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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来是不愿欠下别人甚么,如今毁了这寻常人的小本生意,一时心里也有几分难处。自下了天山,一路上靠着卖了点草药的钱财为生,今下身上也没剩了多少银钱。
只心思一转间,他下定了个主意。
那些个江湖人终于散开。
他看着还颤颤巍巍的老板,不由得轻叹:“老翁,今日因我之故,连累了你的茶寮。那青山叟不死,恐还会回来找麻烦,不如我留下给你做了帮手,等杜绝了麻烦,再离开,也当是这些损毁的补偿了。”
老板吓得急摇头,这书生看起来斯斯文文,但刚才一出手时眼里的煞气,他活了半辈子愣是头次见识。
没有在意老板的拒绝,他手上虽是有过不少性命,向来不牵连无辜。那青山叟即便死了,他手下的人,也少不得来找麻烦。
这茶寮难免不得太平。
最重要的是,不日整个江湖或许都会传开子回丹珠的消息,他这一路走了三年,脚下也是累了。不如就在此地坐等找上门的人。
如今这老板怕事,他也没再坚持。
当即进了开封城,把之前剩下的那点药卖了八十两银子,给了几两于茶寮老板作赔偿。就在郊外,找了个破落屋子。修缮一番后住下了,当是歇脚,顺便暗暗看照一下那座茶寮。
这一歇,就是小半个月。
他坐在茶寮里,点了一壶茶,听着客人们在聊着近日江湖之事。老板见到这书生。已是几分熟悉,对他隔三差五地来此喝茶,心里也是有些底细。
此时茶寮没几人,老板送上茶点,便招呼了声:“少侠这是定居开封府了?”
他摇头。
“我见那个人。约莫是不会再来了。”老板笑了笑,到底是不想与江湖人有过多的牵扯,便如此含蓄提醒。
他恍如未闻,为自己倒了满碗的茶水,看着碗里晃动的倒影,忽地想起……久不曾喝酒了。模糊的记忆里,他似乎相当喜爱杯中之物。
“不知少侠尊姓大名?”
忽闻这句问话,他微一晃神。不语。
他本是一个没有过往的人,不记得自己是何人,不知道身在何地。甚至不清楚到底活了多少年——即便这个身体也就二十出头,他却知道自己已经活了很久。这些年最清晰的记忆便是他一直独居在天山幽谷,哪里还知晓或是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若非不耐那青山叟红面婆的追索,于三年多前下了天山,他怕是连言语这样的本能都被湮灭了罢!
开茶寮自是擅于察言观色,老板见这青年神色间冷冷清清。思及适才的问题有些逾矩了,也不敢再多问。只赔笑:“少侠,您先用着茶点。有事叫小的。”
“我姓黄。”
老板有些讶异地看了他一眼。
黄……他努力地想,他到底叫黄什么呢?
有些事情,纵然已忘记,却早溶入了骨髓,成了本能,如武功,如医术,如玄道,如乐理。
周易,经卦有曰:“六五,黄裳元吉。”又文言:“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是了。
自天山遇到青山叟离谷后,经过了一千多个日夜,他跋涉来到中原,只为了寻一个连他也不知道的答案,今日终于想起了他的姓名。这姓名,一直伴随了他度过久远虚渺的时光,直至被渐渐遗忘。
他姓黄名裳,字晟仲。
第2节二、十步杀一人
万历十三年,江湖上传言自雪域来了一位阡陌客,其身上怀有三颗子回丹珠。这传言,不算沸沸扬扬,却是有心人皆知。
莫管这子回丹珠到底是否具有那般神奇的药效,能被传为圣果的,总不比寻常物。人道,宁可信其有。大小门派,游侠散人,谁不心动那样的圣物?
又几日传来,黑苗隐名了数十年的“双怪”青山叟、红面婆因抢夺子回丹珠,不得,反被那黄姓阡陌客诛杀了。那双怪多年来,手下养了不少毒物,今知晓了他们的师父被杀,都蠢蠢欲动,有心奔赴中原报仇。
传言真真假假,不得而知了。
“只知那人姓黄,行事不羁,来历神秘,道是自天山而来。他的武功招数都是极其诡秘,一个巧劲就能轻易地化解对手的招式。看似他只要手指轻点到对手的手腕,就能让对方身体疲软而不敌落败。”
男子一身红衣华服,负手伫立在窗畔,听了此话,只轻扬起语调:“这般神奇?”
“是的,我等观察了数日……怕都不是他的敌手。”
红衣男子轻哼了声,再不言语。
门外忽传一声:“教主,杨莲亭求见。”
就见原本面如凝霜的男子,神情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松动。他垂下眼,如要掩饰那一丝复杂的挣扎的情绪:“进来罢!”
这几日,开封却是热闹了几许。
黄裳依旧是一身泛白的青衣,行走在郊外的小径上,一手举起酒罐,爽快地灌下一大口!便是没了多少记忆,这醇香浓烈的口感,哪能让人不怀念?!
酒虽非上品。但于他,也算解了一份心情。想那些年,他静坐幽谷,全然忘记自己的本性与喜好。
说及此,倒也是感激那双怪的搅扰。三年多来。他重新体味这人世五谷杂粮的滋味,到底觉得,他确实是活着的人了。今时寻着模糊的记忆随意而行,即便找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遍踏这中原内外五湖四海,看尽那三山景色五岳风光。也不失是妙事一桩!
……若忽略这些恼人的跟踪者,则是更好!
他不会随意杀人,却惯常随性不羁,若真惹得不耐烦了,也不在意杀尽了这些人。至今未动手。只是没有兴致罢了。
弹指间即能踩死的蝼蚁之辈,何来引得起他的兴致?
但凡高手,自希望与高手较量,这才是本事,这才能爽快!
黄裳不由得想到几大门派,还有备受诟病的日月神教,若得机缘,定要与那些口舌称赞的高手过过招。
——不知那被称为第一人的东方不败。武功又到底是怎样的高深?
他对武学的追逐,自成了一种执着,甚至是本能。
不过想归想。黄裳也没真打算,独身闯山门去挑衅各大门派掌门人。
诸事随意罢。
在这开封居住了一个多月,倒觉得此地算是物华天宝,若不意外,停留个一季半载的,过一段清静安逸的日子。也是乐事之极。
黄裳步伐渐缓,过了前面的池塘。不远处小丘脚下便是他现下的家了。
他不喜自己的家里,沾染血的腥味。
仰头猛地灌了口烈酒。心下不由得叹息:可惜了这半坛子的酒了。身如鹰隼,他倏地转了个身,飘落在丈余外的树梢头,手中的酒坛子飞了出去。
那抛洒在半空中的酒水,划过一道亮丽的弧度,如一道坚挺的屏障,迫得突然发难的十来人急往后退了几大步,险些掉落进池塘。
酒坛击中了其中一人,伴着碎裂的声响,是那人口中溢出的闷哼,遂见他如那破裂的坛子,颓然无力地摔落在地上。
“师兄!”一人凄厉地喊出,再看向黄裳时,眼中的恨意似要燃烧,“杀了他,给师兄报仇!”
十几人对上一人的厮杀,结局在意料之中与合理之外,自然是一方毫无疑问地压倒另一方,成了单方面的屠杀,只这屠杀人是黄裳一人。
他手下没有留情,突袭的众人这才知晓了,这个看似儒雅文弱的书生,狠绝起来,是令人震慑的残暴。即便此时萌生退意,却已然被对方密不可泄的招数堵死了逃路。
最后二人,绝望地趴在地上,却意外地没迎来致命的疼痛。
黄裳收手站稳,看也没看那苟延残喘的二人,只勾着嘴角,淡笑如清风般怡人:“兄台,这戏看够瘾了吗?”
就听蓦然一阵大笑。那笑声虽不掩狂气,却意外地悦耳动听,黄裳眉头微挑,动也不动地等待那人现身,而地上原本还保留一份清醒的两人,已经开始口吐鲜血了。
好深的内力!
赞叹始起,他就见一抹红影,如惊鸿般急速掠来,几乎是同时,以他绝佳的眼力可见数道银光直面击来。
黄裳不慌不忙地躲开对方这一攻击,继而是果断地反击。几招对下,他不得不认真了几分——这个对手,当真是近四年来,唯一一个让他感觉到有些吃力的人。
红衣人身法诡变,内力浑厚不提,只速度就快得让人难以应付。黄裳终是被逼得使出了十成的功力,只看对方几乎是招招致命,若再不全力以赴,当是要交代了这条性命。
即使酣战正兴,黄裳也不由得诧然分心:这个人的武器竟是绣花针!虽然他自己并不需要借用兵器,虽然他也知道各路奇特的暗器,当这绣花针发挥出奇巧精妙的功法时,依然令他赞叹不已。
这一交手,便是数百招。
黄裳没有落败,也同样没能取巧。对战中,他几乎是贯注了全部的心神,不敢稍有差错。这红衣人速度极快,又是以绣花针做武器,逼得他难以近身。
以往常用的一些招式,眼下他也不能使出。更多时,只能以内力为支撑,以掌、抓隔空借气流来反击对手。
这具身体的内力,到底是差上了一筹。与红衣人又对上了一招后,黄裳不由得被逼退了丈余。遂觉得耳边一丝寒凉,擦着脸颊的绣花针带着一串血珠。
“兄台好功夫!”他真心地赞美。
红衣男子没再紧逼,落在他两丈之外,一手背在身后,若有所思地打量起黄裳。
黄裳淡淡一笑,忽略着脸颊上的一丝疼痛。将近四年了。他也曾与一些高手交手过,这是头一次倾尽了功力,却落得了下风。
这一战,他输得口服心服。
何况……黄裳注视着这个俊秀的男人,适才对战时无心注意。眼下这一细瞧,他倒看出几分不对劲。
……这个人,内息有些不稳,似是体内的阴阳冲突得厉害,折损了功力的发挥。若非如此,他怕早就被对方打败。
不是他的武功不好,而是对方的攻击力强得惊人。
“这些年来,你是第一个与我打成平手的。”红衣人勾起嘴角。把黄裳打量了一番后,如是开口,“你的身法招数。我却眼生的很,不知道是哪个门派的武功?”
黄裳摇头,漫不经心地伸手抹了抹脸颊的伤口:“是我输了,若非你有内伤,怕百招内就能制伏我。”
此话一出,红衣人眼神骤然变得狠戾:“你为何说我有内伤?”语音尚未落。他已经来到了黄裳面前,右手掐住了对方的颈脖。
黄裳丝毫没有性命受到威胁的紧迫感。语气淡然:“在下懂得医理,你的气色不虞。便是作了如此猜测。”
红衣人不置可否,手上力道不减,只阴狠地紧盯着他。
黄裳笑了:“莫不是因为内伤欲夺得子回丹珠,你又何必与我交手?”
红衣人瞅着他淡定自如的模样,冷哼了声,缓缓地松开手,语气不屑:“子回丹珠还不值得我那般在意。不过是听说了黄兄弟武功高强,又适巧路遇你与人交手,一时心生了几分战意而已。”
这却是有些意外了。黄裳仔细地打量起对方的神色,没想到难得有人打得过自己,却不是为了子回丹珠。
再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这人内力浑厚,即使阴阳之气一时冲突不稳,花费些时日与心神也能自己慢慢地调和过来。
依他对这江湖上高手深浅的猜测,面前这红衣男子,当属于第一等高手之列,听他适才的话语,怕是难找得到能够匹敌的对手罢!
如此……是拿他练手?
“你还没说,你使得是甚么功夫?”红衣人再问。
黄裳心下失笑:倒真是个武痴。
“我无门无派,这身武功都是自己冥想出来的。”黄裳说道,“这些招式,我也没心去取甚么称谓。”
听了这话,红衣人没再多问,只眼神分明透着怀疑:“哦?”
不想再纠缠于这个问题,黄裳转开话题,问他:“适才与兄台一战,真是畅快淋漓。”这是实话,他亦能算得一武痴,“不知兄台是何名讳?”
红衣人哼了声:“问别人名姓前,不是先该说你自己的吗?”
这人的模样,倒是高傲得……可爱。黄裳心下莫名生出这般想法,也不说出口,甚是好脾气地说:“我叫黄裳,你可称我为晟仲。”
第3节三、日出东方时
黄裳?
撇开隐约的熟悉感,东方不败也不做忸怩,爽快地道:“我叫东方。”
黄裳微笑点头:“东方,是个好名字。”出乎意料,又觉得理所当然。东方,东方,这等的武功与这等的高傲,可不就是东方不败咯?!
东方不败斜眼瞅着他:“你这作风,跟那些个酸儒相近。”明明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家伙,言行举止偏是透着文雅从容,加之其清隽的容貌,可谓是玉质仙姿!
黄裳不在意对方话语里的鄙夷,只问:“舍下就在池塘另一侧,不知东方兄可有意趣共饮一杯?”
东方不败对于他的邀请,显然有几分意外。这青年秉性可不是如其外表一般温和好客。
其实当黄裳脱口而出时,他自己也是几许诧然,遂干脆笑得友善。他不晓得曾经自己的性格。但江湖之人,行事本就该顺心随意,对于眼前这个人,他确实生出了一份结交的心情。
仅东方不败的武功,就值得任何一个习武人的仰慕与敬佩。何况。黄裳觉得这个高傲之人的性情也是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