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跟我来就知道了。”
“这样不太好吧,怎么说也是文大哥的亲爹呀!”林方晓气归气,可也只是想着老死不相往来也就算了,并没有想着真的要做些什么来出气的。
“放心吧,我有分寸,如果他不贪心,那就什么事也没有,如果是个贪财的,那我就给他点教训尝尝。”
林方晓点头:“嗯,不伤他的性命就好。”见易杨脸上又有些不高兴的神色,忙又加上一句:“如果你为了帮我而惹上人命官司,我这心里该多难受啊!”就知道这个小气吧啦的男人肯定又因为自己刚才维护文思明的亲爹而不高兴了,哼,他自己心里还不是有个洛洛,不过自己大度,不去跟他计较而已。
林水村离长乐镇不过是马车半个时辰的路程,易杨和林方晓很快就到了镇上,清河已经在镇上等着了,带了他们进了一家两层的酒楼,要了二楼靠窗的位子,点上几个爽口小菜,优哉游哉地望着楼下熙熙攘攘的往来人流。
其中一个旧瓷换新瓷的摊子最为热闹,摊子上摆了一溜儿崭新的瓷器,杯盏碗碟、花瓶瓷罐什么的应有尽有,一个豁口的旧碗就能换一个新碗,其他的也都一样,都可以用家里的破烂来换新的,消息一传出去,镇上的人都拿着自家的破烂过来了,把一个小小的摊位挤得水泄不通。
在拥挤的人群中林方晓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正抱着一个装满了破瓷烂碗的大竹筐奋力往前挤的不正是刚刚从自己家里出去的文志伟吗?他怎么这么快就得了消息赶来了?
见人到得都差不多了,档主拿出一面铜锣敲了几下,朗声道:“静一静,静一静!瓷器以旧换新,见者有份,大家都不要挤不要吵,先听我说几句。”
原来这档主是城东一家新开的瓷器铺的大管事,今天铺子新开张,在城西这里摆个摊子送瓷器,就是为了给新铺子宣传造势的,只要拿着今天从这里换的瓷器到铺子里,买任何东西一律五折优惠。
文志伟正用力向前挤着,忽然被身后一个穿蓝褂子的中年人用力地推开,就要挤到他的前面去,他好不容易才挤到前面的,眼看就要轮上了,自然不愿意吃这样的暗亏,忙死死拉住蓝褂子,不让他挤过去。
蓝褂子一脸焦急之色:“快放开我,我有急事!”
青花瓷
“这里谁不急呀!”虽然档主说见者有份,但新瓷器就这么多,谁知道换完了还有没有。
蓝褂子死活挣不开文志伟的拉扯,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年轻人把手中一个白底蓝花的旧碗交给档主,喜滋滋地换了一个亮锃锃的崭新瓷碗出来,同时档主的眼中闪过一抹狂喜,转身把收到的旧瓷碗交给身后的人,那人悄悄地用一个盒子装了起来,不由得懊恼地叹息:“完了,完了,没了,没了。”
突然生气地揪起文志伟的衣领:“你坏了我的发财大计,我跟你没完!”想了想又放下他,“等着,我这边的事完了之后再跟你算账。”说完转身去找档主了。
文志伟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还是赶紧换了自己手中的瓷器走人了事,见档主这边一下子又挤满了人,便向另外一边挤过去。
好不容易换完了正想开溜,却发现档主这边已经闹开了,原来是刚才那蓝褂子想找档主买回之前那年轻人换给他的旧碗,档主说什么也不同意,蓝褂子就骂档主见财起意,用一个普通的瓷碗换了人家值钱的古董,这一来二去的就闹了开来,大家都知道了那年轻人呢的旧碗原来是价值不菲的名窑古董,这下更是炸开了锅,热闹得不得了了。
蓝褂子见在档主这里讨不了好去,便转过头来找文志伟,文志伟这时候想溜也来不及了,被蓝褂子扯着耳朵骂:“方才要不是你拦着我,我早把小伙子截住买下他的旧碗了,你看吧,怎么赔我?”
两人拉拉扯扯吵了半天,最后蓝褂子道:“你跟我一起去找刚才的小伙子,要是能再找到一个同样的旧碗那就罢了,要是没有,那就,哼哼!”
文志伟无奈只得跟他去找那个年轻人,何况他也想着那年轻人傻乎乎的不知道破碗值钱,说不定这回自己还能分一杯羹呢!
也不知道这蓝褂子是怎么知道年轻人的住处,带着文志伟三拐两拐地就消失不见了,易杨见林方晓也吃得差不多了,便问道:“还要不要跟过去看看?”
林方晓正看得过瘾呢,自然是要看下去的。
只见蓝褂子把文志伟带到一个破旧的小巷中,年轻人的家又小又破,一眼就看到头了,果然是家徒四壁,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蓝褂子的眼睛尖,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狗窝旁的那只破碗,跟年轻人拿去置换的那只是一模一样的,激动地扯住文志伟,小声嘱咐道:“咱们想个法子把这碗弄过来,你当心着别说漏了嘴!”
两人正说着呢,忽然呼啦啦地涌进来一群人,把屋里刚出来的年轻人也吓了一跳,原来怀着同样心思的可不止蓝褂子和文志伟两个人,这么一闹,年轻人自然也知道自家这个装着狗食的破碗是个值钱的宝贝了。
蓝褂子和文志伟为来迟了一步没趁早把旧碗弄到手而扼腕不已,见人家都已经开始竞价了,忙凑了过去。
“我出二十两,小伙子,这碗你卖给我吧?”年轻人眼睛一亮,他一辈子都没见过二十两这么多的银子啊,足够他做点小生意过上好日子了。
“我家老爷出三十两!”
“别听他们的,这东西在城里的古董店得卖到五十两呢,我这人没什么别的爱好,就喜欢收藏瓷器,小伙子,这碗四十五两卖给我了可好?”是不是真的呀,这碗真的值这么多钱?众人大多都噤了口,不敢继续叫价,这几十两银子在镇子里足够一家老小好几年的花用了,要是不小心买了个假货回去,那还不得被家里的婆娘唠叨死?
蓝褂子冷笑一下,低声道:“这些乡巴佬没一个识货的,这官窑竹纹青花瓷斗笠碗,便是卖上几千两银子,也有的是人抢着要呢!”
“一百两,这碗小爷我收了。”一个身着白色绸缎衣裳,一看就是个纨绔子弟的少年道。
“小爷出二百两,怎么样?”另一边一个手摇折扇的年轻人一脸挑衅地望着白色衣裳的纨绔,显见两人向来是互不服气惯了的。
蓝褂子突然叹了口气:“可惜我手头上没那么多银子,不然就算是一千两银子买下来,也还是赚大发了。”
文志伟心中也是蠢蠢欲动,这一转手就是几千两白花花的银子呀:“银子我倒是有的。”
“你借给我?”蓝褂子眼中冒出野狼看见猎物时的神情。
“咱们合伙!”
“合伙?”蓝褂子背着手绕着文志伟踱了一个圈,脸上的表情变幻不定,完全舍不得把到手的肥肉拱手相让。
“不然的话我就自己买!”文志伟硬气地甩出这么一句。
“该死!”蓝褂子咬咬牙,“合伙就合伙!”
这时那两人已经把碗的价格给抬到了四百两,白色衣裳的少年脸上一阵白一阵黑的,咬牙切齿地正想再喊价,蓝褂子扬声道:“六百两!”接着低声道:“我只有四百两,你出二百两,回头赚了钱三七分。”
文志伟犹豫着还没算清楚数,轮到那年轻人不乐意了,这些人不断地加价,看来这个碗还真的是好东西啊,干脆狮子大开口一番:“一千两,少一文都不卖,大不了我自己去省城找买家!”
蓝褂子一脸焦急:“要真的让他去了省城,那这便宜可真轮不上咱们占了,算了,我吃点亏,你拿六百两银子,到时候咱们四六分吧!”
文志伟早被利欲薰昏了头脑,只想着早点买下这碗好发大财,自然立马答应,蓝褂子也是个爽快的,马上对年轻人道:“一千两就一千两,我们买了。”说着掏出一锭看着有十两重的银子,“这是定金,这碗你给我们好好地收着,两个时辰内送银子来。”
旁边的人见没了自己的事,纷纷叹息着散了,蓝褂子揣掇着文志伟赶紧回去取银子,文志伟便带着蓝褂子去了钱庄,幸亏印章一直都是随身带着的,这会儿要兑银子也还不是太难,不过这六百两可以说是文志伟全家一辈子的积蓄了,一下子就这么全都取了出来,额上还是冒出了不少冷汗。转念一想只要一转手,好几倍的银子就到手了,他又兴奋得双手发抖。
看完整个过程,林方晓木然地看着易杨:“这就完了?”
“完了。”
“说好的报仇呢?”
“全副身家买了一只不值一文的破碗,还不够你出气的呀?”
“破碗?不是古董呀?”
“哪来这么多古董?这年轻人一看就是几代贫穷的人,家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值钱的东西?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心,稍微用心想一想,也不会就这么掉进这个局里去啊!”
“哈哈,你是说他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只买了一只破碗?易杨你太厉害了,怎么想出个这么阴损的法子?那接下来呢,还要做什么?”林方晓乐得哈哈大笑!
“那就要看看你怎么想了,要是你想让他们家家宅不宁,无法安生过年的话,我们还可以想个法子让他最重视的人把碗给打碎了,让他们好好地闹上一场。”
林方晓认真地想了想:“这样不好,还是让他知道是自己上当受骗了比较好玩。哈哈,文家大婶可不是好相与的,回去肯定得跪搓衣板。”
蓝褂子陪文志伟取了银子回来,顺顺当当地买了年轻人的旧碗,考虑到省城路远,两人商量好当天就到县城里去找家古董店看看,如果价钱合适,便在县城卖掉算了,省得来回跋涉。
这么说定以后,蓝褂子让文志伟先在路边等着,他去车马行雇车,文志伟想着宝贝在自己手上,也不怕他走掉,便等在路边,没想到这一等便是一个多时辰,林方晓和易杨都已经逛完街买齐东西回来了,蓝褂子还不见踪影。
文志伟似乎也觉察到了有什么不对,小心翼翼地从怀中取出用布裹了好几层的瓷碗,上上下下仔细看了好几遍,做工粗糙、画工拙劣,怎么看也不像是值钱的宝贝啊,不由得出了一身冷汗。
匆匆回到刚才那年轻人的家,静悄悄地连个鬼影都没有,文志伟颤抖着双手一次又一次地擦拭着头上的冷汗,揣着裹着瓷碗的布包,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一家当铺。
“什么破烂东西,也好意思拿来当?送给我喂狗都不要。”
文志伟点头哈腰:“掌柜的您再细看看?这可是官窑的青花瓷啊!”
“笑话,你当我是三岁的小孩好糊弄啊,什么官窑,乡下的土窑烧得也比这个好!快走快走,别耽误我做生意。”
“啊!”文志伟身子一软,整个人瘫在地上,当铺的人嫌他晦气,拖了出来扔在街上,“当啷”一声,那只破碗也扔在身边,倒是结实得很,居然也没摔破。
林方晓本以为自己会开怀大笑,但看见文志伟一脸失魂落魄地坐在地上,脸上的皱纹如同苦瓜似的,佝偻着肩膀,整个人好像老了几十岁,想到他毕竟是文思明的父亲,心里无端地就难受起来,摇摇头叹了口气:“唉,自作孽,不可活。”
易杨了然地拍拍她的肩膀:“别想那么多了,回去吧!”
据说当天晚上整个文家关起门来闹得鸡飞狗跳的,几天以后村里才有人看见文志伟出门,整个人瘦了一圈老了十年,背也是弯着的,膝盖似乎受了伤,伸也伸不直。
杀猪菜
林家这一次请客可是下了本的,光是要宰的猪就准备了三头,提前一天就不给喂东西了,只给喝点淡盐水,清清肠胃,收拾肚肠的时候干净。猪必须是养了两年的,体型长成还没上膘,肉味最香又够筋道,才养一年的当年猪是不行的,肉太嫩,不经咬。
屠户林一刀那里也早早就说好了,到那天一大清早就会过来,林屠户长得五大三粗,膀大腰圆,不管是多肥多壮的猪,从来都是一刀毙命,从来不需要补上第二刀的,所以大伙儿给了个诨名“林一刀”,叫顺了口,本名倒没什么人记得了。
乡下人的宴席没什么讲究,就是要吃个豪爽,精工细作的精细小菜可不适合这儿,大老爷们要的就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不管是哪家杀猪请客,菜都只有四个:一盘子拆骨肉,一盘子猪血豆腐,一盘子热乎乎的五花大肉片儿粘蒜酱,一盘子烀肉汤炖的血肠、肉、酸菜,大盘子盛上,管吃管添,任你怎么吃主人家也不生气,因此这可是小孩子们最快活的时候了。
到了杀猪的这天,林一刀还没到呢,小孩子们就早早地起来了,叽叽喳喳地凑着热闹,看着来帮忙的男人女人们忙活,烧水的烧水,准备绳子的准备绳子,只等林一刀过来,慢悠悠地吸上一斗烟,霍霍地磨着他的尖刀的时候,膀大腰圆的小伙子们就开始要抓猪啦!
林方晓早早烧好了一大锅的热水,等水滚开了花,就拉着易杨一起在院中看热闹。
抓猪是个体力活,四个膀大腰圆的小伙子,每两个人手里拿一根粗大的麻绳,在手里挽一个扣,看一眼圈中的大肥猪,“噗、噗!”在手心啐上两口唾沫,双掌一搓,直奔猪圈。
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