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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爱十年-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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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吗?已看过太多的讲述黑社会的故事。也为最终女主 角失去男主角;痛到哭不出的场景而落泪多次。只是;您的这篇文真的很好;是第1个能让我如此有耐心看这么长的一本小说。若你最后不让唐和冰在一起;我们读者;又或者是你; 都会否在心中留在遗憾的一笔?不是只有悲剧才能让人刻骨铭心的;不是所有人都认同张爱玲的悲剧深刻的看法的。你是个很棒的作家。我相信你一定有办法让他们在一起对吗?那些 所谓黑道的爱情终不能在一起的悲剧;真的不要再重演了。我不想;没有人想;你也一样。我不想看到他们经历这么多磨难最后依然不能在一起;那真的好讽刺。所以;拜托你了!!

  哪怕是让他们死在一起。 

  2008…12…05 09:49:31 新浪网友 IP:*(山东济南) 

  梅野,一口气读完你的书,亦是泪眼婆娑,曾经的沧海桑田,或许只有当事人能明白其中百种滋味,廖的不一般人生想必亦是得到锤炼,升华。人生得唐如此,亦应值得吧···无语 中···· 

  2008…12…04 18:06:06 新浪网友 IP:*(新加坡) 

  这是我第一次看书留言,

  我花了通宵始终看不完,

  现在还没看完,我一直狠好奇他们能不能在一起,

  命运就是那么喜欢作弄人,

  我每次看都狠激动,天龙虽好,可是我还是偏爱唐博丰,

  这种男人我梦寐以求,我想是不可能,这种男人是有,只是没几个。

  我真的狠希望狠希望唐能跟然在一起,如果他们没有在一起,

  我想我会恨死这本书,我会疯掉,从此不再看书了吧。

  虽说是书,我要求特别,只希望梅野你能如我们所愿。

  让他们有个美满幸福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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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4 13:21:28 新浪网友 lx1234鸣 

  梅野,这是我多年来看到的难得的一部好作品,无论是小说,还是真实的生活,我都真心的希望冰然幸福,唐博丰幸福。所有的经历过痛苦并真正懂得爱的人可以幸福。感慨于冰然的 真性情,在现在的社会中,可以不泯灭自己的天性随着自己的意愿生活,让我肃然起敬;更感慨于唐博丰的爱,他是一个难得的男人,值得他爱的人用生命去爱他、温暖他。希望你们 可以获得自己想要的平和、安静、有爱相伴的生活。 

  2008…12…04 11:19:25 新浪网友 weijishizyycns 

  梅野,看了很多文章,感觉你的这个小说写的很好,很让人感动,你是把很多种好集中到了唐的身上,或许你真的遇到了这样的人,不管怎么样,能带给大家这样的作品,真的很让人 欣喜。

  但码文也是很辛苦的,为了满足大家的要求要不断的更新,还要把文章写得耐看,也是很辛苦的,不知道你最近出现了什么意外,但是不管怎么样,相信你是个坚强有个性的人,期待 着结果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有VIP章节呀,好希望能一下看完呀,呵呵。能够把握现有的东西很不容易的,但也只有平平淡淡才是现实。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书包网
冰爱十年(序)
&;#8226; 曾在心里想过无数次,写这个故事,来纪念我曾经叛逆的少年时代。

  一旦是经过的事,将很难昨日重现;经过的人,再如何回想,他们的影子也更加模糊而不可辩。

  时间是最好的忘药,只要你肯,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不会再想起来。回忆的影子也越来越不清晰。

  一生之中,真爱有几次?完全取决于你遇到了几个人。

  有的人,一生孤爱,一旦确认,终生厮守,实属幸福。但更多的人,这一生中,因为各种际遇,会遇到不同的人,很多人居然与自己的情感世界产生了交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那些过往的幼稚或成熟的情感、那些爱与恨的能力、那些贫穷与富有的黄梁之变,都从何而来?   

  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出现和存在,才成就了今天的你。

  幸福的时候,更会怀念那些曾经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的人们。曾经的他们现在过得还好不好?因为我曾给过他们的伤害或幸福,现在是否还影响着他们的人生? 

  我们曾经有过交集,但从此点分开后,他们是否还依然快乐?

  再爱一次,已不可能;多爱一次,更是奢望。因为,最初、最纯的爱,一生中只有一次。

  但是我想展示的,的确是成长在黑暗世界的一段段——用热情和真诚建筑的爱情。这些男人,可能因遇到女主角而成熟,也可能因她给予的伤害而变得更加玩世不恭。

  夜来香,看似夜晚开放的花,实际上离不开白日里积聚的力量和勇气。

  人生到处何相似,

  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

  鸿飞哪复计东西。

  —— 谨以这篇小说献给16岁那年,不期而遇又匆匆消失的所有陌生人书包网 。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夜来香(离家出走1)
一   离家出走

  16岁不到,我这个小童工就在一个酒店打工。为什么去酒店,也很无奈。因为离家出走的愤慨,让我实在无法面对突然失去了物质生活保障之后,还能如何开始独自生活。沿着大街小巷走了无数个饭馆或小店铺,最后的答复都是不肯收留我这样的女孩子。

  一张明显学生气十足的脸,还有从家里穿出来的破旧衣服。我的形象,与进城的农民给这些雇主带来的印象没什么区别。不肯要我,多半是因为我看上去年龄太小,更重要的原因是大家觉得用我不合算。瞧!这么学生气,干什么活能立马上手啊?再说,家住本市,给多少工资合适啊?麻烦麻烦,还是别要了!

  在经历了无数家店铺雇主的摆手后,街拐角的一处装修还算上档次的饭馆出现了。同我遇到的那些相比,95年初,能有这样气派正式的酒店已经很不错了,尤其是在我们这个县级市的小城。

  我很大胆,已经被拒绝多次了,再多一家拒绝我也不算什么。再说,我已经转遍了大半个城市,遇到的这家是最大的。毕竟我饿了,而且我很想挣点钱。

  一个门童接待我,我说:“我想在你们这里工作。”



  门童看看我,但是毕竟是大酒店,他知道没有权利拒绝我,就带我进去找他们的经理。

  那时酒店的装修远没有现在的气派。进去之后,先面对的是餐厅,当时是下午时分,店内没有吃饭的客人,在穿过大堂之后,又穿过一条幽暗的走廊,走廊的尽头一片漆黑。但走近了后,能看到门上包着黑色橡胶皮子、门上有序地钉着闪着亮光的铜钉。(事后我才知道,门里是一个卡拉OK厅,做这样的门是为了隔音。)

  我一进门,看到里面坐了很多人,那时歌厅刚刚兴起,白天是不营业的。黑暗的背景里,诺大的一个大厅,顶上布满了各种灯光设施,正中央的一面墙的天花板下,挂了一只应急灯。整个大厅除了这个灯光,基本上没有别的照明。有五、六个人正围坐在沙发上,靠着微弱的灯光在打扑克。看到我来,吧台上的一个化着浓妆的女孩子也是一楞。“你找谁?”

  我已经很大胆了,为了生存,我已经把自己的求职演说演练多遍了。“您好,我想在这儿工作,我能找谁?”

  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出来一个同样浓妆的女孩子,走到我跟前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对我说,“跟我来吧。”

  跟着她走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大厅的四周都是用高靠背的沙发分隔出来的小间,沿着墙壁分布了六、七个这样的小间,只不过因为靠沙发分隔,所以每间都是开放式的,从大厅里看小间能一览无余。女孩把我带到一个小间里,这里也是整个大厅最角落的地方,当然,也更黑暗。女孩子对着沙发上躺着的一个人叫了声:“军哥!来了一个找工作的。”
夜来香(离家出走2)
这个人坐了起来,我看到他的皮肤不知道是因为灯光,还是因为原本如此,很黑。但是黑色的脸上,轮廓分明。头发是那时流行的发式,双眉的线条刚硬,最让我注意的,是他的双眼,目光有神而坚定。但我还没有打量够,从那张略带笑意的嘴唇里流露着一种诧异的神情。“你——?”

  我知道这次无论如何不能再说我是学生了,也不能再说我是本地人。前面多次被拒,我轻而易举地就学会了如何隐瞒对你不利的现实。我开始编织自己的故事。我是从哪里来,找不到亲戚,所以现在只能找个工作,挣点钱回家。我一边说,一边想,但是也知道自己的演技差极了,因为对面的人一边听我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我,看那眼神就知道,他根本不信。

  但好在我也觉察出,他根本也不关心我说的是不是真的。他真正关心的是以下的问题:“你知道我这里是做什么的吗?”

  我真被问住了,我16岁,正上高二,上的是父亲单位的子弟学校。在今日之前,与社会的接触仅限于去粮店帮家里买粮。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大白天的不开灯,里面又这么黑暗,还有这些人,在这里这么无所事事?我看看他们,只能转过身来告诉他:“我不知道。”

  他看着我,不知道为什么,对我笑了。让我心里突然有了种踏实的感觉。直觉告诉我,我可以在这里上班了。接下来他说:“你在这里,可以干两种工作。一种,是餐厅的服务员。会有人教你怎么做的;另外一种,是歌厅的小姐,也会有人教你怎么做。”

  读了这么多年书,对服务员是干什么的,即使没人教我也会。但是,小姐是干什么的,我还真不知道。初生牛犊之勇,驱使我一定要不懂就问:“小姐是干什么的?”

  他看定了我,眼神中有很复杂的东西,惊讶抑或怜惜,或者是诧异,总之,我分辨不出。他也没考虑很长时间,然后搓着双手,告诉我:“怎么说呢?我们这里的小姐就是跟客人跳跳舞、唱唱歌,再带着客人帮着酒店消费。。。。”

  “挣钱多吗?”我不需要知道工作的性质,只关心会不会挣很多钱。

  “你很爱钱啊。”他有点揶揄,但对我打断他的话并不生气。

  “那当然,君子爱财。”说到这里,我突然收了口,想到我刚说我是一个从外地农村来的姑娘,现在却说出了这么文邹邹的语言。可不能漏了馅。但我也清醒地知道: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毕竟很明显,他在社会上已生活很多年,怎么会轻易地被我骗呢。

  他盯住了我,然后一字一字地吐出一句话:“小姑娘,你可别为了钱,什么都干啊。”

  我不明白他说的话,但也从他的意思里听出,他肯定不会让我做什么小姐的。于是,我也决定做服务员吧。我告诉他我的想法,他看上去倒是挺高兴的,“好吧,从今天开始算工资,晚上你就开始上班。一个月300块,这里管吃住。有什么事你跟你平姐学。”他又探出头去,冲吧台那边正聊天的人群喊:“蔡平!过来!”

  那个叫蔡平的是个女人,走近我,即使灯光再暗,我也能看出她绝没有化淡妆。军哥开始给我介绍:“这是餐厅的领班,你叫她平姐好了。她会教你做事的。”

  这个平姐虽然我不喜欢她的样子,其实也谈不上喜欢,只是我从没有从生活中看见女人的口红这么艳,眼影这么黑,我的妈妈是个传统的女人,从我长这么大,就没有看她化过装,从小到大的教育里,也是这样的女人不会是什么好人。但是现在我什么喜好都不能有,因为我要在这里挣钱。而这个平姐似乎是管我的人。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夜来香(离家出走3)
我被带到宿舍,先安置我的行装。与装修的豪华风格相比,此处狭窄而简陋。不到10平的房子,除了我进门的这堵墙,依其余的三面墙而依次紧凑地摆放了5张铁制的架子床。床是上下两层,女人的内衣,口红,眼影、睫毛膏、梳子不规范地分布在每张床上。有的床头的架子上还晾着长短不一的*,衣服随处可见,且分布在每个角落。整个屋子的感觉,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脏、乱、差。当时是夏天,窗户也不太通风,屋子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看到这样,我的心里闪过一丝厌恶。再怎么样,我从小到大居住的环境也比这个好一千倍,更重要的是,我有自己的一整间屋子,有自己的玩偶和书,这里什么都没有,而且还这么脏。。。。。。但是,我使劲咬了下唇,脑海里又浮现出母亲对我生气地责骂的脸。那个家对我而言,有没有已经无所谓了。现在的我,已经自由了,自由得不会再受任何人管控。想到这里,我的心情竟变得好些了。对这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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