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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我安置在二楼一个粉色的房间,一切像新的,可他说已经有五年了,粉色的衣柜,粉色的床头柜,粉色的电话机粉色的床,粉色的窗帘,连墙壁都是粉色的,粉色,浪漫的颜色,充满幻想的颜色,突然觉得这一切那么可爱,可亲,忘了恐惧,却爱上了粉色,爱上了这里。当我打开衣柜时,里面有件粉色的吊带睡裙。我穿上了它,没膝的裙摆,绣着同色的小碎花,还算合身,这一切都不奇怪,可当华看见我穿的睡衣时,拉着我的手,坐在床边守了我一夜。我问华我腿不好,为什么要让我住二楼,他说,这样他就有理由,天天抱我上上下下。
这就是上帝要我做的事吗?
每天晚上他都是把我安顿好,看我钻进被窝,再给我掖掖被角,他才轻轻的离去,不过半夜我常听到他在我门外徘徊的脚步声。清晨,当我睁开眼时他总是穿戴整齐的出现在我眼前,看我睁开眼他会说:“懒虫,该起床了。”再摸摸我的耳垂,然后帮我穿上那双粉色的拖鞋,除了上厕所,他不跟着,刷牙,洗脸他都不厌其烦的跟在后面看着,直到一切都做完,再给我披上那件大衣。抱我下楼。
住进了粉色小屋,我也被染成了粉色,粉色的睡衣外穿粉色大衣和粉色拖鞋。我就爱穿那件粉色大衣,它可以把我裹的严严实实。里面一直就穿睡衣,我不用出门,家里,除华和一个女佣陈嫂之外,一般没外人。
我们坐在一张大长方形的餐桌上吃饭,他坐一头,我坐一头,他说距离会产生美。有时也让陈嫂坐下来和我们一起吃,吃完早饭,把我抱到沙发上,打开电视,把摇控器放到我面前,再拿来一些杂志和小说,捏捏我的耳垂,然后说:“乖,我去去就来。”然后再对陈嫂交待一番。比如说,不要让小姐乱动,上卫生间要扶好小姐之类的话,匆匆离去。可不到一个小时就回来了,先捏捏我的耳垂,再问我:“还好吗?有什么不舒服吗?要不要吃点什么?”吃完中饭也是出去一会儿就回来了,在一起的时候,我们聊电视剧,说一些明星的八卦新闻,他很幽默,话中肯出他的文才也很好,我总是被他逗的合不拢嘴,两腮时常感觉累,虽然只有两个人,但一点也不觉得闷,他说他二十九岁,开了一些酒店和迪厅,其他的他也没说,我也没问,他更没有问我什么,他总叫我“乖”或者说“火焰”,我告诉他我二十四岁。
绝种好男人也不过如此。上帝给我的差事真的很好。
今天,他还是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把我抱到沙发上,照例对陈嫂交待了一番,当然不忘捏捏我的耳垂,就匆匆出门了,往常总是我看完一集《粉红女郎》他就回来了,可看了两集,还没听到车子的声音。什么叫惯性?这就叫惯性吧。当不保持原来状态时就会发生变化。这时我心就起了变化。看陈嫂不在,我就走到门口。也许是种了许多花草的缘故,看着院子不大,除了有一条通向大门的路之外,其它的地方都是花花草草,难得深秋的季节,还开着粉色的花,是菊吧,七长八短的花瓣叫怒放吧,秋菊,《秋菊打官司》、巩利,好!太好了。时刻都有天马行空的想像,这才是真实的我。
“吱”车已停在我眼前,人没看到,声音已到耳边,“你怎么出来了,别动,我来。”跑到我身边就又要抱起。“让我走走吧。”我总是这样说。“有我在,你放心。”他也总是这样回答。回到沙发上,才看见章鱼,两手提了好多兜子。
“来,看看我给你买的衣服。”华接过章鱼手里的东西,全堆在我面前。“看看这件,怎么样。”华一一的拿出来,展示给我看,还分别说着每一件的优点,像柜台里卖衣服的托儿,看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只能笑笑,笑他的样子,更笑他买的那些衣服。
“怎么,不好看吗?”华问我。
“好看,都太好看了,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因为太好了而我穿不了。”
“为什么?这都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服务员说了,这款是孙燕姿经常穿的牌子,这件是张慧妹开演唱会时穿的裙子。”华一手拿着一个暗绿色的大孔毛衣,一手拿着黑色滚白边的短裙。真的像个衣托儿。
“我能穿吗?”我撩起睡衣,这时我的腿已有明显的萎缩,从侧面还可以看到丑陋的疤痕,右腿膝盖还有暗暗的於青印子。
笑容立刻在华的脸上蒸发,衣服在他手上滑落。华扑到我面前,把睡衣放下,并把大衣裹紧,俯在我腿上,“对不起,对不起,我该死,我忘了,我忘了,我该死。”华用力捶着沙发,我抚着他的头发。“没关系,没什么的,我已经习惯了。”“是我不对,我该死的,我该死……”
“哟,这么亲热,何时屋里多了一个艳丽的女人。”“不要脸,大白天的也不避避人。”华的眼中掠过一丝惊恐,而后平静的坐在我的身边,整理起那些被他掏出来的衣服,又重新叠好一件件的装进去,只是那么的若无其事。
女人走前两步,我看到了她全身。白色的皮鞋,白色的裤子,白色没膝大衣,敞口的大领露出,圆领的白色毛衣。颈间一条淡粉色的丝巾,对角系了一下,飘在一边。时尚典雅又不俗气,两手插在兜里,瞪着美目圆眼,白嫩的皮肤,略施粉黛,小小的鼻子,喘着粗气,粉红色的婴桃小嘴终于爆发:
“刘振华,怪不得几天不见人影,打电话你说在外地,原来你也会金屋藏娇。刘振
华,你摸摸你的良心想想,我唐佳玉对你怎么样,堂堂首富的女儿,天天对你低声下气,你尽然这样对我……,你还给她买衣服。”唐佳玉抓起那件张慧妹演唱会穿的黑短裙扔到华的身上,“你什么时候给我买过,啊,你,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她没有像我想像的那样把衣服一件一件的扔到华的身上,甚至把它们撕掉,或者一哭二闹三上吊电视里和书上都是这样的。但她只是气鼓鼓的坐在那里。
华一直在整理那些衣服,直到叠完装好,一个袋子一个袋子的排列在那里。我没有离开,看华也没有要我避开的意思,我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看着这一对郎才女貌要上演一部什么样的生活剧。我从小就爱看电视剧,什么类的都看,特别是帅哥靓妞,像现在这一对,一个风流倜傥,一个亭亭玉立,真的很配,我没有妒嫉,只有欣赏。我爱美,爱世间一切美丽的事物。
“你,说完了吗?”华说,好像听完了属下汇报的工作,唐佳玉的脸上一片红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她真的与众不同,眼角虽然湿湿的,眼神向下,长发跑到前面盖住了半边脸,一支手掩住了鼻子和眼睛,她已失去生气的样子,只是在加个手绢,就更像林黛玉了。她轻轻的吸了一下鼻子,抬起长长的睫毛,哀怨道:“刚才是我不对了,我说的话不好听,虽然我不理解你做的事,但你也不能骗我。你明明在这里嘛,却说在外地,人家还准备去找你呢……”后来尽变成了撒娇。我成了透明人,好嘛,这样也好,演的才逼真。
“现在你知道了,你可以走了,下午我会去找你。”华站起身,走到唐佳玉身边,扶起她,她顺势倒在了华的怀里,华拍拍她的肩,把她送了出去,她披肩的长发,比我的长一倍,一直飘到大门外,消失了。她在吃我的醋,却从没有仔细的看我一眼。
中饭时,我们依旧说着笑话,都没有提唐佳玉的事,饭后,依旧把我抱到沙发上,打开电视,面前依旧堆那么多书,依旧捏捏我的耳垂:“乖,在家好好待着,我一会儿就回来。”依旧对陈嫂交待了一番,出门了。
下午,电视里又上演了一部朱德庸的漫画改编剧《双响炮》,看了《粉红女郎》我也是他亿万观众的一员,喜欢上了朱德庸的才华。虽然不知道朱德庸长什么样,他应
该是个秃顶的老头吧,胡子白白的短短的,带着一个盖半拉脸的大眼镜吧。我佩服朱德庸一个老男人却对女人研究那么透,他年轻时应该是个花花大少吧。“万人迷”对付男人的秘籍是朱老的心得体会的总结吧。《双响炮》里面的吕霞和英雄也许是朱老理想中的“神雕侠侣”吧。人只要活着就都在千方百计的绞尽脑汁的用各种方法实现自己的理想吧。唐佳玉欲言又止,欲哭又忍的痛心也是想努力实现自己的愿望吧,还有华他每天的匆匆,每天的体贴入微也是在想实现什么吧。是不是我也应该做点什么?于是我决定练习走路,不是不会走,是要走的正常,要腿上失去的知觉找回来。看看,陈嫂不在身边,就开始练习,其实陈嫂人挺好的,好从来不在背后说一句主人的闲话,哪怕是好话,我也从来没想在她身上探索点什么。
练习上楼吧。上楼能练腿力,下楼能练脚后筋。慢慢来,我告诉自己,这就叫做“一步一个深深的脚窝,一个脚窝,一支歌。”吧。于是我边上楼边唱,轻轻的。田震的,张宇的,任贤齐的,谢霆锋的等等等等,都唱了些什么歌,我也不知道,唱了多少我也没数过。只是这样练着唱着……
“小姐,吃饭了,小姐你在干什么?”我刚走下楼,想到沙发上歇歇。
“哦,我想看看怎么华还没回来。”
“就是,少爷总是很早回来的,今天……要不,你先吃吧。”
“不了,我不饿。我等他回来一起吃,你先吃吧。我上楼等他。”
“这……那好吧,我扶你。”
练习了一下,真的感觉很好,比以前灵巧多了。陈嫂退出房间后。我没有上床,我爬上了窗台,窗台很宽,我坐到一边,把两腿也放了上来,还真有点累,抱起左腿,把头放在上面,好舒服,今天天黑的好快,不过还依稀看到院子里点点的粉红,点点的粉红慢慢的晃动着,摇曳着……渐渐的,点点动作变大了,天边那片乌云,也沉沉的压下,慢慢的变成雨点“吧嗒吧嗒”点击着粉红,突然又变成“哗哗”直射下来……
雨越下越大,没有雷没有电,是老天运酿了很久的吧,“哗哗哗”,点点的粉红已模糊看不清,雨滴打落了它们好多花瓣吧,要是林黛玉在,她肯定又要流泪了。其实,那些花朵真的很可怜的,人们只看到它,眉开颜笑,却不见它雨中的挣扎,被风的蹂躏。没有了人的管理和欣赏,她们是怎么过的,并且依然开的那么艳,依然使出浑身
解术,打扮自己,使自己更妩媚,抓住一丝丝机会,争取人们的眼神能够驻足。哪怕只是惊鸿一瞥,她也会艳丽一生,可歌可泣,可悲可吧啊!是谁最先开始把女人比作花的?也许是吧,男人只看到女人的美丽,而她们的丑陋却糟到厌恶和冷落,却不知这也是她们残酷努力的结果,因为美与丑不容选择。男人乐在女人的妩媚中,却看不到她们在生活中的挣扎和被生活的蹂躏。女人花有的也败落在风雨中,有的经受风雨的洗礼,出落的更坚强美丽,可悲可叹,可歌可泣!
“我要怎么办?”华头上挂着雨珠,亮亮的立在我的身旁,他好高,才发现的。
“你的头发该剪剪了。”我抬头望着他那模糊的轮廓。他俯下身,捧着我的脸,抹去那些自己都不知道何时流出的泪。“我要怎么办?你流泪了。”
“都为那些花吧,你看。”我指向窗外有花的地方。“它们其实很可怜的。”
“是吗?我怎么没看见,我只看见了林黛玉。”
“你却不是贾宝玉。”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饿了。”
“哈哈哈哈。”
于是我们坐到了桌边,陈嫂把饭端上,华却抢着帮我盛上,却盛了自己的一点点,其实他只是陪我而已,他的筷子只是给我挟菜。他不说,我也不问。我们依旧说说笑笑,其实最好的演员是我,也是他。
晚上,我半靠在床头,没有开门。我喜欢太阳,但并不代表就喜欢灯光。我不喜欢灯光,它只能照出心中的空旷。不喜欢灯光,它只会把屋里的凌乱更深的印在心里。不喜欢灯光,它虚假的模仿着阳光,却只能照亮这一小片。不喜欢灯光,它更能衬托出夜里的黑暗。
黑,罩着我,像个黑洞,慢慢吞噬着的身体,坠落深渊,沉,下沉,落,坠落,身处一个黑色的蚕茧中,任思绪天马行空,逃不于,茧密不透风,挣扎,运功,使出内力攻破最后一层,希望庐火纯青,只想爱恋孙悟空,七十二变中有一样也行,而没有哪个人再成退化猴精。
夜,依然压榨我的心情……“火焰”华推门进来。
“嗯?”
“睡了吗?”
“你说呢?”
于是华来到了我的床边,他没有开灯,他比我想像的海拔要高的多,他头上如果安个灯炮的话,可以把他立在黑暗的路旁。
“我可以坐到你身边吗?”
“当然。”我靠里移移,递给他一个枕头,他和我并排靠在床头上,但我的头只能碰到他的肩头。
“我能问你问题吗?”他说。
“如果外面已经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