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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来一路读-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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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的规则:用口头的或书写的语言表达对国旗的轻蔑和不敬,是不受法律惩罚的。同样,一项针对国旗的行为,如果具有足够的“表达”思想的意义,就应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马萨诸塞州法的毛病就在这里,如果说葛根的行为没有“表达”任何思想,那么就谈不上“轻蔑对待”国旗。如果认定葛根的行为是“轻蔑对待”国旗了,那么这种“轻蔑”正是葛根想“表达”的“思想”,这种表达就必须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原则的保护。
所以,怀特大法官说,他同意最高法院多数的意见,马萨诸塞州的这项法律应该宣布无效。
第四部分 读书(二)读一本禁书
前两天,去当地的乡村图书馆借书,一进门,戴眼镜的老太太就好心地递给我一张漂亮的小卡纸,随即告诉我,这个礼拜,美国图书馆协会举办读书周,这是推荐书单。这个读书周是全美各地大小公共图书馆联合举办的活动。偏远乡村居然也没有例外。
按我的想法,假如要我猜一猜读书周的主题,我准说:“读一本好书”。定睛一看,错。
小卡纸上先是一句口号:庆祝你的自由!下面一行就是读书周的主题:“读一本禁书”。题头似乎是一张宣传画,也是一张制作精良的木刻藏书票。仔细一看,黑色的背景上,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他带着钢盔,背着行囊,肩上有一把上了刺刀的枪,两只手却捧着厚厚的一摞几十本书。上面一行红色大字标语是:“书导致危险的思想。”下面一行小字是:“为了保护您,请将所有的书交给您当地的消防员,以便安全销毁。”这是一张反话正说的讽刺画?还是在某一个时间某一个地点的正面宣传?卡纸的下部,是美国图书协会推荐阅读的17本书,它们都曾分别在美国某个地方被禁止阅读。
这张漂亮的小卡纸引发了我的兴趣。就去看有关的消息,才发现,在这个读禁书周开始的时候,有20个作家、艺术家、专栏作者和图书管理员,聚集在芝加哥美国图书馆协会的台阶上,表示对这个读书周的支持。他们宣称,这个活动的目的之一,是要吸引公众目光,让大家注意到在21世纪的今天,世界上还有不合理的书籍查禁。
其实,美国的书籍查禁并不如全美图书馆协会宣传的那么吓人。它反映了美国制度上的两大特色。一方面,由于宪法对言论自由的规定,使得美国不可能有全国性书籍出版的预检制度,也没有全国性的书籍查禁。另一方面,美国的地方自治,尤其是地方教育自决,使得地方上由大家选举出来管理学校的委员会,对教育内容,包括学校的推荐书目,学校图书馆的藏书内容,有很大的决定权。所以,美国的所谓禁书,不是全国性出版销售的禁止,而是局部的阅读禁止。最普遍的就是发生在学校,例如某一学校决定对某一年龄段学生的阅读作出限制。限制的原因多半是书的内容与性、暴力及含脏话等有关,常常也有和种族冒犯的字句有关。在教会学校,就可能和宗教冒犯有关。
在我看来,这个阅读限制其实和一般概念的书籍检查制度没有太大关系,而和电影对孩子限级的做法差不多。这不应该是政治问题,而是很一般的社会问题,就像很多家长都会苦着脸看着孩子想:什么时候才可以容许他(她)看《红楼梦》呢?
可是,看着我从图书馆拿回来的小卡纸,看着那些曾经在禁书单上的书名,又使我觉得事情不那么简单。上面不但有Cormier的《巧克力战争》,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还有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和《汤姆·索亚历险记》,是啊,事情一走极端,就要出毛病,马克·吐温对孩子真的就那么危险吗?由谁来作出限定呢?谁能把这条界限划得正确呢?联想到在一年多以前,还有一个黑人学校,决定把所有有关美国第一届总统华盛顿的内容,从历史书上删去,仅仅因为200多年前的华盛顿家里曾经有过黑奴。虽然学校有这样做的权力,可是这样的阅读限禁和历史删除,究竟是有利于孩子,还是害了孩子?
再回看这个读书周,全美图书馆协会用意还是有它的原因,那就是要人们讨论这些问题,看看对阅读的限制,是否会扩展为一个阴影。书籍是人类思想的载体。禁书却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承认那书本里承载的是“危险的思想”。但历史也曾一再证明,今天看来是危险的思想,明天却会成为常识。一些权势人物判定的危险书籍,却可能是公众知识不可或缺的来源。禁书似乎有理,却从来没有成功。要不是20年前中国读书界有了“读书无禁区”的呐喊,哪会有改革开放所必需的思想解放?这就像美国的建国者之一,本杰明·弗兰克林(BenjaminFranklin)所说的:
没有思想自由,就不可能有智慧;没有言论自由,也就不可能有公众自由。
第四部分 读书(二)真理和事实——漫谈翻译与文化(1)
很久以来,觉得中国人谈文化太多,最后云山雾罩的,还不如多从制度着眼。可是,有时候,就是会撞到文化。而且,甚至发现一个制度实行久了,“溶化在血液里”之后,也就变成人们条件反射般的反应,成了“文化”了。
看着一些闲书。有一些原本是英语版的书,会去找中译本看,就是图个看得快。最近随意翻看着去世不久的《华盛顿邮报》主人格雷厄姆(KatharineGraham)的自传,《个人历史》(《PersonalHistory》),就是先读的中译本。那是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9月的版本。可是这样贪图速度的阅读习惯,也会遇到麻烦,因为翻译并不简单。不要说很少有人能像傅雷这样“信、达、雅”并举,就是要做到非常准确的“信”,都很不容易。我们现在生活在英语国家,还是常常会遇到吃不准的情况而需要向当地人请教。可是,一个译本假如不是偶尔在小处出错,而是在原则上出错,书的一些重要内容就会被改写,对不熟悉原作文化的读者,就会做出南辕北辙的误导了。看这本《个人历史》的中译本,就遇到类似的情况。
刚刚读到作者的父亲买下《华盛顿邮报》,并为自己定下了几条办报原则……,就觉得,什么地方肯定是不对了。
读到的几项原则是这样的:
1、报纸的第一使命是,一旦发现了真理就要宣传它;
2、报纸在大众尚未认识真理前就要宣传它,要关注美国和世界上的重要事件;
3、作为新闻的传播载体,报纸应该捕捉高雅的内容,这是报纸对社会个体所承担的责任;
4、报纸的内容要既适合年轻人,又适合老年人;
5、报纸要对读者和大多数人负责,不应该按照拥有人的兴趣来办报;
6、在追求真理方面,报纸应该准备为自己的命运作出牺牲,只要所做的对社会是有益的;
7、报纸不应该为任何特殊的兴趣所左右,但对于社会事件和社会人的报道要真实和自由,以及健康。
实在不敢相信迈尔(EugeneIsaacMeyer)给《华盛顿邮报》定出了如此办报原则,只好去翻出那本破旧的英语版原著,在这里摘录及试译如下:
1、That the first mission of a newspaper is to tell the truthas nearly as the truth maybe as certained(报纸的第一使命,是报道尽可能接近被确认为事实的真相);
2、That the newspaper shall tell ALL the truths of a rasit can learn it;con cerning important affairs of America and the world(报纸要报道我们能够了解到的有关美国和国际重要事务的全部真相);
3、That as adisseminat or of news;the paper shall observe the decencies that are obliga toryupona private gentleman(作为新闻的传播者,报纸要如绅士一样正派);
4、That what it prints shall be fit reading for the youngas well as for the old(报纸的内容应老少咸宜);
5、That the newspaper's duty is to its reader sand to the public at large;and not to the private interests of its owner(报纸要对读者和普通民众负责,而不是对报社老板的私利负责);
6、That pursuit of truth;the newspaper shall beprepared to make sacrifice of it smaterial for tures;if such course benecessary for the public good(只要对公众有益,报社要准备为坚持真实报道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7、That the newspaper shall not betheally of any special interest;but shall bef air and free and whole some in it soutlook on publicaf fairsa nd publicmen(报纸将不与任何特殊利益结盟,但是在报道公共事务和公众人物的时候,要公平、自由和健全)。
这几条原则是迈尔在1935年3月5日的一次讲话中宣布的,而我们作为今天的普通读者,凭直觉就能判断中文版中的翻译误差,那是因为这样的新闻原则是美国文化根深蒂固的一部分,只要在这个文化中生活过一段,都会深有体会。1935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只是不同的新闻从业人员,以自己的实践,在不断补充和完善着这样的原则罢了。倒过来看,为什么中国的译者可以翻译厚厚的一本传记,翻译叙事部分也许不那么困难,而一碰到新闻原则,就出现这么大的“原则性偏差”呢?
第四部分 读书(二)真理和事实——漫谈翻译与文化(2)
大概,这就是文化差异。这部分翻译的关键误译,是在遇到“truth”这个词的时候。译者一概将其译为“真理”。在英汉词典里,“truth”这个词,总是注解为“真理”和“事实”两个部分。它们在中文里是有很大差异的。前者是个宏大的词,甚至可以是一个推论。例如,经由一部分社会科学家推论得出、预计将来必定会实现的某个社会形态,在它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当然在中文里还不能称为是“真实”的现实——事实。但是人们推论它必定会到来,就是“真理”了。反过来,被确立为是“真理”之后,还可能因此普遍要求人们要相信它的必定要实现,相信它在指向未来的事实。这样的推动循环之后,所谓“真理”有可能被强化为一种可能脱离事实的、地位无可动摇的至高无上的神圣。
在美国文化里面,没有这样的区别,只有“truth”一个词。涉及这个词的,都与事实有关。假如有一部分人坚信一些事情过去已经发生,或推论一些事情将来必定要发生,但是又无法求证过去、预现未来的时候,美国人会说,那是这部分人相信(believe)它是“truth(真实的)”,那是一种信仰(faith)。在美国人的文化中,信仰的东西不一定“事实”,只是有人坚信它的“真实性”而已。每个人可以有不同的信仰,宗教信仰、政治信仰都是如此。信仰是非常个人化的事情,别人都不信,他照样可以自己信自己的。那只是他自己的“真实”或者真理。他可以劝说别人相信,却无法强加与人。
在中国文化中,信仰有关真理,“掌握了真理”可以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还必须让大家都深信不疑,不能不信。所以,才必须让“真理”进入学校、进入对每一个孩子的教育,以及渗入媒体对每一个成人的宣传。所以,虽然“truth”有两个中文解释,译者在涉及报纸这样一种似乎更接近“事实”的新闻报道载体时,仍然会弃“事实”而选择“真理”。因为在译者生存的文化环境中,“真理”和“事实”可以是脱节的,而“真理”比“事实”更重要、要强大得多。报纸就是以宣传、传播“真理”为己任的,是“真理”的出口。相反,在美国“宣传”往往是一个非常负面的词,有着居心叵测地对被宣传者“洗脑”的嫌疑。而新闻业是为报道最近发生的“truth(事实)”而存在的,这是新闻业者的基本常识。
也是在自己的文化背景下,此书译者的另一个误译,是把这里的interest都译作了兴趣,而不是原意的“利益”。这样,迈尔想表达的最后一条重要新闻原则就消失了。最后一条原则,指的是新闻业不能与特殊利益结盟,也就是说,它不能为某一个利益集团,如政党、财团服务,它只能客观、公正、真实地报道新闻,不论这条新闻对某一个利益集团有利或不利,甚至不论对自己有利或不利。“新闻就是新闻”的意思,等同于“事实就是事实”,压根儿没有“真理”什么事儿。凭着这样的原则,《华盛顿邮报》参与公布了美国国防部关于越战的秘密文件,并且成为揭露尼克松总统水门事件的重要力量。因为它必须“不与特殊利益结盟”,“公平、自由、健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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