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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邪没有说话,喜欢上他很大程度上就是喜欢上了寂寞,会不会后悔他不敢替李暮夕下定案。不过琅邪确实是引导一个女孩走向女人的最好人选,超越同龄人太多的成熟、温暖暧昧的眼神、优雅失颓废的贵族气质。这一切,都足以让少女痴迷、女人沉醉。
“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女人,是成熟的少妇类型还是清纯的学生妹。喜欢婉约的还是活泼,喜欢丰腴还是清瘦?”李暮夕眨巴着大眼睛笑道,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可爱而干净的味道。
“我喜欢我喜欢的女人,比如像暮夕这样的黄毛丫头。”琅邪打了一个机锋笑道。
“那你不喜欢怎么样的女人呢?”
李暮夕虽然被琅邪叫做黄毛丫头而装出郁闷的样子,可是内心却充满甜蜜,原来这就是恋爱的味道,可以因为一句话让自己感到最大的快乐。
“我不喜欢太独立的女人,那种喝咖啡她只去星巴克、看书只要看卡尔维诺,品位阳春白雪得不食人间烟火、而且开心开心都与男人无关的女人让我敬而远之,因为就算我有兴趣亵渎最高贵地女神。也不愿意要这样的女人。”
琅邪淡淡道,也许这一点就是他对何解语不怎么有大兴趣的原因所在,虽然琅邪不是那种特别钟情小鸟依人女人的男人,但是女人太过独立总不是他能够坦然接受地事情。因为那不仅仅是像莫雨嫣;冷雨那样经济上的独立,而且还是精神上的独立,这种感觉让喜欢征服的琅邪感到不爽。
“我幸好不是这样的女人,那还有呢?”
李暮夕吐了一下娇嫩的丁香小舌,殊不知在废旧工厂被何解语引诱出的琅邪被她这个动作着实“挑逗”了一番,后者的视线逐渐由她的脸庞往下移,娇小的胸、纤细地小腰、雪嫩的大腿,琅邪地眼神愈加炽热。
“一个女人没有出众的相貌不要紧,但是我绝对无法忍受没有气质的女人,一个漂亮却没有气质的女人和一个没有美貌却拥有气质的女人让我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没有灵魂地花瓶其实很可悲。”
所幸琅邪见过的花瓶并不多,他的女人都是气质和容颜俱佳的极品女人。在琅邪看来女人没有气质就像男人没有命根子一样可耻而可悲。
“如果让你选择林黛玉和薛宝钗。你会选择谁?”李暮夕感兴趣问道。
“我想在选择女朋友的时候,大概有百分之五十的人会选林黛玉,但在选老婆时,估计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男人会选薛宝钗。”琅邪微笑道,捏了一下李暮夕的鼻子。
“为什么?”李暮夕歪着小脑袋一脸不解。
“有个性是一件好事,但婚姻本就是一件特没个性的事。经营一场婚姻要远远难于经营一场爱情,所以很多男人都喜欢适合生活地薛宝钗过日子。”
李暮夕将脑袋靠在琅邪的肩膀上。唐诗宋词信手拈来、玩飙车、篮球都是出神入化、悍然出手一亿、学习足以让不可一世的哥哥汗颜,这样地男人是怎样的优秀,他真的是喜欢我吗?
第一次尝到恋爱那种似醒似梦,非花非雾的朦胧的惆怅滋味,开始莫名其妙的担心一些细小的问题,李暮夕女人天生的敏感因为恋爱而渐渐发掘出来。正在胡思乱想的她却没有发现叶无道的双手已经开始不老实,在她那柔弱的身躯上轻轻游走开来,这就是所谓的引狼入室了,而且还是一头极品色狼。
当李暮夕发觉琅邪的手不安分的停留在她的腹部的时候,俏脸红润的她闭上眼睛躺在床上。摆出一幅海棠醉卧任君采撷的诱人模样,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她自然知道,微微颤抖的身体和睫毛泄漏内心的紧张和羞涩。
“没有谁可以欺负琅邪的女人。除了我自己!”琅邪凝视着那张稍显幼稚却也初具女人韵味的容颜认真道。
曾有人戏言世界上最安全的不是保镖如云的总统或者财阀,或者实力超群的高手,而是琅邪的女人!试想谁敢惹这位煞星的逆麟,对琅邪女人不敬的人下场只有两个不能人道和在地球上消失!
当琅邪俯身贴上李暮夕那粉嫩的唇瓣时,就连花丛老手的他也舒服地呻吟一声,毕竟是只有十五岁的少女,有着无与伦比的娇嫩,他的手也不甘寂寞的攀沿上那对娇小诱人的乳鸽上,但是这个时候他还不敢用力亵渎,只是极轻柔的摩擦,虽然隔着一层布料,过依旧让第一次被男人抚摸身体的李暮夕身体颤抖的厉害,原本清明的眼眸见见蒙一层暧昧粉色的媚意。
害羞的少女悄悄主动伸出滑嫩的小舌头和琅邪纠缠,正在津津有味的汲取少女津液芬芳的琅邪被她这个举动搞得yu火焚身,原本手上舒缓温柔的动作渐渐加大力度,最后干脆从领口伸进去,凝脂般肌肤让琅邪沉醉,将李暮夕较为宽松的内衣微微下推,他便如愿以偿的触摸到那馋涎已久的青涩。
“不要,琅邪,不可以摸那里浑身无力的李暮夕小脸通红,身体火烫,此时微微挣扎的她也知道到底该怎么办。这种陌生的感觉让她想起言情小说和电影中描绘的那些暧昧场景,顿时身体扭动的更加厉害,似乎是想摆脱琅邪手掌带来的燥热,又似乎是在邀请琅邪更多的动作。
当琅邪撩起她粉色上衣和内衣、嘴巴含住她那娇小的胸的时候,李暮夕终于忍不住呻吟开来,双手轻轻按住琅邪的后脑勺,她甚至已经感受到琅邪下体的那个东西,娇小的她完全迷失在琅邪一手编织的大网中。
渐渐翘起的李暮夕媚态渐露,让琅邪惊喜的是李暮夕竟然和莫雨嫣一样是那种天生媚骨的女人,动情的李暮夕眉宇间的媚意几乎让琅邪有马上占有她的冲动。
经过半个小时的亲吻和抚摸才让琅邪稍稍满足,上半身火热、眼眸洋溢春意,娇躯布满粉红se诱。惑的李暮夕安静的躺在琅邪的怀抱,小手轻轻抚摸琅邪的脸颊和耳垂,小小年纪的她已经从小说和影视中学会如何“勾引”和“取悦”男人。
虽然这种感觉很惬意,但是琅邪可不想背负不务正业的罪名,最后根据李暮夕的情况制定了一份紧密的学习计划,她除了语文没有问题外,其它都是弱项,不过好在琅邪这个男朋友自有锦囊妙计,读书考试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李琳到家的时候正好看到琅邪和刁蛮的女儿谈论学习,而一向不把家教老师当回事的儿子也乖乖的复习功课,喜出望外的她乐滋滋的和琅邪问好后就去厨房准备她的丰盛晚餐,这么优秀的家教老师怎么款待都为过。
只是她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已经落入狼口,至于何时就看那头貌似忠良的色狼的心情了。
琅邪将视线从李琳丰腴的背影和臀部移到李暮夕身上,望着那张充满媚意的脸庞,他嘴角的笑意愈加邪气,因为一个好好“调教”李暮夕这个天生尤物的念头冒了出来。
054 摇桃花的少年
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很伟大,成功女人背后的男人很渺小。李暮夕的父亲楚天不喜欢女人太强势独立,而李暮夕的母亲李琳也不甘心做个默默无闻的家庭主妇,所以裂缝越来越大最后只能分道扬镳。
听李暮夕说现在李琳还没有男朋友,这让琅邪感到很纳闷,女人四十正好是如狼似虎的年龄段,没有男人的话如何发泄肯定是个大问题,难道看上去风韵极佳的李琳是性冷淡?
虽然李琳这位女强人看上去确实比较冰冷高傲,但是琅邪确定她绝对是表面上看上去的那样冷漠,除去这个因素那就只能是zi慰了,想到这里笑容渐渐扩大的琅邪发现李暮夕的眼眸正在自己面前,马上收敛笑容一阵虚伪的咳嗽,惹得李暮夕不依的一顿粉拳伺候,只不过琅邪乐得享受这种温柔的惩罚。
李琳的厨艺确实不错,加上精心挑选了菜,而且氛围因为琅邪的存在而融洽很多,四个人都吃得很舒坦。李暮夕刚刚和琅邪确定关系后的亲密接触,现在小脑袋里都是刚才的旖旎场景,餐桌下琅邪的坏手正在她白嫩纤细的大腿上使坏。
满怀感激之情的李琳则不停给琅邪这个大功臣夹菜,因为坐在琅邪对面,每次给琅邪递菜的时候都会微微向前俯身。身穿低领套装地她胸前那很大一片雪嫩都尽收琅邪的眼底,那深陷的ru沟让琅邪偷偷咽了一口口水。
和这样的女人仅仅发生性关系解决一下生理需要而不发生感情纠纷倒不是坏事,一来感觉上李琳还有类似女强人地成熟气质,二来琅邪还不想要了李暮夕。加上能经常和柔弱的莫雨嫣上传,除了较远的冷雨就再没有其她女人。
整天吃莫雨嫣、冷雨这样的“山珍海味”总需要偶尔来几次“家常小菜”来调解胃口(李琳相对于一般女人来说当然已经是大美女了。)
“一个人在ZJ,琅邪一定蛮想家的吧?”
李琳放下筷子像一位母亲问道,现在她对琅邪有很大的好感,且说那优异的成绩,光从外貌上看琅邪也是无懈可击,更何况那种不卑不吭的气质也让身为管理层地她倍生好感。
一个人在zj,原来是一个人。琅邪想到了冷雨,莫雨嫣。顿时发觉寂寞地滋味很浓很浓,浓的无法消除,在嘴边挥之去的苦涩,在心头纠缠不清的萦绕。
放下筷子,琅邪收回在李暮夕大腿上流连的手,没有邪念的凝视李琳的脸孔淡淡笑道:“想。”
自己多少女人都是在一个没有自己地城市孤单生活?
一座城市再繁华再喧闹,没有恋人的笑颜。总是苍白无色。
回去的时候琅邪没有让李琳开车送他回学青,走出别墅林立的小区,他静静走在这座陌生的城市。
什么是缘分?当这个问题缠绕了世人千年万年,就像是那句“问世间情为何物”般在情侣的心名间萦绕流荡。
缘是天定,分是人为。这就是缘分。
夕阳西下,余辉将整座zj城映照晕染得愈加妩媚动人
西湖畔一座典雅的别墅阳台,一位绝色佳人临风而立,以玉为肌,以月为魂,有着说不出的倾国倾城。清风拂面,青丝微扬,不知道是西湖映衬了她的绝代风华,还是她衬托了西湖的润人风韵。
捧着一杯香茗的她眉宇间流溢着淡淡的惆怅,轻轻叹了一口气,浅浅尝了一口微凉的茶水,思绪渐渐飘远
一座繁华大城市的公圆,一位9岁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坐在临水的长椅上伤心哭泣,粉泪滚落脸颊,楚楚可怜。
这个时候一个清秀飘逸带着独特笑意的同龄小男孩蹑手蹑脚走到她面前,嘴里刁着一枝带露桃花的他老气横片道:“是不是发现自己太难看了想不开?谁让你没事对着池水,还真是名副其实的落雁‘沉鱼’,鱼全都被吓跑了。”
被打断哭泣的女孩抬头望了小男孩一眼没有说话,继续流泪,泪眼朦胧的她并没有看清楚男孩的模样。
突然一块干净的淡蓝色手帕递到她面前,再次抬头的她睁开泪眼,犹豫了片刻才接过小男孩的手帕,倔强道:“Justwateninmyeye!(我眼睛里仅仅是水而已)”
“是谁欺负你了吗。我帮你。”小男孩坐在她身边嘴角悬挂着慵懒地笑容,古灵精怪的眼神煞是可爱。
“不要你管!我也没有哭!”女孩杏目圆瞪,将手帕还给比自己还要小的男孩。
“不要告诉我是沙子掉进你的眼睛了。”
男孩噙着灿烂地微笑道,将手里的桃花扔进水里。那可恶的笑容让女孩很想捏住小男孩的脸颊。她站起身就走,因为她发现对面那个家伙的笑容很怪,有种很醇的味道,这让已经略微懂得感情的她脸颊微红。
“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名字呢。”小男孩伸手拦在她面前,很快就流露出色狼的本质。
“凭什么告诉你!”女孩推开他的手向前走去,也许是受了男孩地影响也摘了一枝桃花,原先的那份伤心淡了许多。
“乌发插红杏,素手把桃花。秀唇映花研,人娇胜花娆。(以后出现整首诗词一般是自创)”小男孩随口道,似乎是信手拈来地东西。很小就被长辈要求背诵唐诗宋词元曲的他已经小有收获。
“曹子建七步成诗,那你岂不是要才高九斗了。”女孩虽然不到十岁。同样接受了良好的中国古典文化熏陶,很多历史典故都有所涉猎。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小男孩突然拉着女孩就跑,脸上布满红霞的女孩没有将手挣脱,任由陌生的小男孩握着。
小男孩带着她来到一片烂漫盛放的桃林,“你在这里等着。”他松开女孩柔软的小手,开始使劲摇他们身旁地桃树,顿时天空像是下起绚烂的花雨。粉红色的花瓣随风飘零,带着浓郁的清香缓缓而落。少年便这样一棵一棵摇了过去,,从女孩这一头到桃林的另一头,满头大汗的小男孩朝惊讶的女孩招手。
温柔真的需要天分,这一点不容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