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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时医到-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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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杨茉忽然想起来,她说错了,“不是青蒿,是黄花蒿,不能用水煎,因为里面抗疟的成分经过高温失效,应该用盐水腌渍,然后将枝叶挤出来直接服用,一定要用新鲜的才行。”
黄花蒿里面含青蒿素,差就差在提纯上,但是有青蒿素就一定会有效果。
沈微言站起身,“我…我知道黄花蒿…我去找。”
看到白老先生点头,沈微言快走几步冲了出去。
一路出了闫府大门,微风吹在沈微言脸上,沈微言这才发觉,听到杨大小姐说黄花蒿,他竟然都没有去想古方中有没有记载,而是一门心思将黄花蒿拿来用,在他心里已经十分笃信杨大小姐的医术,甚至超过了他的恩师。
沈微言觉得脸颊滚烫,他抬起手背擦了擦,加快了脚步跑出了胡同。

一味药就能治疟病,这是谁也没听说过,尤其是这种黄花蒿,根本就是药铺弃之不用的。
现在杨大小姐不但拿出来用,还并不煎煮,直接拿帕子攥出汁液来。
杨茉亲手将黄花蒿汁液喂给巧玲。
巧玲的阿娘紧紧攥着巧玲的手,“孩子,一定要好,不要抛下娘一个人。”
巧玲想要说话却已经没有了力气。
用冰水挤出的汁液很凉,喝下去也有退烧的作用,杨茉喂完药就坐在锦杌上守着巧玲。
巧玲阿娘掉着眼泪,“杨大小姐真是菩萨心肠,奴婢这么多年哪里见过您这样的小姐,肯为下人用心,老天保佑您,定会多福多寿。”

第四十二章 救活

“烧退了一些。”秋桐试过巧玲的体温。
只要能退烧,就等于暂时保住了性命,杨茉过去仔细看,外面的沈微言也得到消息,连手中的黄花蒿也没放下,慌忙进了屋。
巧玲的阿娘欣喜地攥住巧玲的手,床上的巧玲也醒过来,睁开眼睛迷迷糊糊地说话。
“怎么了?”巧玲的阿娘附耳过去。
“是要喝水。”杨茉看向春和,春和忙去倒水来。
烧了这么久,任谁都会觉得口渴。
巧玲喝了些水,似是将眼睛也润的稍亮了些,巧玲阿娘挂着眼泪喊,“小幺,小幺,杨大小姐将你救活了。”
巧玲的眼睛向周围看了一圈,然后落在杨茉身上,尚在虚弱中的孩子,目光中透出感激和欣喜。
看着巧玲母女,杨茉整个人也一下子松懈下来。
“大小姐去歇歇吧,这里有我照看就行了。”巧玲阿娘躬身向杨茉行礼。
杨茉点头,嘱咐管事妈妈,“一定不要让蚊虫进屋,免得将病气传给他人。”
杨大小姐说蚊虫传病气这话,让人心中难以相信,可是杨大小姐的法子确实又将徐桂家的小幺救活了,管事妈妈想及这个不敢怠慢,“大小姐放心吧,奴婢让人烧着驱蚊虫的熏香。”
一切安排妥当,杨茉走出屋,夕阳已要落下,天空还是湛蓝的,说不出的天高云淡,沈微言蹲在廊下挑黄花蒿,袖子整齐地挽过手腕,每拿起一棵黄花蒿都要凑在鼻端闻闻,要拣选好几次才能选出一棵放进笸箩里。
“为什么要挑这些?”杨茉低声问,在现代毕竟没有接触过草药,她也不懂得怎么挑选优劣。
沈微言这才发现杨茉站在他身边,慌忙站起身来,将手里的草药往旁边拿了拿,手指蜷起来遮盖住指尖上的泥土,“青蒿和黄花蒿该是同药性的东西,若是青蒿没用…我想黄花蒿特别的地方就是和青蒿味道上不太一样,我…尝了尝…味重的留下…入药会更好些。”
原来挑选中草药是要自己尝,在现代她们都是拿药厂做好的药来用,哪里会管这些。杨茉想着蹲下身去拿笸箩里的黄花蒿尝。
沈微言忙开口阻止,“味道不好,很臭,大小姐还是别吃。”
都是医者,他能尝的怎么就认定她尝不得,“我知晓是什么味道。”
嘴上这样上,真正尝到和闻到的是两码事,舌尖又苦又麻,难得巧玲能将那么一大碗汁液喝下去,更难得的是,沈微言竟然尝了这么多。杨茉抬起头来,旁边的沈微言忙垂下头去,似是在掩盖脸上的神情。
算起来她只对沈微言凶过一次,也是焦急之下口无遮掩,也不至于换来他这样的恐惧,“这些你都尝过?”
沈微言道:“尝过了,”说着指向旁边一大摞,“都是从里面选出来的。”
那还真是不少,救巧玲一个人就用这么多黄花蒿,真的等到疟病大肆盛行,只怕是京中的黄花蒿根本不够用,从外面运来的却不新鲜,不但要让大家注意防范蚊虫,更要想法子做出更多抗疟的药。
“大小姐在愁什么?”沈微言小心翼翼轻声问。
“金鸡纳树粉。”那些传教士身上必带的神粉。
沈微言握着手中的黄花蒿,“黄花蒿不是已经起了效用,为何还要金鸡纳树粉。”
“每年夏秋都发疟病,这些黄花蒿能救多少人?要想法子让他们将手里的药拿出来。”
沈微言一时弄不明白,“大小姐是说,那些人手中有药不肯拿?那是为什么?”
杨茉想到得意洋洋的乔家人,“因为他们不怕得病。”既然不怕,她就要他们尝尝得病的滋味,免得他们仗着富贵荣华傍身,不知旁人疾苦。
巧玲好转的消息传去闫阁老那里。
不一会儿功夫闫夫人就来到小院子。
闫夫人看着床上的巧玲,早些时候这孩子已经口唇青紫,请来的郎中说熬不过今晚,下人将巧玲要抬进府,她还开口阻止,想想杨大小姐要让乔儿过上这样的病,她就害怕,后来还是老爷下定决心…
她没想到转眼间巧玲脸色如常,呼吸平稳,似是好了许多。
“夫人,杨大小姐将巧玲救活了。”巧玲阿娘不停地重复一句话。
闫夫人怔怔地看着巧玲,真的活了,杨大小姐会治疟病,这样推算,乔儿的病也定能治好,闫夫人这几日第一次欢喜地手指发颤,“杨大小姐,巧玲的病能完全治好吧?”
杨茉点头,“只要病情一直好转,过几日就能痊愈。”治病最重要的是对症,只要知道感染的病是什么,用对药,很快病情就会大幅度好转。
闫夫人眼泪簌簌而下,真的能治愈,乔儿还有机会能被治好,想到这里,闫夫人拉起杨茉的手,“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杨茉迎上闫夫人的目光,“夫人言重了,夫人将我叫来府上看二爷的病症,我也只是尽力而为。”
想到之前对杨大小姐的怀疑,闫夫人露出歉意的神情,杨大小姐将家中的秘方都拿了出来,亏她还百般阻拦,她不由地想起常三小姐来,常三小姐在她面前不止一次说过,杨大小姐不会医理,差一点她就因为常三小姐的话,断送了乔儿治病的机会。下次常三小姐再说出那种话来,她一定会反驳过去,杨家正经的后人所学,比常三小姐这个外来人还少了不成?
和闫夫人说了会儿话,杨茉随着白老先生去看文正公世子。
文正公世子因是她治好的,白老先生路上细细问了她情形。
杨茉低声说了自己所想,“若是身体仍旧不能活动自如,我以为还是中风造成的。”也就是说栓子还在血管中,所以限制了一部分身体活动。
白老先生道:“文正公府送来的药方我都看了,用的都是综合方配伍针灸,却疗效不太明显,要不是世子爷行伍出身,别说走动,恐怕连站起来也难。”
白老先生突然叹气,“大周朝难得的将才啊,年纪轻轻就…太可惜了。”
杨茉知晓中风的后果,所以在闫家看到文正公世子,她也觉得惊讶,要知道大多数病人会因后遗症的痛苦,余生都瘫痪在床,能坚持复健的人没有几个,不过,若是能忍过这段时间,加上溶栓治疗,日后也有康复的可能。
复健…对了,她怎么忘了,可以指导文正公世子做恢复治疗。

屋子里十分安静,杨茉看着白老先生诊脉。
“还需按中风治疗,这种病症治起来不会立即见效,世子爷不能着急。”
听着白老先生的话,董昭想起很快被批复下来在家休养的奏本,在家赋闲时间越长,将来越不好再入仕。
白老先生和沈微言去出去写方子,杨茉没有立即跟出去。
屋子里静寂无声,杨茉隔着屏风望过去,那边一片沉闷。
许多人六十岁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的时候还会心态失衡,文正公世子的年纪,才刚刚入仕,正是大好的时光。
椅子上的董昭,似是正要起身。
“将先将重心放在能行动自如的那一侧,然后另一侧缓缓吃力,站起来才容易些。”轻软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
董昭皱起眉头,他从十几岁开始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练习骑射上,从没想过想站起身还需旁人帮忙,这样想着,豁然觉得脚下一麻,身体忽然失去了平衡,幸好他握住椅子扶手才站稳。
轻轻的脚步声响起,董昭抬起头,看到杨大小姐从屏风后走出来。
一顶幂离戴在头上,显得身形更加的娇小。
“病还没有完全好,世子爷就算着急也没有用,若是用力不当,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反而不利于恢复。”
听着那轻缓的声音,董昭的神情慢慢松懈下来。
他性子冷淡,平日里连家中姐妹都不敢与他说话。杨大小姐却敢上前碰触他,暂且他认为是因为他昏迷着,她才有这样的胆色。
现在他好端端地坐在这里,杨大小姐却依旧毫无惧意,难不成他病着,就和往常不同了。
“世子爷照我说的做,活动起来就容易的多。”

第四十三章 复健治疗

董昭的面色郑重,杨茉倒是觉得想笑,大约是从来没有被女人这样说过,心里总会有些排斥,好强的男人一般自尊心都很重。
没有合适的理由,她是劝不动眼前的人。杨茉接着道:“记得我说的话,世子爷日后活动也是一样。”说完恭谨地行礼,就要退下去。
董昭脸色更沉了些,杨大小姐的意思是他怕站不起来出丑?明知道杨大小姐是故意激他,他却从来不会在旁人面前示弱。
董昭想着,慢慢站起身。
杨茉停下脚步,仔细地看着董昭的动作,“世子爷是左半侧身子活动不便,站起身后要逐渐增加左侧的负重”
董昭侧头看过去,杨大小姐很是认真地在教他怎么走路。
他不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子。
“这样普通的走路达不到锻炼的效果,世子爷要试探着做跨门槛的动作,只有腿抬高才能让经脉畅通,若是能每日在斜坡上走个把时辰是最好的。”
按照她说的做,她立即就变得像寻常小姐那般礼貌周全,恭敬谨慎起来。
看着董昭试探着抬腿,杨茉的嘴唇微微翘起来,世子爷看起来威严,却不是不讲理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将他救回来,她心中总觉得该一鼓作气将他治好。
“要有意识地将左侧手臂举高,这样可以缓解左腿的浮肿,最好左手练习写字、系扣、打算盘,这样恢复手指的灵巧性。”
写字也就罢了,系扣、打算盘…
明显感觉到对面传来质疑的目光,杨茉从幂离中将手伸出来,“我有一个手指操可以教给世子爷,如果世子爷能做下来,就不用照我说的做练习。”
这是她上学时候经常和同学一起练习的项目,那时候她的志向还是做外科医生,在普外必须要拥有灵活的手指才能有好前途,手指操就是锻炼手指灵活性,现在任意拿出一套,她就能保证董昭不能照做,更何况她有二十几套的手指操存在脑子里。
纤细的手指合拢刚刚互相绕着做了圆周运动,董昭就已经吃不消。
这些奇怪的动作,他做不来,女子手指灵巧是天生的,男人哪里用得着这样精细。
“世子爷不用像我这样快,只要能将手指都转动起来,就算经脉通了。”
杨大小姐说的很认真,可是让他当着一个妇人的面做这些…董昭皱起眉头,“日后多活动活动也就是了。”
有些人说到并不一定会做到,但是有些人不说却未必不去做。董昭年纪轻轻就做了征寇大将军,受了重伤还能单枪匹马递奏折进京,这样的性子,不用她婆婆妈妈的强调,杨茉蹲了蹲身,走回到屏风后。
董昭走了几步,重新坐回椅子上,想起疟病的事,“这么说日后拿黄花蒿来治疟症就行了?”
趁着这个机会,何不将金鸡纳树的事透露给董昭,总比她去想法子要好的多。
“黄花蒿不好保存,可用的又很少,药效不一定稳定,要说方便携带,又能起效快,还是要金鸡纳树粉。我父亲说过,番僧将金鸡纳树粉当做神粉,无论去哪里都会携带。”
董昭听得眉头一扬,杨大小姐这是在提醒他,那些番僧故意不给药。
这样的事要查起来也不难,等到杨家秘方治愈疟病的消息一传开,不怕番僧那边没有动静。
董昭道:“我让人去查查看。”
没想到董昭这么痛快就答应了,若是仔细查起来,顺着番僧应该会找到乔家,想到这里,杨茉豁然抬起头,她怎么忘了,乔家不是要和文正公府结亲?前世乔氏没有嫁去文正公府,那是因为董昭伤病死了,之后乔家才看上了常亦宁。
可是如今董昭病情逐渐转好,按道理…乔氏就要嫁给董昭,这样一来乔家和常家就不可能谈及婚事。
若是文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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