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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般疾奔。
这个店主似乎已经明白,眼前的杜莫已经撕破了和善的伪装,他不再是刚才在副食店里讪笑迁就的大黑胖子,眼下四面荒野,仅从杜莫喝斥的狠劲儿,不难察觉自己真得惹错了人。
即使杜莫不一枪把他打死,哪怕只对他尖瘦的脸颊抽个耳光,那河马脚一般粗大的黑巴掌,足以使他下巴脱臼,甚至把眼球震出眼眶。
以杜莫的爆大蛮力,打这种干瘦的男子,确实有一掌掴死的可能性。我站在小皮卡后兜,荒野上的石块儿和沙坑颠地汽车轱辘乱跳,只有保持半蹲姿态,还能控制身体平衡,不至于突然甩下车摔伤。
既便如此,过了两三分钟之后,后面追来的那辆小卡车,还是在慢慢接近我们,尽管坐着的小皮卡轱辘飞转到了极限。
“追马先生,这么逃下去不是办法,不如停下车,让我教训他们几枪。”杜莫有点耐不住性子,他很是郁闷,倘若给几个军阀武装追击,倒也有跑得必要,但这几个毫无战斗性可言的比洛城居民,竟然死死揪住我们不放,蛮有得寸进尺的味道。
杜莫的担心很有道理,倘若再这么僵持,一旦身后追来的这拨儿地痞进入阿卡步枪对我俩的射程,不管他们枪法如何笨拙,子弹是不长眼睛的。
而且,从望远镜中看,那伙儿追击者龇着白牙,畅笑得极为恣意,他们似乎已把我和杜莫当成了势在必得的猎物,一个难得出现却又能打死之后浑身掉宝的大BOSS。
“嗯,让那家伙儿把小皮卡停在一个地势稍高的坡上,再这么被他们折腾,连坐车喘口气儿的修整时光也要浪费掉。”
杜莫听完我的话,恶狠狠地对驾车店主吆喝起来,小皮卡很快急刹在一个稍高的斜坡上。
车身刚一停稳,杜莫便从后兜跳了下来,肥壮的右臂插进车篷,一把掐住店主的脖颈,将他从车窗硬生生地扯拽了出来。
头裹红格子毛巾的店主,吓得呜哇大叫,四肢在半空中胡乱比划。虽然他的那把阿卡步枪就横在驾驶座旁,但他始终不敢伸手去摸,因为杜莫的凶狠确实令他畏惧。
他先前再怎么跋扈,这会儿也该感觉出一丝气息,两个外来者的实力,不是他这种拿上一把武器就敢在市民中争强斗狠的闹儿闹儿可问鼎的。
“啪啪!”杜莫瞪着公牛咆哮时的红眼球,始终提着店主的脖子,不让他四肢着地,同时也闪电般的对他开揍。“我们另一个包里还有先令呢!你要不要看?啊?说话。”
又是啪啪两巴掌,黑人店主的头巾已被打掉在地,嘴角溢出了鲜血。
“瞧你在家门口儿时那股神气!这会儿再给我硬一个,我告诉你,杜莫最看不起炕头儿上的汉子,你若真是滚刀肉,就在这荒郊野地继续跟我玩儿横的。”
杜莫发泄完一肚子怒气,总算把那个魂不附体的店主丢在沙地上,又恶狠狠地补充了一句:“你知道不?就你这幅熊样儿,来多少个都给你灭回去,奶奶的。”
我并未理会杜莫,一再压抑杜莫的脾气,多少也有些不尊重他,不考虑他的感受。
从和他接触以来,杜莫骨子里是个极为倔强、刚毅的家伙儿,他若被铁面魔人那种硬实力的佣兵侮辱殴打一顿,倒没什么抱怨,但最受不了被眼前这种装模作样的“偶像派”,明明不具备实力,却要性格张扬,装出一副铁血冷腕儿唬人。
这里是非洲荒漠,每个人想活下去就得务实,没人追捧偶像,只有血淋淋的实力,一刀一枪的硬度,才能呼吸到明天的空气。
杜莫在非洲这种原始但深刻的环境中成长,所以,他厌恶那种到处招摇、凌人的小角色,从不肯在这种人身上吃屈。
毕竟,杜莫是一个绝对的海盗强兵,他跟我在一起时,虽然显得身手平平,但撒放到那些中等佣兵之中,却是个出类拔萃,恐怖嗜血的家伙。
小皮卡一止境在斜坡上,我便拉开狙击步枪的袋子,抽出那把巴特雷狙击步枪爬上了车顶,身体伏趴下来,开始调试焦距射击。
“叽里咕噜,哇啦哩啦……”嘴角带血的店主,本被杜莫踹得斜扑在沙地上,不敢再有站起来的念头儿,但见到我抱着一把出奇得长、出奇得大的步枪,而且利用狙击镜孔瞄准,立刻惶恐不安地叫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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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莫,翻译。”我眼睛依旧贴在狙击镜孔中,食指勾搭在扳机上的同时,对一旁的杜莫淡而轻快地说到。
“哦,他问他老婆有没在后面的车上,说那个女人已有三个月的身孕,要你不要朝她射击。”杜莫快速地翻译给我听,然后自己对着狼狈不堪的店主发笑。
“哼!”我嘴角微微一弯,鼻息喷出一股气流的瞬间,两颗冒着火点的子弹嗖嗖窜出,划着闪亮的直线,奔向远方驰来的卡车。
“呜哇哇,盖鲁盖鲁……”坐在一旁沙地上的店主,看到一前一后奔出的火线,登时趴在地上大哭,像在捶胸顿足地祷告或吊唁。
这家伙虽然不懂我的语言,但我刚才冰冷淡漠地一哼,令他完全想象到了一种结果,那就是不提醒则已,一提醒反倒专打他身孕的老婆。
杜莫看到店主嚎啕大哭,双手如膜拜似的拍地,反倒乐得前仰后合,两人形成悲与喜的极大反衬。
两条炽烈的火线,第一条打进追击小卡的右前轱辘,待到车身一倾斜,第二条弹道火线又打进闪甩出来右后轱辘,那群站在车兜上大笑的家伙,突然一齐趔趄,险些扎堆儿摔下车。
追击的小卡,即使携带一个备用轮胎,仅更换好一个轱辘也无济于事。他们纷纷跳下车,像一群捉迷藏的小孩子,慌慌张张地往斜横抛锚的小卡车后侧躲跑。
第二百九十八章:晚昏中的布阿莱
刚才追击时,那种势在必得的妄自欢笑,此刻全变成一层淡淡黄土铺展在脸上,这种尚在一千五六百米之外,就能有目的地打爆轮胎的威吓,对于这些仅仅会开枪对射的家伙儿完全足够了。
但或许,他们有一点不知道,如果我想杀人,他们几个连躲到车后面的机会都没,头盖骨早已掀飞在荒野之中。
“喔哈哈哈,喔哈哈哈……”杜莫几乎笑得捧腹,看到这个半小时前刚欺辱过自己的店主,屁股辗转在沙地上,哭得怪诞横生,杜莫这口闷气可谓出得酣畅淋漓。
我跳下小卡车顶子,左手提着狙击步枪,三步两跨到额头正杵着沙地的店主,一把揪住其后腰带,把这个鼻涕眼泪流得满嘴都是的家伙,提溜上了小皮卡顶棚,他哭声突然拔高一个音阶,仿佛美声独唱时看到了指挥棒上扬。
“啊哈哈哈,哈哈哈……”店主以为该轮到自己吃枪子,吓得狼狈不胜狼狈,又把一旁快笑抽筋儿的杜莫逗得更抽筋儿。
“给。”我将脖子上的望远镜摘下,丢给坐在车顶上哭红鼻子的店主,他正拔高脖子朝远处的卡车望,看看自己的老婆是否正躺在一滩血水中。
但他张望的动作又不敢太大,仿佛还在惧怕着什么,就连我丢给他望远镜的动作,都令他剧烈哆嗦了一下。
看到我丢给他的望远镜,他忙抽噎了两下止住嚎啕,仿佛要积攒一下情绪,待到看清老婆惨死的一幕,才突然爆发似的接着嚎啕大哭。
我想,他一定觉得我是恶魔,先打死他最爱惜的怀孕女人,再递给他望远镜欣赏,把人从精神上彻底玩儿垮。
杜莫大概笑得肚子疼了,一只胖手轻轻拍打着微微凸鼓的小腹,强行止住笑出两道褶子的黑胖脸蛋儿。
杜莫刚停止了笑,车顶上的干瘦店主却发出两声嘿嘿,接着又是两声嘿嘿,仿佛笑的魔力从杜莫身上转移到了他那儿。
这个干瘦的店主,一定看到他心肝儿老婆正探头探脑儿,躲在抛锚卡车后面张望,像一只被花猫吓进屋檐儿后出来试探的麻雀。
他终于搞懂了眼前发生的事态,两颗子弹只是击爆了轮胎,并未伤害到人。
“杜莫,让他下来,继续载着咱俩去布阿莱,若天黑之前到不了,就该轮到他老婆趴在地上哭了。”杜莫像个玩尽兴了的孩子,立刻爽口答应。
杜莫给店主搜了身,发现他仅有一把步枪,便把他的武器拿到了后兜,拆光了里面的子弹。
我和杜莫又坐在了车兜后面,小皮卡轻轻摇晃着飞驰,先前的颠簸少了许多。
“呀咦哇哩哎,葛露露哈亚咦哎……”小皮卡的底盘,被卷起的沙粒弹的沙沙作响,我和杜莫用布片蒙住脸,防止吸入太多灰尘。小车没等跑出十来分钟,车头里面的伺机便发出祭典似的怪调儿。
我眉头一绉,杜莫斜着眼珠,侧耳倾听了几秒,便咧着黑厚的嘴巴对我说:“您瞧,这是什么人!竟然唱上了。”我眉头随即舒展,问杜莫他唱的是什么。
杜莫翻译说,一个美丽的姑娘,住在我的村落,黄昏日落的河边,有我肥壮的牛羊,我要把它们送给心爱的姑娘,……”
如缕如烟的歌声,飘渺在辽广的荒野,杜莫依旧捡起他先前的纸片遮阳,我抱着竖在怀里的狙击步枪,倦倦的额头挨靠在枪膛,有些昏昏欲睡。
“追马先生,您说咱们天黑前能到布阿莱吗?”快被晒出油儿的杜莫,有点望梅止渴的意思,恨不得小车飞翔起来,把他送进布阿莱的旅店,抱一桶冰水使劲儿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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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然那个伺机早哭了,哪还有心思唱歌。”杜莫嘿嘿一笑,说让我先睡一会儿,他负责侦查沿路的情况。我拽出包裹里的伪装网,利用几把步枪支起一个凉棚,小心翼翼地躺这片珍贵的荫凉下,闭上了干涩的眼睛。
“哎!开车的,再唱一首,最好让人一听就起鸡皮疙瘩渗凉。”杜莫举着那巴掌大的小纸片,遮住眉头冲车头里面的店主喊。
如血的夕阳渐渐出现,我不知睡了多久,被杜莫扯着破锣嗓子歌声吵醒,这个肥壮黑亮的科多兽,屁股已经坐在了车顶,他抱着望远镜,两条大胖腿垂到副驾驶的前望玻璃窗,正发出黄鼬拽鸡一般的刺耳唱吆,直把驾驶座上的伺机听得傻乐。
四周的空气凉爽了许多,不然杜莫的屁股蛋儿也不敢坐到被太阳晒成热锅似的汽车头顶上。远处,微红昏软的地平线,隐约出现了一片城池,从那些拥挤且高大的楼群间,闪出无数星亮一般的灯点儿,给人一种回到家的温暖亲切。
杜莫最是喜欢这种感觉,他迷恋城市的繁华与霓虹,所以,他的歌声才出奇的刺耳,毫无平时的韵律,这是因为他高兴坏了。
第二百九十九章:天黑后的索命街
临近布阿莱近郊时,驾驶客车的店主减慢了车速,走下来告诉我和杜莫,说他得早点回去,老婆很担心自己出事,怕家里出什么乱子。
经历了比洛城的一番波折,我俩也不敢贸然闯进布阿莱,需要等到天色再黑一些,自己调控着节奏往里走。
我让杜莫询问了一些关于布阿莱的情况,店主对杜莫一一作答后,便驾车向比洛城方向逃命一般地跑了。
我和杜莫重新整装一下,决定从城市左侧斜插进去,因为那里多是一些较高的楼房,相比较周边的小城镇,确实宏伟气派了一些,只要有足够的先令,住进这些高级消费区,还是比较安全的,免得再被一群欺生的本地混混騒扰。
这时的夜更深了一些,杜莫在前面兴冲冲地走着,那些在城市中闪耀的霓虹灯,像撒在一堆儿漆黑乱石上的珠宝,吸引着每一双在黑暗边缘的眼睛。
这座城邦大过比洛城四倍,北侧是几座百十米高的平顶山体,形状或像海龟壳,或像盆沿儿,把整片城邦遮挡在了南面平缓俯冲的低原上,一座座橙色屋顶的浅白小楼房,簇拥在一起,宛如一盘白萝卜片上撒了零星的番茄酱。
脚下的地面,已经变得坚硬,山石地表替代了先前的荒漠红壤,顺着一条狭窄的山路,我和杜莫躲躲闪闪地进了市区,偶尔驶来一辆运送货物的卡车,毫不理会我们这两个异域生人,只顾冲撞着擦肩掠过。
这附近没有灯街夜市,真正走进来才感觉四下昏暗,城邦霓虹的数量及亮度,远远小于马达加斯加的滨海城市。
杜莫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前面,他脖颈后面横着步枪,仰脸左右张望着两旁的广告牌,希望快些看到酒店、宾馆之类的文字标示。
“追马先生,这片儿看上去不像有住宿的地方,咱们还得往里走,往那些灯光更为迷幻耀眼的地方钻。”
虽然不识得索马里文字,但我内心却能想得出来,索马里外来人口甚少,对于境内大部分穷人,驻足布阿莱时只要找个屋檐或者石板,将就睡到天亮就可以了,反正外面的夜晚更凉爽些。
所以,高级酒店或宾馆在此地没有潜在市场,也发达兴旺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