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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也可做公公。这不是传说。我就是乌良国清源公主身旁一名当值的小公公,尽管我当过女人。收养我的师傅,当今乌良国后宫第一大总管吴梁新吴公公曾拈着白眉,吊着嗓子,翘着兰花指教导我说:“小昧子,世上既然有女官,为何不能有女宦官?连皇帝女人都能做,何况小小一个后宫当差。如今清源公主身边需要个公公伺候,为师看你资质不错,就暂且去顶了那职位吧!”
委实不怪我的主子,乌良国长公主阿石阿玛?清源会那么想要公公伺候。此事皆应我国男丁凋零,女儿成群,国主陛下又宅心仁厚,不愿让刚落地苗苗们小小年纪就少块肉,加之宫廷在这方面的技术含量常年没有提高,于是全国三千人口,只有我师傅他老人家是童叟无欺如假包换独一无二的阉人。遂,从小在师傅的熏陶下,我对于这一紧缺岗位一直抱有极大的憧憬之情。
清源公主当年见到还只是个八岁小肉团的我时,不知为何便一眼看破我女儿身份,语出惊人道:“这孩子将来长了奶,我还怎么用?”
我师傅立马机灵道:“回长公主的话,小昧子她不长。”
“不长?”
“不长。”
“长了怎么办?”
“长了公主尽管要了老奴的项上人头。”
师傅他老人家真是如意算盘打得响。他当年六十高龄,能活到我长奶的年纪也不算亏了。不过说来奇怪,我如今也快十八,奶真的一点没长,胸前一马平川。又,我打小练功把身板练得壮实,皮肤晒得也够黑,穿上工作服没几人觉得我是女的。对女儿身的我来说虽是不幸,但对于当公公的我来说却是万幸。
好比说现在,公主远嫁去中原和亲,半路上突然杀出一众强盗,一股脑儿横扫了我们这批势单力薄的娘子军,将公主连同嫁妆一同掳到了山寨里面。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既要劫财又要劫色。陪嫁的宫女全是我国最青葱,最窈窕的美人,试问柳下惠面对一个美女可以坐怀不乱,但面对一车的美女难道也能不动心?柳下惠尚且不能不动心,又何况一群杀人如麻无恶不做的山寨土匪?
不,不,俗话说失身是小失节是大。我怎能为自己身为一个公公而被排除在这群豺狼虎豹的垂涎范围之外而感到庆幸,让长公主殿下晚节不保?遂,我一不做二不休,不顾双手被缚之痛,大声对那正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大胡子寨主道:“不许对公主无礼!要杀,我有命一条;要奸,我有人一个!”
话一出,一众山寨纷纷将庆功酒喷出嘴外。呜呼哀哉,果真一帮子不讲卫生的乌合之众。我哀叹一声望向公主,公主也用十二万分激动表情与我对望。我俩在这生死关头,怎生得如此情深意重?
想那半年之前,我主仆俩也是快快乐乐地在乌良国皇宫里面逍遥自在,偶尔喝点小酒,赌点小钱,看点小春宫,调戏点小正太。那是怎样一副无忧无虑的神仙日子。怪就怪在公主她人大心大,不知不觉竟怀上了春,对那中原远道而来的来使有了兴趣。话要说明,那使者只是个四十有五的文弱书生,面貌平庸,唯有口才算是伶俐,每每聊起他中原大国总是口吐飞沫,情不自禁。这样的人才,自然得不到一代公主的垂青。公主怀的思的念的是那中原大国的国主。
中原离我乌良国甚远,隔着大江大河,井水不犯河水。自从两国通了商贸,那里彪悍的物产、技术和乌七八糟的东西就一股脑儿来了,闹得我们这纯洁的小地方人也坏了,心也野了。我乌良国的男丁们纷纷弃了田园家乡,去那遍地黄金的泱泱大国做发财梦。我国从此人口凋敝,良田荒弃,国力衰弱,差点要被人侵吞了去。
所幸国主陛下英明神武,强作经营十数年,加之我国镇国之宝一路保驾护航,总算风雨飘摇得保住了江山。可关于中原传来的种种稀罕事,早已将这个小小女儿国浸染得意了那个淫,怀了那个春。中原的情哥哥就是比乌良国的负心汉们潇洒风流招人口水。民间为此也流传过几册《我与中原情哥哥痛并快乐着》,《中原小情郎与我不得不说二三事》等手抄本。
公主也是好算计的。一日深夜,她便将我叫到跟前说:“小昧子,你说中原的皇帝好还是不好?”
我嗤之以鼻道:“自然是不好了。听说那里的男人三妻四妾无德无耻。皇帝三宫六院也不嫌老婆多。哪像咱们国主这么专情,只有皇后娘娘一个,从一而终。”
“天下男人哪能跟我父皇媲美?中原的皇帝有多少老婆我不在乎,我就在乎这个。”说着她眉眼一挑,搓了搓拇指和食指,意思是看中了中原皇帝的钱。
中原皇帝应该是个非常有钱的皇帝,光每年要我们进贡给他的贡品就多得让人心发慌。每每这个时候,公主都会咬牙切齿。所以,我非常能理解她打了钱的主意。
可为了引出她深夜与我密谈的深刻内涵,我忙不迭傻愣愣地问道:“公主,咱们也不缺钱花呀。”
“小笨蛋。咱们是不缺钱了,可咱们的百姓缺。中原吸走了咱们国家的男人,我身为长公主,怎么也得从那遍地油水的地方把本给翻回来。再说了,咱们还不有镇国之宝吗?”
“公主,您真是太伟大!”我激动得热泪有些盈眶。
公主便点头道:“小昧子,本公主现在就下一道旨意。命你三日之内想到办法让本公主嫁到中原。”
我接了旨,第一天和第二天都在苦思冥想和悬梁自尽的矛盾中度过。到了第三天,我实在走投无路,只有不给别人路走。正巧那日,中原来的使者陪着国主和皇后在御花园中赏花饮宴。说时迟那时快,我趁着使者口若悬河,夸夸其谈他们中原如何富庶如何强大之际,弹指几挥,用小石子打中他的膝盖骨、脊梁骨、锁骨、头骨,将他硬生生逼进了深达三丈的御池之中。
这池子里养了不少肉食小鱼,咔嚓咔嚓把肉骨头啃得极细极脆。人掉进去,没见能活命的。师傅他老人家从小教我行善积德,恶事莫为,我是绝对不会眼见溺水之人而不救的,于是当时压根就没去看那落水的使者一眼,而是拉着公主殿下急急忙忙奔去了那偏僻之处,让她稍作等候,再一个猛字扎进池中奋勇游去将使者拖了过来。为求逼真,我还特意泼了公主一头冷水,将使者往她怀里一送,继而又急匆匆跑去回报国主陛下,公主她英勇无敌可歌可泣地救了不慎落水的中原使臣。
此事反响强烈,使者带着半条小命不日便回了国去,将事情禀报了他们的皇帝。于是乎,成山的聘礼来了,大红的喜帖来了,咱们芳龄二十的长公主终于是要出阁了。我当时就承受不住热泪有些盈眶起来。
国主其实很担心。中原皇帝有那么多老婆还是其次,主要是年纪已经快六十了,说不定没个几年就让公主做了寡妇,到时该如何是好。可公主打的就是这算盘。妃嫔、皇后算什么,要当就当那他么的皇太后。只要有镇国之宝在,管那皇帝多少岁都不是问题。女中豪杰,非公主是也。公主您真是太伟大了!
亲事定下一月之后,我就作为陪嫁的公公一同陪公主踏上了中原和亲之路。从未出过远门的我们,对险恶的中原大国早已做好了十三万分的准备。特别是打小跟着师傅练着葵花神功的我,一路上打打杀杀,全权承包。只因这门神功乃公公专练,而我天生不必做那入门自宫的技术活,于是乎练得是那个走火入魔不能自拔,几次三番小命玩完,却依旧坚定不移将神功进行到底,是迎亲队伍里武功最强能力最高的贴身护卫。
总归是师傅把我教得好。他老人家常说,对付小喽啰们用吓唬的足矣。于是乎,我这一路上,每每临敌,只把架势一摆,大喊一声“日出东方,唯我……”,一句没说完,小角色们通常吓得是屁滚尿流,实在不长眼孤陋寡闻到如此的,一招就可解决。这一不小心做得太好,江湖上渐渐就有了我的名声,致使小贼们全不正面出击,采取迂回战术攻破我军。
好比说这次被强盗生擒,我起初也是准备再次发光发热,尽心尽力为公主服务的。可惜他们玩了阴的,用迷香将公主护卫队里的女战士全部迷倒,致使我们寡不敌众,全军覆没。
正悲叹这惨淡往事,只见那穿着兽皮大衣,蹬着宽头大靴,虎背熊腰络腮胡子的大寨主还稳当当端着酒,对地下一众小子们道:“将那太监带上前来!”
小喽啰们得令,推推搡搡将我压到了他们老大面前称斤问两。那寨主摸着下巴轻佻道:“难怪乌良国一群丑女人,原来是男人美得只能当太监了!”
说着手下便都符合着大笑起来。我狠狠“呸”了一声,喝道:“我当是什么男人呢,原来是只兔儿爷!”
寨主当即把碗一砸,命道:“来人那,将这大胆的小太监洗干净了送进我房里去。”
不妙啊不妙,原来激将法在真正的兔儿爷面前反而是让对方爽的。我悔不当初,回身深情喊公主道:“公主啊,小昧子先行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开坑大吉。最近保持日更。新老读者多多支持。
说了虐文写完就要写轻松喜庆的,我没食言啊。大家看着乐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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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哑巴,大寨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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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那寨主吩咐要把我洗干净了往房里送,可我也不是软柿子那么好捏的。谁敢来扒我衣服,我就张牙舞爪呲牙咧嘴见谁咬谁,看那些个小喽啰们能把我怎么样了。
小喽啰们都一个德行,迎难而上不会,却是知道抓住重点直奔主题。遂,我被送进寨主的房间变成了最终的结局。但是,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只会有选择有智慧地屈服,以求麻痹敌人,成功解救公主。这样一想,我倒是乐意看见那色胚色胆包天。虽,我乃是乌良国中等偏下姿色,甚至跟丑女只有一步之遥。然,对于那些爱蜂腰细腿尖脸蛋的中原男人来说,我可就一下子倒过来,跟绝色只有一尺之距了。
说来说去也是中原男人瞎了眼,美女嘛,就得圆圆润润好生养,丰臀肥胸妙身材。公主她虽说跟我半斤八两,我的存在便是为了衬托公主的姿色。可这出嫁和亲大事,全国上下都不含糊,最最有名的梳妆师傅齐集一堂,将公主打扮得花枝招展人见人爱。那眉毛画得是浓墨重彩,那铅粉涂得是白雪皑皑,还有那喜庆的腮红和血红的嘴唇,倾国倾城莫过如此,莫过如此。再不然,不还有陪嫁的一车美女。中原皇帝若看不上公主,总得倾心个乌良国的上等佳丽。这样的策略是万无一失的,皇太后之位是唾手可得的。
可一到中原地盘,我才清醒地发现,他们这儿把我国美女全当成了极品丑八怪。即便饥不择食的山贼劫了我们,竟也把劫色的念头弃之不顾,押送过程中呕吐在地者,自插双目者不计其数。我甚至要鼓励美女们使劲向他们抛媚眼,以达到自救于无形的境界。但我国的美女是铮铮铁骨,绝不向贼人服软,一个个以间接手段制造魔音穿脑哭声,以达曲线自救的目的。这不,几个想压我来的小喽啰都是争破了头也不想看守美女们。
于是乎,虽然我没有蛋,却还可以很定地坐在房中,苦思冥想着逃跑的对策。没等我想出绝世妙计,就见一个穿着脏衣服的小哑巴旁若无人地进了门来。我之所以知道他是哑巴,绝非因为他一言不发,视全身被绑,身陷囹圄的我于无物,自顾端起房里的茶水灌了几口便像没事人就抬脚走人。而是我见他模样端正,不似歹人,将救命重任全权交托于他,他却仍旧面不改色,我行我素,各走各路。这可不啻地一个哑巴聋子加瞎子嘛!
委实不是我色令智昏,将贼窝里出现的小贼人都当做了救命稻草。实话就说了吧,这眼前惊现的淡定小哑巴并非模样端正这么简单。虽,我从小见过的男人十个指头也能数的出,但也不算是个井底之蛙,眼皮不会浅到个色相稍微好些的就如狼似虎,恨不得调戏调戏。只能说明上天造人不公,将巨好的样貌给了一个人,又残酷地让他做了哑巴。这眼睛,这眉毛,这鼻子,这脸蛋,委实精致得让人销魂。我很深沉地想,以后怕是再不能见到比他更漂亮的男人了,就好比大餐还没开吃,就已经瞧见了最色香味俱全的菜肴。这样关于世界与人生的深刻忧郁怕是很少人会明白。
面对至今以来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哑巴,我在当时就震惊了之后转而又被一个恐怖的念头所侵扰。这小哑巴莫不是那寨主重点摧残的小花吧?
看他单薄的身子骨,看他脏兮兮的打扮,越想越觉得可能,越想越觉得可惜。我悲叹一声,任由这小哑巴在眼前如流星般划过。
可这一声悲叹的深刻内涵让人很是误解。小哑巴可能觉得我可怜了几分,刚要走,半途又折回来就着他刚喝过的茶杯给我倒了点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