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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头看他一眼,他很多问题诶。
很久不习惯跟陌生人聊天了,已经忘了必要的开场白。想了想叹口气,还是诚实一点好了,没必要对每个人都戴面具。
“她被安排去相亲。”
“相亲?”“呵呵。”对面落座的男人笑起来,似乎很诧异也很开心。
这有什么?在这种场合相亲有什么不对吗?这是平民女子唯一能接触财富显贵的契机,用来相亲有何不可?
他笑得放肆,唇间露出的白牙,整齐得可以用森森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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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兰必成,是阿芙兰传媒的总经理,冒昧地提个要求:和小姐一见如故,可以知道小姐芳名吗?”
“您不用这么文绉绉的,”我淡淡地笑,语气里也含了几分莫名的嘲讽,“我喜欢说话直白,不用这么客套。”
“因为我是作家,写书的,习惯玩弄文字。”
听到我最后一句话,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亦带了几分百折不挠的兴趣。
“哦?美女作家?请问出版了什么作品?”他眼里荡漾着浓厚的希冀,“那我们有得聊了,阿芙兰传媒除了影视、也做文学推广,如果小姐有什么作品需要改编剧本,可以跟我们谈谈。”
天哪,撒弥天大谎居然也没躲过陌生的纠缠吗?
不愿意做一个自己爱得发狂的人的宝贝,却愿意接受毫不了解的、对其一无所知的男人认真的挑战;当我认为我独立的时候,竟然发现那种坚强只是一种虚张声势的自我安慰。
可是我却突然觉得继续下去很好玩。
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不好意思,我还没什么大作面世,误打误撞来了点兴趣、不过小试牛刀一把;而且我就算写了,也不打算出版。”
“那为什么呢?”他带着不解的疑惑看我。
“文化是一片浩瀚的海洋,古往今来的每一本书,不过是这海洋里的一滴水;过去历朝历代文人墨客,亦从不为求名逐利而动笔写文,所以流传下来的诗歌文字,经历千年传唱,历久不衰。而现在的书,纵使写出来又怎样?是作者谋利、出版社谋利、还是整个社会谋利?一本书炒红了一个作者,他为了世人持续的赞美,为保持自己的市场地位,语不惊人死不休;而匆忙地改变自己的风格,疲于奔命、耽思竭虑。当文字为了利益而生,为名气而苦求璀璨,那它已不纯粹是文学。我只求能默默地写,这一辈子我活到老、就会写到死。写自己的心情,写人生的故事和感悟,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
“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他喃喃地重复我的话,看着我的眼里含了愈发浓重的深意,“小姐真的很特别。。。。。。”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七十一 锋芒毕露6
原以为今晚会灰溜溜地独自在角落无人问津,没想到兰必成的出现,让我今晚难得寂寞。
国内某高校毕业,后又去英国深造,之后回国依靠祖辈支持,创办阿芙兰传媒,几年之内瞬间成为国内十大传媒之一,海龟的蝴蝶效应不能说不是必备手段。
三十岁的他,朋友圈与我先前观察的四十岁群体又有不同,以海龟高学历为主,年轻有为、开朗豁达、活力四射、热情奔放。其间有人快人快语,亦有人深谙社交之道,目光故作老道深沉,却不过是一副|乳臭未干的面孔——这类人一看就未经历社会的大风大雨,靠祖辈荫庇游学各国、有朝一日结识手握国家重权的一干人等,刚刚经手的事业,如金鹏展翅、立时在国内腾空万里。
但,这种场合,对每个人无须深知,不过见面如故就够了。
他的朋友对我并不好奇,也许在圈子里漂亮女人见多了,审美已经麻木。
不过,我总是不甘冷清的,他们欧洲、美国的文化神侃一圈,我总要插点话进去,表示我不是个喝得半醉的木偶。
“你说,为什么男人和女人要接吻呢?”一个不到三十的小伙子,开始这个饱含生物科技的话题,“兰必成,你最聪明也最老道,解释一下。”
兰耸耸肩,不置可否地抿口酒,“古代意大利发明了酒,但很稀少。除男主人之外,妇女是严禁饮酒的。妇女违反禁令将偕其丈夫一起受到严厉的惩处。因此,那时的男子外出时都提心吊胆,惟恐妻子在家中违禁饮酒遭到杀身之祸。所以外出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俯下身来,把鼻子凑到妻子嘴边闻一闻,是否有偷饮的余香。久而久之,这种闻唇的举动便发展成为接吻了。”
我崩弹着酒杯杯壁也不甘寂寞,“不过我还知道另一个传说:上古时代男人出去狩猎,本能地疑惧自己的妻子会被人所乘,相偕饮酒作乐。于是,男人一抵家门,便把舌头伸进女人口中,探查有没有酒及其他可疑食物的味道。同样道理,女人也为保证清白,丈夫进门时自动把口张开让他嗅闻。欧美一些国家的家庭,都有夫妻一方出门和回来时,先接个吻的仪式,可见此原始遗俗流传迄今,经久不衰,功不可灭。”
兰必成对我很有兴趣,目光总是随性却暗含深意地观察我,我执杯痛饮故作视而不见。他对我的兴趣——天知道是哪种兴趣?
这样的男人,身边何尝没有女人?无须憧憬亦无须幻想,今晚不过是灰姑娘,穿着水晶鞋在这里纵情而已,我的王子并没有出现。。。。。。
漂亮女人总是容易吸引男人眼光的,若漂亮里带点与众不同或本质上的*不羁,就更让男人耐人寻味了。
本来抱着展示自我、放松一刻的心情而来,见有人欣赏,又何必要黯然一隅?索性放开了手狂欢而去。
上流社会的社交舞,总归不能让我挥洒自如——太多的规则,让人不敢越雷池一步,稍有放纵,登时贻笑大方。兰挽着我舞了一曲,忽然凑近我耳际,语气暧昧:
“Icis!你是不是喜欢迪厅?我看那里的气氛比较适合你。。。。。。TESCCO环境不错,我常去。。。。。。”
看见他目光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希冀,傻子也能看出他从这具皮囊里、需要看出点什么,我两指捏着酒杯,偏着头盯着他看,忽然莞尔,心情如同接应了招降书般大好起来。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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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去地下车库,刚要上车,却想起我的驼绒大衣还在岳惠的车里。不知今晚我以什么状态回家,外衣必不可少诶。外面天寒地冻,穿着V领丝绒裙的我,离了灯火璀璨的酒会气氛和车子里的暖气,活不了。
“等着我。”跟兰简单告别,重返酒会大厅。
找到岳惠,还没开口,她已挤着眼睛问,“怎么,不用我送你回家了?”
“有车夫。”我的回答含蓄亦模棱两可,淡淡地,“帮我去车里取衣服。”书包 网 。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七十一 锋芒毕露7
重返兰必成的车,轻敲车窗,无人应答。
诧异地倾身从没有贴膜的前挡风窗去看,驾驶座空空荡荡。
怎么回事?难道他也去大厅找我了?不过才一刻钟而已,好没耐性哦。
正要离开,听到奥迪车的后备厢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声响。走近凑着金属盖听听,真的有声音诶。
心下大骇。发生了什么事?!
手下意识地去扣后备厢的锁,没有钥匙,它自是纹丝不动。
身后响起一个阴森的声音。
“好奇吗?想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浑身僵硬,还没有回头,一把亮晶晶的车钥匙已经放到我的脸前。
遽然回头,对上的是唐志林,那阴晴不定,眼神幽暗的脸。不是气得不轻,就是恼得不爽。此时虽然脸上皮笑肉不笑,但却难掩内心深处的阴寒。
“哼哼,不敢劳大姐动手,”他语气古怪,收回手中钥匙,越过我去,打开车后备厢。
我大吃一惊。
蜷缩在里面的,居然是身高1米七几的兰必成。难得这么人高马大的人,委屈在这方寸之地。他双眼被蒙蔽、嘴被堵上,四肢被紧紧捆绑,还在不甘心地挣扎。
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他们堂而皇之地做这种事,如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
要是今晚我忽然改变主意,不来寻他共往TESCOO,又会发生什么事?
“你们——!”
怒不可遏地回头,却发现志林早没了踪影。
这个混小子,非学他哥黑道那一套吗?草菅人命、随意践踏人的尊严?
上前手忙脚乱地给兰松绑,他自己迫不及待地拽了眼布、扯了嘴里的东西,连‘呸’几口,愤怒的脸色铁青。
他从后备厢里站起来,拍拍身上西装沾染的尘土,目光恶狠狠地盯着我,凶凶地盯着,一言不发。
我心头直发毛:干嘛这样看我,关我什么事?
他旋即转身走去驾驶座,砰地一声关上门。留下呆呆的我,手腕上挂着大衣,不知所措。
唐志林在身后无声无息地出现,语气带着冷嘲热讽。
“小子真没胆,我告诉她你有已经有两个男人,刚刚还堕过胎;他立即打算不等你就走;我看不过,强留他等你来着。。。。。。”
他竟然如此恶毒中伤我!我愤怒地回头,“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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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林脸上遍布阴云,阴阳怪气,“我哥专程回国,想跟大家过圣诞,也看看恰伊莎。我呢,本来想把你做为圣诞礼物送给我哥。没想到,你这么快就重拾*、打算移情别恋了,不过你也要有所选择好不好?至少你想要的男人,怎么着也得够资格,跟我哥比比的。。。。。。”
“唐志林!”我乜斜着眼一脸鄙视,“真没看出来,你现在做事阴险恶毒、心狠手辣、厚颜无耻,越来越象他!甚至青出于蓝更甚于蓝!他都有心要出来,你呢,却陷得越来越深!跟我还玩这一套,你浑身上下哪还有一点北大毕业生、正派人的样子!”
他断然斥道,“少跟我说什么大道理!你还不够资格!就问你一句:我哥平安夜在阳明山,你去不去?!”
“你也太小看他了,他现在身边女人左拥右抱,艳福无边,我去做什么?一个不相干的人,犯得着去给他当电灯泡!”
“你!——”志林原本阴沉的脸色,更难看了。
我转身要走,他从身后狠狠推我一把,高跟鞋无法平衡,我连人带包死死摔在地上。
“你会跟一个女孩子动粗!?”我又气又怒地大叫,“还是不是男人?!”
“没见过你这样的女人!”他恨恨地说道,“他表现得像狂蜂乱蝶,还不是拼命为了忘记你!不识好歹,好心当驴肝肺!就你这样的!不教训你,我就不叫唐志林!”
他低头瞥上我7公分的高跟鞋,突然脸上露出诡怪的笑,
上前下蹲扯掉我的鞋,我吓得呀呀大叫,“喂喂!你干嘛!”
他不理,可怜我穿着薄袜的脚,瞬间暴露在阴冷的气温之下。
他丝毫不以动容,反倒心安理得。又抢了我掉在地下的大衣和挎包去,提着鞋子愈走愈远,走到离我十几步远,突然回头,笑得恶毒,“廖冰然,你没资格怨,比起你整我哥的手段,我拿这招治你算轻的!”
对上我恶狠狠的注视,他也丝毫不畏惧,哈哈大笑,“放心,你死不了,最多在这里冻一晚上,然后感冒发烧。我倒是盼望着你卧病在床,然后明天有个男人去给你喂药!”
“记住以后别出来在男人面前搔首弄姿、活蹦乱跳的!我很不爽!”
“廖冰然,拜拜!”他带着得意的笑扬长而去,不远处就传来车子发动的声音。
我穿着袜子站起来,脚踏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瞬间全身冰寒。
“唐志林!你这个大混蛋!王八蛋!”我又气又恨,冲着远处那辆移出停车位的车子大吼。书包网
七十一 锋芒毕露8
瑟缩着笼起自己光突突的臂膀,本能地光着脚在水泥地上活动着,偌大的停车场,曲终人散的人们纷纷来寻车开车离去,我不忘低着头躲避陌生人的目光,尽量往岳惠汽车的屁股后面躲。
衣服好薄,且不能蔽体。隆冬的停车场,阴风阵阵,我冷得上下牙直打颤、身子本能地蹦蹦跳跳,语气也越来越恶毒。
“死岳惠,你怎么还不来?!”
唐志林损到家了,害我亦不忘绝我后路,杀人也不过狠毒如此——我没钱、没手机;光着脚重返大厅,还不知要在那里独自逡巡多少步?这样狼狈的身影若被新闻有心人看见,明天是否出现一个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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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宁愿冻死,也不要被口水淹死,我又爱面子,就算不上头条,若被熟人看见,今后还怎么在金盛混?
只有童年时在一个遥远的小山村,才有这样赤脚立于寒风中的体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