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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正直与白痴-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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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不想恨任何人,但所有人都恨他。他的父亲恨他,那群奴隶恨他,他只有一辈子生活在痛与更痛的边缘中,永远眼睁睁看着别人仇恨的目光,永远被自己的父亲和兄弟践踏在脚下。阿正的心,早就寒透了,救助奴隶,不过是一个虚幻的梦。
从小到大,真正对他好的人都被他牵连死了,剩下的,都是仇恨而已。
看到那群奴隶疯狂的折磨他,即使自己对别人好也永远得不到理解和承认,阿正对他们的善心又能剩下多少呢?一切不过是不想造成更多的罪孽而被逼着机械地往前走而已。他早已疲惫不堪,坚持不下去了。
其实阿正心中清楚,他对王爷,对那群奴隶,是恨的。只是因为恨没有意义,他才没有放大这种恨意,拼命将恨压了下去。
那个时候,他已经寒透了心,心凉如死了。
直到遇到了她,那个愿意把他当做人来相待的白真真,那个会因为他的一个笑容而高兴半天的女孩儿,让他感受到了作为一个人的温暖。原本绝望的心,开始变得有了温度。渐渐的,她成了他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信念所在。阿正一直相信,只有她才能给他温暖和包容,让他有信心活下去。
一开始,他就像只遍体鳞伤的惊弓之鸟,这个冷漠麻木的世界上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处,到处寻找温暖却处处碰壁。只有她为他敞开了胸怀,包容接纳了他,给了他作为人的温暖。他就像是一个濒死的人,死死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于是,他有了求生的欲望,有了新的生命意义。他愿意为她而活,让她成为这个世界上更幸福的人。
所以,他为了在她面前争一口气,他帮公孙星逃跑。不是完全为了奴隶,而是为了她,也是为了报答公孙星为他说话的恩情。他让公孙星逃去她那里,是为了让她知道他的决心,也是为了传一句话,在他心目中,她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为了让她骄傲,为了让她瞧得起他,他可以做任何事。
她喜欢有志气的人,所以他会告诉他自己幼时的梦想。她喜欢什么,他就顺从什么,只要她能开心,他愿意为了她的一句话去死。看到她喜欢这样平凡的夫妻生活,他愿意为她抛弃梦想。她逼他去考功名,他便硬着头皮去了,不管结果如何,只要她愿意。只要她能继续对他展露会心的微笑。
和她比起来,那个狠心的父亲,那些麻木的奴隶,根本什么都算不上。为了她的安全,他杀了阿钱阿财,即使死后有地狱的火海烧灼,他也愿意为她跳下去。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她,才能真正对他好,才能给他最大温暖和快乐。
如此歇斯底里,如此不择手段,即使跌得满身是伤,即使违背初衷,也放不开手,阿正想要的,不过是多想保留一丝一毫的温暖而已。以前当奴隶的时候,一点温暖,也足够让他幸福半天,何况三年来的神仙一般的欢乐,让他贪恋,更放不下,更输不起。阿正不想失去这种温暖,他怕极了他的逃奴身份被发现,怕极了自己最爱的人受牵连,所以在怯懦与恐惧之下,他杀了阿钱阿财。
他已经牵连害死了那么多对他好的人,这一次,为了保护真正给予温暖的她,为了留住幸福和做人的尊严,他再也不想放手。
然后,在他把所有生命的重力都寄托在她身上时,他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被利用的对象,她狠心走开了,把他跌了个粉身碎骨。所有的信念,似乎在一瞬间崩溃。
也难怪,她看穿了他的卑劣和自私,他的懦弱和胆怯。这样的阿正,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又怎么能强求别人能瞧得起他?
说到底,他不过是个罪恶又自私的小人而已,从来他的远大梦想,不过是自己说服自己不那么卑贱的冠冕堂皇的说辞。阿正是个怕死的人,白真真看出来了,才会瞧不起他,离他而去。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愿意真心帮助一个奴隶;何况还是一个从骨子就自私自利,卑贱不堪的奴隶的。是他自己太傻,把所有信念寄托在这样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上。
郑直想,自己的心如此卑劣,从外表到内心都是如此低贱不堪,现在就算死,也不会有人痛心吧?

作者有话要说:
这才是阿正的真实想法,他只是一个很现实软弱的人,全身都是弱点。
不过就是这样充满人性弱点的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战胜自己的软弱,才显得可贵啊。


、置之死地而后生

郑直想,他卑贱如此,现在就算死,也不会有人痛心吧?
蓦然,他全身抽搐了一下,从心底涌出一股滋味,他不想死,他想活着,想继续活下去……有什么东西,他放不下……郑直拼命在脑海里搜索,似乎是来自灵魂深处的绝响,那是什么东西……绵长而悠远,高傲而孤寂,呐喊着求生的呼啸声。
“啊呜呜呜呜……”忽而听闻男人的嚎啕大哭声,郑直心惊,往哭声的方向看去,在隔壁的牢房里,竟然不知什么时候关了一个浑身血肉模糊的人,那人似乎受了千刀万剐的酷刑,随处可见白骨,满身是血汗,并痛苦地哼哼着,“啊啊啊啊——我快痛死了啊,啊啊啊,痛痛痛痛啊——”
郑直本不想管,但他的哭叫声一直在耳边叫嚣着,闹得他心绪更加紊乱,根本无法思考下去。怎么回事,叫得那么厉害,那些狱卒都不管吗?还有,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他怎么一点也不知道?
其实,那个人就是伪装成重伤奴隶的黑歧。
看黑歧实在痛得厉害,郑直想着白真真教给他如何用呼吸止痛的方法,便强撑着问道:“你这样一直叫唤着也不是办法,你试试深呼吸一口,屏气一小会,痛会消失很多。”
黑歧按照郑直的说法做了,一会儿,真不哼哼了,他大呼一口气,道:“下奴谢谢您——”
“你是个奴隶?”郑直吃惊问道,那人满身的伤,看不清脸,也看不到有没有奴隶印记。但是这里是府衙,专门关押犯罪的人,逃奴什么的应该是另外的司法机关管。或许,是暂时没有地方放,才临时送到这里来的。
完了,黑歧暗叫不好,他竟然忘了伪造奴隶印记了,做事马虎是他的一大毛病。等白痴和老郑两个精明到骨子里的人回到地府,肯定会嘲笑死他的。他忙捂住肩膀,马上伪造了一个,疼得呜咽了一下,哭诉道:“下奴是从明王府逃出来的,下奴好惨啊……”
“你是,明王府的人?”郑直诧异,明王府奴隶众多,有不认识的人也是正常的。何况面前这人的脸血肉模糊,根本看不清本色。
黑歧看了他一眼,故作惊讶道:“啊,你是?我记得你,你是阿正,你是从小就喜欢说真话的阿正。”
郑直讶然于自己竟然被认出来了,他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阿正啊,我们都好想念你,你走了我们奴隶的日子更惨了。没有了你,王爷对我们更加没有顾忌,不怕有人在后面议论,想杀谁就杀谁,想折磨谁就折磨谁,我实在是受不了才逃出来的,没想到被捉住……就快死了……有句话叫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要跟你说,我们所有人心底都崇拜你,只是没有人敢出来说句真话而已……阿正啊,这么多年,谢谢你了……”
郑直听到此言,心中难过,他咬住牙齿,将啜泣咽了下去:“……我害死了好多人……我不配……”
黑歧一边咳嗽一边答道:“那不是你的错啊,阿正,大家心里都清楚的,不管你说不说真话,王爷总是要杀奴隶的……反倒是你说的真话,震慑了王爷,让王爷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反对他的……”
“对不起……”郑直抽搐了一下,感觉自己的泪水在往外飙出,他半个月前还因自私杀了两个奴隶,他不配得到别人的佩服。
“如果没有你,我们更是觉得被抛弃的对象,每天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我们连一点希望都没有。只有你,能帮我们……所以,你要活下去……活下去,才有希望……”
黑歧的话变得慢慢模糊空灵,视线也变得模糊。
郑直猛然睁眼,眼前朦胧感瞬间散开,才发现自己不过做了个清明梦。场景一样,只是隔壁房间的人凭空消失了,连痕迹都没留下。
我要,活下去……郑直心中被触了一下,他就算要活下去,别人能允许他活吗?他是卑劣,是低贱懦弱,但凭什么他要被像个物件一样被抛弃?
犯过错的人,卑劣下贱的奴隶,就活该被抛弃吗?
或许是他先抛弃了那群奴隶,执迷于温暖,所以他才会被别人抛弃。
因是果,果是因。无因便无果,万事皆有原因。是他杀了那两个奴隶,所以才得到杀人的重罪。一切,竟然是如此清晰的报应。
头一次,郑直实实在在的后悔了,他感到了强烈的罪恶感和羞愧。阿钱阿财,即使卑劣,自己也不该杀了他们。他在四川享受幸福人生的时候,阿钱阿财还在受苦,易地而处,他或许也会不服气,会嫉妒。
谁都有卑劣自私的时候,自私真的就不可以原谅吗?
三年前搬大米的情景恍然浮现在眼前,他想起了那些奴隶期望得救的眼神,想起了那些浑浊麻木的眼神里闪出的奕奕希望。和现在的他,又有什么两样?
所有的人,都渴望着被温暖,渴望着被救度,即使是卑劣不堪又自私自利的奴隶,他们会怕痛会躲避,会做出愚昧的事,但他们又凭什么要被抛弃?
郑直觉得被抛弃绝望痛苦,那些奴隶们,却已经被抛弃了无数年,以后子子孙孙依旧会无止无尽的受苦。这种绝望,更是来自心底深处的恐惧,绵延千万年,永远看不到希望。他阿正在享受那三年欢愉的时候,那些奴隶每一刻还在忍受巨大的折磨,这十几天的折磨已经让他受不了,而那这些奴隶永永远远处在绝望中,没有人愿意给他们温暖和希望,生命中没有任何光芒的黑暗人生,才是真正冰冷而可怕的绝望。
既然不想被抛弃,他自己就必须坚强起来,他不能抛弃任何人,即使那些奴隶麻木而愚蠢,即使他们对自己拳打脚踢,充满仇恨。他必须坚持下去,这是他幼时就有的坚持和理想,什么时候,什么时候,都被浮世的混乱和世事黑白的颠倒给洗涤殆尽……
一个人最难的事,就是坚持自己的初衷,人世艰难,为了保护自己,为了自己不跌得这么狠,为了躲避伤害,渐渐地,人的本性被磨平,剩下的只是被外界因素所支撑的一具躯壳。原来的梦想,都变成了儿童时的笑话。
世界上,最难的是,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和热情,在岁月的荏苒中,一切被磨砺得麻木不仁。
这一次,郑直想把以前的自己找回来,找回那个真实的自己,那个要为受苦的人出头,要保护奴隶的他。这一次,他要想方设法活下去,他想让世界上所有人知道,奴隶不是可以随便抛弃践踏的物件,奴隶也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
晨光微熹的时候,政怀瑾又一次来到牢房,看着全身是血的郑直像死物一般的躺在地上,轻蔑地踢了一脚,看着没有反应,心想:“这么不经折腾,这么快就死了。”
不过,这样也好,对白真真,他没有违约,也没有亲手使出不恰当的手段,他没有责任。如果真让这个靠女人给他卖血的窝囊的男人活下去,简直就是把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他心中还真有些不忿。
政怀瑾叹叹气,耸耸肩,正准备离开,一只血淋漓的手却抓住了他的脚踝,政怀瑾半睁着眼邪邪一看:郑直正抓住他的脚,努力把头抬起来看他。那个趴在地上的男人虽然狼狈透顶,眼神却闪着穿透千万云雾的精光,似乎要荡清天下浊气,如此清透干净,如此强烈,似乎在喷射出熊熊烈火。政怀瑾被这种气势震了一下,这辈子,他也没有见过这种强烈的眼神。
“救我,我要活下去!”郑直的话语很低很弱,但这种狼狈姿势下衬托的竟然不是哀求,而是命令。仿佛是孤高的王对自己臣子下达的圣谕,圣口一开,不可违抗,不可有挪揄。
面前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路?政怀瑾如漆的黑眉绕过一丝亮色,嘴角高高勾起,质问道:“这么说,休书你愿意写了?”
“只有这个,绝对不行。”郑直瞪着政怀瑾,直截了当。
政怀瑾哼笑一声,觉得很有意思,一脚踢开郑直抓住自己的手,反身走了,一边走一边吩咐身边的狱卒:“你们把他看好,别让他死了,今天开审案子,本公子要亲自为他辩护!”

作者有话要说:
阿正把当国王的郑大人那一面逼出来了,实在是太帅了
突然发现很多读者喜欢郑大人,我在考虑以后要不要安排郑大人出场
我想,等老白出场以后吧


、猛药下肚断肝肠

郑直已经不记得是怎么被拖拽着上公堂,重新审的案子了。他穿过锁骨的链子被粗暴取下,拖到堂前便无力的趴在地上,微微睁着眼,连跪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政怀瑾是个奇人,连辩护案子都要用吟诗作对的方式优雅念出来,又言之凿凿,口吐莲花般议论案情。这判案子,对他来说,仿佛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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