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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你不曾真的离去
你始终在我心里
我对你仍有爱意
我对自己无能为力
三年前。B市某家酒吧,发生过一场令人心有余悸的火灾,大火整整烧了一夜,才被扑灭,所有人都逃出来了,唯独留下一个人,据说那人喝醉酒,被漫天的大火毁容了,险些丢掉性命。这条新闻一时间覆盖大小报纸的头条,在这个新闻层出不穷的年代,这件事很快被湮灭在某某明星恋爱,某某明星吸毒,这样的话题之下。
数月后,L氏总经理陆庭宇宣布离职。
随后,季墨也不知所踪。如今,时隔三年,那些事情早已成为旧年历,可那座熟悉的写字楼,依然能唤起脑海最深处的记忆,听闻时间是一剂良药,可医好顽疾固病,可治愈伤心害情之人,可抚平伤痕印记,而有些却愿意永远记住伤痛,不愿遗忘。
他走遍全世界去找寻那个叫忍冬的女子,却再没有发现第二个她。她是独一无二,无可替代,他的心里,再也掺杂不了其他的感情,他也早已不再是原来那个他,他的心,三年前就死了,这一生,他花光所有好运气遇见她,已是有幸,他会在某个似曾相识的地方仔细回想她笑得模样,一直呆到黄昏日暮,他会因为某个东西而想她,如果她也在,会是什么表情,遇到新奇的事情,会想如果她也在,会是什么心情,太多的想念换来的是在无尽的黑夜里暗自神伤,耳边只是回荡着一个问题,为什么是她。
爱情如果说最伤人,不是她不爱你,或者你不爱他。而是望着,却不可以拥抱,想着,却不可以拥有,走着,却不可以同步,说着,却不可以对望。哪怕用尽一生的力气,透支一辈子的幸运,一直都无法靠近,还要面对一天一天的淡忘。
她就那样停止了时间。永远二十五岁,手术室的无影灯成为她脑海中的最后一刻,难道幸福只是人们造的谎?我们固执的相信,直到被现实伤的面目全非,才发现被骗了,我们在这世上漫无目的行走,没有了思考,没有了灵魂,抛弃了挚爱之人,留下了一地伤悲。不知她怎么舍得,就这样扔下所有,独自睡去。
手术结束后,一家人终于松一口气,然而麻醉药过后,怎么也等不到她睁开眼,三天,没醒来,三星期,还没醒来,三个月过去了,她仍然还在沉睡。
可能她真的太累了,休息这么久,还没睡醒。从她手术到结束,姜平始终没出现,等来的消息却像一颗炸弹,轰然作响,忍冬胸腔里正在跳动的心脏,是属于姜平的,得知消息的那天,躺在床上悄无声息的她,眼角润湿了。
原来姜平一直知道脏源不好找,竟然偷偷的给忍冬捐献了心脏,得知忍冬找到合适的脏源的时候,他还装作很高兴的样子,他瞒过所有人就是为了让自己心安,姜平是一个伟大的父亲,虽然这么多年,他都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职责,但是他仍是抓住这个机会,为唯一的女儿做了一点事情。
忍冬还在沉睡中,却不知梦见了什么,那么难过,竟然流眼泪了,也许是听说了这个只见了一眼却没有相认的父亲难过吧。程京泽看着她躺在那,不哭不闹,她的世界终于安静了,没有苦难,没有伤心,没有眼泪,可却带给了许多人无尽的痛苦,等待,煎熬。
陆庭宇离开了,季墨也消失了,只有江岂政有时会来看看她,程京泽每天都会来医院,坐在床边和她说话,给她读报纸,看着她安静的睡颜。他想,有一天她突然睁开双眼,迷茫的问一句,我睡多久了?
他一定会轻吻她的眼睛,然后告诉她,你都睡1000天多了,现在终于醒了,忍冬,欢迎回来。
他在家看了一天的日记,已经一天没去医院,手机不厌其烦地响好几遍了,他合上日记本,终于走到床边,慢腾腾的抄起手机,“喂?哪位?”
不知电话那头说了什么,他突然激动地声音都抖了,音量也不自觉得提高了:“你说什么!再说一遍?她……醒了?”随后,他就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去。不管散落了一地的日记本,只想赶快飞奔到医院,一路上不知闯多少个红灯,交警跟在车后不停的吹口哨,他的车子不受控制一样,不管三七二十一,让人以为是刹车失灵了。
开到立交桥地下的时候,车子堵的像一条长龙,让人心里发急,他想象她穿病号服睁开眼睛的瞬间,心里一阵颤抖,她知不知道自己都睡三年了,红灯终于过去了,他心里着急,不知道她醒来会是什么样子,他太久没听到他说话了,现在急切地想要见到她,在离医院还有几百米的距离,车子却迟迟开不过去,医院的电话再次打来,催促他马上到医院。
他也迫不及待地要见到她睁开眼的样子,于是,他直接下车跑向医院,车流涌动,医院门口更是比肩跻踵,路堵的水泄不通,他在对面,心急如焚,他好不容易钻空跑过去,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骤然失控,直直向他的方向冲去,已经有人注意到那辆失控的大型卡车了,周边路人纷纷发出即将遇到灾难之前的恐怖惊叫,甚至有人捂住眼睛。
然后,随着一片惊呼声停下,尖锐的刹车声划破天际,连带后面的车辆,面对突如其来的情况措手不及,纷纷刹不住车,连环撞到一起……程京泽只感到有温热腥黏的东西流淌在脸上,他浑身使不出力气,往日所有难忘的情景在眼前一一再现,那些走过的陌生的路,那些擦肩而过的人,那些听过的熟悉的誓言都历历在目,令人无法释怀。
她第一次在他面前哭泣,第一次握住他的手,她每主动一次,对他来说都是带着一点点欣喜,藏在内心深处的。多想和她白头偕老,一直走下去,如今却成了奢望。十年之初,他们相识,带着一颗本真的心,一路风雨兼程,直到各自天涯,可有一种情愫早已深入骨髓,无法分离,十年之后,他们相逢,终究还差一步,曲终人散。
他的世界全都被染成红色了,眼前晃动着无数红色的身影,可他却突然看见了她,穿着蓝白的病号服,长长的头发披在肩上,整个人单薄的像一张纸,在马路上的车流中穿梭,奋力向他跑来,他听见她在喊:“哥,等等我……”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后天放番外,下午三点,不见不散O(∩_∩)O~
、番外
陆庭宇,你是我的梦,是我此生的不变信仰。
——季墨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曾经参与其中,我为这些人曾经来过我的生命感到万分幸运,因为经历过,所以才学会如何去爱,如何去成全。
我是季墨,我在伦敦,现在是公元2010年,距陆庭宇消失整整1120天,距我认识他2920天。
陆庭宇,你看得到吗?
我知道,有生之年,或许再也遇不到和这个故事有关的人,我只是想用某种东西证明,他们曾经来到我的生命,给过我许多欢笑和泪水,是我一生都无法忘却的回忆。
陆庭宇,你现在哪里?
时光流转,物是人非。我行走在英国一座不知名的小镇上,这里安静闲适,风景如画,总让我记起,当年那个7岁的女孩子,带着纯真的笑眼,和美好的姿态,在遥远的小镇生长。我决定记录下这个故事,记录下这些年对他的无尽思念,和他追逐过的梦想,来祭奠我还没开始,便胎死腹中的爱情。
关于他的梦想,那是有关一个女孩的故事。
关于我爱他,用一个词形容,艰辛,如果加上一个程度的话,应该是,很艰辛,在这个过程中,所有的甜蜜与心酸都太难忘怀,我知道每一个关于单恋的爱情故事,都是如此。
所以,我给这个故事取名叫《十年思量自难忘》。
这个故事的主角不是我,因为我的追逐和另一个女孩坎坷的一生比起来,并不算什么,我只想写下自己的所见,以及曾经打动过我的故事。但是,陆庭宇却是我人生的主角,是我的祁望,是我遥不可及的心愿。
我知道,可能这一生永远也等不到他了,但是以后,恐怕我不会再爱上其他人,因为,他早已深入我的骨髓,无法拔除。我们几个人,兜兜转转,最后,谁都没有等到谁,我只是难过,他还没有得到幸福,就中途断了线。
他在这个故事里是配角,就如同我在他生命中是配角一样,但我仍然想记录下他的执着,用文字,用记忆,用梦想。因为,他已经渗透到我的生命之中,是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无法忘怀的人。
而那个女孩,却是他的全部,是他的生命,失去了她,他就失去了生命,所以,在医院宣布忍冬脑死亡不久后,他消失了,传闻说他被毁容,传闻他出国整容了,甚至,传闻他早就死在那场大火之中。
我都不相信,统统都不信。我知道,他还好好活着,只是,带着一颗受伤的心,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一个角落活的好好的,虽然不知道,谁能医好他的心伤,或是他受过的伤害什么时候可以恢复,但是我只希望有一天,他能真正放下所有的一切重新来过,然后,平安无恙地出现在众人面前。
我走遍世上所有他去过的地方,看他看过的风景,喝他喝过的酒,走过他走的桥,却再也找不到他了。那个女孩带走他了,他没有心了,成为一个没有灵魂行尸走肉,我知道她的地位,在他心里无人能替代。
他是多么固执的一个人啊,认准的事情,一百头牛都拉不回来,因为了解他,所以,我从未想过去改变,只能笨拙的跟在他的身后,亦步亦趋,企图他哪天不经意回头,能和我狼狈的撞在一起。
即使如此,恐怕,他也不会多顾我一眼,因为太了解他,所以,不抱任何希望。伟大的爱情,几乎都是从第一面就注定的,贾宝玉初见林黛玉说的第一句是“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白娘子初见许仙说的第一句是“公子很像我一个旧识”;秋香初见唐伯虎说的第一句是“我们好像在哪儿见过吧?你看起来好面善”。
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有这种感觉,真的,别说我矫情,虽然我承认,这并不算是伟大,但是,我一眼就认定他。
记得,高一那个春光明媚的早上,他高高的个头,站在讲台上,墨黑的头发柔软地垂下来,班里所有女生的视线,都集中到他的身上。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有这么帅的老师来给我们上课!天上掉陷儿饼了啊!他从善如流地在黑板上写下“陆庭宇”三个字,还笑得那么温柔无害。
陆庭宇,你怎么让我不爱你?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不是一个好学生,我成绩不好,坐在倒数第二排,上课从不听课,尤其一上他的英语课,睡得天昏地暗。他走到我的位子旁边时,我还懒洋洋地趴在桌子上,我知道,他走过来了,因为,我感到头顶一片阴影,和同学们警告的眼神。
可我实在太困了,晚上那么晚才睡,我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只想一觉睡到黑天,我那么无视他,肆无忌惮的挑衅他的权威,他还没计较,只是装作什么都发生一样,从我身侧绕过去了,后来,也许是我太放肆,一上他的课就是睡眠状态,他下定决心管我,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每天晚上都在哪干什么。
我漫不经心地回答,睡觉呗。
哦,请原谅,我年少时,真是目中无人。
他翻了翻我比英语还烂的数学,卷子上可怜巴巴的19分,皱眉头的侧脸好帅,真是吸引人,只记得那晚,他把英语和数学试卷给我从头讲到尾,一大串的乱七八糟的演算和漂亮的英文单词,让我对这个代课老师刮目相看。
于是,我问一句,你英文是数学老师教的还是你数学是英文老师教的?他拉过我的语文卷子,把我没默完的《兰亭集序》接着写下去,方正的小楷,如同他的人一样雅气。
我只想问一句,陆庭宇,你是神吗?
从那开始,我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他见我很刻苦,可是,成绩却没提高多少,竟然还整理笔记借给我。真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美好的时光,转瞬即逝。高三开学后,他就走了,他走的很彻底,谁都联系不到他,他的QQ空间本来就没什么动态,也很少上线,这么一走,灰色的头像再也没有亮过,更别提什么动态了,手机也停机了,发邮箱也不回复了,所有可以联系上他的方式都行不通了。
陆老师,你去哪里了?
他是本校大四的学生,给我们带一段时间的课就走了,他刚开始也说过只是暂时来给我们代课,我几经辗转打听,才知道他去英国了,幸好,那时我的成绩已经不是高二那样烂,在他的帮助下,我扶摇直上,连班主任老师都说我有天赋,爸妈更是欣慰有加。
后来,高考前,我要求去英国,爸妈很诧异,我知道他们并不想让我去,并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家里就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