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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网王]一页东京-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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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凑得有些近,已经触到了头发,呼吸就在耳边。我适时拉开了点距离。
“你用的什么香水?”他问我。
“爱马仕屋顶花园。对我来说是不是太小清新了,可是类喜欢。”我回答。
“太煞风景了,千代。”我知道他在指什么,可我只能用笑来掩盖自己的慌张。
——在耳边说想得到我的心。
——也许那便叫开心,漫无目的不需要下文。
他没有说过爱,我也从来没有在意。大家都在假装。
爱情这场博弈,终究需要有人妥协。聪明如忍足,奸诈如我。大概都不想两败俱伤。
歌还在继续唱,跳舞的人还在舞蹈。
他慢慢地松开了手,我们停在舞池中央,我等他说话。
他扯了扯衣领,“累了,还是喝酒吧。”
恰巧歌唱到这句。
——谁长留在舞会中,转舞伴便要换人。
没有人会长留舞池,我们总会换舞伴。而对于我和忍足,从来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成为舞伴。
想必是最好的结局。
——甜蜜还甜吗当天写低了号码的人。
——现在你好吗,可想得到我的心。
“那天的花火大会如何,和他单独一起开心吗?”
“迹部说的欠人情是欠你的?”
“虽然我不习惯帮别人做嫁衣,不过偶尔尝试,还是不错的。”
“一场盛世。”我拿起酒杯回想。
“千代,”他喝了口香槟,酒杯没有放下,遮挡住他三分之一的脸,“你现在好吗?”
“我很好。”我只能如此回答。
忍足,此刻若你说一句,你好了我就好了。我一定会难过得不可名状。
是最后一晚了吧,从前发生过的事情,都将成为缱绻的回忆,静静地躺在时间的长河中,最终沉寂为,两个人的秘密。
——懊悔吗,明天也将继续。
——但那么精彩过一宿,完了至知怎叫孤独。
喝着长岛冰茶,听着那样的歌曲。回想起最初的一夜,也是在这里。
说没有动心那是假的。对我来说动心很容易,勾肩膀,或者接吻。就算是和类确定关系后,他在医院里递给我一盒七星的时候,我也动心了。可只是心漏了一拍,而不是动情。
也许我会爱忍足,但那一定是三个月后注定消失的荷尔蒙游戏。
我喝多了,视线开始模糊。有些话还是自己说,来的痛快。
回忆起那个炎热的国家,还有那一眼,我以为是幻觉。
我靠近忍足在他耳边说,“侑士,其实我知道你偷偷来新加坡看我。那个时候我想如果你敢上前一步叫住我,我一定会爱上你的。”
——是你说的吗,人生太多节目。
——但我却花光我积蓄,来你国家想半工读。
人生太多节目,去到那个国家,身不由己。在异国他乡,在一个寻常的日子里能遇见我的故友,几率是有多小。所以我自顾自地相信,他是故意的。
这样我会好受些,至少还有人挂念。
可那日的遇见,只是擦肩。
我没叫出他得名字,他也没叫住我。任由我骑着单车离开。
在教室里,打开了无数遍通讯录,还是没有拨出去那个号码。
他点燃一根烟,这似乎是我第一次看他抽烟。在酒吧里模糊不清的光线下呈现出不一样的神情。烟雾弥漫,迷糊了他的侧脸。
——回头凝望你抽烟,熏黑仅有的光线。
看他抽烟,凝视烟嘴上残留的水渍,记起调情的那个夜晚。在电梯里的热吻,口腔中让人沉醉的气息。那是人生中难忘的一个夜晚。
我会记得,不代表背叛。
缘分走到这就好。如果此刻能得到你的祝福,那就再完美不过。
我有缘无分的爱人。
——让你在生之年,缘份微微擦肩。
——悠悠调情半天。
他喝完酒。拿下平光镜,眼神依旧清明。凑上前来,不是想象中那样吻得生离死别。坚定地温柔地落在嘴角。距离嘴唇的距离大概只有1毫米。
他说。
“我爱你。”
和眼神一样坚定的语气。然后继续说。
“再见。”
在密不透风的酒吧里,这句再见在风中落了空。我感受到喉咙口的一颗葡萄状大小的东西破裂,酸涩弥漫开来。
他得眼圈泛红,我想我也是如此。
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地距离,不愿靠近,大概都是爱情患者。不问开始,也无需过问结果。就到此为止。
台上的歌手重复了四遍,大概是这首歌的结尾。
——我爱你再见。
——我爱你再见。
——我爱你再见。
——我爱你再见。
以前看过一本书,里面的女主角问男主角,有没有一句话可以同时表达“我爱你”和“再见”。男主角说没有,他说,可以先说再见,把我爱你留到下一次见面。那个姑娘说,如果没有下一次呢。
男主风轻云淡,如果死亡都不是终点,那我们永远不会缺少下一次。
忍足把这两句话一并说了。想必没有下一次了。
这算是真正的道别了吧。
举杯对他说,“旅途愉快。”
他带上眼镜,嘴角上扬,平常的弧度,说,“一定。”
与我碰杯,那碰杯的声音,散落了一地的弦音。像是浮光掠影。反正都是留不住的东西。谁会渴望这永恒。
我偏过一点身子,恍若隔世,以为自己眼睛出了问题。
在距离我们五米的地方,站着的是真由和类。真由掩饰不住的尴尬,借口走开。而类一动也不动。
他此刻正看着我。
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TBC
作者有话要说:去年在厦门,在芙蓉隧道看到那句,我爱你,再见。驾着三脚架拿着相机却怎么也拍不好。
其实觉得动心什么的真是非常简单地事情。
文中写到的那首歌,是郑秀文的《我爱你再见》,翻唱。作曲是朴树,作词是我最爱的林夕。
结尾的安排,不是出于狗血。觉得不管怎样,双方都需要坦诚。无论是静或者忍足,类和千代之间都需要有个交代。
、第三十七页 立秋(りっしゅう)
这算是交友不慎吗?
—by西园寺千代
人一定有一个特定的时刻知道自己的时光再也回不来了。就像毕业生工作许久之后的某一天,趴在办公桌上午睡抬头才发现自己真的毕业了;分手很久之后一个人在灯下吃一碗面才知道对桌那个人真的离开了;新嫁娘某天在厨房静静收拾才发现自己真的不再单身了;比如我现在被现男友撞见和男子喝酒甚至他看到了他暧昧地亲吻我嘴角我却没有拒绝的时候,才发觉我真的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恣意妄为了。
从前玩的最疯狂的一段日子,即使窗外翻天,那也与我无关。
有些东西在某一特定时刻终于表现出它的与众不同,比如爱恋。
这一时刻,说真的,我很怕就此失去他。
被他拉出酒吧,扔上车,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跑车敞着篷,夜风无情。我踌躇该怎么解释,可只能沉默一路。
他像是要甩掉一切似的把车开的飞快。若是在英德那年,我铁定以为我会因为出车祸而死。
我有些冷,双手蹭着胳膊想要驱散寒意。
“给。”他把备用的衣服给我,惜字如金。
穿上衣服过后终于好受了一些。我以为他会顺势问些什么,可是什么也没有说。
真由和忍足分别给我发来了讯息。
——千代,你和花泽类没事吧,哎哟看你那张脸就知道你不省心,再怎么混也不要和忍足那只狼混一块嘛,青梅竹马迹部不是挺不错的。对了,我想说什么来着的,我和花泽类是在乱世佳人门口碰到才一起进去的,你别误会什么!
——走之前还让你困扰了真是抱歉。我明早的飞机。后会有期。
我看了一会,打的好几行字又全删掉。只好简单恢复。
——我知道了。
——路途小心,照顾好自己。
然后关机,扔进包里,不再理会。
回想一些往事,觉得这次并没有多荒唐,和从心底油然而生沉重的负罪感几乎要让我奔溃。
一路上,心怀鬼胎的两个人。
他带我去了附近的一个神社。神社跟前的台阶细数有二十四层。
半夜来这种地方,我还是有些心惊胆战。这种地方天黑了就没人会来。问过一个神社的掌管者为什么有这样约定俗成的事情,他神秘说,夜晚的神社啊,不好说。
于是我先投降,“类,我们回车里,我都可以坦白,无论是你看到还是没看到的。”
当然怕夜晚的神社是蹩脚的借口,我只是觉得应该有个坦白。不光是我,还有类。关于忍足,我的从前,静或者牧野。
这些虽然构不成威胁,但一定是阻碍。
类看向我,月光下他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说得轻松,“千代,我们来玩个游戏。”
完全搞不清楚这时什么状况,可看着他得模样,拒绝的话怎么说得出口,“好。”
“规则很简单,我们每走上一步就要说自己在一个那一岁发生的一件事。”
他缓缓走上去,“一岁,没什么印象,父母忙于工作。”
我随即跟上去,“一岁,同样没印象。只是觉得奇怪为什么别人都是金发碧眼而我不是。”
他继续往上,“二岁,开口第一句叫的不是爸爸妈妈而是静。”
静对他的影响是有多重要,其实我一直都知道。
我走上去,回想,“二岁,纽约一场大雪。我第一次看到那白皑皑的一片,却被勒令呆在家里。”
“三岁,认识了阿司、阿玲还有总二郎。”
原来他们这么早就认识了啊。
“三岁,学习钢琴,完全没有兴趣,弃之。”
……
“六岁,在幼稚园第一次跟着阿司欺负人,因为那个男孩每次都带着妈妈做的便当。”
我有些心酸,道明寺他们之所以这么横行霸道,是从来没有受到家庭的关怀。我虽然也出生在大家庭,好在有我爸妈关心爱护。
“六岁,正式开始学习茶道花道和礼仪。吃了再多苦也不能哭出来。”
“七岁,进入英德小学,开始被人称为F4。”
原来这个称呼是小学里出现的啊。
“七岁,去了英国,认识了迹部。”
……
“十岁,第一次和静告白,被当成小孩子的玩笑。”
“十岁,我弟弟出生了。”
……
“十五岁,阿司把一个男生打成了骨折,我叫来了救护车。”
“十五岁,和初恋分手,混迹英国大大小小数十家酒吧。”
……
“十七岁,我在天台睡觉,牧野跑进来对着天骂着阿司,我觉得她很有趣。”
“十七岁那年,我把伞借给一个眼睛明亮的男子,他遗失了伞,我遗失了心。”
“十八岁,追至巴黎,却没有追回静。狼狈而归。”
“十八岁,飞到了另一个国家,不分四季,雨季让人想哭,旱季让人想死。”
“十九岁,我在大学里找不到天台睡觉,也吃不到满意地便当。”
“十九岁,我在新加坡找不到宝丽来相纸。”
……
“二十三岁,静结婚了。牧野答应了阿司的求婚。”
我沉默,这两个人对类的影响想必比我大的多。我错过了他最不堪最光辉的岁月,站在他青春期的末梢。上帝比较眷顾我。
“二十三岁,我和跟我有一夜爱情或者那不算爱情的忍足道了别。然后被拉到这种鬼地方。”
我说完了,他还剩一级。走上去。坚定的。
他转过身,在月光下显得尤为神圣。
他说,“二十四岁,我结婚了。新娘是西园寺千代。”
我感受到泪水划过脸颊。
没有我脑海中的碧玺戒指,没有花房里新鲜的玫瑰花,没有烟花。只有一句预言一般的求婚。
他说,“你说些什么吗?我这算是在求婚。”
我胡乱地擦干眼泪,想说好开口却变成了,“混蛋。”
是啊,真是混蛋呢。
在这样的时候。
类说,你知道吗神社的英文是Shinto Shrine,而Shrine的字源,是拉丁文中的scrinium,这个词源的意思,是“盒子”——用来存放英灵的遗物或者遗骸。
这个地方时人们来存放秘密的。
我问,秘密总有被揭穿的一天啊。
类笑,神社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实行“造替”制度了。
我问他什么事“造替”。
他神秘,望着在月光下的神社轮廓,它看起来散发着一种迷人而又难解的暗质光芒,鼻子里传来一种属于山林的钝厚的冷香,凛冽辛辣。
他眯起眼睛,低声地对我说,就是每隔十几年,就要将神社重建一次。
我愣住,那些说出来的从前,那些秘密,会被越藏越深,谁也找不到。
类说,有些事情已经过去没有被提起的必要,那就是秘密。
我们回到了我家公寓。
洗完澡躺在床上。
我这时才稍稍有些不满,“话说你求婚都没有戒指和惊喜吗?”
类犯困,“明早带你去东京所有的蒂凡尼找那款毕加索小女儿设计的戒指好吗?我好困先睡了。唔,你头发很香。”
我放他去睡觉。困意也慢慢爬了上来。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晨他果真带我去找那枚戒指。
我没有抱多大希望。毕竟在美国在欧洲,没路过一家蒂凡尼都要进去问问,可都没有找到。
有些东西是要看缘分的。
不过这倒是我第一次看到类为了一件事这么执着。我很开心,因为那是为了我。
找了一上午未果。随便找了一家咖啡店休息。
类手机响了,他接起电话。几分钟后挂了电话,他表情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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