支烟,把打火机扔回来的时候又说,“我走走就回去。”
这话里的意思就是要让路一回去,可是他一转身,路一还是神差鬼使地跟了上去。路明远似乎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搭理他,自顾自地低着头走着,时不时地抬起手吸了一口指间的烟。他的眉眼都被笼罩在薄薄的烟雾里,街灯下看过去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萧索的味道。
在路一的印象里,路明远一直都胸有成竹,刀枪不入。这副样子他还从来没见过,看着竟让他心里有点七上八下的。他其实不是那么八卦的人,跟自己老妈说失恋什么的也都是半真半假地拿这个他从小就对付不了的人过过嘴瘾,可眼下他这副样子……不会是真的失恋了吧?
路一的嘴巴无意识地张得很大。路明远也能失恋的想法太惊悚,震得他有那么一点儿回不过神来。眼睛无意识地瞟过去的时候,看到路明远已经在路口停下来了,人行道的对面是一户人家的后院,半人高的砖墙里面是几块开出来的地,种着花花草草还有点青葱辣椒什么的,这一带的院子基本都这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院子的一角还立着一架秋千。
“那不是……”路一的脑子里像有道闪电劈了过去,一瞬间明白了什么,“不会吧……”
路明远低下头吸了一口烟,路一觉得他似乎笑了一下,但是唇角弯起的弧度里带着太过明显的自嘲和自厌,甚至还有几分心灰意冷的味道。路一觉得心尖上有凉水似的东西漫了过去,有种无措的感觉,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路明远把烟头弹进了几步远的垃圾箱里,转头问他:“她给你打电话了?”
路一点了点头,“明天晚上,韩家馆。”
路明远这么问肯定也在被邀请之列了,路一以为他还要问什么,可路明远只是把两只手插进了长裤的口袋里,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出神。路一顺着他的视线望出去,看着那个黑夜中静悄悄的秋千架,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之前看到过的画面: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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