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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冬季没有雪-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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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一架最昂贵的白色钢琴,当时我决定在这里多唱几天,就为那架和华家里一样的白色钢琴,可我承受不住酒吧老板眼里千百伏的电压,最后还是没有破三天的例。
“天使飞来”酒吧,是我走了以后改的名,天说的。当我和天走进这最大的酒吧时,所有坐着的人都站了起来叫着,吼着,吹着簇拥过来,保安和老板费了好大的口舌,我才走到钢琴身边,少不了要唱一曲“拖鞋”当熟悉的旋律再次响起的时候,我的泪又来了,为我的拖鞋,我爱的拖鞋,因为我离开它,太久太久了。
“我走在路边徘徊,徘徊不定。
迎面过来一双拖鞋,徘徊不定。
他说跟我走吧,我会给你幸福……
……
爱你,我会再回来,
哦,拖鞋,我爱的拖鞋,
爱你,我一定会回来
一定会回来
回来”
我不能再留在这里,因为我发现我的泪没有要停止的意思。我没有接老板手中厚厚的信封,只让天要了两瓶火焰,就逃开了。我和天逃上了十七楼。
“姐,真过瘾,没想到这么多天不见,他们迷恋你的程度只增不减哪。姐,我们下楼就为了这两瓶火焰吗?”
“怎么,不值吗?为了让你喝上火焰,不值吗?”
“那感情值,为大名鼎鼎穿拖鞋的天使的小弟吗?有什么不值的,值——”
“哈哈哈”我们笑在一起,笑出了泪水。
“姐,我发现你每次唱《拖鞋》都以泪洗面,你知道,他们有一半都是被你的泪折服的。”
“是吗?”
“姐,那,那你为什么一唱《拖鞋》就,就流泪呢?”天呼扇着大眼睛天真的看着我,我想起了华和我两人喝一瓶可乐的情景。
“你知道吗?天”我和天又坐在了落地窗前。好多的灯光,星星点点,分不清哪是人间,哪是天上。“那天我满地找鞋,却找不到,就发现了那双拖鞋,特大号拖鞋,那是我见过的最大号的一双拖鞋。有这么长。”我用两只手比出二尺长的距离。天“嘿嘿”一笑,“哪有那么大的拖鞋。”
“真的,很大很大,本来一只就够我穿了,可是两脚穿一只,我当时也不会蹦,因为那时还是个瘸子。所以我只有穿上两只。只是后面多出大半截,如果有水的话,我可以漂起来。于是我就穿着它走了一段最短也最长的路,最后我还是把它抛弃,我可以把它捡回来的,但我没有争取。就走了。后来,我再也找不到它了,所以我十分想念它。要不是它我也走不出那个大门,所以我非常非常想念它,为它写了歌,为它流泪。”
“姐,你真逗,就为一双拖鞋,也能说出这么一段故事,还写出这么好听的歌。哎,姐,它不会是个人吧?”
“来,我们喝酒,尝尝”火焰“怎么样?”我回避了天的疑问。
天拿来两只高脚杯,把酒到上,红红的液体在杯里来回涌动,像燃烧的火焰。
“干,为今夜。”我说。
“干!”我们互碰酒杯,一饮而尽。
“啊,好辣,好辣。”天以手为扇,直往嘴里扇。
“男子汉,这点酒就受不住啦.”我把酒斟上,“酒量代表男人的肚量,不能太大但要适量,慢慢学吧,小子.”
“姐,其实你这人挺热情的,像这酒.为什么对别人甚至对这个世界那么冷漠呢.”天端起酒杯轻晃着.
“是吗?我有冷漠吗?我不是一直很热情吗,像这酒.”
“好,来干,为你冷漠的热情!”
我和天频频举杯,为他,为我,为这一切.最后,天是何时走的我都不知道。
直到第二天早晨,我依旧坐在落地窗前,盖着被子,被天的敲门声惊醒.
“姐,我要走了,我朋友来电话,一会儿就走,八点半的车,你……”
“走吧,好好干,给姐争光.”
“姐,你不跟我一起走吗?”
“不,我要留在这里……”
------题外话------
好像我是热爱生活的,并且热爱这里的日子。但无时的想逃离这里,在梦里总是置身陌生的地方,找不到回家的路,却又头破血流的找到回家的路,悠悠的走,目的很明确,却看不清前方的路,每次都是惊恐甚至哭泣的醒来,梦里始终没有回到原来的地方,哽咽,哽咽。


你不能爱她
天走了,剩下我没有爱的天使.没有爱已经快两天了,我依旧坐在落地窗前,微弱的呼吸着.窗外,漆黑的缎子上嵌着点点宝石,“黑风怪”不会来偷这缎子吧,这不是唐僧的袈裟,唐僧的袈裟不是黑色的,即使是夜里.唐僧现在在天庭吧,但上帝的世界是没有唐僧的.天上又有几个国家呢?我们无从猜测,更无从去查.我又看见了上帝,不对,这次怎么是个中国年轻人,长长的黑发,没有胡须……
“火焰,火焰,”他呼唤着我,我努力地睁开眼睛.
“华.”
“是我,是我,她怎么啦?怎么啦?”
“好像又没吃饭吧.”是天,他怎么又回来了,还带来了华.
我又获救,重新得到了爱,重新活了过来.华依旧横抱着我,我们一起看天上的星星.他的头发又长了许多,拂过我的脸,痒痒的.
“你头发该剪剪了.”我抬头看着他.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已经说了这是第三次了,是因为我没有修头发,你才离开我的吗?那我立刻去剃个光头.”
我笑笑,“你的头发真的该修了.”
“怎么剪,说个意见吧.”
“怎么好看就怎么呗,只是不要虐待我的眼睛就好.”于是,当我们连夜赶回金城别墅时,陈嫂看到了一个全新的刘振华.
“哎哟哟,我的大小姐,你可回来了,你看看二少爷现在,人也精神多了,头发也理了.”陈嫂拉着我的手不放.“你可没见,你走了以后,少爷天天跟没魂似的,头也不梳,脸也不洗,饭也不好好吃。人都瘦了三圈,那小脸白黄白黄的.”
“陈嫂,没那么严重吧.”华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说错了吗?好,好,不说那些,现在多好,又团圆了,你等着我去给你们炖鸡汤.”陈嫂又去厨房了,做了半辈子饭,钻了半辈子厨房,也从没烦过。是习惯了吧。人都有习惯这个特性,像我,在这个家没住几天,大家却习惯了我的存在。我离开这么久,还是又回到了这个地方。也许也是习惯了这里吧。
我又回到了我的粉红小屋。
“走了有一个月吧,一点也没变。”
“不,是四十三天,整整四十三天,你看现在是黎明时分,那天你就是这时候走的吧。”现在我面前的华比以前更酷了。理短了头发。露出了宽宽的脸庞,但瘦瘦的下巴尖尖的。第一次看清楚华的面容:单眼皮,小眼睛,挺挺的鼻梁,不大不小有点厚的嘴唇。一切都那么平常,但凑到他的脸上却那么不一般。只因为他是华吧。
“你在看什么?”华问发愣的我。“
”我在看一只大狗熊。“
”好啊,你敢说我,找打,我打,我打……“不跑是笨蛋。
”你……你的腿?“华举着手呆在那里。
我原地转了一圈,”怎么?没见过?“
”你的腿,好……好了?“
”我说过不会好吗?“
”我怎么不知道?“也是,自从见了华,脚还没沾过地。
我转了一圈然后看着他。
”太好了,太好了。“华拦腰抱着我转了一圈,像得到了爱吃的雪糕的孩子似的一边跑出屋子一边叫着。”陈嫂,陈嫂,快来呀,快来呀。“”怎么啦?怎么啦?“宇从门外跑进来,陈嫂从厨房跑出来,我跟着华从楼上跑下来,几乎是同时的动作,又几乎是同时停了下来。
华高兴的叫着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们看,你们看,火焰的腿好了,她的腿好了!“
”我看看,我看看。“陈嫂围着我转。
”是吗?“宇显得很憔悴,也许是头发长了吧。
”宇哥,你来了。“宇看着我,他凝重的眼神里,总有一股能把人穿透的的力量。
”你必须跟我走。“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指着我说,拉着我就往门外走。
”哥,为什么?为什么呀?“华堵住了门口。
”不为什么?“宇的声音平静而有力。
”不为什么?不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把火焰带走?“华叫了起来。
”为什么她不能跟我走?“宇的声音也大了起来。
”因为……。因为“华低下头喃喃到”因为,因为我爱她!“
”不,“宇瞪大红红的眼睛,”你不能爱她,不能!“
”不,我爱她,我就是爱她……。“
”刘振华,你这个卑鄙小人,我再也不理你了。呜呜……。“什么时候唐佳玉到了门口,这时却掩面跑了出去。我像陈嫂那样怔怔的站在那里看着这一切戏剧性的变化。
”还不快去追,快去,她才是你爱的人,才是你可以爱的人!“宇几乎是吼叫。对华——一个无辜的孩子。
”不,不,为什么?为什么?“华无助的看着我,边叫边退,退出了门外,转身跑了出去。
一切都凝固了。我的耳朵嗡嗡作响,思绪好乱。我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幕,但没想到这一幕里还有宇,疯了的宇。我被宇带到了另一个房子里,我像个木偶,华说的木偶,断了线的木偶。宇把我仍到卧室的床里,我倒在那里摸着被宇揪疼了的胳膊看着他,只见他把领带用力一抽,西服一甩,恶狠狠的走到我的面前一把抓住我的衣领,顿时我像失去了地球的引力,悬在那里。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回来?走就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他手一甩”哗“柜子被我砸了个窟窿,是我太硬,还是柜子不够结实,我捂着右膝,看着宇。他的眼睛好大,脸色发青,”为什么?为什么?“他摔了所有一切能搬动的东西,自然包括我。我看着捂着右膝的手指间流出红色的液体。宇是个比华更厉害的狗熊。他俩有严重的共同性,都有”虐待狂“的心理倾向。我又是羊入虎口。不,是羊入熊口。我再次思考那个问题;我要不要装死?”嘭“宇死命的把门踢上。”哗啦哗啦“踩过地上的碎东西,步步的向我逼来。我要不要装死?不,不,腿上一阵剧痛。好熟悉的感觉,久违了。自从被叫华的那只熊摔过后失去的痛又回来了。顿时忘了熊的存在,全身不由的痉挛起来。
”怎么啦?你……你怎么啦?别吓我。快,快来人那!快……“
”宇……宇哥,别……别叫。我,我没事的。找纱布包一包就好了。“我不想去医院听那些蠢医生的无知理论。
”哦……哦…。我找,我找…。“宇像无头苍蝇一样似的乱翻。我咬紧嘴唇,只当腿是别人的。
宇终于拿来了纱布。他把我包到厅里的沙发上轻轻的包扎起来。我从来都没想过为什么要有着样的遭遇,只是忍受着忍受这奇妙的世界中的变化。宇用镊子捏起湿的棉球轻轻的擦,好凉。我闭上眼睛不看,虽然我不讨厌红色,但并不代表喜欢看红色的伤口。我能感觉到宇的慌乱,但很熟练。
我还是在发抖,熟悉的痛吞筮着我。
”怎么啦?疼吗?“宇温柔的眼神能杀死我。
”宇,宇哥,打我。快把我打晕,快,快,我求求你,求求你了。“
”不,不,为什么?为什么?“宇好象被什么击倒,仰躺在地。”不,不——“只觉得颈部一紧就失去了知觉……
头好痛,我睁开眼,银灰色的沙发里横趟着一个穿拖鞋的天使。白色的被子上有片
片蓝色的枫叶,深蓝深蓝的,像夏天的天空。现在是冬天了吧,粉色的大衣还在我身上,右腿还隐隐作痛。哦,我的裤子。刚才为了包扎宇把我的裤管剪开了。膝盖下有点点血迹,鲜红鲜红的,像红色的泪珠,一颗一颗的镶在白色的裤管上。这该死现今最流行的服装了吧!我找到了我的粉色拖鞋。鞋面上的企鹅有明显得倦意,一只翅膀已藏了起来。它太累了,我决定放过它。于是把它整齐的放在有阳光的阳台上。宇呢?他也累了吧。像他的笑容,早就有疲惫。他也去晒太阳了吗?我光着脚看着狼藉的卧室,慢慢地收拾着,收拾着宇的用心良苦。他一定有他的苦衷,不然他不会把和华的合影也摔了,镜框的玻璃,片片地碎落在宇和华的笑容上,还有一个美丽的妇人,长长的黑发拂在她身下的宇和华的头上,粉色的上衣称着她的笑容,更美丽,大大的眼睛流露出无限的幸福。薄薄的嘴唇像宇,挺挺的鼻梁像华,是位母亲吧,那么温柔,那么慈爱。我轻轻的把照片收到衣兜里。不算是偷吧,只是喜欢而已。
我看着房间一切都满意时,还不见宇的踪影。我找到一双宇的拖鞋。长长的,棉棉的,好暖。只是没有被我遗弃的那双长,但宇的这双却比那双暖。我坐在阳台和粉色拖鞋一起沐浴阳光。今天的太阳好好,初冬难安见的好天气。什么时候下雪呢?冬天是要下雪的。这里应该是四楼。我发现和对面的四楼是平行的,对面的阳台上晾着一床被子,淡黄的底色,有一颗金黄的向日葵。葵花仰面却没有向着太阳,因为太阳还没到它的面前。等待吧,总会有阳光。
我还是下楼吧。这样更接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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