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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笛MAGI]苹果与虫-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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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我疑惑的皱起眉,“那是谁?”
“……没什么,你不认识就算了。”
气氛一下子变得沉默,周围的空气似是有重量一般沉沉压在身上,一句话也挤不出口,我并不希望与朋友之间出现无话可说的场面,可是现在我不知道说些什么。
许久,卡西姆先开了口,他叫了我的名字。
“阿茶,“他顿了顿,眉宇间忽然多了一抹莫名的情绪,”你会讨厌我么?”
我怎么会讨厌他?他可是我除了诺巴以外的唯一好友了,就算是阿里巴巴也比不上与我相处了这么多年的他在我心中的分量,朵拉不在了之后,我可就只有朋友了。
我才不会厌弃自己仅剩的这两份友谊。
“除了诺巴之外,我最喜欢卡西姆了。”
诺巴第一,然后第二才是你,卡西姆。
我看见那家伙慢慢松开紧蹙的眉头,金色的眼眸里似是有流光闪动,漂亮至极,衬的他那一向阴沉沉的脸明亮不少,那家伙听到我这句话,像是十分开心的样子。
这可太好了,虽然不知道我的哪句话让他这么开心,不过能让他打起精神就好。
“……可是为什么我要排在诺巴那家伙后面,按理说我可比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受欢迎才对。”
“啧,我就喜欢我家诺巴听话这一点!”再怎么说也比你这个不过十三岁就睡过无数女人的种马强吧!
结果我的话被卡西姆嘲笑是小女生的看法。
“女人若是结婚可绝对不会挑中那小子,他看起来瘦巴巴的,可没有办法给女人安全感。”
我上下打量着他肌肉紧致的手臂和小腿,微微一笑。
“没关系,大不了我嫁给他,为他生个强壮的儿子,然后我们母子一起保护他。”
作者有话要说:十分抱歉——【跪地OTL
隔了十几天才更新……因为考试,然后还有补课,嗯,准高三党们你们懂的TAT
总之更新了,字数算不上多,因为断了那么多天,写的不大顺……
其实很想放话说暑假日更……但是要补课QAQ
算了,我尽力吧,不会让各位等太久的
哦哦,最后还得再像以往一样跪求一下留言什么的→_→
你们这群坏人我要是不说说不定你们就不小心忘了TWT
、女儿初长成①
那天我把卡西姆给气走了,离开时他的表情可以说是杀气腾腾的,他前脚刚走,诺巴后脚就回来了。
我正背对着他,听到脚步声,正要回头冷不防被他从后面一把抱住。
我感觉到颈窝多了一个温热的呼吸,诺巴正把脸贴在我的颈上。
这白痴在干什么!
我深深的震惊了。
然而还未等我做出什么反应,诺巴说话了。
他说:“老大,你对我真好。”
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可惜那家伙没看到。
从这话就可以听得出来,这家伙绝对是听到我刚才的话了。
“废话,我不对你好怎么能算得上是你的老大?”我用手肘往后撞撞他,“行了,松手,热死了。”
“哦。”
接下来的日子卡西姆没有再来找我,哪怕是在路上遇见了也把当没看见我一样,过了几天我才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这家伙是在生气。
大概是我那天说的话气到他了。
可是我说的那番话究其根本是因为气不过他那般看不起诺巴,作为老大,自然是要为手下说话,这哪里不对了?
我有些烦躁,被卡西姆那完全让我摸不着头脑的怒气。
属于巴尔巴德的第一缕晨光刺破夜空,落在了这个临海的城市。
我和诺巴蹲在墙头,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哈欠,彼时城门才刚刚打开,而我俩已早早等候在这里。
唔,来得早了不是一点点。
城门的角落里,两三个衣衫褴褛的醉汉倒在地上呼呼大睡,街道上各色的店铺都陆续开张,一阵阵面包的甜香混合着奶香传入我和诺巴这两个饥肠辘辘的人的鼻子里。
我咽了口口水,肚子开始咕咕作响,但是没有办法。
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出门时带的最后一个苹果在刚才我硬塞给诺巴吃了,那家伙昨晚为了向我抗议真的一口土豆都没吃,不巧的是昨晚的那顿土豆就是家里最后的食物了,今天早上起来发现一个土豆都不剩了。
“对不起,老大。我不该不听你的话……”那家伙蹲在我旁边,小声嘟囔着。
我砸吧砸吧嘴,没出声。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城门口传来一阵零碎的马蹄声。
第一批商队进来了。
商队领头是个女人,被常年的日晒晒出来的古铜色肌肤,穿着男士的服装,整个人被包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湖蓝色的眼睛,眼底沉淀着多年旅商的风霜,反倒使得那双原本应清澈见底的双眸多了几分睿智沉稳。
因为近海,巴尔巴德的气候常常是温和的,尤其是在春天,迎面吹来的海风温暖中又挟带了些湿意,这个女人身上穿着厚厚的麻布衫,一进城就脱了大半,唯独脸上的面纱仍未脱下。
“小丫头。”初见面时,那个女人见是我这样的小孩子便笑弯了眼,“你是要帮我们的忙么?可是你能做到什么呢?”
我默默地看了她一眼,走到她身后的一辆马车面前,从车上搬了两个大号的米袋下来,扛在肩上,稳稳地走到她面前,“这样可以了么,女士?”
“……”那女人眼里笑意更深,“干得不错。”
车上的东西算不上多,但是各式各样,大到珍奇美丽的古玩,小到连三四岁孩子玩的手鼓也有。
贵重的物品自然轮不到我和诺巴来搬,我们负责的是另一辆车上的货物,都是一些异国的水果或是衣物什么的。
巴尔巴德的贸易区设在中心地带,所有的商队都会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进行交易,在这个区域里面每个商队都有自己的摊位,很少会出现摊位错乱的现象。
我抱着一个足足有半人高的大黄瓜走在诺巴后面,哦,忘了说,这个黄瓜不叫黄瓜,它是雷姆国有名的特产,据说这种水果的汁液能养颜,在贵族女性之间尤其受欢迎。
唯一的缺点就在于这种水果易碎,一不小心掉在地上就会摔成一团红色的果泥。
因为被遮了大半视线,所以没有发现前面有人,结果就那么直楞楞地撞了上去。
“呀,可要小心啊。”
好在被撞的那个人及时转身,扶了我一把,才没使得我手上的这根大黄瓜摔成烂泥。
我松了口气,感激地看向那个人,“十分感谢,还有,很抱歉撞到了你”
“哪里,举手之劳,你没摔伤就好。”那个人摆摆手,咧开嘴对我笑了笑,露出一整排洁白的牙齿。
那是一个十分英俊的男人,身上穿着贴身的黑色软甲,紫色长发垂直腰间,剑眉星目,笑起来就像阳光一样灿烂,但是眼眸中带有一种习武之人的的锐气,那是脸上的笑容再怎样温和也消不去的。
不过我更注意的是他腰间的那把短剑,上面雕刻着的是巴尔巴德王室的王徽,剑鞘上还镶了一圈宝石,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
但是这个男人又不像个贵族,他怎么会有这么贵重的东西?该不会是偷来的吧?
察觉到我放在他腰间的视线,那个男人满不在意笑了笑。
听到他的笑声,我立即收回目光,朝他鞠了鞠躬,立马绕过他走掉。
不管他是谁都与我无关,我还是不要和他有太多牵扯。
诺巴早就听到刚才的声响,只是见我没有什么麻烦,就站在原地等我,见我走过来后,他脸上露出明显松了口气的表情。
“快走走走。”我抬抬下巴,示意他快点离开这里。
活儿不算太重,不过半天的时间,车上的货物就搬完了,商队的领头对我和诺巴的工作效率很是满意,付钱的时候还特意多给了一点。
我和诺巴手里赚着自己的第一笔工资,心里激动的难以形容。
正好到了中午,去买东西吃吧。
“呀,又见面了。”
路的转角处,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突然蹦出来拦住我们的去路,我挡在诺巴前面,戒备的看着这个今天上午见过一面的男子。
“不要误会,我没有想伤害你们的意思。”那男人挠挠脑袋,为我们防备的态度感到有些伤脑筋,“只是有些事情我有点在意,只是想问清楚罢了。”
“哦,”他像是突然间想到什么,拍了拍脑门,随即又露出一个微笑,“忘了自我介绍,我叫辛巴德。你好,小家伙。”
“我来是想问一句,小姑娘,你的这个武器是魔神的金属器么?你是哪一位魔神的主人呢?”他敛起脸上过分灿烂的笑容,正色道,双眼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目光中带有探究的意味。
我愣住了。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把种马叔溜出来了,哦也。
大概再过两章卡西姆就与巴巴虫重逢了,因为原著里没提到阿里巴巴进宫时的年龄,所以咱就自设了一个,重逢的时候巴巴虫十二岁,卡西姆则大一岁,阿茶与卡西姆同龄W
有BUG的话记得要说哟~
皮艾史:姑娘们要记得留言唷
、女儿初长成②
哈哈,原来是误会啊。”
现在,我和诺巴还有辛巴德三人正坐在巴尔巴德最有名的尤里尔面包房的烘培坊里头,四周弥漫着蜂蜜的甜香,和巴尔巴德玫瑰独有的浓烈花香。
我和诺巴面前被擦得干干净净的白色石桌上摆着一盘刚烤好出炉的巴尔巴德有名的面包“埃瑟利勒斯”,在巴尔巴德的方言里是玫瑰的意思,是开这家面包房的人为了自己的恋人而做的面包,听说其中真的放有巴尔巴德玫瑰做香料。
而坐在我和诺巴对面的这个叫辛巴德的男人正拿着伽马送给我的那把短刀细细的端详。
“这可真是不错的武器,虽然没有魔神寄附在上面,但是用的好的话也能成为一把利器,只是我不明白这上面为什么会有魔神的六芒星印记,看上去又不似是刻上去的……”说到后面辛巴德的眼睛愈来愈亮,最终,他抬头双眼亮晶晶的看着我。
见鬼,我怎么知道?
看在他带我们来这里还包了我们午饭的份上,我很诚恳的望着他,摇摇头,“真对不起,我也不清楚。”
“这样啊。”他的表情变得很失望。
“哎呀,辛巴德你就别为难这些孩子了,不是谁都有像你这么强烈的好奇心的啊。”
和他坐在一起的是这家店的老板,看上去不过二三十岁的男子,黑发黑眼,说话的语气不自觉地带有一种熟稔,看样子和辛巴德相识已久。
这老板是个很热情的人,一个劲的让我们试吃他的面包,虽然味道不错是不错,可是甜品吃多了就会觉得反胃了。
我和诺巴两人各抱着圆滚滚的肚子,无奈的互换了一个眼神。
见我们实在吃不下了,那老板才不大情愿地放弃了继续让我们试吃的行为。
我们没有呆太久,毕竟还要再找活干。
辛巴德和那位热情的老板陪我们走到了店门口,我和诺巴郑重地向他们道了谢。
虽然辛巴德这个人性格有些怪,但并不妨碍我把他当作好人。
“‘给你。”临走的时候,他把一本书递到我面前,说是书也不完全,其实是一叠厚厚的羊皮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印满了字,才看了一眼我就在心里决定回去后把它扔到角落里去任其自生自灭。
不过出于礼貌,我还是问了一下:“这是什么?”
“辛巴德的七海冒险。”他眯起眼笑得得意,“推荐一看哟!”
……原来这个家伙还会写书么!?
一直认为习武之人十个有九个是文盲的我很震惊的打量着他。
“噗……”站在他旁边的面包店老版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笑得眉眼弯弯,他扭头戏谑地对辛巴德说了一句,“结果你不还是介意这两个孩子在你说出名字后,没有认出你来么?”
诶,这家伙很有名?
我和诺巴的表情一瞬间很茫然。
“哈哈哈。”被揭穿心事的辛巴德也没有羞恼,摸着脑袋笑了几声,“总之,就当做是给你们的礼物吧。”
我和诺巴又回到了城墙下面。
现在已经是正午过后两个小时了。
我从怀里掏出那一大沓厚厚的羊皮纸,只略略翻了一下,然后拧紧眉头。
不认得的字真多。
几乎每三个字里面就有两个是我不认得的,更别说读了,连大意我都没看懂。
“这句是雷姆的语言,不是官方语。”一只手指突然伸到我面前,在我手上的羊皮纸上的一列文字上画了一道,我转头,是诺巴。
我不解:“你怎么知道?”
诺巴面无表情的耸肩,“以前住的那个地方有一个雷姆人,是个老酒鬼,我没事的时候就爱跟他学字,顺便也学了几句雷姆语。”
我定定盯了他几秒,伸手,按在他头上,狠狠揉了揉。
“老大?”
“待会儿我们去买肉……不会再让你看到土豆了。”
“诶诶换伙食了么?老大我爱你!”他双眼一亮,猛地一扑过来整个人挂在我身上,“老大我爱你爱你爱你爱你——”
“够了你个白痴在摸哪里——”
我把那本书送给了诺巴,既然讲的是冒险故事的话,男孩子要更有兴趣一些吧,反正我留着也看不懂。
诺巴那家伙自然很高兴,并且还拍着胸膛信誓旦旦地说要教我识字。
见那孩子那么高兴,我也不好意思开口说我更愿意一直文盲下去。
算了,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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