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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这才算看清这宅子是个什麽模样。
宅子很大,典型的江南园林建筑风格,宅内有花有草,小桥流水与古朴凉亭,放在外头,就活生生一座苏州园林微型版。长华觉得略新鲜,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父亲瞧了几眼,没说话,带他去祠堂祭拜祖先。路上,突然问道:“你手中的,是什麽东西?”
长华微微一愣。
父亲面无表情道:“我看你一直在摆弄那玩意儿。叫什麽?”
长华笑了,把手机递过去说:“这个叫手机,外头用来通电话的。”
“电话?”
“嗯……”长华想著怎麽跟他解释电话这种东西,“就是有根信号线,可以让千里之外的两个人听见彼此的声音。”
“这样。”父亲接过手机摆弄了一番,最後还是没搞懂,叹了口气说,“我果然老了,外头这些高科技的东西,弄不会。”
“父亲从没去过外头吗?”长华问。
父亲说:“没有。”
“为什麽不出去走走?”
父亲的脚步微微顿了顿,而後道:“到祠堂了。”竟就岔开话题,再没回答。
祠堂就是普通的祠堂,里头摆著大大小小的祖宗排位。长华在父亲的指示下,一个个的磕头跪拜,等跪到第二十八位时,忽然瞥见牌位上的名字。
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沈世。
长华一惊,抬头问:“父亲,为什麽?”
父亲负手站在牌位前,眉心朱砂暗光一闪,淡淡道:“早晚的事而已,你现在拜我也没什麽不妥。”
第三章:父亲(三)
第三章:
父亲名沈世,现年三十七,为沈家第二十八代继承人。千年前,沈家还没落魄,祖上十分繁荣,尽出贤臣将才,保家安国,福荫天下,深受帝王宠爱。到了第七代时,不知出何原因,沈家一夜覆灭,留下数十口人连夜搬迁,来到这江南小镇,消失在天下人的视线中。
到了第二十八代,沈家香火已近湮灭,父亲便是这代单传,沈家继承人。
大家族,尤其这种世代相传的大家族,总有自己的历史。
祠堂便是历史的一种代表,那排列整齐的牌位,无不书写著这个落魄的大家族曾经的繁荣昌盛。
但尚在人间的沈世,为何会出现在这牌位中?
长华不理解,他问父亲。父亲却没回答他,只淡淡道,早晚之事,你跪拜便可。
长华不肯拜,父亲也没勉强他。
从祠堂出来,浓雾彻底散去。世界变得澄明,江南古镇,少了工厂废弃污染,空气是新鲜甘甜的,天空一碧如洗,白云卷卷,父亲说他有些累了,先回房休息了,叫管家带他去熟悉熟悉沈家的事务。
父亲道:“你既是沈家子嗣,又是我这一代单传,总归要熟悉沈家一切的。但是你若不想留在此处,也但说无妨,我会送你出去读书。”
长华说:“我现在还没有出去读书的想法。”
“是吗?”
“母亲临死前让我来找父亲,应该也是放不下您,想让我照顾您。”
父亲削瘦的身子背对著他,沈默了好半晌,才说一句:“到底我是负了你母亲。”
父亲回了房休息,小翠说老爷身体一贯不好,吹不得半点风。长华询问可是有什麽宿疾,小翠眼神黯淡道:“老爷是从20岁才开始变成这样的。”
“怎说?”
“不知道呀,我从小就在沈家长大,我那时候还小,见到老爷时,他还是个活泼少年郎呢。但自从20岁那年大病一场後,就变成了这样,身子虚的很,稍有不妥就要病个十天半月,找了多少医生都没用。”
“怎地不去外头看看?外头医疗技术很发达。没准儿能治好呢。”
“劝了多少次,老爷也不肯去。说要一辈子死在这里。”
长华再问下去,小翠也都说不知道了。
跟著老管家熟悉了半天家族的账务以及生意,到了下午,宅子里突然闯来几个年轻人,三个少年,一个个都生的风姿俊朗,眉清目秀,眉眼间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管家道:“这些都是沈家的表亲。”
他们也看见了长华,兴冲冲过来打招呼,围著他转悠,问西问东,丝毫没有生分。
这几个少爷穿著也古朴的很,一列民国式长衫,儒雅斯文。偏偏言语间都活泼的很。在这人烟稀少的古镇中,难得进来一个外人,还是个见过世面的外人,各个都新鲜的很,十分兴奋,一直问他外头的样子,当然,也没忘记自我介绍。
那个头最高生的最英俊的,叫沈自明,今年二十三岁,是祖父大哥的家的子孙。其余两个都是祖父弟弟的孩子,生的白净斯文的,叫沈寄流,那面向最是秀美阴柔,话也最少的,叫沈中书,今年刚十六,一双眼睛含情脉脉,说不到两三句话便脸红。
他们问长华岁数。长华道:“十八。”
沈自明道:“十八个头就已经这麽高了。真不赖呵。”
长华笑笑。
沈寄流好奇地问:“听闻你从外头来。可否对我们讲讲外头是怎样的?”
长华问:“你们也没出去过?”
三个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暗淡。
沈寄流苦笑道:“家里管的严,哪有那个福气出去。”
长华一顿。
沈自明也说:“大伯没跟你说过吗?”
“说过什麽?”
“沈家子孙,世代不得出镇。”
“这倒没有。”长华说,“他今日还问我,习不习惯这里,不习惯的话,就送我出去读书。”顿了顿,又道,“我的确是沈家血液没有错。”
三人闻言,互看一眼,表情都有些奇异,却什麽都没说。
长华抿抿唇,低声问:“其实外头也不怎麽样。吵的很,还是这里自在。”
那最小的沈中书闻言,忽地开口道:“那长华哥,你以後会留在这里吗?”
长华微微笑,回头看看不远处的东厢房,语声变得很轻很淡:“也许。”
年轻人聚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这三个表兄弟,除了自小在古镇里长大,生活习惯与外头不太一样外,性子却与当下年轻人没什麽不同,喜欢热闹,爱好新鲜的事儿,长华给他们讲外头的变化,他们听的非常高兴,时不时有几个问题蹦出来,问题大多无知可笑,但长华也都耐心的一一解释。
三人中话最多的,还是沈自明。寄流斯文,看起来是最有学问的一个,问出的问题总是问到点子上。最小的中书,从头到尾只说过几句话,其余时间都在用眼睛偷偷打量长华。
不知不觉日头已西落,到了傍晚。
三人被各自家里的下人叫回去吃晚饭,长华客气的挽留他们在自家一起用餐,沈寄流却拒绝道:“你父亲不喜欢家里人多,我们还是回去,明天再找你玩。”
离开前,沈中书不停的回头,脸通红软糯糯地对长华说:“长华哥,我们明天还来。你还要跟我们讲外面的事。”
长华笑道:“好。”
他们都走了,家里的晚餐却没准备好,小翠从东厢房出来,急道:“少爷,可看见放在客厅里的墨锭没?”
“没,怎麽了?”
“老爷在写字,墨突然没了。我手头的事又多,走不开,可怎麽办?”
长华问:“书画铺子离家远吗?”
“不远,走个几百米就到了。”
“我去买吧。”
书画铺子在镇子的中间,步行十来分锺就到了。
黄昏时候的鲤鱼镇,笼著一层猩红的光辉。
镇上空荡荡的,没什麽人,家家户户门口悬挂著的红灯笼,泛著阴森的诡红。
长华慢慢走,十分享受著宁静时光。
不远处,已能看到书画铺的招牌,眼看著就到了,视线却骤然暗下。
一群黑压压的生物自偏巷里飞出,将他袭倒。
是夜枭。
几十只恶禽遮蔽天日,扑扇双翅直冲他脸部。
长华忙用手护住脸,另只手在空中挥著,试图把它们驱散。
老枭不肯离去,盘在他头顶,桀桀的叫。
这群老鸟很聪明,先挑他的双腿啄,再用爪子抓他的双手,待他四肢都受伤了,再去啄他的正身。
厉钩似的嘴,往肉体上轻轻一啄,便是一个血洞。
尘土卷起。
不到片刻,长华便成血人。
他挣扎著爬起来,浑身是血洞,脸也受了伤。老枭仍不肯离去,一双双招子恶狠狠地盯著他,寻找机会,伺机再次下手。
这边动静太大,渐渐引起镇民的注意。
有人认出他来,大喊:“快去救人!”
人群立刻炸开锅。
有人扛锄头,有人拿菜刀。
几秒後,老枭便一只不剩。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道淡漠的声音:“你在做什麽?”
轰!
人群自动散开,让出道路。
长华捂著脸,靠在墙上,身体微微颤抖。
他在血光中,瞥见了一抹豔红的朱砂痣。
父亲不知何时来到跟前,眼光淡淡的在他身上扫了一圈,说:“还好麽?”
长华抿了抿唇,满齿的血腥,半天才道一句:“无碍。”
长华被人抬回了家。
全身上下四十多个血洞,黑乎乎,深可见骨。
这群老鸟在食他的肉。
“照理说,不该啊。老枭都活在鲤鱼河那头,怎麽无缘无故跑到镇子里来攻击人?”小翠心疼的给他上药,一边咒骂著那群鸟畜,“要不是老爷说怕你认不得回家的路非要出去找找,少爷你可就吃大亏了。”
长华躺在床上,明明伤的很重,却还能笑出来,说:“我命大。”
小翠嗔瞪他一眼,“都伤成这样,少爷还笑。”
长华的双眸於是弯的更弯。
第四章
第四章:
到了夜里,长华伤口感染发起了高烧,镇上医疗落後,折腾了大半夜也没能让他下去火。小翠急的直掉眼泪,沈宅上下几十口人来来回回奔波,终是惊动了沈睡中的沈世。问清楚事情後,披著衣服来到西厢房。
房内灯火通明,几个大夫刚走,就留下小翠在里头换水照顾,一屋子的中药味。他走进去,来到床边,望了儿子一眼。
长华脸色很差,眼下泛青,平静的陷在昏睡中。
小翠道:“刚喂了退烧汤,可还是没出汗。大夫也说奇怪,一般发烧不会这麽凶的。可也查不出原因来。”
沈世在床边坐下,伸手探了探长华的额头,又翻了翻他的眼睑。
“怕是中了尸毒。”他沈吟道。
小翠大惊失色:“怎麽会中尸毒?”
“镇外头的那些鸟,一直生活在坟场,怕是吃了不少死人,染了尸气。”
“那,这可怎麽办是好?”
沈世许是没睡好,脸色有些疲倦,摁了摁眉心,低声道:“你下去歇著吧,这里我来就好。”
“可是老爷您的身体……”
“无碍。”
小翠还想说什麽,又深知老爷说一不二的性格,只得退下,离去前给他又披了件袍子,以防他受寒。她离开後,沈世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维持著这样的姿势过了许久,忽然叹了口气,掀开长华身上的被子,俯身下去,红唇微启,唇贴唇,吻了起来。
长华在一片火热混沌中,忽地感觉有道柔软的物体贴上了自己唇,清凉湿润,甜美无比。那柔软辗转在他唇上,轻轻吮吸著,舌尖探入他口中,撩开他的舌头,似要往咽喉深处探去。长华脑中混沌,只觉得无比舒服,便全身放松地随著那人的舌头嬉戏吮弄著,吻著吻著,便觉不够,想要得到更多,遂凭著身体本能,张开双臂,搂住怀中的人,便粗暴的吻了起来。双手急切地动作,想要撕扯那碍事的衣物,也不管怀里的人到底是谁。
沈世哪料到儿子会突然反应这样强烈,又急又怒,却又不忍心他中尸毒死去,一时间只得忍著身上游离的双手,继续吸取尸毒。
那手越来越不规矩,扯不开衣物,便从袍子底下钻了进去。半夜过来,沈世没有穿多少,外袍下面就是一件单薄的丝绸睡衣,一根带子系著,好弄的很,长华不费力气便将他衣服剥了,修长火热的手指蹂躏著丝滑肌肤,在无血色的白净肉体上,留下一道道青痕淤紫,香豔而透著一种受虐美。
长年抱病在家的沈世,生活一向清心寡欲,医生早就说过,他的身体得养著,不得动情欲,平日里他也不去想这些凡尘肉欲。但毕竟还是个男人,是男人便有情欲,也正因为常年的清心寡欲,沈世的身体就如那把撩不得的干柴,稍有星点火苗,便一窜冲天。
儿子的手段著实好的不像话,那游离在肌肤上的大手,乳尖上的手指,小腹,肚脐,咽喉,无一没有放过,无一不升起火焰。乳尖被弄的红肿,硬起来像两颗小红豆,让人想要品一品那红豆的滋味。挂在身上的袍子,不能蔽体,圆润白净的双肩露出,甚是风情撩人。有好几次,沈世都差点呻吟出口,浑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