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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唐朝之肩上蝶-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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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俊逸见玲珑似乎在沉思着什么,半晌没有说话了,便掰过她的身子,让她脸部对着自己,低头看着她,玲珑淬不及防,重重的撞在他的胸口,欧阳俊逸终于知道什么叫因爱生怖畏了,只不过是撞了一下胸口,就立即担心的看她的额头,胸口能撞得多疼?欧阳俊逸自己都觉得自己莫名其妙。

玲珑面朝着他的胸口,第一次听到男子强劲有力的心跳,原来挺好玩儿的,欧阳俊逸不知道玲珑为何发笑,把头埋低,身体退后一些与她的眼睛平行,这样呆呆的盯着她。

玲珑傻了,这个欧阳俊逸真不害臊,这样看着自己,就算是没意思也不好意思行吗?玲珑只能躲避,欧阳俊逸跟随着玲珑闪避的眼神,一点都没有放松,最后玲珑逃不过,急了,你惹老娘的,可别怪我。

干脆玲珑也不躲了,一跺脚,当然是欧阳俊逸的脚,一叉腰:“欧阳俊逸公子,大公子,知道您帅,魅力非凡,可是您真的很闲吗?您很闲,可是我非常的忙,求您不要这样好吗?让丫鬟们看见,在私底下可算有话题了。”玲珑见软的不行,只能撒泼了。

欧阳俊逸完全躲都没躲,虽然脚疼得让他皱了一下眉,但是立即恢复正常。脸上没有表情,仍然是盯着玲珑,玲珑拜服了,这人真的很喜欢盯着人的眼睛,看对方像惊弓之鸟的无措样子。反正他一点都没有放松对玲珑眼睛的搜寻,玲珑躲,他就一直跟着盯。

最后玲珑真的是无法了,已经是急火攻心,但是打也打不过,跑,看人家那轻功了没?你跑出五里地人家两分钟就给你逮回来了。干脆爱咋咋地吧,你看,那就让你看好啦!自己也盯着欧阳俊逸,可是欧阳俊逸实在是长得太帅,这种帅是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都没戏的那种毫无争论的帅,玲珑盯着也招架不住啊。目光闪躲败下阵来。

玲珑这才发现欧阳俊逸真的是个狠角色,俊秀,温文有礼,风度偏偏,孤傲,在长安城里除了玲珑和柳依依就从未与其他女子正面示意过,多少女子抛出连理枝,这位公子哥是目不斜视。现在,还多了一条,不要脸。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看来欧阳俊逸这是要跟玲珑耗啊!

玲珑都不知道过了多久,怒火都已经烧成灰了,在欧阳俊逸身上好闻的气息中,都要睡着了,欧阳俊逸才缓缓说道:“我也不知道我为何会如此,如果你以后不见我,我便只能用这种方法把你关在我身边,如果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儿,那你以后就继续不见我,如果觉得不好玩儿,以后便要乖乖相见,要知道,见不到你,我太难过。”说着这话,认真的盯着玲珑,脸上一味的云淡风轻的表情,不露喜怒,但是不容反驳。

玲珑不知道该说什么,眼见人有三急,自己已经憋了多时,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又不便说明。玲珑是欲哭无泪,恨死欧阳俊逸了。这要是来不及走到茅房就尿了,到时候可真是贻笑大方。

“你,你,你,有完没完,你说见就见,行了吧!赶紧放开我啊!”玲珑着急得都磕巴了,这个欧阳俊逸好生讨厌,见到他准没有好事儿,玲珑现在是紧夹双腿,力气全用在憋尿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

欧阳俊逸见自己的威胁终于见效了,才放开一个胳膊,给玲珑一条活路,玲珑是赶紧迈着莲花步,扶着墙想快都快不起来的,一步一步的朝茅房挪去。

欧阳俊逸看着玲珑的滑稽的背影,再看她急着要去的方向,这才会意,忍不住露出了笑容。笑罢。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自从子蝶轩一见,自己笑得多了,多少恢复了些孩童时候的活泼。自打亲娘过世,除了玲珑再没有人让他开怀过。

 第二十二回 翩翩蝶飞 悠悠山谷

“小姐,小姐,您别这样啊!”雪茹轻轻的摇着玲珑,玲珑背过身去,不愿搭理她。

“您这几天不是看书,就是这样发呆,这样不好,会闷出病的,到时候老爷怪罪下来,受罪的又是我这个丫鬟。”雪茹见小姐完全不搭理自己,开始软硬皆施。

自从小姐摔到过后,就从来没有这么的内向过,好几天不与人说话不说,天天把自己关在书房里,昨儿欧阳俊逸少爷来了一趟,今天干脆连房门都不出了,醒了就从床上转移到卧榻上,发呆。

玲珑在父亲书房一无所获无比的失落,也不能去桃花庄更加失落,而担心吴钰的安危让玲珑也是难以专心干别的事情,要知道吴钰对玲珑而言就如弟弟一般,虽然封建社会主仆有别,可自己内心并不这样想,顶多就像是上下级关系,如果自己派给他的这个任务有可能是非常危险的,他有个三长两短,自己得多么的伤心自责。

这一连串的事情参合在一起,简直让玲珑是一个头两个大,除了发呆根本就没有更好办法。

雪茹见小姐郁郁寡欢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犹犹豫豫的说:“小姐,如果有好玩的地方,雪茹带你去,你愿意出去散散心吗?”

玲珑一听好玩的,翻身坐起来,不过回过神一想到南天门的四大天王一样的保镖,就觉得自己比七仙女都还要惨,然后又恢复落寞的表情,继续倒下发呆。

雪茹当然知道小姐在怕什么:“小姐,我知道一条府邸出去通往老爷种的梅花树的山坡,听说山坡附近极美,老爷之所以买下,好像是因为当时和夫人就是在哪里定情的。”说到夫人的时候,雪茹要后悔都来不及了,只能是声音小下去。

玲珑假装没有听见,自己在唐朝的娘亲一直是府邸里面所有人的忌讳,包括雪茹都是不敢和玲珑提起的,虽然两人感情已经比姐妹还好了,玲珑也不为难雪茹,想必父亲必定有他的苦衷。

“那咱们还不快去?等什么呢?只知道父亲给我种了很多梅花,还不知道什么样子呢?”害怕雪茹细想后反悔,赶紧催之。

“小姐,现在可没有梅花啊!不过有其他的花,而且会有蝴蝶!”雪茹想了想。

玲珑立即恢复活力,开心的起身准备梳妆打扮,雪茹看小姐这么开心,虽然隐隐担忧,但是还是觉得很值得。

自从五岁开始近身伺候玲珑,笨手笨脚,玲珑从未嫌弃,而且带她宽厚无比,从不摆架子,好吃好喝的从来都是一起享用,摔到后更是一点没有主子下人之分,待自己如自家姐妹,老爷赏什么都忘不了也给她留一份,心里不知道怎么感激,看着这几日小姐关在书房不知道干什么,出了书房在饭桌上也是长吁短叹,不知道小姐是不是想夫人了,只有不顾老爷的叮嘱,带小姐去梅花林了。

玲珑穿上出门必备的干练打扮,今天选的短袄和长裙是水粉色,淡淡的粉色衬得玲珑的皮肤更加的白皙了,额头的花钿也描成和衣服同一色系的粉色,不过更偏桃花粉一些,玲珑加重了颜色,笑着对后面正在给她梳头的雪茹说:“看,梅花钿。”

雪茹看着铜镜中的小姐,唇红齿白,样子娇羞动人,远山黛非常符合她的脸型,忍不住称赞到:“我家小姐就是好看,好看极了。”

玲珑微微一愣,看着铜镜中的自己,看这个面孔久了,慢慢的已经快要淡忘自己在现代时候的样子了,本以为千山茶号一醉,有可能在唐朝的一切只是浮生一梦,可是醒来后一切照旧,卞佳佳的样子也慢慢的淡了,快要记不清了,曾经无数次的想要回去,回到现代,回到熟悉的卧室,熟悉的小窝,回到让人安心的环境中,可是用尽了所有方法都无力为之,何谓请神容易送神难啊!哎~~

雪茹为了配合小姐的粉色系,只把头顶的一层秀发用一支梅花簪挽起,梅花簪附近轻轻点缀一些彰显身份地位的名贵珍珠,虽然这样打扮还是太过简单了,但是毕竟是上官家的后花园,虽然与山谷相连,但是甚少有人,简单点也没事。

玲珑就是喜欢雪茹和自己的心意相通,看着自己及腰秀发终于不用高高叠起,而是顺滑的垂坠着,梅花簪更是和梅花钿相得益彰,虽然简单,但是有了玲珑心中十三岁女子的青春韶华轻灵美好了,以往太过华丽,让人无法分辨年龄。

打扮好了后,雪茹细心的把驱蚊的精油,荷包放在包袱里,还随身携带了一点干粮,后花园虽然名为上官府的后花园,其实从后门出去后,沿着一条悠长小径要走上个把时辰。

嘱咐了今天的值班丫鬟春喜,告知她自己要在书房看书一天,雪茹会在外候着,不用理她吃饭事宜后,就跟随着雪茹出了后门,沿着小径朝着梅花林走去。

一路上雪茹断断续续的给玲珑讲着周边的景致,就像一个体力不支的导游,玲珑虽然贵为千金,但是反而一路上坡并未气喘,还要时不时等一等雪茹。

“小姐,你等等我啊!你看见小道两边的竹林了没?这是老爷派人种的,以前兴建府邸的时候,后门这一大片都是荒山,老爷一起买下来,把肥沃的地转租给佃户,只象征性的收取他们一些新鲜的瓜果蔬菜还有粮食作为租约。不好的荒地就找人开发,这两边便种上了竹子,小姐最爱吃的盐煮笋,就是从这里来的。”雪茹走走停停的说。

玲珑根本就记不得自己喜欢吃什么盐煮笋,不过上官俊对女儿的好,还真的是让人嫉妒。

一路上竹林望不到边,这才是竹林的感觉,风萧萧兮,竹叶嗦嗦作响,没有白色垃圾,拥堵人群,看不尽的后脑勺,和熙熙攘攘的车水马龙。父亲种下这么些竹子真是功德一笔,玲珑顿时觉得好骄傲。

竹林走到尽头,忽然画风一转,是一个陡峭的长下坡,蜿蜒在一片绿草红花之间,玲珑看着长下坡的感觉,应该是大雨冲刷所致,长下坡过后是一条黄色的可容两人并肩行走的泥巴路,沿着山坡的坡度慢慢曲折而上,而泥巴路两边是没有受过人类开发惊扰的一派自然景象,野草野花肆意生长,大片的野花迎来蝴蝶蜜蜂来往不断。

这让玲珑想起了初唐四杰中卢照邻《长安古意》中

“百尺游丝争绕树,一群娇鸟共啼花。游蜂戏蝶千门侧,碧树银台万种色。”的诗句来。

玲珑此番看到的景象便是如此,游蜂戏蝶,落在万种色的野花上,时不时空谷中传来几声鸟鸣,让人感受到勃勃生机,到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玲珑第一次没有感觉到害怕,而是感觉到一种身心释放的感觉。

一路上沿着泥巴路往上走着,一路边走边发现蝴蝶越来越多,而山坡越来越陡峭,树木也越来越多,由低谷的野花野草变成了半山腰的树木环绕,连体力尚佳的玲珑都招架不住,随便找了个平滑的石头,坐下来休息片刻。

雪茹却一边抹汗,一边似乎在观察着什么,找了半天,找到了一个标记,雪茹不认字,所以画的是个很简单的标记,但是刻在树干里很深,上面都长满了苔藓之类的。

玲珑看见苔藓,无意间问了一句,是不是马上将有瀑布或者是溪水之类的。

雪茹诧异:“小姐,你怎么知道,雪茹就是在找这个标记,这是我第一次来梅林怕丢了,做的标记,见到这个标记再走五六十米便有一条小溪,走过小溪与此山相连的山坡便是梅林,梅林旁边有个自热形成的山谷,是山与山之间自然形成的缝隙,因为形成山谷的两座山并不算太高,所以山谷湿气很重。”

那就对了,刚刚一路走来空气干燥,怎么可能长苔藓之类的这种喜阴喜湿的植被嘛,结果再摸一摸树干周围,明显感觉到水滴。现在似乎进入了植被比较繁多的地段,路明显没有刚刚那么好走了,两人互相搀扶着朝梅林走去。

“父亲为什么要把梅林种在这里?难道真的是为了我吗?”玲珑气喘吁吁的问,之前还能吃得消,现在水汽增加古人的鞋子抓地性很差,根本就不适合“驴友”的自由行,树叶上的露珠时不时掉下来,把头发都打湿了。

雪茹稍一犹豫,还是决定告诉小姐:“因为夫人最喜欢梅花,尤其是绿梅,而且夫人和老爷是在这边的山谷偶遇的,至于为什么会在这里偶遇我就不知道了,夫人去世后,老爷就种了这一片的梅林,因为绿梅实在稀有,所以只得几棵。老爷每年冬天都会来梅林。”

玲珑听到这样的故事,非常的感动,虽然从未见过自己在这里的娘亲,但是总觉得这个女人是幸福的,生前被人爱着,死后被人记着,而且是用这样美好的方式。父亲贵为长安城的首富,一直从未续弦,此情此景真的是让玲珑无比的感叹,虽然玲珑非常希望父亲能有个知冷热的贴心人陪在他身边,可是父亲可能除了娘,谁也装不下了吧。

玲珑就是想要这样的爱情,不在乎生命的长短,在乎的是相知相许,不相忘,不贪心,只此一人便可白头不相负。

母亲一定是极漂亮的吧!一个被宠爱着的女子,很难不美。

听了这样美好的故事,玲珑又觉得浑身充满的能量,拉起雪茹朝梅林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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