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不禁有些黯然,若是梨花投胎投去富贵人家,凭她的品貌,应当能挑个十分不错的夫婿。
我想,姑且再瞧瞧,若是梨花对傅贤有些好感,我便去和父母谈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我带着梨花在小城里闲逛。苏州与我们那儿自然是许多不同的,景致、风俗、习惯都令人耳目一新。我对这个漂亮的县城很有好感,刚逛没多久,我都萌发日后从军队退下来,就来这里定居的想法了。
我又给梨花多添了两套新装。梨花从小只能穿我穿剩下的衣服,自己能有的衣服屈指可数,我总觉得愧对于她。
另外,为了傅贤送的那把花,我们还专门去买了个底深的陶碗,模样不太好看,但价位便宜,用来装花也够了。
四处走着,我的目光落在胭脂店上。
梨花身上总有一股清气,但脂粉味却是没有半分的,其他女孩子爱用的胭脂水粉,梨花一点儿都没有。以梨花的脾性,倒未必是不喜欢,只是顾忌家里的情况,不忍给父母添麻烦,才不愿开口讨要这些玩物。
我自己只怕这辈子无缘红妆,虽说我并不喜好这些,大约更不适合这些,但若说毫无遗憾,也是谎话。难得有个美貌的亲妹子,正好可以代我实现一下永远也实现不了的愿望。
我牵着梨花走进胭脂铺。
那位留着山羊胡子满面精明的削瘦掌柜,正在招待另一位女客,没注意到我和梨花。
梨花对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店铺都有些局促不安,我便带着她一起挑。可惜,我和梨花其实半斤八两,我也从来没沾过那些女孩子扑在脸上身上的东西,自十四岁起,一身戎装便不曾褪下。
我们两个半吊子,要从这么一大堆长得差不多的胭脂里挑出所谓好的,实属不易。店老板又再招待别的客人,我们便只好乱转。
那位女客大约是有些身份的,身边带了个眼睛金亮的丫鬟,掌柜对她的态度很是恭维,时不时弯腰鞠躬,生怕折了姑娘的兴。
我耳朵尖,他们的对话不停地钻入耳中。
掌柜鼎力向那位小姐推荐一种棺材,口才能赶上许文,听他道:“方大小姐,您看看,这品胭脂是刚从杭州里送来的,色泽亮丽自然,气味清雅脱俗,最衬大家闺秀气质,卖得很俏啊!”
“我们小姐怎么能用跟其他人一样的东西,”那丫鬟抢在小姐之前,趾高气扬地开口,“你卖得俏的,岂不是许多人都有?”
“那您看这一品如何?颜色偏淡,与方大小姐的肤色相得益彰。”
“太老,你就拿这些便宜货来糊弄我家小姐?”丫鬟冷冷道,还讽刺地哼了一声。
掌柜的僵了僵,才道:“那这一盒吧,是一个时辰前京城运来的,总共二十盒,我还一盒都没卖过。都是京中的夫人小姐用的,听说公主和上官云锦小姐也甚是喜爱啊!”
我心中一动,上官云锦这个名字我可不能更熟了,隔几日必会入耳一次。这位当年七岁就号称要得第一美人称号的小姐,不负众望地长成了倾国倾城的美人,且身负才女之名,琴棋书画样样通晓,诗词歌赋兴手拈来。
据说上官云锦小姐为天下才子心迷神往,还有生性浪漫的诗人为一睹芳容,在上官府宅的围墙上足足吊了一夜。见到上官云锦本人后,这个诗人惊为天人,震得从围墙上跌落下来,回家就此封笔,道曰:“在下笔触绝无可能描绘出上官小姐的美貌之十一,委实惭愧,在下宁愿自今日起不再执笔,也不愿以拙劣的文辞玷污上官小姐的姿容。”
有了这样的传说,上官小姐愈发名噪一时,想不到这名声竟然早已跃出京城,还传到苏州来了。
那小姐的丫鬟听到公主和上官小姐的名号,果然没再说话,我正以为事情要以顾客买了胭脂告终,就听到那位方小姐亲自开口了。
“掌柜的,你说,京城里来的将军会喜欢这样的胭脂吗?”
她说的这句话可算真把我震住了,京城里来的将军,找遍整个苏州城也只有我几个时辰前还说过话的任枫将军。
许文说得果然不错,将军的桃花可不仅限于京城,天下女子无不为之倾心。看来我眼皮底下就有一朵含苞待放的江南桃花,此等好戏不可不看。
我连忙抬起头,只看见一个着半臂齐胸绿襦裙的窈窕的背影,瞧不见正脸。
谁知,她的身段刚落入我眼内,一股熟悉感再度扑面而来,与之相伴的还有一种令人作呕的不舒服之感,强烈冲击使我心神一荡。
待缓过神儿来,我不禁多扫了两眼。
她的丫鬟似觉察到我的视线,回头狠狠剜了我一眼。我不管她,继续看。
那干瘦的老掌柜直管把东西卖出去,可不管别的,满不在乎地信口开河:“没有男人不喜欢这样的胭脂。”
“味道挺重的。”方小姐闻了闻,说道。
“京城人好的就是这一口。”掌柜信誓旦旦地说。
我家虽不在京中,但靠得近,还真是头一回听说这些,忍俊不禁。其实以军营里那群男人的性格,能不能注意到人家姑娘涂了胭脂,还是个问题呢,更谈不上喜好了。
将军倒确实比其他糙汉子细腻些,可我也不认为他能分辨出女人用的东西。
不过方小姐被掌柜的忽悠成功了,她让丫鬟付账,带着胭脂满意归去。
掌柜的这才来招呼我和梨花了。
因为方小姐给我的奇怪感觉,我便向他打探:“刚刚那位姑娘是哪家的小姐?”
生意人到底眼光毒辣,他一眼瞧穿我的底细:“当兵的?有点小官职吧?”
只要没发现我是女的,对其他身份问题我是不在乎的,于是便随便点了点头。
“还是死心吧!方小姐瞧不上你的。”掌柜的一脸了然,“她虽不是方县令的亲生女儿,但很是得宠,心高得很啊。”
“哦?”我还蛮感兴趣的,只当是听个将军桃花的乐子。
掌柜摇摇头,道:“刚刚你听着没?她瞧上新来的那位将军了!真是……唉。跟你说,其实那盒胭脂我跟她多要了四十文钱。”
“不提了。”掌柜捋了捋一把小山羊胡,“你妹妹想要点什么?”
“你瞧得出是我妹?”我挺惊讶的,毕竟傅贤第一眼见到梨花,还猜是我娘子。
听到提她,梨花红着脸稍稍后退了一步。
掌柜的扫了我一眼,接着在我与梨花间游移,道:“若不是妹妹,你哪儿能明目张胆地看人家方小姐?再说了,你们兄妹俩……看得出是一个娘出来的。”
我对掌柜的眼力拜服,但看脸就认出我们有亲缘的,他还是头一个。
梨花不大敢放开了挑选,觉得什么都贵,出于对掌柜眼光的敬佩和信任,我买了盒掌柜挑的。
我与梨花正要走,掌柜拦住我,叮嘱道:“那个方小姐千万别想了,漂亮归漂亮,不好惹。这是个心里瞒得住事儿的,为人不大和善,老实人别瞎凑。”
我当然连连点头,本来也没想与她有什么牵扯,不过是多个谈资。再说,一个没我大的姑娘,琢磨着也凶悍不到哪里去。
只是那种强烈的熟悉感令我在意,我花了片刻回想之前做过的梦里有没有她,发觉没有,便安下心来,一会儿就把这事抛到了脑后。
当初我对常青、将军不也觉得甚是眼熟吗,小事罢了。
我们接着在街上毫无目的地的四处逛,找些风景看。直逛到黄昏,街上灯火阑珊,行人渐稀,我才带着梨花回去。
梨花把茶壶里的花放到新买的陶碗中,露出浅浅的微笑。
之后几天,我过得日子竟也差不多是如此。将军说让我暂时闲着,不给我活儿干,我就真的闲得快长毛了,白天带着妹妹踏青,晚上还能去厨房偷点加餐,唯一要应付的只有时不时上门骚扰的傅贤。不客气的说,这大约是我这辈子目前为止过过的最安逸的时光。
苏州百姓热情善良,且这地方景致优美,气候宜人,我在这里定居的想法一天天强烈起来,乃至琢磨起要不干脆把梨花在这儿寻个人嫁了。
不过,常青就没我这么清闲了。将军说要把剿寇的事托给别人办,最合适的人便是常青。常青整日忙得要命,常常早出晚归,我有几次找他一块儿,都扑了个空。
所以,有一天清晨,常青自己来找我的时候,我还挺意外的。
常青看起来累得瘦了一圈,乍一瞧挺可怜的,但他咧着嘴对我笑,露出那两颗洁白的虎牙,“今天有事吗?我们和将军一起喝个酒吧。”
如果要喝酒,往常都只有常青和我,听说还有将军,我大感惊奇,问道:“和将军?怎么,出事情了?”
将军有个秘密,非亲信不知道,他不擅长喝酒,很容易醉。将军与常人不同,他喝醉跟没醉看起来毫无差别,但第二天醒来会头痛欲裂,发生过什么一概不知。据将军说,感觉非常不好。所以非特殊情况或是不得不出席的会宴,他一概不碰酒。
“是要出点大事,但那是以后。”常青摸了摸下巴,“今天会是好戏,方县令晚上请饭,一定有酒。”
听到方县令,我立刻记起那天偶遇的方小姐。
常青考虑了一会儿,笑容收敛一些,道:“不过有备无患,你武器还是带着。”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跑出去吃人家请的饭;还扛着大刀大剑显然是不成样子的,常青让我带的武器,自然是我平时藏在靴子里那柄匕首。
最近天气很热;其实靴子穿着闷得难受。但杀突厥小王子那天之后,我就忽然明白了有备无患的意义,小腿要是没贴着那把冰冷的匕首就怪没有安全感的,所以即使常青没说,我也时时刻刻都随身携带。
我问他:“还有别人来吗?要不要穿得正经点?”
“将军带我们两个;方县令的女儿大约会来。”常青幸灾乐祸地笑了笑;“将军没和方县令说要带我们,是先斩后奏,衣服随便穿穿就好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常青一向对将军吃瘪的事很感兴趣。
听到这个描述;我恍然大悟,连忙递给常青一个会意的眼神,“原来如此。”
常青微笑着拍拍我的肩膀。
这种由长辈引荐,未婚年轻男女单独会面吃饭的,就和媒婆上门问亲的性质差不多。将军把我俩带去,原本的男女私下见面就成了大饭局,基本是打算搅浑这回事了。
另外,将军因为不胜酒量,除非亲信,不会和别人单独喝酒。若是不得不喝酒,他一定会带几个信得过的人同去。
我不禁疑惑道:“将军不想见那个方小姐,回绝不就好了?”
既然是牵线搭桥,自然不是硬来的,方县令论家室比不上将军那样的世代名将家族,论官位比不上将军从三品京城军职,至于方小姐……我回想了一番,估计也比不上将军貌美如斯。
如此一来,处处完全是方县令高攀,将军若要拒绝,坦言便是。
常青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慢慢地道:“若别人也是先斩后奏呢?”
我立即了悟常青话中意味,顿感惊讶。想不到方县令对自家小姐的才情美貌如此自信,这么一手有损读书人气节的都敢玩。要知道这事要是最后成不了,还被外人知道是欺骗,那可不是长辈颜面挂不住的问题了,人品信用都要大打折扣。
将军竟能让无数官员以身犯险,争着做他的岳丈,我着实敬佩不已。
“晚上时辰到了,你便来叫我吧。”我对常青说。
常青颔首同意。
我以为他要离开了,谁知,他在原地欲言。见他还有话说,我便在原地等着。
“初七那日,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常青微微移开视线,我瞥见他脸侧掠过一丝微红,“到苏州以后,我都没怎么见到你……很不习惯。”
初七就是两日后,我想我应该还是闲的,便回答:“没问题,其实你不在,没人喝酒打鸟,我也不大习惯。”
苏州千好万好,唯一的不好就是打个麻雀还要跑去城郊,再说,我一个人去也没意思。
我那句不习惯里,也有些我夜深人静才想的小心思,只是这个我不敢叫他看出来,怕以后连兄弟都没得做。
常青深深瞧我一眼,叹了口气,无奈地说了句:“嗯,我等你。”
常青这才离去。我也缩回房间里。
梨花乖巧地躲着,一直没吭声,我扭头时,正见她拨弄着陶碗里的那几朵傅贤送来的小花。傅贤采的时候带出了根和泥,这倒方便了梨花养。她重新挖泥、松土,把花栽下去,尽管傅贤捏碎不少花的筋脉,在梨花的细心照料下,竟然真的有两三朵小花重新活过来,甚至抽了新叶,还有越长越高的趋势。
梨花神情挺专注的,我拍她的时候,她吓得肩膀一颤。
“今晚,还有后天,我不陪你。”我对她道,“晚上我不大放心你一个人出去……我找几本书给你认认字吧。”
除我自己之外,梨花交给谁手里我总有点不安心,我妹妹太柔弱,看上去人人都能欺负她。梨花运气没有我好,她出生时,擅长书写阅读的大伯已经过世,父亲只能教她几个歪歪扭扭的字,识字方面,她自然没我好。
来苏州后,我带她玩之余,还连带着教认字。原本我自己也是个半桶水,但军营里的长辈、将军还有常青,都不断磨练我的识字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