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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厌却不以为然,兀自开合着檀扇,看着她自言自语地说道:“你这小东西有时候看着真是很不像只有12岁啊!不过听说皇冉族的女子14岁成年,不知道这样老气横秋的女孩子12岁就长成什么样子了?”说着,忽而斜眼往瑶华胸口瞄了一眼,兀自抿嘴笑笑道。“摸摸看好了”说罢,竟真的伸长爪子往瑶华胸前探去。
瑶华蓦地脸一红,愤然道:“开什么玩笑!”手脚并动,同时从身体内部倏地迸发出一片青色的光芒来,将那只魔爪震了回去。
朱厌被那股突如其来的力量微微惊了一惊,随即看到她一副被激怒的刺猬模样,不禁以扇掩唇,低声笑了起来。“啊呀呀,这副表情真是太有趣了!不过话说回来,我对未成年的小孩子可真是提不起一点兴趣哪!”
瑶华怒瞪着他,说道:“我也一点都不想要几千年的老妖精对我有兴趣!”
朱厌蹙了蹙眉,将扇子在手指间转了一圈。“说话还真是不客气啊,你这是在歧视老人么?”
瑶华瞥着他,不屑地哼哼了几声,然后伸出两根指头,在身前的画下一道闪闪发光的细线,说道:“从现在开始,这条就是分界线了,这边是我的地盘,那边归你,不许越界,色老头!”
“色老头?”从朱妖怪蜕变为色老头的朱厌倒是无所谓地笑笑,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又躺回去睡觉,一边懒洋洋地说道。“我是无所谓啊,只是你不觉得你实在是太客气了一点?”
“呃?”瑶华愣了愣,低头一看,这才发觉自己刚才画线的时候没留意,竟然只将自己现在坐的这个角落画了过来。这样一来,她这边的一小块地儿只够坐着,根本就不能躺下。当下不禁头皮麻了麻,朱厌呵呵掩着扇笑开了,动了动身子,转向另一边睡去,缓声说道。“不过呢,我可不像你这小东西那样小气,越界什么的,我都不会介意的,就算你要摸我,也没有关系,是真的哦?”
“呸!”瑶华不客气地唾弃他。“谁要摸你这个色老头,我坐着也能睡,哼!”
朱厌笑笑道:“是吗,不要因为客气而累了自己才好啊!”
瑶华哼了一声,不去理睬他,兀自抱着腿坐着。等车厢里再度安静下来,蹑手蹑脚地爬起身来,倾身往他那边瞧了瞧,见他合着双目,一动也不动,似乎又睡着了。心中慨叹“机会来了”,连忙坐回身来,捏诀凑到嘴边默念几句咒语,待指尖闪现出点点金光,倏地指向面前刚才画下的那道光线,随着手指的推离,整条线悄悄地往外平移而去。
看着自己这边的地渐渐宽阔起来,瑶华不禁暗自窃笑起来,忽而间听得朱厌叫了一声“小东西”,瑶华吓了一跳,连忙收回手来,一本正经地坐着。但朱厌并没有转过身来,只是像梦呓一般地缓声说道:“为什么喜欢小蛇?”
“呃?”瑶华愣了一下。
朱厌笑着说道:“以小蛇那个脾气,又加上斑斑的劣迹,应该不会有女孩子喜欢才对!更何况你身边还有个温柔体贴的知世大人在,应该是怎么看,都还是知世大人比较好才是吧?”
瑶华道:“巫月哥哥当然好了!至于闻人愁一,他虽然的确是做了很多坏事,但那还不都是你害的?!你还好意思说!”
“呵呵!”朱厌笑笑道。“你还挺清楚的嘛!不过虽然说小蛇做那些事并非本意,但不管怎么说,已经犯下便是峥峥的事实。冥冥之中,因果循环,报应仍然是在的,小蛇必定无法得到善终。”
瑶华哼了一声说道:“闻人愁一比起你来好多了,若是真有报应的话,那也应该先报应到你身上才对!”
朱厌笑了起来。“我已经得到报应了啊,相信很快就会轮到小蛇了,所以才要提醒你的嘛!”
“有报应了吗?我怎么没有看到?”
朱厌笑道:“能让人看到的还算是报应么,呵呵!”说着,他侧了侧身,转过头来看着瑶华说道。“嗳,小东西,会弹琴吧?”
瑶华道:“当然会了。我娘亲年轻的时候,可是琴棋书画冠绝冉京的!我家里还有一架前朝皇帝陛下赏赐下来的古琴,可是四大名琴之一的流光呢!”
“流光?”朱厌笑笑道。“那还真巧了,我这把琴也是相传的四大名琴之一,叫作破空。”说着,他扬手一挥,明光过处便有一架浑身漆黑的古琴出现在了瑶华的脚边。
“破空?”瑶华俯身抱过来,放在膝上,拨动一下,声音箜箜然,与家中“流光”清越拖尘的声音大为不同。朱厌在一旁说道:“古籍上说,辨别是否是破空之琴,可奏出塞、围猎之曲,若真是破空之琴,则能奏出他琴所无法到达的意境。”
瑶华也听母亲说过破空之琴音域比寻常的古琴要宽,用之演奏意境壮阔、气势恢宏的乐曲,会达到意想不到的意境。“但是我不会弹那些曲子。”
朱厌笑道:“那就随便弹一曲罢。”
瑶华“嗯”了一声,随手弹起母亲教她的第一个曲子《逍遥游》。听母亲讲解过,这首曲子讲的是散仙们受到篷莱主人的邀请,来到篷莱仙境,会聚在一起,各自讲述游历时的所见所闻,并在篷莱主人的引领下,游览仙境的事情。虽然用破空的音色弹奏起来不及流光那样绘声绘色,让人身临其境,但缓缓倾诉而来,似乎有一股悲回的古风,在耳边缠绕低诉着那一段逝去的往事,别有一番寂聊怆然的风味。
琴声悠悠中,朱厌忽而轻叹一声,起身坐了起来,侧过脸庞看着瑶华说道:“为什么你的舞,你的琴,都让我无法自主地想起那时满天神兽飞升的情景?你是故意的吗,小东西?”
琴声嘎然而止,瑶华正了正身,说道:“不是我的原因,是你自己偏要往那边想你是后悔了吧?”
朱厌沉默了半晌,又仰面躺下,出神地看着车顶,缓声说道:“小东西,你说这世上有后悔药卖么?”
瑶华也沉默了,见他这么说,她似乎又有些不忍心编那样子的谎话欺骗他了。“讷,朱妖怪,如果找不到赤鳖,怎么办?”
朱厌顿了一下,转过脸来冷肃地看着她,冷声道:“若是寻不着,那肯定是你在骗我,我就杀了你!”
瑶华背脊一寒,缩了缩脖子,别过头小声说道:“我只是说如果而已。”
朱厌看着她,忽然又笑了起来,说道:“开玩笑的!我若是杀了你,小蛇肯定天南海北地追着我拼命,我可还想过安稳日子的!呵呵,寻不着的话,就一直寻下去好了!反正我多的就是时间。”
“哦!”瑶华慢吞吞地应了一句,心中暗自想道:“你有时间,我可没有时间。”他乃是封神之身,长生而不老,她可不一样了,必须尽快想好将他骗到念魔林之后要怎么办。总不能一直无穷无尽地找下去,她可是还要去钦州寻父母双亲的。
车夫在帘外问道:“东家,天色不早了,要投宿,还是继续赶路。”
朱厌懒洋洋地说道:“我们不急着赶路,找间最大的客栈投宿。”
“好的,东家!”
瑶华掀开车帘往外看了看,见已经进入了一个繁华的大城镇,问车夫道:“伯伯,这是到哪里了?”
车夫道:“已经是雁州朝凤城了。”
“哦,到雁州了。”瑶华喃喃念了一句。
第七十九章·朝凤
神仙居乃是朝凤城里最大的一家客栈,本以为现在已经接近年关,客人会少去,不想这神仙居中客人还是熙熙攘攘地,人满为患。
在被领往房间的路上,随口问起店伙计此中原因,回答说是因为每年年前年十晚年后二十晚,在附近几条街上都会有花灯会,按照惯例每到每年这个时候,附近几座城的男男女女都会聚集而来,因此一般花灯会的同时,也会有诗会、琴会、舞会等各式各样的聚会举行,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
瑶华听罢,想起此时梧州的近漠、离朱城那边恐怕还被笼罩在战火纷飞之中,将士们为了守护各自的家园殊死拼战,雁州这边却是歌舞升平,一派奢糜之气,不由心中颇有些慨然。
朱厌则笑眯眯地说道:“听起来似乎很有趣!花灯会,琴会,舞会,也即是说可以看到许许多多漂亮的小姐了?”
瑶华心中暗骂:“色老头!”
店伙计见状,连忙谄笑着说道:“看来公子也是风雅之士。正巧这几日,今年的十城夺艳盛会就要开始了,公子若是有兴趣的话,在本店稍微盘桓上几日,就可以一赌盛况了!”
朱厌兴致勃勃地扬了扬眉,问道:“十城夺艳盛会,愿闻其详,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聚会?”
店伙计说道:“十城夺艳盛会,这十城指的便是雁州东南面的十座最繁华的城池,在每年的年关,这十座城池里的青楼就会联合举办夺艳盛会,不论出身,不限年龄,不论人或是妖,凡女子均可以参加,通过琴棋书画歌舞貌七样的比拼,推选出这一年的十城之冠。夺冠者,除了可以得到一笔不菲的奖金之外,还可以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往年的夺冠者,听说都嫁入豪门了。”
“哦,听起来很不错么!”显然朱厌的兴致更高了,回身转过扇尖推推瑶华的肩膀,笑着说道。“小东西,你可以去参加诶!”
瑶华白了他一眼。“要去你去!”
朱厌叹道:“那真是遗憾哪!”
店伙计又说道:“不过今年的景状比往年更为盛大,听说是因为去年的夺冠者本城挽朱楼的颜怜姬颜姑娘为朝中一位显贵所青睐,在今年年中的时候娶进府做了正室夫人,因此惊动了冉京的几家大字号的青楼。所以说,今年的十城夺艳盛会实际上参加的是包括新加入的冉京在内的十一城!”店伙计说时,神情之间颇有点沾沾自喜,似乎对自己的家乡竟能出一个这样能惊动冉京的盛会而自豪不已。
朱厌笑眯眯地说道:“不错不错,的确是件让人振奋不已的事情哪。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店伙计道:“本来定的是后天晚上开始,不过因为有一家从冉京过来的青楼在路上误了一天的行程,所以推迟到了一天。”
朱厌微微顿了一下,随即笑着说道:“这样盛大的一个聚会,居然会为了一家青楼的迟到而推迟,看来这一家必定有一张了不得的夺冠王牌哪!”
店伙计一听,立马露出惊叹的神情,连声说道:“公子果真是高人哪!真是一点都没有错,延误行程的那一家便是冉京中大大有名的流萤楼,而且此番代表流萤楼前来参赛的,正是名贯冉京的白寐尘白姑娘!公子应该听说过白姑娘的芳名吧,她可是雁州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白歌夜舞’中的白歌。听说她的歌声能绕梁三日,能让天空的浮云停伫脚步,能引来百鸟随着她的舞姿翩跹起舞”
“白歌夜舞?!”一听到这四个字,原本对这个所谓的什么盛会兴致缺缺的瑶华立时将所有的注意力集中了起来,心中暗自大叫。“白歌夜舞?!跟夜姐姐齐名的白歌?!”
朱厌见瑶华忽然转过身来,怔怔地盯着店伙计看,不觉笑了笑,以扇遮面往她那边倾了倾身子,压低声音说道:“有兴趣了么,需要我去帮你报名么?”
瑶华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说道:“没有兴趣,要去你去!”
朱厌果然是打算要留在这里观赏那个所谓的“十城夺艳盛会”了,几日来一直都没有要起程的意思。白天的时候,便带着瑶华满大街地乱晃,每次都买一堆无关紧要的东西回来。瑶华发现他买东西在意的根本不是买了什么,而是砍了多少的价回去。每回卖主开了价出来,他想也不想,便直接还到十分之一,卖主自然是不肯,然后就会开始一轮你进我退的拉锯战。每当这个时候,瑶华便在旁边冒汗,心中暗想朱厌的兴趣还真是诡异。
说起诡异的兴趣,还有一件不得不提的事情,就是买东西时,朱厌最喜欢买的就是衣服,包括自己的衣服,还有瑶华的。他自己的倒还好,不过是颜色鲜艳了一些,式样华丽了一点,见识过回雁庄那一庄子的华丽丽,也没怎么觉得怪异。但他给瑶华买的几件就实在太诡异了,其中有一套大红色的金绣线小棉袄,下面是同款式的棉裤,袖口裤管都镶了雪白的白狐毛,站在那里不动,就活像是年画里金童玉女中的玉女。
他买的时候,瑶华就怒了:“这是五六岁的小孩子过年祭祀时才穿的衣服!”朱厌丝毫不以为意,反而得寸进尺,给瑶华梳了两个包包头,这样一来,愈发地与年画里面的娃娃一般无二,害得瑶华走在街上,总是有极高的回头率。
另外有一件棉布裙,款式倒还算普通,但怪就怪在一套都是青蛙一般绿油油的颜色。穿这套衣服出门时,他还以“衣冠整齐”为由,将瑶华的头发全部放下来,用明黄色的丝巾在脑后扎了个硕大的蝴蝶结,远远看去,就活像是伫立在风中的一株油菜花。
“果然是无聊得变态的人哪!”瑶华无奈地叹出一声,抱着一堆的东西看着朱厌又以五分之一的起价买下了一副据说是昭烈朝时的名画,随手往她怀里一塞,又开始漫无目的地沿着街道瞎逛。
走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