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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端木起身时拍一下他肩头,道,“墨墨,既然做了噩梦,忘了再睡。”
“嗯。”子墨轻轻应一声,合上眼。其实,做的那个噩梦他是记不清楚了,却是季愉杀狼的那一幕让他想起了什么,因此会感觉心里隐隐的作痛。
端木脱下自己的外衣给子墨盖上。等对方合眼睡了,他挪回到主人身边,问:“可喜是否受伤,可需草药安神?”
公良摇摇头,是把季愉垂落的头发撸到了一侧,露出她闭着双目的脸。端木递上湿布。公良接过来,拿它轻轻拭去她脸上的血迹。这样轻柔的动作本是不会弄醒她,但是当她有一点儿轻微的变化,他立马停止了动作。
在端木看来,主人这会儿像是十分小心翼翼护着某样东西,不由笑道:“我想起了几年前。”
“想起何事?”公良是把自己的衣服盖到了季愉身上。
“那年墨墨第一次独自打猎,杀了头熊,也是吓得不能动。主人也是如此抱着墨墨,抱了一天一夜。固然当年天子将墨墨交给主人时,信申君意见颇多。”端木边是回忆边叙述。
“信申对于我有意见,只因他是个忠臣。”公良平平淡淡地说,似乎是不想谈太多有关信申的事情。
“信申君指责主人对于墨墨太过苛刻,却不知主人对于墨墨倾注心血。”端木这么说,却是十分了解主人的脾性。当主人如此爱护一个人的时候,只能说明此人的利用价值更高。
“不。信申君了解我。”公良不会否认自己的用心,在季愉不动的时候,继续帮她擦拭血迹,“信申喜欢她,理应有根有据。”
“主人,您可喜欢她?”端木问。
公良忽然是从他问话的语气里察觉到什么,凝眉在季愉脏污的脸上看了许久。杀一头狼的女子他不是没见过,杀人的女子他都见过接触过,他培养的部下里面,就有专职的女暗杀者。但是,一名纯良的女子能在关头上一刀便杀了条凶狠的狼,除去她的胆识,她的反应与运气,都是能引起他的留意。经过了今夜,他愈是确定了:娶她,是没有错的。
柴火在燃烧,噼里啪啦地响。端木抱起一捆枯枝直接扔进火堆里。火烧得更旺了。然而,季愉还是畏寒地蜷缩手脚。她不是在做噩梦,而是在与狼的那场搏斗中没有挣扎出来。她举起刀,不停地刺入狼胸里。如果对方不死,她就得死。后来这个执拗的念头不知怎的,与吕姬乐芊等人的脸混淆在了一起。
因此,公良可以猜到她在做什么样的梦。那个梦,必是与现实的挣扎联系在了一起,所以她才会如此痛苦,像是坠落到了地狱深处。他把她搂得更紧一点,让她一边耳朵贴在自己胸口。
她在黑暗中开始听见一种声音,规律的,稳定的,像是一棵千年不倒的大树。她曾听过树干的心跳声,把手放在树干上,能感觉液体的流动,枝叶的摇摆,一声声频率的搏动,象征的是生命。生命何其伟大,又何其脆弱,一如自己。为了活下来,大树只能把根在土地中伸长,愈来愈深,甚至与其它的树根盘系在了一块儿。姜虞曾言,一棵树可能是一片森林,一片森林中总有这样一棵树是拔不得的。要做,就得做这样的树。
公良感到她是要醒了,便是用那冰凉的指尖掰开她干裂的唇,低下头,在她的唇上贴紧,像是给她的身体里吹入了一口气。她睁开眼时,他的手指摁在她唇上,感觉它由冷变得渐渐温热起来。
季愉眨了两下眼皮,终是看清楚自己是躺在他人怀里,于是立马起来。
“不需急于一时。”公良说,将她扶起,把自己外衣拉回她身上。
她却是敏感地意识到自己仍披头散发,便是想起来去溪边。
“端木。”公良道,他是不会阻止她,因为她这个样子在军营中也影响不好,“你随她去一趟。”
端木应了声好,给她带路。季愉尾随,走到一个由武士看守相对比较安全的地方。
当两只手浸泡在溪水里,冷气由指尖传至头部,她才算是真正清醒过来了。立刻将沾血的外衣换掉,再把头发绾起,要固定发髻时发现骨笄丢失。摸到怀里的那支玉钗,想想,这钗未有垂吊之物,造型上有点亦男亦女,外人必也不知是他的家族传承之物,便暂时用它来代替。
梳理好头发,掬把水仔细清洗脸部。手摸到唇口的时候,忽然觉得有点儿异样,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感觉是沾了点药味儿。莫非他们给她喂了些草药?不管如何,刚才自己的如此失态连自己都忍受不了。
回到营地,端木递给她擦脸的布,说:“可喜,以后遇到险情你应呼救。”
季愉擦干脸上和手上的水珠,知道他这话是好意,便嗯了声。但是从语气里,他人仍可以听出她并不赞同。她是不会赞同,在那种情况下,她叫一声,别人可能没反应过来,她已经被狼爪撕成了碎片。
子墨并未睡着,听到她这声嗯,睁了眼睛说:“你是想让信申救你吧?”
季愉拧眉,低下头:“信申君不在此地,我与信申君本也无干系。”
子墨翻身面对她,两目盯着:“你既然答应了先生,去了镐京不能与信申君联系。”
季愉不会忘记自己的处境,淡淡道:“我是俘虏。”
“是。从未有俘虏能如你此般,还需主人服侍。”子墨说这话不知是在嘲笑她,还是调侃自己。
当事人公良好像没在听他们说话了,坐在一边继续沉浸在他的工作中。
季愉手里拿的是他的外衣。被子墨这么一说,反倒不能悄悄还回去了。她干脆把衣服折起来搁在一边,躺下去继续睡。
她心安理得的一串动作,只差没让子墨咬牙。
“哼。先生不知看中她何处?”子墨摆明自己不与小人计较,翻过身也睡觉。
端木有趣地看他们两个拌嘴,折下一条草根放在嘴里嚼。
“你不睡?”公良不得不说他。
“主人,你不睡我怎敢睡?”端木回话。
由是公良搁下了公务。
季愉听他们两个和衣躺下,才闭上了眼睛。
歇口气,再往下阅读,(*^__^*)…
第二日,一行人随大流进入了天子之都。诗经云:“考卜维王,宅是镐京。”镐京是天子宅处,各国诸侯朝拜之地,集权力、荣华于一身。
镐京四面环水。季愉未进入城都之前,便在郊外看见村落与作坊。民居有长、方、圆与椭圆形,为地穴或半地穴,多是集中的一片,附近设有窖穴、灰坑、水井等,设施齐全。进入城门后,里边建筑多为夯土台基,屋顶施瓦,墙面涂白灰,为贵族居住。在曲阜,她不过是呆了两日之多,对曲阜了解甚少。然,现今一看,天子都城里繁华的市景比起曲阜,自然是要略胜一筹。在于来往人杂,商品繁多,大道车水马龙,来客络绎不绝。乐声,绵绵不绝耳。
在礼乐之始的曲阜可惜未能享受到美好的音乐。或许,在这里,能补偿这个遗憾。季愉这么叹气,忽然是想起了钟曹那九只要献给天子的编钟。本是要年底进献,若是怕乐离大夫有不测风云,恐怕女君会下令提早在这秋猎时节运入京都。若是如此,由谁押运编钟进京?
端木在前领路,是绕开了城中大道。
一名着紫衣右衽的命妇站在巷口,身后带了四名寺人。在端木勒住马蹄时,她带领众人向他拜道:“大人,贵女在宅中静候。”
端木下了马,向其回礼:“有劳归夫人带路。”
原来,此命妇是归士妻子,年约三十,持的是端庄得体。武士们口中的怡贵女是归士兄长世子达士的大女伯怡。达士妻子在几年前病逝后,达士未再娶妻也未有将媵妾扶正,十分疼惜女儿妻子留下的唯一子嗣伯怡。后来,这几年来,公良来镐京都是在达士居所居住,由伯怡服侍。伯怡在自家的位置,自然被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地位。
季愉跟着众人走。中途武士们分散开去,只剩她、子墨和端木跟在公良后面进了宅邸。
此宅不是很大,庭院比起曲阜雅夫人的宅邸还要略小的感觉,幸好贵在环境幽静。庭中种植的花草虽不名贵,但都是精心栽培。回廊边上可见摆放一盆兰草,对着窗台,引来蝴蝶嬉戏,确有一番别致的雅静。
季愉见那窗户是被杆子支起的,能眺望到里间摆放了一张瑟。被阳光一照,见木器表面擦得干净明亮,想必是某位乐师的爱物。
“贵女听闻先生要来,提早向大学大司乐大人告了假,早早回来镐京准备。”引领众人的归夫人说。
公良身份比较神秘,因此屋主允大夫以及世子达士二子归士都未出来迎接,只派了女眷进行招呼。应说,这个宅子是完全被腾空出来,只给公良居住。因此公良来到之前,必是由熟悉公良日常生活习惯的人妥善筹备。此人非伯怡不可。只是这伯怡,似乎平日里还在大学里担任乐师之职,是大司乐大人的左右手。
季愉对于公良与伯怡以前的故事并没有多大兴趣,对于伯怡的乐师身份比较在意。
“大司乐司马大人听闻贵女在秋猎此等重要节日来临之际离开,可是十分不高兴。然而,在贵女心中,任何事均比不上公良先生。”归夫人说这个话,自然是想表明伯怡如何关心体贴于公良。
公良对此的说法是:“有劳夫人和贵女了,我不过是一名路过商人,在此也不过是逗留几日罢了。”客套得近乎生冷,足以令人发指。
归夫人好像习以为常了,倒不怎么在意他的话,笑笑说:“先生旅途劳累,不如先歇一歇,待我让人上茶。伯怡也正等着为先生演奏一曲。”
听大学里的乐师奏乐?季愉两只耳朵竖立起来,迫不及待地迈上台阶踏入屋内。
岂知公良在路上已摇摇头:“上茶即可,实在旅途疲惫。”
跟在后面的子墨咦一声,恐怕也是在等着美乐,结果失望。
“公良先生,既然子墨大人想听乐声,何必拒绝?”跪坐在屋子中央的年轻女子,抬起一张姣好的面孔,向走进来的众人说。
季愉定住脚步,看着她,心里暗叹:此女甚美~
伯怡的美,有别于仲兰荟姬的娇媚,属于清秀大方,让人一看赏心悦目之姿。她的两条眉毛,墨色柔和,底下一双不大不小的眼睛闪烁的是睿智与温婉之光,再加上嘴边经常携带的微笑,给人一种十分舒服与可靠的感觉。
季愉与她对上一眼时,见到的是对方稍带了迷惑的疑问,因此立即避开目光。
幸好伯怡没有在她身上多加关注,以为她是普通侍卫只大致扫过她一下,之后便起身向公良等人叩拜。
季愉呼出口气,是与端木一块儿退到了角落里。
待公良与子墨皆落座后,伯怡向寺人示意上茶,自己则将手指摁在了漆几上的瑟。
叁叁。伯怡
瑟比较起琴,是庸俗之物。在于瑟有五十弦,有琴码,不能按指取音,不如琴音域广泛为文人所用,多在宴礼中只作歌唱的伴奏。
因而,伯怡用瑟,与荟姬用瑟一样,是助乐凑兴。实际上,季愉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荟姬在天子面前奏瑟时,是何人唱,或是说何人弹琴,琴瑟之和,为天作之和。外界并未怎么传,只能说明这是个敏感问题,至于涉不涉及政治还难说。
伯怡左手灵巧的指头在弦上滑过,右手偶尔拨动雁柱,手法熟练,一看便知是精通技艺之人。
季愉听着,果然这幽雅精准的音色非一般乐人及乐器能奏出来的,然与师况的轻灵相比,似乎缺了点什么吗。何况,这瑟声,要是有琴或是有人伴唱,才不至于浪费。如此心思,听一串滑音飞出,紧接是如泣如诉的女声伴着乐声在室内飘荡。
伯怡的歌喉与她人一样温婉,唱的是诗经里赞美猎人的诗歌:
肃肃兔罝,
椓之丁丁。
赳赳武夫,
公侯干城。
肃肃、赳赳、武夫、公侯,本应铿锵有力,伯怡唱来多了丝柔婉。但是在这样的场合里,唱这样的歌是最合适的,为无伤大雅。再说,光听这美丽的女子歌声与瑟乐,足已大饱耳福。子墨是边听,边拿手拍打大腿配合节奏。季愉在旁,一样听得津津有味,简直想闭着眼睛享受美乐。
伯怡唱完一曲,却是果断地摁止乐弦,转过身向公良鞠躬:“先生果真是疲惫了。”
季愉兀然发现,公良半身歇靠漆几,眯缝眼睛。他这一副慵懒的神态,像是向人昭示他已快睡着了。且说这男人,说是动作不受拘束,不计较不雅之态,却在不雅中有另一种别致。至少,人家看他体态,不像不敬,相反,只觉得他是勉强自身,让人心生怜悯。季愉在心里道是:此人实在狡猾。
不止狡猾,他还圆滑,很快睁开眼回伯怡话说:“贵女琴艺精湛,子墨十分喜欢。”意即你再奏两曲给子墨听,至于我,你不用在意。措辞十分得体,还给足了伯怡面子。
伯怡是温顺之人,听他此言,立马向同在一旁候命的归夫人示意。因而,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