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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我会追杀他。”青龙偃月刀一个翻转,“唆”的往下贴着我的鼻尖劈落,目标是我身边的白知秋和青涵,“现在我先杀了白知秋。”
轰隆隆一声巨响,天地震动,吓得我三魂不见五魄。
片刻定下神一瞧,前面多了条悬崖。崖底黑糊糊的看不见底,将刚才还好端端的雪地一分二。
少华居然一刀劈出了一道悬崖!
吞噬了慕容玥七魄,获得六界行走能力的少华,危险到极点!
扛刀漂浮在我前面,少华轻声对退到悬崖对面,一脸警惕的白知秋和青涵说:“杀了白知秋,妈妈就只属于我和爸爸。”
眸光冻结成冰,白知秋拔出了青涵递给他的村正妖刀:“青涵,不计死活。”
“明白。”
听到他们的话,我突然有种透心凉的恐惧感,甚至超过了自己频死前的恐惧。这种感觉迅速窜遍全身,使得血管猛地沸腾,血液冲上脑海。
握紧青龙偃月刀摆出战斗的姿势,少华彬彬有礼地说道:“少华刚突破大乘,就有一妖一仙一神祭刀,どうもありがとうございます(日语:谢谢) 。”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一跃而起用力抱紧了少华的腰。
一股火辣辣的气压立刻从她身上传到我身上,就像被重重地打了一拳似的,铁锈味的液体从我的喉咙里直接喷了出来,染透了少华的和服。
回头看着我,少华差点哭出声:“妈妈!”
硬生生吞下嘴里残留的液体,我朝少华一声大吼:“如果你不听我的话,就不许叫我妈妈!”
、二十三章
看完助理提交的有关在西南山区建设免费音乐学校的计划书;修改了不满意的地方给她发回去;合上电脑,我倒在摇椅上伸了个懒腰。手边咖啡冒着丝丝缕缕的热气。阳光透过温室的透明穹顶洒进绿意盎然的植物园;旁边紫色的醉蝶花开成了一片;岁月静好的感觉。
但突然,不远处宝宝异口同声哭了起来;打破了宁静而美好的下午。
走到摇篮跟前,弯腰看了看两个麻烦精的“战果”;我吩咐守在一旁的保姆收拾。但两人拿着鸡毛当令箭;谨遵白知秋的“旨意”;拒绝执行我的要求。
于是我拨通李姨的手机:“李姨,白小鲁拉臭臭了;白小巴尿裤子了,快来救急。”
李姨在手机里不紧不慢地说:“小姐,大少爷吩咐,他出差回来前你必须学会给小少爷小小姐换尿布,必须学会。”
说完她无情地挂断了手机。
我不死心,又打电话向云英求救。云英倒是很讲义气,不一会儿带着一双橡皮手套,一个口罩赶来,讪讪地对我说:“白老师,白先生特意给我打了招呼,要是我帮你做你该做的事他就辞退我。”
所有的援军都被白知秋击溃,没办法了。我只好带起橡皮手套和口罩,一边在保姆的指导下给白小鲁白小巴换尿布,一边在心里愤愤不平地琢磨。都是小提琴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人家别的新星每天帅哥泡豪车接各地旅游H得不得了。我呢,好不容易休个假还得呆在家里,换尿布喂奶服侍老公。虽然自己家也有帅哥有豪车各地有房产可以旅游,但重要不是内容,而是心境。
唉,不该这么早结婚啊,惹多少男FANS心碎一片。
刚咧着嘴把沾满臭臭的尿布往身后一扔,仆人上前道:“夫人,您约的客人来了。”
精神一震,忙招呼:“快请她进来。”
片刻,门口响起一道声音:“死人!还知道回来!”
“哈哈,死人想你了,当然要回来。”我笑着张开双臂,热情地同方怡拥抱在一起。
我们这么一吵,摇篮中两个麻烦精又不约而同哭了起来。
“哎呦呦呦,”放开我,方怡走到摇篮边,抱起小鲁,“我以为你去环游世界捕捉小提琴灵感,原来是躲着生孩子去了,白禽兽的?你还真敢给他生。”
也只有方怡敢固执地讨厌着白知秋,大大方方喊他禽兽。
摸了摸鼻子,干咳着:“是我弟弟白子航家的龙凤胎,咳,白子航夫妇空难去世。咳咳,白知秋就把这两个孩子抱来给我养。”
“这样啊。”方怡又低头看了看摇篮里的小巴,“哎呀,这孩子紫眼睛,嘿,真漂亮。”
我解释:“他们的生母是波兰人,也是紫眼睛。黑眼睛的白小鲁是姐姐。紫眼睛的白小巴是弟弟。”
“瞧你取的名字,真难听。”
“是小名,嫡长孙的大名要由本家占卜后才取。”两个孩子在阿鲁巴群岛附近出生,为了省事,我就给他们取名叫白小鲁白小巴。
亲了白小鲁一口,方怡道:“难听就难听吧,再难听也是我的干儿子干女儿。这次准备在国内呆多久?”
“呆到孩子三岁,再送他们去荷兰上幼儿园。有了孩子才发现当妈的什么都围着孩子转,不过一想到这两个孩子让我的人生完美了,觉得什么付出都值得。”
方怡狡黠地一眨眼睛:“不对,今晚aurore来一批新美男,全是我亲自选拔的。你去看看才知道,什么叫做完美人生。”
Aurore是我和方怡开的高端会所,我出资,方怡负责管理,里面的项目嘛当然是那些我最喜欢的东西。所以听她这么说,心里痒痒的。
从冥界回来到我三十岁生日,白知秋没有一天离开过我。直到前不久我过了三十岁生日,他又才开始偶尔去外地处理些事务。几年不沾赌色酒,我早就憋得受不了了。
又干咳一声:“咳,你不能这样勾引我啊,我改邪归正了。”
方怡挤了挤眼睛:“谁让你去玩来着,是让你去检查工作。会所开业后你还一次没来过,就算咱们是姐妹,亲兄弟还得明算账呢。”
对啊,我是aurore董事长啊,理应关心aurore的一切。再说,我开aurore是为了赚钱养少华。
少华现在在英国读中学,以后我还想送她去几所世界名校转转。读什么学校不得花学费,不得给她在学校附近买房子买车买首饰雇佣人雇管家,总不能让她像我读大学时一样吃苦头吧。还得给她存些体己,人也好妖也好,只要在人间生活就不能没钱。
可白知秋算盘打得精,按人类女孩的标准拨了六千三百八十六万七千五百四十七块八毛给我用于少华的教育支出,超过这个标准多给一分也不行,我也没脸伸手朝他要。要赚足够少华花的钱,我必须努力。
找到借口,血液一下子就沸腾起来。冲方怡使了个眼色:“走吧,检查工作去。”
把小鲁放回摇篮,方怡挑了挑眉:“好,咱们走。”
看到不对劲,云英忙劝:“白老师,白先生说了,要是你偷偷跑出去……”
没等她说完,我把手套口罩塞到她怀里,拍拍她的肩:“放心吧,他说说而已,不能把我怎么样,宝宝交给你和保姆了。”
“可是……”
哪里有心情听她废话,我转身拉着方怡就跑,逃向美酒,金牌DJ,还有喷火的荷尔蒙!!!
这一玩玩得酣畅淋漓,但毕竟许久没疯玩过,才过几个小时就累得不行。于是挑了个文质彬彬型美男,把Landaulet的钥匙扔给他,让他带我兜风透气。
喝了太多酒,一路上口干舌燥。美男十分体贴,看出我的需要,忙把车子停在路边,轻声问:“老板,我去给您买水?”
挥挥手让他去。
美男下车后,我也下车想吐一下。
夜已很深,路上连个行人都没有,身边一盏昏黄的路灯有气无力地亮着。
蹲在路边吐了半天,什么都没吐出来,只觉得头晕脑帐。
忽然,一只手抚上我的后背,轻轻地摩挲着。丝丝凉气渗入身体,难受的感觉顿时减轻不少。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清秀的脸颊,一双笑得弯弯的眼睛,一头柔软的酒红色碎发。格子衬衫,牛仔裤,手上沾着一点颜料,好像刚上完美术课的样子。
“怎么还喝酒呢?以前你喝酒是因为郁闷,现在你喝酒只能说你不自律。”盈盈地笑着,田野说道。
一把抓住他的手,我痴痴地看着他的脸,打了个酒嗝:“呃,对不起,我没坚持。”没坚持爱他,以前没坚持,现在更没坚持,我甚至爱上了其他人。没有他我照样过得很开心很幸福。年少时许下的非尔不可的誓言,犹如石头一样,看似坚硬,却挡不住岁月风沙的侵蚀。
“我去你家看过你爸妈,他们,呃,还是不肯原谅我。他们找了个特可爱的孩子收养,像你一样可爱,”嘿嘿一笑,得意地冲他做了个嘘声的姿势,“别告诉他们,收养的手续是我偷偷叫人搞定的。”
他眨眨眼睛:“媳妇,你当妈了,以后少喝点酒。”媳妇是我们俩最亲密时候喊的昵称。
听他说起白小鲁白小巴,我的精神头一下子上来了。站起身手舞足蹈地说了起来:“对啊,我告诉你我当妈了,我……”
伸手按住我的嘴唇,沁凉的指腹让我又冷静了下来:“白霖,我是来向你告别的。”
“嗯?”
“我找到一家吉祥饰品店帮忙,他们帮我找到了出路。”嘴角弯出一个好看的幅度,“你不用自责,孤孤单单一个人游荡,我也没法再坚持下去。”
“什么出路?”我不解。
“能让我有机会继承画画,陪你去看电影吃小吃的出路,你说这样的路好不好?”
脑袋里一片迷糊,但我知道这样的出路是好出路,于是点了点头:“好。”
“现在我要帮你最后一个忙。”说完,他牵着我的手往前面走去。
走了片刻,到了……易道堂楼下。抬头一看,楼上莹黄的灯光溢下来,照得人心里头温温暖暖的。
田野拉着我往楼上走,对我说:“他回来了,你上去看看他,去决定你真正想走的路。”
谁回来了?
醉醺醺的脑袋一时想不明白,我稀里糊涂走到了易道堂门口。
把我推到门前,田野按住我的肩,低头在我耳边说道:“媳妇,进去吧,我要走了。咱们还有缘分,咱们的缘分就是我的出路,这辈子会再见面的。以后少喝点酒,当妈妈的人天天醉熏熏的怎么行?”
鼻子一酸,我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转身。身后已空空如也,而我却因为转身用力过猛跌跌撞撞退进了易道堂。
柜台后坐着一个人,抬头招呼:“欢迎……”说到一半见是我,赶紧把头扎进柜台假装找东西。
看到他,我愣了愣,酒意立刻退了大半。走过去拍拍柜台:“绯寿,你怎么在这?”
白知秋明明让他在英国陪着少华,当少华的导师,他怎么会在易道堂工作?
“少华,放假,回来,打工。现在,她,工,工作去了。”他闷闷道。
打工?我刚给少华寄了一万英镑让她在假期参加青少年北极圈科考团,结交点人类未来的精英,泡点人类小帅哥,绯寿居然带着她在易道堂打工?!
揉了揉因酒精发胀的太阳穴,我回忆了一下刚才与田野如梦似幻的相遇,定了定心神,问:“秦老板在哪?易道是不是回来了?”
“秦老板……出差……螣蛇……不……不……不能……说……”绯寿像只鸵鸟,死活不肯把身体从柜台中钻出来。
不再理这个小结巴,我径直进了易道堂生活区。生活区还是以前的老样子,泰莉莎购置的与老房子不相配的丝绒沙发和欧式家具等物什摆放得井井有条。
冲到楼上易道的房间,房门锁得紧紧的。但原先的一间空房里摆着张白色的公主床,屋内堆满了这几年我在世界各地给少华收集的小玩意。是少华的房间,也不知道少华瞒着我回国多久了。
没找到人,我垂头丧气下楼,习惯性地回了自己以前的房间。倒在四脚大床上,迷迷糊糊地就想睡。可余光一瞥衣柜,看到衣柜门上露着块布料,是易道那件满是洞的背心,被人匆匆忙忙塞进去的样子。
走过去拉开衣柜,里面除了挂着几件我的衣服,还放着几件易道的衣服。衣服上放着个相框,相框中镶着一张照片。年头很久,颜色暗黄。照片上穿着青花旗袍的我搂着易道的脖子,与他侧脸相贴,两人笑得很幸福,背景是一群浮肿的逃难者。
和易道逃难时,我们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英国记者。在我的请求下,记者给我和易道补了一张结婚照,也是我和易道照的唯一一张合影。后来照片还没冲洗我们就和记者失散,我也就忘了这茬。不知道易道从什么地方将这张照片找了回来。
捧着照片回到床边,突然鼻子一酸,急忙用手捏住,才没让眼泪滚下来。
长吸一口气打量着四周,屋里的摆设没变,仍是我离开时候的样子,甚至我的睡衣都还原封不动挂在衣架上,却没有沾一点灰尘。
静静地等待着,等待藏在不远处阴影中的人一步步走出来。可坐了片刻,又觉得好笑。早就做了决定,见面又有什么意义?
翻出床头柜上便签纸留下一句话贴在床头:我相信你爱我,我不会再靠近你。
充满阴谋的小说开头,并不一定会引出暗黑的过程和结尾,但不暗黑并不意味着圆满。
我知道他爱上了我,爱到曾经试着让我打掉首林,放弃救少华。
但这份爱不足以让我和他在一起。
不光因为他的身份,他的叮嘱,更因为在他心中永远有一个排在我前面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