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气浓郁,一眼望过去,直叫人心惊胆寒。
他总觉得那银环的鬼魂一直在外头唱戏。唱的是那粤曲《楼台会》,每一夜都在他耳边回荡盘旋著,教他难以入眠。日子久了,神经越来越脆弱,稍有风吹草动便大惊失色。长华不止一次告诉他,外头没有鬼,只是他的错觉。可沈世却说:“有,你听,他正在那唱呢……”
夜深重重,他坐在床头,表情凝重严肃,仔细凝听著窗外的动静,脸上充满了脆弱的神经质。
可到了白天,他又变回那端庄沈静的沈家主人,旁人丝毫看不出他的变化。
沈长华开始忧虑。
一日,铺子里有些事,沈世前去处理。沈家有人来拜访。却是年前在容娘坟前遇到的容紫。她今日来,为的不是别的,正是与沈长华成亲一事。容紫道:“自年前一别後,我日日在家等候沈老爷的消息,等来等去,却什麽都没等到。我只有冒昧亲自前来询问,敢问沈老爷的话还算不算数?”
沈长华沈默地望著她。
这年轻的姑娘,脸与容娘有七分相似,神态却完全不同。容娘是典型江南女子的温婉,容紫则冷静乖戾,言辞咄咄逼人,毫不退让。被沈长华这样打量,竟也不惧,回望过去。沈长华看了她许久,才道:“我不喜欢你,你可知道?”
容紫冷笑:“喜欢不喜欢,那不重要。我只要能够嫁进沈家。”
“你倒是很心急。”
“人生苦短。”
“我不会娶你。你回去吧。尽早死了这条心。”
容紫没动,过了片刻,忽地嘴角上扬,那抹弧度,瞧在长华眼里,竟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依稀多少年前,在母亲死去的那一刻,也曾在她脸上看见过。那种恶毒的像下了降头一般的笑容。
容紫道:“沈少爷,有些事人在做天在看,不要以为没人知道。做了就总有一天会被发现,纸包不住火。”说罢,便转身离去。长华目送她离去的背影,静静地,长久的不动。过了许久许久,他才好似自言自语地喃喃,“你这招做的可不太精明。”
沈世回来後,他还坐在椅子上发呆。沈世问他:“容紫来过了?”
“嗯。”长华也不隐瞒,“她来催问婚事,我回绝了。”
沈世一时间心里头也说不出什麽感觉,心里既觉得对不住容娘,食言而肥实乃有违君子之风。可,真要把心头的人送进别人手里,他也做不出。
容紫没再来过。
几日後,被发现死在了容娘的坟前,尸身被戳了几十个血洞,死时双眼怒睁,不能瞑目。
也不知是否这些日子命案发生了太多,沈世已经麻木,平静地令人收好了尸,入殓下葬。
沈自明过来玩,扯些有的没的,最近他时常往这边跑,一呆就是一下午。他好像突然对沈世起了关心之意,每次来都要询问他的消息。
今天,他像往常一样,又问:“大伯的身子最近怎麽样了?”
长华道:“挺好的。”
“那怎麽没见他?”
“下午说是有些困乏,就回房休息了。”
“哦,大伯身子一直不好,可得好好照料著。生病了就难受了,就像中书那小家夥,身子也虚的很,还不肯好好调理,这不,前几天又生病了,这会儿估计还躺在床上呢。”
沈长华闻言,似有些意想不到:“中书生病了?”难怪这些日子没见他。
“是啊。”
“几时的事?”
“也就前几天吧。”
“严重麽?什麽病?”
“也不是很严重,大夫说是受了点儿惊吓,这才发烧的。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他是见了什麽,能把他吓成这样。”沈自明面露疑惑,“总该不是见鬼了吧?”又觉得自己这笑话实在冷,干笑了几声,不再言声。
长华想了想,说:“晚上我过去看看。”
“也好。他好像挺喜欢你这个哥哥的,去看看也好。”
沈自明一直赖在沈宅,直到太阳下山才离开。走的时候,还往沈世房间那边瞅了几眼,依依不舍的,似有莫大遗憾。沈长华盯著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沈自明回到家後,没有用晚餐,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发著呆。窗外的天黑了,屋子里没有点灯,他坐了很久,然後站起来,从床头的暗格里抽出一张照片来,走到窗前,借著月光,默默地凝望。
照片中的人,年轻,风姿绝代。黑发如墨肌肤如雪,眉心一点朱砂豔煞。一身怒红的袍子穿在身上,木屐鞋,手中挑著一盏鲤鱼灯。他站在那里,身後是往来的村民,他的眼神静静的,没有波澜,幽深不见底。皎洁的月光照在他的脸上,好像下一刻,他就能从画中走出来。
沈自明看了很久很久,眼里渐渐流露出疯狂之色。他捧起照片,双手虔诚地抚摸著照片中人的脸,身子,低头凑过去,亲吻著他的每一寸。呼吸愈发地急促,有什麽东西就要从胸膛冲出来了。
如果,把他这身衣服脱掉的话……
那衣服下面的身子,那白玉一般的肉体,也不知做起那事时,会有多快活。他那一贯冷漠禁欲的脸,如果浪起来,又会露出怎样的表情?那可爱的小嘴,如果在快活的时候,叫著自己的名字……他那两条修长笔直的腿,如果缠在自己的腰上,随著自己的抽插不停的颤抖……小穴紧紧的咬著自己的阳具收缩,攀至顶峰时的无助,被自己干到哭泣,求饶……
如果,如果的话……
忽地,身後传来一道冰冷的男声。
“你在做什麽?”
沈自明整个人顿时一僵,猛地回过头来。
沈寄流脸色阴沈恐怖,一向温和的他,竟露出少有的怒气来,不待沈自明回答,一耳光就扇了过去:“贱人!!”
第二十六章
第二十六:
耳光气力极大,扇的沈自明一个趔趄,一头撞到了窗栏上,手中照片随之落地。他忙俯身想去捡,手却连同照片,一起被沈寄流狠狠踩在脚下。
沈寄流脸色铁青,眼里布满了怒气的血丝。他一脚将沈自明踹开,弯腰拾起了照片。
看清楚照片中的人後,他更怒不可遏,三两下就将照片撕成碎片,又拎起坐在地上的沈自明,继续打。
拳打脚踢,似是恨极了这人的背叛,恨不能把他打死,让他眼里永远没有别人。
殴打持续了很久。
整个过程,沈自明都没有还手,任他打。终於结束了,沈寄流喘著粗气,瞪著血红的眼睛,望著他:“为什麽要背叛我!贱人!你怎麽可以这麽脏!”
沈自明擦了擦嘴角的血丝,冷笑:“脏?你又比我好到哪里去?”他凑到沈寄流耳边,声音极轻,“三弟,你别告诉我,当年那件事是谁出的主意,你已经忘了。”
沈寄流眼色一暗:“你不该背叛我。”
“我跟你之间不过是一场龌龊的交易。何来背叛?”
“不是!”
“不是什麽?你别告诉我你对我还真有爱。那可就笑话了。”沈自明斜睨他一眼,见他脸色愈加惨白可怕,透著近乎死人的灰白色,不禁笑的更诡异,“该不是被我说中了吧?”
沈寄流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黑暗的老宅屋子里,木窗外面照射进来的白月光,洒在地上的沈自明身上。
他舒展开四肢,躺在冰冷的月光里。
他想,也不知这罪孽,何时能够结束。
应该快了吧。
那人,回来了。
次日,沈长华去中书家探病。在他家门口,碰到了恰好也来探病的沈自明。见他挂著一脸伤,长华问:“你这伤怎麽弄的?”
“嗨,别提了。走路一不小心就摔成了这样,倒霉。”沈自明打了个哈哈,似乎不愿多谈。长华也就没再追问,只道,“记得涂点药。”
“嗯。你来看中书?一起吧。”
“嗯。”
沈中书的病已经好很多了,现已能下床走路,只是一场病痛折磨的本来就瘦弱的他更加形销骨立,像根小柳条儿,风一吹就能跑。他见到沈长华来,似乎很开心,弯著两枚新月眼,笑的很腼腆:“长华哥哥,你来啦。”
长华道:“你身体如何了?我听自明说你病了。对不起,这些天铺子里生意忙,也没来看望你。”
沈中书摆手:“没事没事,我知道你忙。没有怪你。”望向旁边的沈自明,关切地问,“自明哥脸是怎麽回事,跟谁打架了吗?”
沈自明干笑一声,跟刚才的说辞一样:“摔得。”
沈中书疑惑:“摔成这样?不像啊。肯定是跟人打架了。”
这小家夥,一点都不给面子,沈自明握拳在嘴边又咳一声,岔开话题,“别说我了,说说你,你怎麽回事,大夫说你是受到了惊吓。谁吓你了?”
沈中书摇摇头:“没有的事。就那天半夜睡不著,去园子里走了走,可能是夜里气温凉,我又没多穿,就受了点儿风寒。”
“那便好。”沈长华拍拍他的肩,“好好照顾自己,也不小了,别让家人担心。”
“嗯。”沈中书小小声的点头,感觉刚才那双手拍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灼烧的他肩膀一阵阵疼痛。
探完病,沈长华与沈自明一起回家。两人的家方向正好相反,一个在镇东头,一个在镇西头。长华说正好要去铺子里看看,便与自明同路,并肩慢慢走。沈自明今日话很少,显得心事重重。午後的薄光照在他身上,挂著伤病的脸,透露著将死之灰。沈长华望著他,许久,说:“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嗯?”沈自明回头,不太理解他的话。
“你瞧,容娘死了,是上吊自杀的。容紫被人刀杀,死的时候也必定痛苦万分。那万佛寺的主持死状也难看。人命如蝼蚁,不能与命争。所以我问问你,你觉得人怎样的死法比较好。”
沈自明低头走路,沈默了片刻,低声回道:“如果非要死的话,也希望能死在外面吧。生的时候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死了,灵魂去瞧瞧,也是好的。”
长华笑了笑。
回了家,沈世刚睡醒,沐浴完毕,穿著件白色的长袍子,坐在书桌前伏案写著什麽。他最近精神很不好,时常一睡就一整天,精神体力明显大不如从前。长华问他到底是哪里不舒服,他只说是老了。
长华走到他身後,将他环在怀中,脸贴到他後背上,嗅著他身上刚沐浴完後带著的冷檀香气。沈世放下笔,柔声问:“怎麽了?”
“嗯……有点儿累了。”
“铺子里很忙?”
“嗯,有点儿。”
“累了就休息几天。交给管家就行了。不用你事事都亲为。”
“我想多赚点钱。”
沈世笑了:“赚那麽多做什麽?”
长华将他抱过来,坐在自己大腿上:“我想著,现在趁年轻多赚点钱,以後等我们出去了,我带你去世界各地游玩。外面什麽都要花钱,物价高的很,现在能多赚点,免得你以後受苦。”
“傻小子。”沈世听了心里酸酸的,摸摸他的头,说,“也不知我有没有这个福分出去呢。”
说罢,胸腔一热,气血翻腾,一个没忍住,便吐了一大口鲜血。
二十七
第二十七章:
墨一般的绸血,溅到了沈长华白色的绸缎衣裳上,像一朵朵白雪黑梅,冰冷诡谲。沈世很平静,取来方巾拭净了血,对长华道:“去换件衣裳再过来。”
长华没动,低著头,死死的盯著自己衣襟上的血迹。
他这个人,不管是喜还是怒,都不在脸上表现。外人只道他是沈家温文尔雅的大少爷,有著不符年纪的成熟稳重与精明,却不知道,他也始终还是个19岁的男孩子,唯有在沈世面前,才会露出些许孩子气的天真来。
而现下,他脸上虽没表情,但沈世又如何不知他的想法?
沈世顿了顿,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时辰不多了。”
是了,时辰不多。
自祠堂被毁之後,他便觉得身子急剧败坏下去,像一根木头,加速腐朽。万佛山那夜他七窍流血,之後便时常呕血,呕出来的血都是浓稠的黑色。沈世清楚的记得,当他的父亲还是祭品的时候,最後一段岁月,也时常呕血。呕出的血就同他的一样,浓稠如墨。不到半年,父亲就去了。死的时候嘴角有笑,分明是解脱。
沈世被兄弟当成祭品供奉上祭坛後,自知无力摆脱这命运,因此早就看破生死,甚至提前在祠堂中立了自己的牌位,渴望早一日能够解脱。那时,死於他来说,是解脱。而今,长华来了,令他对这人世间有了眷恋。他不想死,他想多活一些日子,他不想提前一步踏上黄泉。举头三尺的神明,定将他们之间的败伦清清楚楚瞧在眼里。倘若他走了,这剩下的天谴,必定要留到长华身上。
沈世不舍。
他不忍让儿子独自一人留在这人世间受苦。他的童年,他没有陪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