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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爱十年-第1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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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 肝胆皆冰5
“你是谁?”天龙略带疲惫的音调传来,依然那么沉稳,但我听在耳里,真想落泪。

  我究竟是出于木已成舟的无奈?还是力不能敌的胁迫?或是男女之间情事的本能?我追随灵魂的自由,不逃避、认清现实,这背叛只是自我意识的发挥?

  “不用知道我是谁,”唐博丰面色波澜不惊,语气再悠悠平淡,却也掩不住内涵的恶毒之意,“廖冰然正在我身边,她昨晚睡在我床上。而我要娶她,你知道该怎么办。”

  有无形的道德信徒,身后有小天使的洁白翅膀,将我提掇而起,扯上屋顶,那里有准备好的乌木质地坚硬百年不朽的十字架,他们手持钉锤和长钉,要将我的身体,一点点的钉进木柱……一点点地钉进去……

  我咬牙切齿,双眼*,几乎要上前怒啃他几口才要罢休。

  不用口若悬河,只需言简意赅,但言语间所内涵的羞辱与目中无人,意味赫赫而成。那端的天龙,是否正身历千刀万剐的煎熬?对一个男人而言,没有什么比这种被夺所爱的深仇大恨更令人羞耻的了。每个字都像一把飞刀,一矢中的、命中要害。霍霍地形成飞舞的团团杀气而去,将那原本憨厚、忠信的一颗心笼罩,肆意刻下缕缕惊秫的伤痕。

  究竟他是在千刀万剐他?还是在凌迟处死我?

  嗫齿挣扎,却被他揽得更紧,他眉宇紧皱,一边凝神静听那边的反应,一边却是转脸过来,对我施以警告恐吓的厉色。

  目光如刀,深深刻在我梦想脱壳游离的灵魂上,只手却扶持住我摇摇欲坠的身躯。飘摇不定的心绪,忽明忽暗,被‘地老天荒已毁在我手里’的现实击中,已确信无疑。

  脑袋象孙悟空戴上了紧箍咒,似有电流从那道头箍流传到整个脸面,发热发紧,也有着瑟瑟发抖的窒息。我冷静下来,有了木已成舟的无力,也很想知道——天龙会说什么。但是他愤怒或是伤心,对我都已无所谓了。我的沉重心事,如海洋之上的巨轮,海面惊起浪涛的轨迹,不会在浪过后归于寂静无声,心上碾过的尘埃,绝不能轻而易举地随风飘散。

  而什么都没有,天龙挂了电话。没有我想象的一切,就象下完一盘旗鼓相当的棋,变成了亘古永恒、黯然神逝的沉默。唐博丰放下手里的电话,脸上的凝思神色不收,似乎在揣测、回味什么。

  “你尽管玩,”我甩掉他钳制站起身,用轻描淡写的表情掩饰心中的不安,动作却是标准的欲行告别礼,“明天我还要上班,一会我该走了。”

  “去哪里?后路被我断成这样,你还妄想他会收留你?”他眼里闪过一丝凛冽的寒意。

  “不收留,我也有地方住。天下之大,并非无我容身之地。”对被扫地出门的前景已是心知肚明,但我心甘情愿领罪。离婚因我背叛而起,关于财产分割、羞辱怒骂,任何要求任何回应,我都答应笑纳。

  “还想逃?”他扬起唇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我不会再让你如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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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什么意思?”被他的冷笑激怒,总觉那目光看我时,就像已被他攥在掌心,吃定了,让我很不爽。

  他站起身,高大的身影暗压下来,伸出双臂将我环在胸前,轻柔的语气却象宣读着某种审判,提醒我不要漠视即成事实,“我还没死。”

  “在我没死之前,你永远会是我的女人,我绝不会再象从前,眼睁睁看你离开,我又重回苦等。一生中有一个那样的十年,已经够了。”

  他放开我,下巴高高抵在我额上,自上而下的语调,稍稍提高变得强势,“你要平安,我给你平安。我从现在起,会让巨丰步入正轨。不管面对多大的压力,我会为了你,做让步和放弃,”他停下来,眼皮低垂似乎在鼓足心里的勇气,做着空前绝后的决断。

  “条件是:你陪在我身边,不要走。”

  心里鼓足的叛逃勇气象泄了气的皮球,我的斗志瓦解得如鸟兽散。生平所学锦绣文章、犀利言辞,在此处全无用场。

  我缴械我投降,如同所有热恋的女人一样,被他、被爱他的感觉浸泡到神魂颠倒。即使有一刻脑海中闪过一丝理智,理智认定自己拥有平凡的、正派的、生活幸福的、无须惊世骇俗,并不需要同他如此铤而冒险的身份,但我还是放弃了。

  这一刻,我只想信他。也知道,我已无退路。
四十七 肝胆皆冰6
在渭河边,成年的天龙,步步向我逼来。他的脸上,有着陌生的,令我心惊胆战的居高临下、唯我独尊。那是个我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陌生面孔,曾有的善良和宽容荡然无存,已被歹毒和冷酷代替。

  渭河桥下,河水依旧纷扰不休,水声响彻云霄,似有瀑布奔流直下的震撼力。似曾相识,却又根本不是那年的那桥、那河。我惊恐无状,步步退缩,终于背靠桥栏,无路可逃。

  天龙的冷眸里便是鄙夷与刻薄,他极尽侮辱我之能事,声声控诉如雷贯耳,我忍气吞声、压制自己的伶牙俐齿为笨嘴拙舌,我不哀求,睁大眼只身承受。

  但是,在仇恨的目光背后的,是已出鞘的一把利刃,刀光闪闪划破长空,直直插入我的心房,我居然一点儿都没有感到锥心的痛。

  我居然不痛。

  我对着天龙的惊愕,居然傻傻地、得意地笑了。

  天龙喃喃地说出,“你不是人,原来你不是人,你是个魔鬼!天哪,你是个魔鬼!”

  他神色恐怖地奔逃而去,我低头怔怔注视自己的伤口,血正透过薄衫,湿湮着整个胸口,触目惊心,但是我为什么没有感到一丝的痛!

  啊?难道我真的不是人吗?

  为自己内心的猜测惊栗起来,手下意识地去拔那只匕首,它却纹丝不动,再拔,终于痛不欲生地发出一声嘶吼,“啊!——”

  几乎在我惊醒来的同时,唐博丰推开门急急地奔来,神色间带着显而易见的慌张。

  “怎么了?然然?”他面带忧色,审视我惊慌失措的表情。

  我定定神看看窗外,阳光依旧灿烂,原来是白日做梦,庸人自扰。

  午饭后唐博丰去隔壁的书房,给我两个小时的午睡时间。我的噩梦惊叫打扰了他,但是我又怎能告诉他这个梦。

  这属于我内心挣扎不休的那个世界,如果是梦,那就更是无关痛痒。我坐起抱着膝盖,假作春困的睡意依然慵懒,以致思绪有点懵懂不清之态。

  “今晚7点,我要参加D&;THIRD的酒会,你和我一起去吧。”

  他回复了好整以暇的表情,似乎今日战况已然明朗,让他心情很是舒爽,他袖起手坐上窗侧的贵妃榻,姿势如我一样放松,“起来吧,有没有兴趣去会所做个美容?或者我带你去健健身?”

  “不要。”我摇头,回味起那个梦,我怎有兴趣夜夜笙歌,欢歌笑语。

  此刻的他和我绝不会有相同的心绪,我心知肚明。

  “晚会一定要去,”他淡淡的语气,“我想让你尽快忘记,”放下双臂,向我拥过来,“我等着你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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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高腰小礼裙,浑身都是金光的亮片,凤毛麟角的洒脱感,仿佛能映衬出女人敏锐而多变的心情。

  一双细带的淑女鞋,穿上只见到纤足被细带柔柔绑住。这个人变态啊,总是喜欢看我穿这样的鞋子走路,其实这样很像慈禧太后的花盆底的,可惜我身边又没有什么小宫女搀扶。

  及待稳稳地走了几步,才突然惊觉自己错怪了他。鞋类的设计还真是有蹊跷,不是门外汉用脑子想想就可以清楚的。看上去不堪重负、赢弱不已的样子,穿到脚上却脚踏实地,脚踝很是舒服。

  说实话,我并不是购物狂,瞩目的衣服品牌也就是少少的几种,若不是为了白领的面子所需,整个夏季我可以短打背心短裤坚持到底,而不会认为有丝毫不妥。这些年潜心职场,事业心浓了又淡,与此相呼应的,是着装打扮。

  我并非天生丽质的女人,但生性并不喜欢化妆和装扮。在圈子里,就连徐娘半老的岳惠,我觉得也会比我养眼。我仅限于不爱刻意为之,但也绝不肯蓬头垢面。天龙从不以我淡妆面世有什么意见,但唐博丰可就不是了。

  他似乎很了解女人,至少为我着装如此。不用问也就知道,我的服饰都来自他的选择。我没有吹毛求疵,实在是因为自己品味不佳。我不懂挑选只懂欣赏的秉性,使这件事没有丝毫牵强,竟成为天作之合的默契。

  他买,我就穿。而他从不去商场,以VIP的身份,一切通过网络的身份搞定。但偏偏,就是那么合体、好看。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四十七 肝胆皆冰7
在阳明山早早吃过晚饭,唐博丰就带我离开。

  车上我曾淡淡开言,“不能太晚,明天我要上班。”又暗含深意地提醒,“我要回一趟锦绣人家。”

  他竖起耳来,“去做什么?”

  “拿东西。”我叹口气,他这步步藩篱的样子,我已插翅难飞。但那里毕竟是我的家,我叛逃之前,总要回去料理。

  其实我很怕遇见天龙,那个梦隐隐约约地是我内心恐惧的表现,我现在最想做的不是去什么酒会,而是去找位周公来解解梦,告诉我前方是福是祸。

  他淡淡扬眉,“好。”

  知道再不会得到他任何反应,也知道他说出这个字有多艰难和不易。我选择适时地闭嘴,扭头去看下山沿途的一路风景。

  山花浪漫,却喻示好花不常开的颓败;人生无常,动荡浮沉皆无兆。

  

  随着北京的国际化脚步行进的,不止是白天各各行业的工作,夜生活也日新月异。我从不知道,夜生活的发展会到达今天这样时尚、新潮、与国际接轨、日新月异的地步。

  说起来,还是我结交不广,身处平民社会多少有些孤陋寡闻。随着大批国外的银行业者、娱乐业人士和外国大学生蜂拥来到北京,夏天的PARTY节目这几年日益增多。

  北京是个夜生活并不丰富的城市,某些程度上说还相对上海、广州来说,颇显保守。北方城市的冬天夜晚,街道地广人稀,很少见到有人风雪之夜仍在外闲逛的,这点因天气和人文态度使然。

  十年前,大家都是晚上9点上床睡觉。能做什么?能去哪儿?不可能有PARTY,不可能有酒会,什么都没有。但现在,外国人开始向渴望听到中国人介绍电子音乐,北京人对夜店和酒吧文化的兴趣也在热烈增加,部分原因是互联网的推动。以前想听,但没有办法找到这样的音乐,不得不通过人从欧洲带实物唱片过来。现在发达的网络和下载系统,可以与世界同步,听到最新的电子音乐了。还有古典摇滚、萨尔萨舞曲和朋克音乐。各种风格混乱地融合在一起,使北京的夜生活具有了一种创造性的特点。 

  D&;THIRD专门在UNIC夜店举办音乐晚会。这是京城最好的夜店之一,不同于三里屯的酒吧街,那边的客户仍是中国人居多。这家临近使馆区的酒吧是美国人开的,收支均以美金计算。豪华的贵宾包厢,价格高达600美金,比中国许多农民的年收入还多。

  对已经波澜不惊、逐步落入奢华生活的北京人来说,十年前骑自行车过来的人,现在开着新的法拉利来到夜店,喝着香槟,已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或许因为气氛渲染,还可恰到好处地来场艳遇,来场有钱人的*游戏。

  进了大厅,发现很多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在场,东西方的脸孔俱备。这里,金发碧眼的青年男女比比皆是,但D&;THIRD的白领职员还是人以群分。

  志林整个下午都在外,没有回阳明山。在此见他与唐博丰相当有默契。我一直在暗暗揣摩这两人的关系:兄友弟恭形容并不过分,偏偏这两兄弟的心不是一般地齐。

  ‘兄弟齐心,其力断金’。从发明飞机的莱特兄弟,到制造汽车的雷诺兄弟、道奇兄弟、玛莎拉蒂四兄弟,无不验证了这句金字格言。上述‘兄弟们’的成功固然令人敬仰,但还有一种超越了血缘的友谊更加令人钦佩,他们忽略了门第出身而为共同的目标一起奋斗并取得伟大的成绩,这之中最为著名就是贵族查尔斯&;#8226;劳斯和平民亨利&;#8226;莱斯共同缔造的劳斯莱斯神话。 

  我面前的这两个人,长身玉立、面容俊朗,有着成熟男人的气度,更难小觑的是财富和权利的闪耀,为他们笼罩上一身的神秘感,正是后者带来了致命的光环诱惑,也很吸引年轻女孩的眼光。他们一样地以青年才俊面世,傲立群商,至少在D&;THIRD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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