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再说了,深藏不露的风云卿是吃素的?掌管京城禁军的康老四也是吃素的?
路上的安危我不怎么忧心,我忧心的是这次华凌云硬要我下江南的目的。
祝寿?哄三岁小孩呢。
我翻翻白眼,挥手让紫菀和赵钱孙李都出去,才又捧起茶杯细细抿,断水就放在身旁的小几上。
一直以为,宝剑脱鞘自鸣警主不过是民间传说,没有科学依据,哪里知道今夜一场虚惊,居然是真的。
如此说来,北堂旌送我断水,也算是未雨绸缪了。
不过风云卿却委实让我惊讶了一番。
武功竟是出乎意料的高强,不知和北堂旌比,谁更胜一筹呢?
至于那个刺客……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想来想去八成也和以前的那个华夜脱不了关系,但是……那刺客给我的感觉……
之前确实是想杀我,但是在风云卿出手之后,那股冰冷的杀意忽然间全部朝向风云卿而去,而且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风云卿知道这个刺客是谁,出手的时候有意无意间都避开了对方的要害,不然凭他的武功,刺客怎么能这样轻而易举地逃走?也没有丝毫追击的念头,就像是――
就像是有意放他一马似的。
我叹口气。
还以为这次下江南就只是祝寿而已呢,如今看来,恐怕麻烦事情还多得很。
自那夜差点遇刺之后,康老四加强了防卫,刺客也不曾再出现,接下来的日子,倒是顺顺当当波澜不惊。
我的字在临时抱佛脚之下,强行恶补终于还算能见人了,不再是之前猫抓的一样,至少看上去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虽说不上什么体什么风的,至少拿得出手不丢人。
风云卿看了没吱声,康老四倒甚为满意,于是我得以摆脱没日没夜的练字再练字,闲暇时候看看书弹弹琴,扳着指头数什么时候到目的地。
也是太无聊了,于是心念一动,叫紫菀把琴拿了出来。
说起来,北堂旌老是说我欠他一曲,我又不会高山流水,更不会离骚曲赋,欠就欠了,那混蛋还能吞了我不成?
不过倒想起小时候经常做的一件事来。
小孩子好动静不下心,我虽然从小被老爹逼着学琴,但怎么也不喜欢那些沉稳缓慢的古曲,于是常常趁大人不在的时候,用琴来弹流行曲的调子,虽然听上去有点别扭,却乐此不疲。倒是老爹常骂我这种行为是暴殄天物,简直是浪费了琴这门高雅的艺术。
如今无聊,不妨尝试一下,也算是消磨时间。
风云卿虽然不再守着我练字,不过每当我弹琴练习的时候,他也会不时在眼前出现。八成一样是被无聊憋的,当然,不排除担心刺客再来的危险性。
船舱面前是个半敞开的房间,平时我就命人把琴搬来这里,拂几焚香,调弦操曲。对着流水潺潺,河风清朗,倒也不算逆了弹琴之忌。
我有一下没一下地拨着琴弦,弹的是《杀破狼》的调子。
为什么会想到弹这首,我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是顺手拨弦,待到发觉的时候,才听出是“破晓和月牙在交替,我穿越过几个世纪,只为你”那几句,想到歌名,顿时一愣。
难道……竟是在想着那个无赖吗?
我皱眉。
北堂旌知道了我女儿身的真相,却声色不露,已经让我不由得起了疑心。
究竟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他的霸道,还有他温暖的怀抱,有多少是真心?又有多少是别有目的?
不可否认,北堂旌是个充满魅力的人物,我即使贵为华夜侯爷,却也不过是一个女人,怎能不动心?怎能不贪恋一个宽厚的胸膛?
我到底……要不要相信他呢?
心里有事想得出神,手指也不知不觉地用力,《杀破狼》的调子缓缓地流出。
“怎么忽然变了肃杀之意?”
耳边忽然传来风云卿的声音,我回头看去。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房中,大概听了良久,听我越来越荒腔走板不成调,终于忍耐不住开口:“小侯爷可是有烦心之事?”
我没有回答,转回头来,敛了敛心神,手指轻抹弦,不着痕迹地变了曲子。
“只是一些小事,不足挂齿,倒让风大人见笑了。”
自那夜刺客一事之后,不知怎么的,风云卿对我的态度忽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没事儿就坑你玩儿,忽悠得我就像那遇到天敌的猫似的,整天炸毛,而是温和又有礼,一派君子风范,也不再一口一个“下官”,都自称“云卿”,虽然对我还是恭敬地叫着“小侯爷”。
礼尚往来,人家都主动抛出橄榄枝了,难道我还要继续炸毛不成?
所以这几日,我和风云卿的关系不知不觉中缓和了下来,不再是整天大眼瞪小眼,唯恐少瞪一眼,有时候遇见聊两句,感觉也还不错。
他似乎还算对我弹琴有点兴趣,时常上来听听,虽然我弹的多数走调走了十万八千里,他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损人不带脏字,反倒会耐心地指导,纠正我的不足之处。
只是琴乃为知音而奏,风云卿能从我那古怪的琴音中听出心事和情绪来,是不是该说,他也算是我的知音?
我心里犹豫,指下自然也显得粘黏不爽快,琴声顿时一滞。
也许是听了出来,风云卿开口道:“每日听小侯爷抚琴,却不是高山流水,潇湘水云,曲调云卿并未听过,不知小侯爷能否告知出处?”
……难道要我告诉他,这是不知多少年后的流行曲,和高雅艺术一点都不靠谱的东西?
我只好搪塞:“只是顺手弹的而已,不成曲调。”
“那倒未必。”风云卿走近我,道。
“之前听小侯爷所奏,时而有肃杀之意,时而又有铿锵之声,抑或温婉如诗,虽调不同,但曲意有,何不完成呢?”
风云卿这人说话有一个毛病,就是文绉绉的,亏得我和他斗嘴这几日,居然也算是习惯了他的咬文嚼字,不至于半天都明白不过来,当下听清楚了他话里的意思,原来是想让我把那些曲子弹完。
化流行曲为琴曲,听起来似乎不错,可惜我没这个本事,于是老实地摇摇头:“天资愚笨,实在不能了。”
“小侯爷怎么妄自菲薄?”风云卿一笑,“若是不弃,云卿愿意代劳。”
我抬头看他,脸上带着笑意,似乎是认真的。于是起身让座,风云卿在绿绮后坐下,双手放在琴弦上,轻轻一拨,俨然就是刚才我顺手弹的《杀破狼》的调子。
想不到我只弹过一次,他就全都记住了。而且一扫我之前的粘黏滞泻,弹得流畅如水,却又不变其中的铿锵肃杀之意,竟全得原曲精髓。
风云卿,本朝第一才子,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一曲抚毕,风云卿抬头看向我,脸色有点奇怪,我这才发现,我竟然在不知不觉间,随着他的琴声,将那《杀破狼》的歌词轻声哼了出来。
“小侯爷唱的词,有点奇怪,不像是诗赋一类,浅白明了,云卿从未听过。”他道。
我心中有点好笑。
你怎么可能听过?
“确实不是诗赋。”我忍住笑,开口说道,“只是我觉得,歌词,要能歌才称之为词,既然如此,浅白又有何不可呢?能琅琅上口传唱不好吗?”
风云卿沉吟片刻:“不错,昔日击壤歌传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四字浅显明了,却写尽民生天然,再无能出其右者,未必就比精雕细琢的文章差得到哪里去。”
想不到我顺口胡诌的一句话,风云卿居然甚是赞同,而且听起来也似乎很有道理,我对他的好感度,不禁上升一分。
第六章 无月无染
一路顺流而下,经平河抵达韶南,从码头上岸,当地文武官员早就隆重地列队迎接。
我们并未直接去镇南王府,而是住在不远处的行馆沈园。
沈园为当地名园之一,房舍屋宇,无不透着江岸水乡的秀美。漫步园中,楼阁精致,亭台玲珑,兰草幽幽,几笼翠竹摇曳,山石池水,都是循屋而成,处处可见别具匠心。
我住在南苑的芷菱轩,在沈园休息两日,养足精神,就要去镇南王府给老爷子祝寿。
又是一场小小的考验,不晓得那老头子这么多年没见华夜,会不会看出现在这个是假的?转念一想,反正有康老四给我撑腰,船到桥头自然直,总能蒙混过去,于是又放下心来,等着去见老爷子完成任务好打道回府。
虽然华凌云和康老四口口声声说是祝寿,但我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样简单,不过平心而论,以我这怕麻烦的懒惰个性,还是祈祷真的真的仅仅只是祝寿就好。
转眼到了日子,一溜三辆马车搭着我们晃悠悠地到了镇南王府。
我本来算盘敲得麻利,以为见了老爷子拜个寿说几句好听的,大不了考考写字吟诗,随便糊弄一下就过去了,哪里知道,等见了镇南王爷,才晓得,我这一路上的魔鬼训练,算是白搭了。
老爷子蟒袍玉带,三缕长须,看上去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味道,可惜一开口,我就知道,老人家病了,而且病得不轻。
康老四满面笑容上前恭敬地喊了声“镇南王爷”,老爷子抬头看了看,回俩字儿:“小黄。”
康老四笑容顿时凝固。
他抓耳挠腮不知所以,看看老爷子又回头看看我,明显不知道“小黄”是谁。
我耸肩,你都不知道了,难道我知道得比你还清楚?
倒是老爷子身边一个看起来低眉顺眼的小美人旋即解了惑。
“小黄……是去年爷爷养的一条狗,已经死了。”
……
好吧,我承认我不该在康老四如此尴尬的时候狂笑,实在不给他留面子,但是……谁忍得住啊?
偷眼扫了扫风云卿,不也一样满脸忍俊不禁的表情吗?
不过俗话说得好,现世报,还得快。
我还没笑完,景老爷子就一把拽住了我的手,异常诚恳地开口:“无染,你昨天是不是又逃了学堂?你呀,要是有夜儿一成的聪慧,我也放心不少了。”
夜儿?无染?
我大惑不解,手指弯弯指指自己,转头看向笑到抽筋的康老四。
明显,夜儿是说我,可老爷子干吗抓着我的手叫“无染”,乍一听还以为是“污染”,差点就条件反射对一句“环保”。
小美人上前扶住自己的爷爷,温言解释:“爷爷,您记错了,他是夜儿哥哥,您一直念念不忘的夜儿,不是无染哥哥。”
老爷子却瞪眼吹胡子:“胡说!夜儿哪有这么大?明明才是个8岁的孩子!”
……本侯爷10年前8岁。
我算明白了,这老头子看样子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怨不得糊涂,记忆都是错乱的。
小美人一脸无奈的神色,转头正好和我四目对上。我还不觉得什么,她却一下子红了脸,连忙低下头去。
……害什么羞啊?虽然我现在是男装打扮,也不至于帅得那么惨绝人寰,连看一眼都脸红吧?
我习惯性地翻白眼。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听老爷子说话越来越靠三不着四,景无月,也就是那低眉顺眼的小美人和王府总管张叔一商量,搀扶着他就脚不点地地送进了内室,丝毫无视老头子一叠声的“小夜儿呢?怎么不来看我?”
本来他喊一声“小夜儿”,我就应一声“在这里呢”,可应了半天才发现老头子根本就没听进去,还是张着两眼到处找他记忆里的“小夜儿”,彻底无视掉我这个正主,所以后来干脆不答应了,目送着他一溜烟地被送回房去继续寻找“小夜儿”。
端起茶杯刚抿了一口,康老四笑得贼忒兮兮地开口:“夜儿,觉得无月郡主怎么样啊?”
“天生丽质,斯文秀雅。”鄙人的优点之一就是,只要是美人,无论男女,都会发自真心地赞赏。
康老四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笑得脸上那层白粉壳都快裂开了,扑哧扑哧往下掉粉。
我担心地把茶杯往自己的方向拢了拢,免得遭受池鱼之殃。
“无月郡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江南第一才女之称――”
我点头示意康老四继续,然后端起茶杯继续喝。
呼……之前都顾着应付那老爷子了,回话回得我口干舌燥,需要好好补充水分。
“――所以,身为她未婚夫的你,也至少会点才说得过去。”
“噗!”
我一口茶水全喷到康老四脸上。
我恨姓华的这家子!
为什么一个两个,都喜欢冷不丁地冒一句出来吓唬人?经常害得我形象全失!
所以看见康老四被喷了一脸,拿手一抹就成了浆子,我也没有丝毫的愧疚感,唯一的想法是,他就不能不抹这些粉啊膏的吗?大男人涂这些算什么?
说起来,北堂旌和风云卿也不曾涂过这些,看起来真是清清爽爽,顺眼得很。
想到风云卿,我侧头看了他一眼。
他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件事。
我忍不住嘴角抽搐。
这些可恶的家伙,明明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偏偏就瞒着我一人!难怪华凌云非逼着我下江南呢,敢情是给他带弟媳妇儿来了?
问题是……我怎么可能给他把弟媳妇儿带回去?我是女人啊!
虽然一直是男装示人,别人也都以为我是男人,但男装的掩饰之下,货真价实是个女人啊!如假包换的女人!怎么能娶得了媳妇儿?难道太后和华夜苦心遮掩18年的真相,就要在这镇南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