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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焉,有红色的焉,有水晶做的焉,有铁皮做的焉。简直是洋洋大观,五花八门,不禁更为惊骇。归而询诸教习,才知道那就是梳妆之处,太太小姐们每天危坐其前,东涂一下,西抹一下,前揉一下,后捶一下,少则十分钟,多则两小时。早晨起来搞一遍,午饭后又搞一遍,晚饭后又搞一遍,外出时再搞一遍,临睡时搞得更厉害——卷起头发,点上去痣之药,涂上保嫩防皱之油。呜呼,再倔强再伟大的男人,和她对抗,能不一败涂地乎?
俗云:“远看脸,近看脚,不远不近看腰窝。”这是五千年传统文化看女人之法,为啥在距离很近时,不能看脸乎?盖看三围看不出毛病,看脚也看不出毛病,看有红有白的猪油脸蛋儿,最易发疯。美丽的太太小姐们常常把人逼得不敢仰视,甚至连气都喘不出,偷觑一眼都会神经错乱,演出精彩节目——像目瞪口呆,流出涎水猛的又吸回去之类,就是完全靠她美貌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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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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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研究太太小姐,已研究了两个月有余。发表途中,写信来鼓励者有之,表示要为我立铜像者有之,捧我博学多才,前途光明者有之,责我老不正经,自毁声誉者有之,索我签名玉照,以便悬挂,日夕焚香顶礼者有之。柏杨先生年高德劭,有官崽风,对毁誉之来,根本无动于衷。且自问即令再写上三月,也要挂一漏万。一则,女人身上如诸葛亮先生的八阵图,奇妙之处甚多,我的学问虽然已经够大,仍觉隔靴搔痒,越想越糊涂。二则,柏杨先生每天写一千字,既无腹稿,又无资料,(写杂文全凭信口开河,如果参考起资料,恐怕连肠子都饿没有啦。)笔尖横冲直撞,连自己都不知道写的是啥,等到凑够一千字,从头再看一遍,居然通顺,不禁大喜,盖天纵英才,又一明证。不过,这种写法如果能写出点名堂,也真是没啥天理。但仍可名之曰“女人经”;盖一谈到“经”,便有严肃之感,连纯是民歌的“诗”都成了《诗经》,圣人可以拆烂污,我也可以拆烂污。
凡来信恭维者,我一律接受,并一律信以为真,以资陶醉。凡来信道貌岸然者,我则一律作佩服状。凡来信责备者,我则一律不理不睬。然凡来信质询指教者,在这最后尾言之中,再提出讨论讨论,一以解惑,一以补漏,一以搪塞,诚三便之举也。
一
孙守侬先生曾指出尼姑问题,这问题可以说大问题。盖头发之为物也,当初上帝造人,在顶瓜皮上栽了些蓬蓬乱草,当然是为了保护祂创造物的脑子,不但可以防太阳晒,且万一失足落水,别人抓住你的小辫子,就可救你不死;若你是个秃家伙,便老命休矣。而且万一有个石块木棒之类,迎头痛击,本来要把你打全死的,因有头发衬着之故,顶多也不过半死焉。
不过头发真正功用似乎还在美感上,记得抗战之前,中国青年被强制剃成光头,在营官兵们自然也是如此,结果是如何耶?只要一有机会,便起而反抗,短短的寒暑春假,就有人留将起来,气得教官暴跳如雷。到了今天,风气所趋,大家全成了油头粉面,头发对于男人,尚是如此严重,对于女人,其严重性,更不用说矣。
一般人称天主教的神父为洋和尚,称天主教的修女为洋尼姑,其实不太一样,称修女为女道士当更恰当。盖真正的尼姑必须把头剃成秃子,有的为了表示货真价实,还在天灵盖烧了六个戒疤,修女和女道士便没有这种展览。一个女人到了尼姑的地步,诚所谓“棉线提豆腐”,千万别提,即令提也提不起来也。修女则头发仍在,不过密密包住,不示凡人。女道士亦然,这大概是对佛教那种“赶尽杀绝”的剃女人秀发办法的一个猛烈反击,站在美感观点和性感观点上,尼姑可以说分数最低,只有阿Q先生穷极无聊,才觉得飘飘然。
孙守侬先生有兴趣的是,武照女士到底当过尼姑没有耶?武女士真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女人之一,按一般惯例,一个美貌绝伦的女人,脑筋多半不太够用,盖她用不着去绞脑汁,自有男人们甘服劳役,作犬作马。而武女士则不然,不但漂亮,而且有一般男人所没有的智慧,把南周帝国治理得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只是冤狱太多),这大概是上帝造人,造到她的时候,一时高兴,故意放了些特别材料。史书上是说她当过尼姑,但没有肯定她剃光了头,对于这种既爱漂亮又要出家的女人,佛教有解决之道,曰“带发修行”,真是一举两得的绝妙办法,武女士恐怕是这般炮制。退一万步讲,即令她当初剃光了头,以她那种不甘屈服的倔强个性,也势必整天用布包着。后来,李治先生思慕她的美色,招她进宫,如果她是带发修行,梳洗一番,自可马上动身。如果她已剃发,我敢跟你赌一块钱,她一定坚持着要等到乌丝长了出来才往,否则第一印象竟是光秃秃而铁青青,恐怕啥都别说啦。聪明绝顶如武女士者,她肯冒这个险乎?问题是,当皇帝的都是急色儿,李治先生能等她长一年的头发耶?是以她“带发修行”的可能性最大,且彼时佛教尚未大行,说不定她当的不是尼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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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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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按:这一段是一九六二年写稿时的学问,现在——一九八○年代剪贴选集时,学问已增,又要自己打嘴。查武照女士当时确实剃光了头,等头发长了之后才跟李治先生再见面的。这不关李治先生的忍劲,而是宫廷阴谋的一部分,说来话长。)
历史上和头发有密切关系的后妃,还有一个杨玉环,她阁下有一次恃宠而骄得罪了丈夫兼衣食父母李隆基先生,把她赶了出去。绝望之余,计上心来,乃剪了一绺秀发送去,李公睹物思人,果然中了圈套。呜呼,于此又可发现头发之妙用矣,那就是说,必要时可以剪之寄之,以拴男人。太太小姐们读到这里,应紧记心头,永不可忘。杨女士乃绝顶聪明之辈,盖女人身上,只有头发剪之不痛,且可再生,剪过后用盐水洒上几滴,硬说是思君得泪落如雨,不要说李隆基先生老矣耄矣,便是年轻小伙子,恐怕都受不了也。如果杨女士是一个死心眼,剪了一大堆手指甲或脚趾甲,甚至索性把鼻子剪掉,或剪掉一个|乳头,(李隆基先生最喜欢她的“鸡头肉”,史书俱在,可供考证。)你说那结果岂不一塌糊涂。
剪发寄发,属于“嗲”的一种,妥善用之,无男不摧。
二
乐矣先生来信谈到照片,说有些女人很漂亮,可是照起相来很不漂亮,而有些女人一团糟,照起相来却美得不得了,是眼睛不可靠乎?抑是照相机不可靠乎?
这问题很严重,柏杨先生也有这种困惑,没有办法找到解答。记得随片登台之风最盛之时,曾晤及数位女明星,皆曾如雷贯耳。若某某小姐,脸上除了皱纹便是粉,尤其可惊的是,其脸上的皮甚松,摇摇然,晃晃然,使人毛骨倒竖。但上得银幕,或上得画版,或照出来的签名照,竟俨然姣好女子。
不仅电影演员如此,京戏演员亦是如此。有很多太太小姐,爱上那个调调儿,谁晓得台底下虽娇艳如花,上得台来,却不堪入目。演后直问别人:“我的扮相如何?”别人嗫嚅以应。致使她粉泪满脸。有一次,我看《拾玉镯》,台上的孙玉姣又娇又俏,又柔又媚,惹得观众坐立不安,朋友曰:“她下得台来,一定把人爱煞。”戏毕迳赴后台,亲睹芳容,该女士竟脸方方而布满雀斑,而且声如流沙。(凡用喉的女子,或歌星,或声乐家,其歌甚美者,其说话的声音似乎都要有点毛病,怪哉!)
这谓之没有“镜头脸”,镜头脸者,洋文曰“砍麦拉非死”,是女人能不能从事电影、电视,以及戏剧等,所有必需靠脸蛋儿漂亮才能吃饭的主要关键。如果没有镜头脸,你便再努力都没有用,(如果扮演牛头马面,则自属例外。)如果有镜头脸,则基础已俱,只等盖高楼大厦矣。如果扮相美下妆后也美;台上美,台下也美;银幕上美,面对面谈心或跳舞时也美;你的前途包管灿烂如锦,有大福享的。
同是桃花人面,竟有上相不上相之分,大概是什么线条作怪,肉眼看不见,镜头上却显示出来。京戏演员虽不拍照,可是在额角上勒之提之,在两颊上贴之黏之,再好的脸都被弄得不成样子矣。而真正不成样的脸,反而被遮盖成一个瓜子形状,妙不可言。
当一个男人,往往会碰到一种场面,太太小姐执其玉照,殷殷相询曰:“你看像不像我?难看死啦。”这时候,就要看你的神通矣,你如果曰:“这像比你本人差得多啦!”准有甜笑供你欣赏。如果你老老实实曰:“这像比你本人漂亮得多啦。”呜呼,从今以后,你她之间,便结下了大仇,不可不慎。
三
女人之袜和女人之腿,密不可分,叶敬之先生来信痛诋黑袜,其实不要说诋,便是弄个原子弹,都挡不住。利之所在,市人共趋,美之所在,女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玻璃丝袜独霸腿坛,已三十年,其妙处前已言之,在于穿之跟没有穿之一样。现在黑色长统袜出现,基于人类喜新厌旧的心理,黑色似乎比肉色更能引起男人的高血压。尤其是,黑袜稀疏,肌肤隐约外露,有些太太小姐穿着一身黑,黑衣黑裙,黑袜黑鞋,活像一个小寡妇。咦,天下有比小寡妇更动人心弦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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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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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袜流行,已成必然趋势,阴历年拜年时,我还赫然发现有红色长统袜者,大骇,当时就看了半天。说不定到了明年,红袜大行,人人看了红袜都不再稀奇,而轮到看了绿袜稀奇矣。女人身上的花样变化最巨,一年一个样,一月一个式,以便男人们应接不暇,爱不忍释。因之似乎将来还有长统黄袜,长统蓝袜,长统花袜,以及长统的其他什么乱七八糟的袜问世。问题不在于流行啥,而在于有没有福气消受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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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天生是尤物》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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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文化人欢宴时,常脱下漂亮侍女的绣鞋,把酒杯放在绣鞋里行酒,那情景教人恨不早生两百年,盖现代人只知灌黄汤,无此雅兴。纪晓岚先生在《阅微草堂笔记》中,对此特别杜撰一文,大加痛斥,曰某家大族,在祠堂祭祖时,其中一个酒杯忽然爆炸,盖该杯曾在绣鞋中放过,老祖宗怒其子孙不敬,故裂之以示警。我想那老祖宗也属于圣崽之流,小伙子荒唐起来,比这要精彩百倍的花样都会演出,仅只把酒杯放在绣鞋里,有啥了不起乎?恐怕老祖宗年轻时,搞得更烈。孔丘先生的“恕道”,一到了圣崽手里,便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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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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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先生对女人的高跟鞋谈得够多啦,前些时胡适先生抨击缠足,某圣崽立刻反攻,在报上发表谈话,把高跟鞋和缠足相提并论,以证明洋大人也跟中国人同样的惨无人道,并振振有词曰:“此乃五十步与百步之分也。”阅后不禁又要发风湿。哀哉,中国之一直弄不好,与这些圣崽有关。盖缠足是生理上的变形,而高跟鞋仅不过是一种化妆术而已,相差岂仅五十步哉?现代女人,不想穿高跟鞋时,穿一辈子平底鞋都可,且想高时高之,想低时低之。缠足的太太小姐,能如此乎?抗战时日本飞机滥炸,警报一响,女人们把高跟鞋脱将下来,抱之鼠窜。缠足的太太小姐,又能如此乎?譬如该圣崽的女儿,穿了十年高跟鞋,发现其坏处,马上脱掉,依然故脚,若是缠了十年的金莲,便没啥办法也。
孟轲先生是有名的雄辩家,其词汹汹,好像很理直气壮,其实往往经不起考验,盖“五十步”与“百步”,到底不同。有人抵抗了三天便垮,有人却抵抗了三百年才垮,你能说差不多哉?时代一天一天前进,不要说五十步之差,便是一步半步之差,悬殊便大,结果就不得了啦。
谈高跟鞋谈得太多,非故意如此,实在是可谈之处层出不穷,读者先生纷纷责以何薄于平底鞋,为啥不肯一开尊口?夫平底鞋乃中国的国粹,古诗词上吟咏女人鞋的,便属此鞋,不但性感,而且充满佳话,似乎比高跟鞋更一言难尽。
性心理学上,男人有一种“拜脚狂”,郁达夫先生便有一篇文章,写他的女友“老二”,每逢吃饭时,看见盘里的藕,就想到二小姐的脚,就食欲大振,就多吃几碗。把女人的脚硬生生缠成残废,乃这种心理发展到极致的一种反动。由拜脚狂自然会连带产生“拜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