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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挥了挥手和这个差点成了他妹夫的人告别了,这个人的内裤让他的生活彻底改变了。
知道了事情的因果后他没有和单妮亚联系,也不想解释了,因为觉得没有解释的必要了,事情已经演变到他不能收拾了。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明白为什么单妮亚一直沉默?他想,这是个致命的意外,因为一条男式内裤,一切变得如此不同了!
五
十月,他去了趟深圳,约单妮亚出来见了个面,他说自己是出差,其实是专程。
他是专程来看她的,因为听说她就要和自己的丈夫回德国去了。
单妮亚见了他,淡淡一笑,你瘦了。
柯明南想流眼泪,第一句话就让他心酸,她居然注意到他瘦了,这说明,她曾那么在乎他们之间的往昔,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他七十五公斤,如今他只有六十五公斤,他是瘦了。
你好吗?他问。
好。她说,你呢?孩子好吗?
好,他说,一切都好,但有时会想起一个人来。
老了就不想念了,她说,真的,到老了,什么都会忘记。
他转过脸去,看烟色玻璃外的人流,大家都在急匆匆地走着,光阴就这样一寸寸地变没了,他的光阴也这样失去了。
临走,他说,单妮亚,我可以再抱你一下吗?
单妮亚把柔软的肩靠在他的头上,他感觉肩上有湿湿的东西渗进了衬衣。单妮亚问,你为什么会爱上别人?
柯明南拍拍她的肩,我以为我会爱上别人,但我没有想到,我爱的人一直是你。
单妮亚惊讶地抬起头,她说,怎么可能?
可是,我们已经回不去了。柯明南说,真的,我们回不去了。
他们站在深圳的街头,看着对方的脸,有一种不动声色,可是,分明心中是铁马冰河。柯明南知道,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秋天,深圳的秋天在他们的对视中飘下了第一片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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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曾经,有爱在隔壁(1)
曾经,有爱在隔壁
她大概一周出去买一次东西,大包小包的提上来,瘦瘦的人,细细的胳膊,再提上大大的袋子,总让人心疼。每次看到,我都会替她提着,而她总是两个简单的字,谢谢。
米丽说,达民,昨天我们隔壁新搬来一个女子,样子妖娆得很,别是做那种生意的吧。
你别胡说。女人就是这样,见到比她漂亮的就嫉妒。我困意正浓,明天公司还有会,不想和她太纠缠,她蛇一样缠上来。我说,不要。困。然后推开她,米丽什么都好,就是太缠人,刚认识三个月,她在我面前脱了衣服,让我看她新买的文胸,黑色的,有蕾丝,我明知这是一个陷阱,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男人,都是禁不住诱惑的,除非我不是男人。然后米丽隔三差五来我这里过夜,在一个公司里,传出恋情总是不好的,因为公司里是不允许员工谈恋爱的,而我们刚稳定下来,所以,结婚是太遥远的事。
早晨起来,看到米丽已经化好了妆,淡蓝色的职业装穿上了身,她跑来过吻了我一下,我先走了,快起啊,早饭你自己路上吃。
我多想,有一个体贴的女子,早晨起来,可以让我吃煲好的汤,那样的温暖,在我心里几乎是奢侈的,但很显然,米丽不是这样的女子。
刚出门,看到隔壁的女子,素衣素裙,把防盗门打开,手里是一支剪下来的花枝。我抬眼望去,她的眼睛桃花一样,半开着,看得出来,她好像刚起来,脸还没有洗,长发是乱的,但乱得性感,有点像舒琪。我收回眼睛,然后说,好。
她点了一下头,我刚来,以后,请多关照。
我下楼去,头脑里全是她那支被剪下去的花,那是支什么花呢?这么妖气?
以后,常常会碰到她,常常是素衣素面,后来才发现,她不上班,一个人在家,因为有时我休假可以听到她屋里的音乐,很安静的音乐,还有,炒菜的声音,总让我想起家来。大部分时候我都是用微波炉的,米丽来了我们就出去吃,米丽说,我是不做饭的,那么多油烟,还有,这么细嫩的手,怎么可以去做饭?
我无话可说。只有由着她去了,但从阳台上总飘过香香的味道,好像她的日子过得很精致,她大概一周出去买一次东西,大包小包的提上来,瘦瘦的人,细细的胳膊,再提上大大的袋子,总让人心疼。每次看到,我都会替她提着,而她总是两个简单的字,谢谢。
电梯里,我总感觉她在看我,而我,装看报纸,低下头,其实一个字也没有看,这个女子,出现在我面前,如影随形,好像是有什么玄机。
我告诉米丽,米丽说,你对她有兴趣了?她准是别人包的二奶,要不就是做那个生意的,你看她那妖劲。
我止住她,你别胡说,她,人很安静。
一天,忽然听到她半夜里抽泣,一段一段的,如《胭脂扣》中的女鬼如烟来了,我惊得一身冷汗,想去敲门终觉得不妥,然后我用手指轻轻地叩了叩墙壁,终于那边没了声音。
第二天我看到她在阳台上修理花,我对她点了一下头,然后问,没事吧?
她笑笑,没有,只是,做了一个噩梦。
晚上,有人摁门铃,我透过防盗门看过去,是她。因为米丽是有钥匙的,她不用摁门铃。
方便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我给她菊花茶,然后看她整个人陷在沙发里,一时,我竟然有些许紧张。
我煲了银耳莲子汤,不知你有兴趣没有?
好啊。我说。第一次,我把脚踏进她的屋子里,同样的格局,同样的两室一厅,却是天上人间一般,屋里的东西极少,宜家家具,红色沙发上面是黑色靠垫,有牡丹绣在上面,墙上是云南的腊染布,没有床,只有地上一个大大的垫子,一床深蓝色的大被子,上面是红色的荷花,真惊艳啊。我收回目光时,一杯香浓可口的汤在我面前了。
这是我最爱喝的汤。我看着上面的莲子,多像这面前的女子,清淡,简单,却韵味无穷。只是,这样的女子,会爱什么样的男人?
我们一起去阳台上看月亮,她轻唱梅艳芳的老歌《似是故人来》,听得我汗毛竖起来,却十分性感,欲近欲退,在劫难逃。她身上有一种奇异的香,原来,有的女人真的有体香的。而米丽,是用了法国香水,叫做紫毒药的,总是用的太多,我说过多次,她总是愿意把什么事情都做到极致,这样的女子,总是太贪婪的。
常常,是她来敲门,然后说,过来喝汤吧。或者亲手做几个小菜,说是家乡的小菜,上不了台面的,而我看到,那绝非是一般厨艺的人能做出来的,全是苏州名菜,这才知,她是苏州女子。我一直没有问,为什么,她一个人住?为什么,她不去工作?
而她,一直缄默。
终于有一天,米丽看到我们在一起煲汤,她打翻桌子说,怪不得你最近脸色这样好,怪不得对我不冷不热,原来有小狐狸精在伺候你,不知道她床上功夫是不是比我好?
我伸出手去,米丽脸上有五个指印,我早知道这个女人不适合我,却一拖再拖,不像个爽快的男人。
对不起。她过来收拾东西,细碎的瓷扎了手,血,一滴滴落下,米丽冷笑一声,我早知你们有了苟且之事,说完,提起包走了,头也不回,半个解释的机会不给我。
我吓住了,是为了那几乎止不住的血,一点点的破最后却导致崩溃之事,你,没有血小板吗?
她惨白着脸,鬼魅地一笑,可能吧。然后整个身子倒在我怀中,容不得我去细想,这个冰冰的身体,让我暗夜的心,像着了火的东西,扑扑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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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曾经,有爱在隔壁(2)
终于停了血。才知我们不知何时拥在一起。她忽然一笑,我这个样子,是不是难看?
女人真是痴啊,什么时候不忘了自己美丽与否,我摇头,于我而言,怀中的女子,是一尾盛开的菊,散淡而清怜,有种说不出的爱怜,她忽然落下泪来,一粒粒在我胸前,我说,失恋了么,为什么哭?
那一夜,她在我屋里,说,一个人回去害怕。我知道米丽说对了,爱情,不知不觉来了,只是,跳动在彼此眼里,她没有说,我也没有说。
第二天我去上班,公司里没有了米丽,她辞职去了南方,给我留了信,上面说:你爱的是隔壁的女子,要的只是我的身体,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明白了,只是不肯相信,如今爱情真的凉了,伸出手去,我什么也没有,所以,只有走了。
而我连隔壁的名字都不知。甚至她为什么一个人住,甚至,她爱过谁没爱过谁?如果她现在走,我就是《聊斋》里被狐迷过的书生,睁了眼,什么都是空,只有一座空坟而已,这样想着,冷汗出来,我急急地从公司回来,她好好的,穿了丝绸的衣服,在煲汤给我,宛如我的妻。
我一把拉住她,往我怀里,紧紧地不肯放开,屋里,全是红枣的味道,她切切地低下头,问,你记起我了吗?
这句话更是愕然,我仔细看怀中的人,想了又想,还是摇头,这样美貌而细致的脸,在我印象中,没有过。
她嘻嘻笑着,我们是一个学校呢,那时有一个女生受伤,需要献血,那个女生,是RHAB型,而找遍整个学校,只有你是。我在床上,看你伸出胳膊,然后血流到我的身体里,从那天起,就知道,终有一天,我要遇到你。
终于想起,原来,那年抢救的女生是面前素衣的人,只是这点小事,何以让她挂齿这么多年?
她不答,只是笑,然后递上煲的汤,脸色,因为红,而像一只苹果,突然变得饱满起来。
我俯下身去,轻吻了她,这样的人,如最薄的瓷一般,去碰,也是轻轻的,一不小心,怕它碎掉。
只是,幸福来得太快,我还没想要怎么样开始未来,再回家,却看到铁门紧锁,而我的桌子上放着她的信,还未看完,却已是满脸的泪。
达民:
不曾想让你真的爱上,因为,爱,对于我来说几乎是奢侈的,但为了爱你,我放弃与家人最后一起的机会,放弃生命中最后几个月与你隔壁。
几年前,一次偶然的失血,是你把血输给我,从此,知道自己得了白血病,在世上的日子已经不多,也暗恋上那个阳光俊朗的男人,打听他所有行踪,不敢轻易说出自己的爱,而最后的日子里,我宁肯舍了一切危险来和你爱一场,为你煲最爱的汤,为你做最喜欢的菜,还为你,在暗夜里浅吟低唱。这场自恋,根本没想到你会回应我,只是到最后,爱到不能,所以,把米丽逼走,实在是情不得已。
已经十分满足了,因为,曾经爱过,曾经,和最爱的人住在隔壁,你再见不到我,天上人间,从此永隔,但我知道,我是幸福的。
终于我看到她的名字,在最后,小小的两个字,婴宁。
我叫着她的名字,婴宁,婴宁。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每一个字,像一把刀,割着我的眼睛,割着我的心。
而手里的信纸,终于湿湿地耷拉下来,若一只雨天受伤的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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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节:爱上宋词一样的女子(1)
爱上宋词一样的女子
她问,你记得毕业分手时在站台上吧,我从火车伸出头来叫你,我说了六个字,那是这一辈子最大胆的一次了。……冯远遥说,我只听到了我的名字,后三个字,被火车带跑了。
一
冯远遥还记得初见白小吟的情景,那时,他们刚入校,学校组织舞会,把食堂的桌子拉到一边去,在洋溢着菜味的食堂里有人教学跳舞。
老师,自然是那些早他们一年来的学长们。
所有的女生全都跃跃欲试,只有白小吟,坐在角落里看着大家笑。
其实白小吟是那种很朴素的女生,不是多扎眼,但那份稳妥却一直有。冯远遥那时对一个北京女孩子感兴趣,于他而言,北京女孩于燕明亮洒脱大方热情,况且报到第一天就很热情地给了他好多北京特产吃。用于燕的话说,她比较好色,喜欢长得好看的男生。
冯远遥的确是好看的。上高中时曾经是排球队长,高高瘦瘦的,小麦色的皮肤,加上一口漂亮的牙齿,他从十六岁就收到女孩子的情书,喜欢他的多是于燕这种女生,大气大方,从来不会害羞一样。但冯远遥喜欢的女生不是这种类型,他喜欢古典一些的女生,确切说,如宋词一样的女生最让他喜欢。
白小吟无疑属于这一类。
虽然常常和于燕跳舞,虽然几乎公认他们是一对,可冯远遥知道,不是这个样子的。他喜欢的,是那个皮肤有点苍白,穿布衣黑裙的女生,齐耳短发,不善言谈,见了男生会羞涩的一笑,是的,那一笑,是倾国倾城的。
他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和她说。
寒假的时候,他想去送白小吟去车站,他觉得,这是一个机会,他还买了几本宋词书,因为觉得她会喜欢。
那天,他本来说是去要找她的,但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